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路桥区螺洋街道二友村配套电力改造工程的意见征询公示(非政府采购)
公告概要
“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路桥区螺洋街道二友村配套电力改造工程的意见征询公示(非政府采购)”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浙江省·台州市的招标预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预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预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台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经招标人批准,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路桥区螺洋街道二友村配套电力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登录后查看15
二、征求意见范围: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要求;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6-09-22 17:00之前
2、意见递交方式: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路桥区文化路2号房管大厦5楼506室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黄先生
5、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
6、联系邮箱:登录后查看89@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修改意见、建议和事实依据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本次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3.各潜在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材料,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库。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招标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不作回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招标公告,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将提请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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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稿路桥区螺洋街道二友村配套电力改造工程.pdf (576.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