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计划及文件公示
公告概要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计划及文件公示”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山东省·青岛市的招标预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预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预告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青岛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招标方式 | 资格审查 | |||
|---|---|---|---|---|
| 项目区域 | 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并不限于脱硫后净烟道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方案、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土建相关部分、现场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系统调试、试验(配合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性能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等工作,并配合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1、综合考虑脱硫后现有空间及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较高的情况,出具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要求在其入口烟尘浓度≤15mg/Nm³情况下,出口浓度≤5mg/Nm³。 2、对脱硫后烟道钢支架进行加固,并将烟道扩容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含气流分布装置、除尘系统、壳体、冲洗系统、高压电源、热风系统、楼梯走道及控制系统等;其中除尘系统为四电场,配套2台高频电源,本体内部设置6个放电通道,集尘面积约2000㎡。 3、脱硫区域钢结构防腐刷漆约4000㎡。 | |||
| 概况 | 5号炉于2006年10月投入运行,配套2台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的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采用海水脱硫方式,其中电除尘设计除尘效率99.83%,比集尘面积为84m2/(m3/s)。目前5号电除尘经2025年高频电源、极线改造后,在现有煤质条件下除尘器入口烟尘浓度偏高,同时灰分存在发粘、比电阻高等问题,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达标困难,存在环保排放超标风险,5号除尘系统急需进行性能恢复及提效。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出具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对脱硫后烟道钢支架进行加固,并将烟道扩容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含气流分布装置、除尘系统、壳体、冲洗系统、高压电源、热风系统、楼梯走道及控制系统等;脱硫区域钢结构防腐刷漆约4000㎡。 | |||
提效招标文件招标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
司2026年9月
目录 目录.................................................................................................................................................................. 1 总说明.............................................................................................................................................................. 1 第一卷 商务文件............................................................................................................................................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31. 招标条件.............................................................................................................................................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7. 联系方式............................................................................................................................................. 8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8 9. 监督部门............................................................................................................................................. 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 总则................................................................................................................................................... 17 1.1 招标项目概况........................................................................................................................ 1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22 1.7 语言文字................................................................................................................................ 22 1.8 计量单位................................................................................................................................ 22 1.9 踏勘现场................................................................................................................................ 22 1.10 投标预备会.......................................................................................................................... 22 1.11 分包...................................................................................................................................... 22 1.12 响应和偏差.......................................................................................................................... 23 2. 招标文件........................................................................................................................................... 2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 3. 投标文件........................................................................................................................................... 2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4 3.2 投标报价................................................................................................................................ 25 3.3 投标有效期............................................................................................................................ 27 3.4 投标保证金............................................................................................................................ 28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3.6 备选投标方案........................................................................................................................ 2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4. 投标................................................................................................................................................... 3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0 5. 开标................................................................................................................................................... 3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5.2 开标程序................................................................................................................................ 31 5.3 开标异议................................................................................................................................ 31 6. 评标................................................................................................................................................... 31 6.1 评标委员会............................................................................................................................ 31 6.2 评标原则................................................................................................................................ 32 6.3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2 7.2 评标结果异议........................................................................................................................ 3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2 7.4 定标........................................................................................................................................ 32 7.5 中标通知................................................................................................................................ 32 7.6 履约担保................................................................................................................................ 32 7.7 签订合同................................................................................................................................ 3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 8.1 重新招标................................................................................................................................ 33 8.2 不再招标................................................................................................................................ 33 9. 纪律和监督....................................................................................................................................... 3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4 9.5 投诉........................................................................................................................................ 34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 评标方法........................................................................................................................................... 43 2. 评审标准........................................................................................................................................... 43 2.1 初步评审标准........................................................................................................................ 43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3 3. 评标程序........................................................................................................................................... 43 3.1 初步评审................................................................................................................................ 43 3.2 详细评审................................................................................................................................ 4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 3.4 评标结果................................................................................................................................ 4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6 1. 一般约定............................................................................................................................................ 46 1.1 词语定义................................................................................................................................. 46 1.2 语言文字................................................................................................................................. 48 1.3 法律......................................................................................................................................... 48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8 1.5 合同协议书............................................................................................................................. 48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8 1.7 联络......................................................................................................................................... 49 2. 发包人................................................................................................................................................ 49 2.1 遵守法律................................................................................................................................. 49 2.2 发出开工通知......................................................................................................................... 49 2.3 提供施工场地......................................................................................................................... 49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9 2.5 组织技术交底......................................................................................................................... 49 2.6 支付合同价款......................................................................................................................... 49 2.7 组织竣工验收......................................................................................................................... 49 2.8 其他义务................................................................................................................................. 49 3. 监理人................................................................................................................................................ 50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0 3.2 总监理工程师......................................................................................................................... 50 3.3 监理人员................................................................................................................................. 50 3.4 监理人的指示......................................................................................................................... 50 3.5 商定或确定............................................................................................................................. 51 4. 承包人................................................................................................................................................ 51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1 4.2 履约担保................................................................................................................................. 52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52 4.4 分包......................................................................................................................................... 53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3 5. 设计.................................................................................................................................................... 53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3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4 5.3 设计审查................................................................................................................................. 54 5.4 培训......................................................................................................................................... 55 5.5 竣工文件................................................................................................................................. 55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55 6. 材料和设备........................................................................................................................................ 55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56 6.4 实施方法................................................................................................................................. 56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56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6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56 8. 交通运输............................................................................................................................................ 57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7 8.2 场内施工道路......................................................................................................................... 57 8.3 场外交通................................................................................................................................. 57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7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7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57 9. 测量放线............................................................................................................................................ 57 9.1 施工测量................................................................................................................................. 57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58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8 10.1 安全文明施工....................................................................................................................... 58 10.2 职业健康............................................................................................................................... 59 10.3 环境保护............................................................................................................................... 60 11. 工期.................................................................................................................................................. 60 11.1 进度计划............................................................................................................................... 60 11.2 改造工程实施....................................................................................................................... 60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6 暂停和终止........................................................................................................................... 61 12. 工程质量.......................................................................................................................................... 6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62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3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63 12.4 质量争议检测....................................................................................................................... 63 13. 试验和检验...................................................................................................................................... 63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3 13.2 现场材料试验....................................................................................................................... 63 13.3 现场工艺试验....................................................................................................................... 6314. 变更.................................................................................................................................................. 64 14.1 变更的范围........................................................................................................................... 64 14.2 变更权................................................................................................................................... 64 14.3 变更程序............................................................................................................................... 64 14.4 变更估价............................................................................................................................... 64 14.5 暂估价................................................................................................................................... 64 15. 支付.................................................................................................................................................. 65 15.1 付款方式............................................................................................................................... 65 15.2 预付款................................................................................................................................... 66 15.3 工程进度付款....................................................................................................................... 66 15.4 质量保证金........................................................................................................................... 67 15.5 竣工结算............................................................................................................................... 67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68 16.1 竣工试验............................................................................................................................... 68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68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8 16.4 竣工和验收........................................................................................................................... 68 16.5 竣工清场............................................................................................................................... 68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68 17.1 缺陷责任期........................................................................................................................... 68 17.2 保修责任............................................................................................................................... 69 18. 保险.................................................................................................................................................. 69 19. 不可抗力.......................................................................................................................................... 69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69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70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70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70 20. 违约.................................................................................................................................................. 71 20.1 发包人违约........................................................................................................................... 71 20.2 承包人违约........................................................................................................................... 72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73 21. 索赔.................................................................................................................................................. 73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73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74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74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2. 争议的解决...................................................................................................................................... 74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76 1. 一般约定............................................................................................................................................ 76 1.1 词语定义................................................................................................................................. 76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6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76 2. 发包人义务........................................................................................................................................ 77 2.3 提供施工场地......................................................................................................................... 77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77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78 3. 监理人................................................................................................................................................ 78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78 4. 承包人................................................................................................................................................ 7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78 4.2 履约担保................................................................................................................................. 79 4.4 分包......................................................................................................................................... 79 5. 设计.................................................................................................................................................... 80 5.5 竣工文件................................................................................................................................. 80 6. 材料和设备........................................................................................................................................ 80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80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80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80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0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80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80 10.1 安全文明施工....................................................................................................................... 80 11. 工期.................................................................................................................................................. 81 11.1 进度计划............................................................................................................................... 8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1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81 11.6 暂停和终止........................................................................................................................... 81 12. 工程质量.......................................................................................................................................... 8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82 13. 试验和检验...................................................................................................................................... 82 13.2 现场材料试验....................................................................................................................... 82 14. 变更.................................................................................................................................................. 82 14.1 变更范围............................................................................................................................... 82 14.4变更估价................................................................................................................................ 82 14.5 暂估价................................................................................................................................... 83 15. 支付.................................................................................................................................................. 83 15.1 付款方式............................................................................................................................... 83 15.2 预付款................................................................................................................................... 83 15.3 工程进度付款....................................................................................................................... 83 15.4 质量保证金........................................................................................................................... 84 15.5 竣工结算............................................................................................................................... 84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 84 16.1 竣工试验............................................................................................................................... 84 16.4 竣工和验收........................................................................................................................... 85 19. 不可抗力.......................................................................................................................................... 85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85 20. 违约.................................................................................................................................................. 85 20.2 承包人违约........................................................................................................................... 85 22. 争议的解决...................................................................................................................................... 86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86 附件一:廉洁合同........................................................................................................................ 87 附件二:安全 协议书.................................................................................................................... 88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9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3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96第二卷 技术文件.......................................................................................................................................... 97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98一、总则................................................................................................................................................ 98二、总的要求...................................................................................................................................... 100 三、工程范围...................................................................................................................................... 100 四、技术要求...................................................................................................................................... 102 五、竣工试验...................................................................................................................................... 103 六、竣工验收...................................................................................................................................... 104 七、工程项目管理.............................................................................................................................. 104 八、其他要求...................................................................................................................................... 104 九、附件清单...................................................................................................................................... 104第六章图纸及资料......................................................................................................................................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0 (一)投标函.............................................................................................................................. 110 (二)投标函附录...................................................................................................................... 11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2 三、授权委托书.................................................................................................................................. 113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4 五、投标保证金..................................................................................................................................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119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120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22 八、财务用款计划.............................................................................................................................. 12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4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24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5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26技术投标文件.............................................................................................................................................. 127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129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32 三、承包人建议书.............................................................................................................................. 133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134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36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37 七、其他材料...................................................................................................................................... 138价格投标文件.............................................................................................................................................. 139一、 价格清单..................................................................................................................................... 141 (一)价格清单说明.................................................................................................................. 14111总说明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
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
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
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12
第一章招标公告山东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改造
登录后查看公司以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大唐黄岛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2 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2.3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2.4 建设规模:680MW2.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设计;暂按两次(不限于两次)入厂
施工计划安排,2026年完成钢支架新建、加固工作(含基础施工、
钢结构现场安装和加固、二次防腐等) ,5号机停机后(以招标人通
知为准)25天内具备机组点火条件,停机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确
保设备具备投运条件,停机后40天内具备现场验收条件。2.6 招标范围: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
括并不限于脱硫后净烟道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方案、 设备和
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安装、土建相关部分、现场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系统
调试、试验(配合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性能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等
工作,并配合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1、综合考虑脱硫后现有空间(南北长约17m、沿烟气方向长约12.35m)及
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较高的情况, 出具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
要求在其入口烟尘浓度≤15mg/Nm³情况下,出口浓度≤5mg/Nm³。2、对脱硫后烟道钢支架进行加固,并将烟道扩容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
提效系统,含气流分布装置、除尘系统、壳体、冲洗系统、高压电源、热风系统、
楼梯走道及控制系统等;其中除尘系统为四电场,配套2台高频电源,本体内部
设置6个放电通道,集尘面积约2000㎡。3、脱硫区域钢结构防腐刷漆约4000㎡。施工所需水、电、气等由招标人负责免费提供,本工程所需所有设备、材料
全部由投标人负责,且须采购人验收后使用,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油漆桶等危废
由招标人处置,投标人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投标人自行搭设脚手架,其中钢架
管、钢架板、卡扣、移动式插架、踢脚板等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按要求完
好归还。所需机械如(吊车、工程车) 、运输车辆、工器具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充分考虑大唐集团外包高危项目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成本和安全
施工成本 : 包括工作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和专项监护人禁止参与作业的人工费用,
报价内需含重大节假日、会议、政治保电、特殊天气等时段的停工(以上情况不13 计入工期)费用,以上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2登录后查看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
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
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
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3.2.1.1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2.1.2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3.2.1.3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登录后查看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1台套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除尘除雾装置或湿式电除
尘投运业绩。3.2.3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经理职务。3.2.4 人员业绩要求:/。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6 其他特殊要求:(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
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联合体
设计单位提供的EPC总承包业绩可仅提供用户证明, 无需提供竣工类或完工类验
收证明)。(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14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可以是验收证明、 使用证明、 回访记录。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 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 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 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
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
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
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9
日至登录后查看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4.3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4.4其他注意事项登录后查看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
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
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登录后查看 09时00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15 5.4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400-888-6262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5.5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
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登录后查看公司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崇明岛东路 76 号招标代理机构:中登录后查看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 楼邮编:fanzhihao@cweme.com联系人:范智豪电话:021-登录后查看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接收单位:中登录后查看公司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登录后查看62-3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
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9.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登录后查看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1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招标范围内
的改造、试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100%;2. 登录后查看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
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3登录后查看公司发电企业机组A级
检修、技术改造项目质量事件管理办法》要求;4. 登录后查看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人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四、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
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
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
料”。★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1.4.3和1.4.4”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17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登录后查看公司电子商
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登录后查看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
人由平台下载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
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形式:投标登录后查看公司电子商
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登录后查看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
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
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登录后查看公司电子商
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并回执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登录后查看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
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
下载18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登录后查看公司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及相关
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
复及通知。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
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
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 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
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 但招标文件
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
致应否决的除外。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形式, 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
示。★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2.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180天
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形式可为投
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
保证金进行核查,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
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
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
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
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
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
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
(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
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2.1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 每个标的汇款账号
均不相同。 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
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
退款完成后, 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19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
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 退还金额为扣除中
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
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
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
其他情况的登录后查看公司主体发生变化
登录后查看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
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
登录后查看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
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
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
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 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2.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
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3.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电子投标保函的递
交。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
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
投标保函无需邮寄原件, 投标人需将电子保函文件附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 对应位置。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向未中标投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服务费结算。 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
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1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 (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
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90天内足额缴纳中
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
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
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应在收到中标
服务费补缴通知90天内足额缴纳。6.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6.1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
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
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6.2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
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
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20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 开标后,
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
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6.1投标保
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
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
出) ,要求中标单位在90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
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 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
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
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应在收到中标
服务费补缴通知90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
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
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
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
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
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 开标后,
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
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 3 年 (需提供 2023 年至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成立时间小于 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不允许
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
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
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 否则无法
正常使用。 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
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21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
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电子开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
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1-3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登录后查看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否
7.6.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
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不要求
10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
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
传输递交, 并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 (技
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
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
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 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 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
有有效投标人报价, 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22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
知投标人。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
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
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
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
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
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解密失败原因
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
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
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
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
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
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
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
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
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
(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
服务器端软、 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 (解密服务、
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
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
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
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
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 中标人应在合同
签订后,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登录后查看公司开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 投标、 开标、
评标、 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
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
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
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
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23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
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向招标代
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 潜在投标人
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
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
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
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
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
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
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
招标文件登录后查看公司电子商
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
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 (上传分
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
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
【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 (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
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
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
的免责声明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
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 保证其提供的
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
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
利, 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
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
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
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
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 保证投标文件
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
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
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的内容, 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24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责任。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25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6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MAC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收到中标(成交、中选)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支
付代理服务费,给正常业务进度造成影响的,取消其参与采购活动资格6个月。(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 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27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登录后查看元以下1.5000%1.5000%1.0000%100~登录后查看元1.1000%0.8000%0.7000%500~登录后查看元0.8000%0.4500%0.5500%1000~登录后查看元0.5000%0.2500%0.3500%5000~登录后查看元0.2500%0.1000%0.2000%1~5亿元0.0500%0.0500%0.0500%5~10亿元0.0350%0.0350%0.0350%10~50亿元0.0080%0.0080%0.0080%50~100亿元0.0060%0.0060%0.0060%100亿元以上0.0040%0.0040%0.0040%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登录后查看元登录后查看元登录后查看元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登录后查看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
下:登录后查看元×1.0000%=登录后查看元(500-100)万元×0.7000%=登录后查看元(1000-500)万元×0.5500%=登录后查看元(5000-1000)万元×0.3500%=登录后查看元(6000-5000)万元×0.2000%=登录后查看元合计收费=1.00+2.80+2.75+14.00+2.00=22.55 (万元)(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 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登录后查看公司开具。 一般项目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计费按单标段
中标金额计算,框架、长协项目计费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28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登录后查看元以下0.7500%0.7500%0.5000%100~登录后查看元0.5500%0.4000%0.3500%500~登录后查看元0.4000%0.2250%0.2750%1000~登录后查看元0.2500%0.1250%0.1750%5000~登录后查看元0.1250%0.0500%0.1000%1~5亿元0.0250%0.0250%0.0250%5~10亿元0.0175%0.0175%0.0175%10~50亿元0.0040%0.0040%0.0040%50~100亿元0.0030%0.0030%0.0030%100亿元以上0.0020%0.0020%0.0020%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登录后查看元登录后查看元登录后查看元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登录后查看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登录后查看元×0.5000%=登录后查看元(500-100)万元×0.3500%=登录后查看元(1000-500)万元×0.2750%=登录后查看元(5000-1000)万元×0.1750%=登录后查看元(6000-5000)万元×0.1000%=登录后查看元合计收费=0.50+1.40+1.375+7.00+1.00=11.275(万元)注 : 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登录后查看元,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登录后查看元,
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22.55+登录后查看元=登录后查看元。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29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
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1.11 分包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
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
不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
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 列入大唐集团施工单位
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列入拟分包商短名单;近3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
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 响应和偏差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 招标文件3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及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商务投标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1 (5)投标保证金(6)资格审查资料(7)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8)财务用款计划(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10)廉洁合同(1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1.2技术投标文件(1)业绩资格审查资料(2)主要人员简历表(3)承包人建议书(4)承包人实施计划(5)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6)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7)其他材料3.1.1.3价格投标文件(1)价格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 投标报价3.2.1 报价要求3.2.1.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改造工程报价表。3.2.1.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1.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改造工程报价表”中的相
应报价。此项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
出的降(提)价函或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类似规定(如有)须附有降(提)价部
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降(提)价函将
被视为无效。降(提)价函或投标文件的类似规定中如无另行说明,视为其报价
中各项报价分别按照降(提)价函的降(提)幅度,做同比例的下浮(提升)。3.2.1.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1.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 报价原则3.2.2.1 采用总价承包, 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可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差
额的材料外,所有投标人采购材料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被视为已包32 含在投标报价中。3.2.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改造工程项目内容清单、施工现场实
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改造方案编
制报价书,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总价应包
括为完成本标段工作进行的设计、设备采购、改造准备、临时设施(如有) 、现
场作业、试运、再鉴定、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设备
购置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检验
费、配合试运费、培训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本合同要求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
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2.2.3 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由投标人投保的保险费含在投标报
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2.4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在投标报价中,其费率不得低于《企业安
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要求,并在投标总报
价表中单独列项,具体要求如下: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取费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矿山工程3.5%;(2)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4)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如不满足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2.2.5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 由于改造计划调整而增
加的各种费用;并根据本工程的气候特点充分考虑冬雨季施工的各项措施费用。3.2.2.6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成品保护设施、看管等费用,
责任区域内承包人各自的保卫费用。3.2.2.7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基准日期)当时所
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
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3.2.2.8 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和预防一般自然
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因停水、停电、变更、质量
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设备、材料迟供、环保或暂时脱供等因素可能造成
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3.2.2.9 本工程不保证最低价中标。3.2.3 投标报价的费用构成投标报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3.2.3.1 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收资、图纸、变更、竣工验收配合
等。3.2.3.2 设备购置费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费,含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利润、税
金等费用; (2)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及参加开箱验收的费用。3.2.3.3 建筑及安装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33 费、措施费、配合试运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3.2.3.4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本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总包管理费;(2)试验检验费;(3)培训服务费;(4)不可预见费用;(5)其他。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
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
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4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证明材料见招标公告,具体年份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只填写一个
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安全
主要负责人) ,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
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
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证明材料,可以是有关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文件。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 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PDF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
子签章 PDF版)为准。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
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35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
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 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撤
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 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
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施工工期
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投标人代表在中国大唐集团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
确认。(3)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6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 评标完成后,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3日内,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招标代理机构的
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
投标人。7.6 履约担保7.6.1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签订后14天内,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投
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
保由牵头人递交。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7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8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9.5 投诉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 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综合得分排序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
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
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
.1形式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
.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40条款号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情形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发包人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分包资格评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2.1
.3响应性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
序高者优先。总计技术商务报价
2.2.1分值权重构成100%50%10%40%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如为联合
体投标
1对招标文件
商务部分的
响应性和投
标文件制作15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5分;偏差表中列出
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0.5分;未在偏差表
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1分;扣至0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0.2分,扣至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5分,投标文件逻辑严
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
的为好:4(含)-5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
/41
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如为联合
体投标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
详实的为较好:2(含)-4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
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分。2企业实力40
2.1营业收入 (近
三年平均)25营业收入≥1登录后查看元,得25分; 登录后查看元≤营业收入<1登录后查看元,得23分; 登录后查看元≤营业收入<登录后查看元,得21分; 登录后查看元≤营业收入<登录后查看元,得19分;其余得17分。
2.2一级建造师
人数5人数≥20人,得 5 分;10<人数<20,得 4 分;人数≤10人,得 3 分。按照牵头
方70%、
其它成员
方平均值
的30%,
加权平均
进行计算。2.3已建工程获
奖情况5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获奖,3项及
以上;得(5分) ;2项得(4分) ;1项得(3分) ;没
有得2分。若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只限于鲁班奖、国家
优质工程奖)则该项得5分:以联合体
牵头方的
情况进行
计算。2.4投标单位荣
誉称号5近五年,每获得1项国家级荣誉得1分,每获得1项
省部级荣誉得0.5分,最高不超过5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
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
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计
分。
以联合体
牵头方的
情况进行
计算。3财务状况40
3.1经营状况25三年盈利得25分;两年盈利得21分;一年盈利得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5分。年度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年度不盈利指
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
3.2流动比率 (最
近一年)15流动比率≥2,得15分; 1.7≤流动比率<2,得14分; 1.3≤流动比率<1.7,得13分; 1≤流动比率<1.3,得12分;其余得11分。
以联合体
牵头方的
情况进行
计算。4银行资信等
级5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AAA级,得5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AAA-、AA+、AA级,得4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
得3分;以联合体
牵头方的
情况进行
计算。42
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如为联合
体投标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0分。合计100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
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表 序号项目分值 评分标准
(一)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的响应性5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3分;偏差表
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
扣0.25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
一条扣0.5分;扣至0分为止。2、 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
求得2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分,扣至1.5分为止。(二)业绩15
1企业业绩15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9分,
每增加1个有效业绩得1分, 最高不超过15
分。(三)设计方案30
1设计方案的完整性5根据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的标准、规范符
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
术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2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指标51、除尘效率满足:≥66.7%2、出口粉尘排放浓度:≤5mg/Nm33、运行阻力:≤250Pa4、噪音:<85 dB(A)除尘效率、出口粉尘排放浓度、运行阻力、
噪声,每项都满足要求得3分,有1项不
满足则得0分;每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43
3结构特点及材质20主要工艺技术、工作原理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采用荷电区和收尘区独立的工艺路
线)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
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
况,按好、较好、一般分档。好,得15(含)-20 分;较好,得10(含)-15 分;一般,得0(含)-10分;(四)设备、材料供货161设备、材料供货范围6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齐全、
完整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2主要设备、材料技术
性能指标10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优于招标文
件要求,得8(含)-10分;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得 6(含)-8分;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基本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得 4(含)-6分;(五)施工组织设计32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
平3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
纲要求, 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
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
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
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
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施
工组织设计完整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
扣完为止。2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6根据施工方案、工艺、材料、技术措施的合
理性、先进性;施工机械及工器具配置齐全
完整性;吊装方案详细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好,得 5(含) -6 分;较好,得 3(含) -5 分;一般,得 2(含) -3 分;
3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3根据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措
施、安全管理协议偏差、文明施工措施及考
核、视频监控管理措施合理性等全面合理性
进行评审;好,得2(含) -3 分;较好,得 1.5(含)-2 分;一般,得 1(含)-1.5分;44
4质量管理与措施3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
标、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对招标文
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方面未提出
偏差等进行评审;好,得 2(含)-3分;较好,得 1.5(含)-2 分;一般,得 1(含)-1.5 分;
5环境管理与措施2根据环保管理体系、管理目标、管理制度、
管理具体措施等评审;好,得 2分;较好,得 1.5 分;一般,得 1 分;
6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11根据总工期、重要节点是否合理,施工进度
网络图完整性,工期计划(因工期较紧张,
建议参考安排两班倒作业方式)完整性,管
理措施针对性等进行评审;好,得 4(含)-5 分;较好,得 3(含)-4分;一般,得 2(含)-3分;在此基础上,承诺5号机停机后具备点火条
件总工期≤25 天验收合格前提下(其中停机
后前4天需进行机组拉灰、烟道封堵工作,
烟道封堵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5号机
停机后以25天为准,每提前1天加2分,加
分最高6分;仅承诺提前天数而无配套进度
计划及措施保障者不予加分;7施工组织管理4根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人员配置是否合理、
项目经理资质等进行评审;好,得 3(含) -4 分;较好,得 2(含)-3 分;一般,得 1(含)-2 分;
(六)技术培训及服务2根据技术培训及服务范围、计划等进行评审 ;好,得 2 分;较好,得 1.5 分;一般,得 1 分;合计100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2评标价格计算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含45 税)合计金额-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
3评标基准价(K)计算
方法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3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
标价的平均值K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 (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4-6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
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K为评标基准价。 【基
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 (4≤
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7家(含7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
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
价的平均值K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7家,则按照上
述1和2原则进行计算。
4报价评分计算(100分)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P等于K时,得85分(基准分) ;(2) 评标价P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1
分,最低得60分;(3) 评标价P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1
分,最高为100分;(4)若评标价P低于评标基准价15%以上时,每再低1%
在100分基础上扣1分;(5)若评标价P低于评标基准价30%以上时,得85分;(6) 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6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
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
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权重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商务评分标准;(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评分标准;(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报价评分标准。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7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
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
合价。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 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 修正投标报价 ;
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
外) ,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
付缺漏项的费用。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
订合同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
报或多报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方法进行价格折算, 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格。3.1.5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A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3.2.4 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
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价×45%;48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后, 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说明:招标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第(1)项至第(3)项
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 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4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
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
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以及其他合同
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
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以及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1.1.1.7 四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
人要求制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
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四措两案”。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形成的图纸文件。1.1.1.9 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改造工程报价表。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 : 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
理的全权负责人。1.1.3 改造工程1.1.3.1 改造工程 : 为维持或改善火力发电设备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
经济性和环保性,使其能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效率能够保持或接近最佳状态而进行的
检查和改造工作,包括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内容。1.1.3.2 备品配件:设备或工艺系统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更换的各种部件、组件、零50 件、插件、设备、阀门、管道、支吊架、保温材料、电缆、表计、填充油、填充气等。1.1.3.3 施工场地(或称现场):指用于合同改造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
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款、第11.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
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
收单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7.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合同条
款约定。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
后, 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
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
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1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
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 报复役报复役: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合格,并经现场全面检查,各项指标与状况正常后,
向当地电网公司报备用。1.1.7 其他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
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1 (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7)改造工程报价表;(8)承包人建议书;(9)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1.5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
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
位章后,合同生效。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监理
人提供承包人文件。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批准的,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
复。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第5.3和第5.5款的约定执行。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气
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
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约定执行。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1.6.4 文件的管理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更
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
文件。1.7 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
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
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2. 发包人2.1 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
引起的任何责任。2.2 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5.2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 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
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52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 组织技术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2.6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并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7 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 监理人(如项目无监理人,监理人职责和权力由发包人行使。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随
时指定或更换监理人,且无需征得承包人同意。)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
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
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
批准,对项目、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
轻或解除。3.2 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3.3 监理人员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
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
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
承包人。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改造工作等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
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
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
出的24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对该指示予
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
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 监理人的指示3.4.1 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
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53 理人员签字。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 指示构成变更的,
应按第8条处理。3.4.3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
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
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承包人应在收到
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
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
人员处取得指示。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
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 商定或确定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
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
后审慎确定。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
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5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
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16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
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 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 办理法律、法规或发包人制度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
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4.1.2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改造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
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和缺陷修复
义务。4.1.3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
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1.4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改造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四措两
案”),并对所有改造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4.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 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 水源、
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
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
任;4.1.6 按照第7.3款约定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
改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改造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
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4.1.9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54 4.1.10 合同履行期间, 承包人所有人员应登录后查看公司制订的各项
管理制度;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2 履约担保4.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
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2 如工程延期, 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
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
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4.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
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
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4.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
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
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
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4.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
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改造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
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
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4.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
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2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
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3天内进行更
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4.3.1项约定的职责。4.3.2 承包人人员、农民工工资条款4.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改造过程中如有变动,承
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
前2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4.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4.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
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
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
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4.4 分包承包人对本项目负有总包责任,包括分包和(或)采购的产品。发包人对分包和
(或)采购产品的任何建议、意见或确认等,均不视为对总包责任的减免。4.4.1 分包的确定55 4.4.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4.4.1.2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4.4.1.3 项目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
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4.1.4 除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发
包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4.4.2 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改造工程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改造人员
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4.4.3 分包合同价款4.4.3.1 除本项第4.4.3.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
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4.4.3.2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
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4.4.4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
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
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4.4.5 设备照管4.4.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
包人应负责照管现场相关设备、设施等,直到项目完工交付发包人为止。4.4.5.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均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更换。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承包人承担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除承包人以外的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承包
人更换、修复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项目。5. 设计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5.1.1 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
合发包人要求。5.1.2 法律和标准的变化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
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
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应在收到建议
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
照第14条的约定执行。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在合同进度计划中专门列出设计进度计划,报发包人批
准后执行。承包人需按照经批准后的计划开展设计工作。56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按第11.5款的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影响设计
进度的,按第14条变更处理。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第11.5款提交修正的进度计划、增
加投入资源并加快设计进度。5.3 设计审查5.3.1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
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之
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7天。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对于合同约定
有偏离的,应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监理
人,并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发包人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不符合合
同要求的具体内容。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说明,对承包人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
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的
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5.3.2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
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5.3.3 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
文件后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需按该审查意见
修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承包
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承包人文件。上述情形还应适用第14条的有关约定。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设计和
实施工程。5.4 培训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合同
约定接收之前进行培训的,应在第16.4款约定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培训。5.5 竣工文件5.5.1 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竣工工程
的确切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场地,并在竣工试
验开始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形式和份数提交给监理人。5.5.2 在颁发竣工验收文件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向监理人
提交相应竣工图纸,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监理人应
按照第5.3款的约定进行审查。5.5.3 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16.4款约定完成验收。5.6 操作和维修手册5.6.1 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
应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
理。5.6.2 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
相关操作和维修手册。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16.4款约定57 完成验收。5.7 承包人文件错误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是
否根据本款获得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6. 材料和设备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6.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改造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
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的材
料和改造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
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及发包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
样检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设备。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
必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
挪作他用。6.3.2 随同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
同发包人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
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6.4 实施方法承包人对材料的加工、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
行业习惯来实施。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6.5.1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
即进行更换。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6.5.2 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
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改造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
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
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58 7.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
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
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7.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
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
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7.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8. 交通运输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承包人应根据改造工程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
通行权,以及取得为施工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
包人办理上述手续。8.2 场内施工道路8.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
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
担相应费用。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
发包人和监理人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8.3 场外交通8.3.1 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
人承担。8.3.2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
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
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
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
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8.6 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
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59 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9. 测量放线9.1 施工测量9.1.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
器、设备和其他物品。9.1.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
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对其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设计或施工中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实,
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0.1 安全文明施工10.1.1 安全施工要求10.1.1.1 合同履行期间, 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
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
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任何指示。10.1.1.2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11.6.1项【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四措两案”,
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
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10.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10.1.3.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
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10.1.3.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空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
临街交通要道等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
包人认可后实施。10.1.3.3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
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
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10.1.3.4 承包人进行起重、有限空间、高空等高风险作业时,施工开始前应办理相
关手续。10.1.4 治安保卫10.1.4.1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在内的治安保卫, 履行合同
项目的治安保卫职责。10.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0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
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1.5 文明施工10.1.5.1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
工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
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10.1.5.2 在改造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多余材料、垃
圾和各种临时设施等,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
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等。10.1.5.3 安全生产(措施)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对安全生产(措施)费应
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
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竣工结算后结余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应当退回发包人。10.1.6 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
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
保管有关证据。 发包人和承包登录后查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
的规定执行。10.1.7 安全生产责任10.1.7.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10.1.7.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
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0.2 职业健康10.2.1 劳动保护10.2.1.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 保障劳动者
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
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
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10.2.1.2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
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
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
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10.2.1.3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 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因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
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10.2.2 生活条件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61 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生活基地进行
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
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10.3 环境保护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
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
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 工期11.1 进度计划11.1.1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
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 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 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
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提交的进度计划
表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拟进行项目的工序和时间表;(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工作所需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预计数量;(3)承包人拟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工期进度表。11.1.2 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于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11.1.3 在未经监理人同意前, 承包人不得对已经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作任何实质
性的更改。11.1.4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认可的项目节点进度计划。11.2 改造工程实施11.2.1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人应在第1.1.4.3
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11.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
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但承包人必须尽一切努力去缩小该延迟所造成的后果。11.2.3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
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
11.1款的约定执行。(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设备或变更作业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作业;(5)发包人按第9.2款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62 人延长工期。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
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
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11.6 暂停和终止11.6.1 暂停施工11.6.1.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 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 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11.6.1.4目【紧急情况下的暂
停施工】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1.6.1.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24小时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20.2.1项【承包人违
约的情形】第(8)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11.6.1.3 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
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11.6.1.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
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
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
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22条【争议的解决】约定处理。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复
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
当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
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11.3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1.6.1.6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
承担。11.6.1.7 暂停施工的措施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及安全,防
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11.6.2 合同的终止11.6.2.1 因承包人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1)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且对合同的履行有实质性的和负面的影响
造成的过错,发包人可在不影响对违反合同所作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的条件下,以书面
通知承包人违约。63 (2)当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保证值时,发包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合同的全部。11.6.2.2 因破产而导致合同终止如果承包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或其他无
力偿还债务,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用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补
偿。但上述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采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力。11.6.2.3 因发包人的以下过错导致合同终止发包人未按合同在从应付款的最后日期起90天,仍未向承包人付款,并且没有承
包人可以接受的合理理由;或发包人破产;或从发出暂停通知起,项目持续暂停时间超
过1年,承包人可终止合同。12. 工程质量12.1 工程质量要求12.1.1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设计、设
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2.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设备、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
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延误的工期。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全过程涉及到的设计、材料、设备、施工等进行检查和检验。监
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
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
的,由双方协商解决。12.4 质量争议检测合同当事人对施工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
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 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
按照第3.5款【商定或确定】执行。13. 试验和检验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3.1.1 本款适用于竣工试验之前的试验和检验。13.1.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
述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
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13.1.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
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13.1.4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 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
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
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64 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和工
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13.2 现场材料试验13.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 应由承包人提供试
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13.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 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
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13.3 现场工艺试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
理人认为必要时, 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 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
报送监理人批准。14. 变更14.1 变更的范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
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14.2 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4.3款(变更程序)向承包人
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14.3 变更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
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7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
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14.4 变更估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
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
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
方法。14.5 暂估价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14.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65 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
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
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
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
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
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
存。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
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
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
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4.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
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
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
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4.5.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
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
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14.5.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
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5. 支付15.1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5.2 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
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66 用于合同工程。15.3 工程进度付款15.3.1 付款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15.3.2 支付分解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价格清单的价格构成、费用性质、计划
发生时间和相应工作量等因素,按照以下分类和分解原则,结合第11.1.1项约定的合
同进度计划,汇总形成月度支付分解报告。(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进行
分解。(2)材料和工程设备费。分别按订立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位、工程
竣工等阶段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分解。(3)其他工程价款。除第15.1款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工程价款外,按
照价格清单中的价格,结合第11.1.1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
进行分解。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7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形
成支付分解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支付分解
报告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为有合
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了修订的,应相应修改支付分解表,并按本
目规定报监理人批复。15.3.3 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
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
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当期应支付金额总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总额、已支付的进
度付款金额总额;(2)当期根据支付分解表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3)当期根据第15.1款约定计量的已实施工程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应支付金额;(4)当期根据第15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变更金额 ;(5) 当期根据第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索赔金额 ;(6)当期根据第15.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7)当期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增加和扣减
的金额。15.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
完成审核,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
批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时
间完成审核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监理人有权核减承包人未能按照
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2)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
给承包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进度付款
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7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
成的该部分工作。(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
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5.3.5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
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监理人、承包人复核同意的修正,应
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5.4 质量保证金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
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
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50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
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5.5 竣工结算15.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5.5.2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
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
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21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 并在发包人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的50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
付款证明文件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15.5.3 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
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16.1 竣工试验16.1.1 承包人按照第 13.1.2款和第13.1.3款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验。1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
监理人或发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
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竣工试验应按下述顺序进行:(1)单体试验,承包人对单体设备按合同约定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
证每一项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2)系统试验,承包人应进行系统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
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3)性能试验,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可以进行
其他竣工试验, 包括各种性能测试, 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16.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设备试运行。 试运行所需人员、 设备、 材料、
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专用合同条款规定。16.1.4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担合
同约定的相应责任。68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6.4 竣工和验收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
收后同意接收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合同当事人和监
理人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签字的日期为准。16.5 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7.1 缺陷责任期17.1.1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12个月。17.1.2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上述的缺陷责任期满之前, 已经存在但不能立即处理的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发包人有权根据缺陷情况适当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17.1.3 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的缺陷处理书面通知, 即应有责任履行缺陷消除义务。17.2 保修责任17.2.1 保修期12个月,自机组报复役之日起计算。17.2.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自机组报复役之日后180天内出现因改造质量原因
引起的非计划停运,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17.2.3 保修期内若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
人无偿修复,发包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
处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
量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10
日内支付给发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7.2.4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
返还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
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50天内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
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
第22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18. 保险1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69 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
长。1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相关凭证
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19. 不可抗力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1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
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1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
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22条【争议的解决】
的约定处理。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1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
的证明。1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 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
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
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1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
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设备、材料的损坏,以及因改造设备、设施损坏造
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
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
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
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
任。70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
项包括:(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
其他物品的价款;(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损失;(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28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20. 违约20.1 发包人违约2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2)发包人违反第14.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
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5)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6)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3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
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2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
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和计算方法。2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20.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
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
20.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
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0.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71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3)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2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和与项目有关的已购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
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20.2 承包人违约2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的;(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5)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
撤离施工现场的;(6)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7)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8)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
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9)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10)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11)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事故的;承包人在本项目或其它
项目中因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1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9)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
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若承包人在其他项目中因产生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
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
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
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2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
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20.2.2.3 承包人发生第20.2.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
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20.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
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施工72 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
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1)合同解除后,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
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
离;(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
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2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
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21. 索赔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
向发包人提出索赔:(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
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
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
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
工期的权利。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
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50天内完
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第16.5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73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按以下程
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l)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
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
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和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
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发包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
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 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 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2)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28天内完成赔付。 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
按第22条的约定执行。22. 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
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4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目修改为: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
件、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招标文件及
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7目修改为:四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制
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
措施、环保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四措两案”。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登录后查看公司1.1.2.5 监理人: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修改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7)改造工程报价表;(8)招标文件及澄清;(9)投标文件及澄清(10)其他合同文件。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本项修改为: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缺
陷通知另一方。承包人按照下列份数向业主提供有关文件:(1)制造商文件份数:每台设备不少于6份(1)设计图纸份数:初设(含计算书)8份(电子版套),施工图8份。(2)竣工资料:8份,竣工图纸8份、电子版2份。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修改为:75 合同签订后7天时间内提供1份原设备图纸给承包人,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
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
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约定执行。属于借阅的资料承包人用
完返还给发包人,上述属于发包人借阅的资料承包人用完须完整齐全返还给发包人,如
有损坏或丢失应赔偿登录后查看元/张。2. 发包人义务2.3 提供施工场地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标准和条件:在合同设备到货后提供存放场地给承包人 ;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的时间:项目设计期间。2.8 发包人其他义务本款修改为:2.8.1 负责审查承包人的资质,检查其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2.8.2 负责对承包人改造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2.8.3 委托监理负责安全、环保、质量、工期、费用等过程控制与管理。2.8.4 为承包人提供相关图纸、改造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有专责人员适时
解决承包人提出或遇到的各类问题。2.8.5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四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为“四措两案”)、人员
资质、试验设备、工器具检验报告等。2.8.6 负责组织设备系统解列、隔离和验收工作,为改造工程提供安全施工条件。2.8.7 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现场具备的起吊设施,改造工程所用水源、气/汽源、电
源的接口。施工所需的水、电、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临时管道、管件、输电线路等
的敷设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2.9.1 对工程有建议、检查、监督、奖罚权;2.9.2 有权纠正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违约行为,并得到损失赔偿。2.9.3 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人员。
上述撤换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施工现场。2.9.4 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和建议。2.9.5 有权参与或监督承包人组织的各项分包招标活动,对分包合同执行情况具有
监督、检查、处理的权利。3. 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在行使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且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事项: 见发
包人监理合同。4. 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9 竣工资料的套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及技术协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及技术协议76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及技术协议4.1.10项修改为: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登录后查看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并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并接受发包人监督,且应
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当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对雇
用人员有特殊规定时,承包人应按当地规定执行。4.1.11项修改为: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 施工中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2. 发包人提供合格的现场已有起吊设施(如行车)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在使用过
程中应按规程进行认真检查,操作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3. 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负责改造后设备、设施的标志、标识齐全。4.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对施工产
生的废旧物资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处理,使之满足环
保要求。5. 负责临时用水、用电、用气(汽)的铺设、接引。6.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影响工期时, 应及时向发包人
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工期,否则承包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无故
延期将按第11.5款进行考核。7.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不符合项处理由承包人承担(需返厂处理的除外) ,直到验
证合格,特殊情况下难以达到要求时,由双方协商解决。8.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人力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能出现因
人力和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改造工期拖延、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如果
因为承包人工期和质量不能满足竣工要求,发包人有权拿出部分项目重新外委,外委项
目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合同中扣除。9. 改造工程需采取的临时措施由承包人负责, 由于改造等原因造成部件损坏而增加
的临时工作量由承包人负责。4.2 履约担保4.2.1项修改为: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或提供一份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注:中央企业必须使用银行保函),作为其履行
合同义务的担保。根据本条开具履约保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函应由发包人可
接受的商业银行开具,履约担保格式见本章合同附件格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
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发生诉讼,则应在诉
讼结案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按照履约保函提出索赔之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
索赔的性质和原因。但无论承包人是否接受发包人的索赔,均不影响发包人要求保函开
具银行支付保函金额的权利。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4.3.2 承包人人员增加:4.3.2.6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724号令)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
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当地行77 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当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
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3.2.7承包人未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发包人将按照当地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在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农民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
的农民工工资。4.3.2.8承包人应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上的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农民
工工资。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应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
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承包人汇总并核查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报送至发
包人。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发包人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定期
对农民工工资账户支付情况进行检查。4.3.2.9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所负责的
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
资迟付、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承包人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
工资总额的1-30%进行考核。4.4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 设计5.5 竣工文件5.5.1承包人提供竣工记录的形式、份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及技术协议。6. 材料和设备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6.1.2 承包人中标后,按下列格式和要求填写报送发包人批准。供货人: ;品种: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技术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规格: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数量: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货时间: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无。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6.3.1项修改为: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
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
用。78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承包人自行搭设脚手架,其中钢架管、钢
架板、卡扣、移动式插架、踢脚板等材料由发包人提供,供应商按要求完好归还。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0.1 安全文明施工10.1.1.1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事项:详见《外包工程项目安全协议》。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本项修改为:发包人、 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四措两案”
(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
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
与监督。10.1.5 文明施工10.1.5.1目修改为: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工所在地
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除此之外,还应按照中国大唐
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
求执行。11. 工期11.1 进度计划11.1.1 承包人应于合同开工前7天向发包人提交进度计划。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是指:当地气象部门认定的达到或超过50年一遇的大
风、降雪、暴雨、冰雹、雷暴等。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 应按误期天数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
金,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1%(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中未按 “2.2.2(2)
技术评分标准中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承诺的工期完成施工确保机组具备点火条件的,
每误期一天扣除登录后查看元。11.6 暂停和终止11.6.1 暂停施工11.6.1.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本目修改为: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 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 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11.6.1.4目【紧急情况下的暂79 停施工】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本目修改为: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复
工前,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复工前重新
组织现场安全措施验收,当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
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通用条款第11.3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
定办理。12. 工程质量12.1 工程质量要求12.1.1设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13. 试验和检验13.2 现场材料试验13.2.1本项修改为: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发包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 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
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14. 变更14.1 变更范围本款修改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视为变更:(1)合同范围的变化,包括合同外委托或出现合同范围内的甩项工作等;(2)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14.4变更估价本款修改为:合同范围的增减引起费用的调整执行以下原则:(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
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1)增加工作项目,能执行行业或地方定额的,依据基准日期的行业或地方定额及
配套取费标准、配套调整文件计取费用。如采用电力行业定额,安装材料价格执行与所采用定额配套的《电力建设工程装置
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或《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建筑材料价格执行基
准日期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不足部分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如采用地方定额,材料价格执行基准日期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部门发布的信息价,80 不足部分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设备价格:采用变更发生期的地区信息价,采用信息价的顺序以工程所在地为起点
由近及远;信息价不足部份的设备价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按上述约定原则确定的变更价格下浮1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此区间确定)后进
行结算,税金按有关规定计取(装置性材料、设备价格不参与下浮)。2)无定额参照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
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15. 支付若中标人供应产品属于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官方清单范畴的,优先安排价款支付。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交相应金额对应工程内容及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当
期国家增值税标准执行,付款周期为1至1.5个月。15.1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照设计、设备、施工(含其他费用)三项内
容的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15.2 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15.3 工程进度付款(1)到货款:承包人按合同的交货进度及顺序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将设备运到交货地点,经发
包人现场开箱检验并验收合格,同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人验明无误后,
乙方开具到货设备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格的60 %
作为到货款。a. 由发包人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的"验货证明" (正本一份,复印件2份);b. 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2份);c. 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2份);(2)结算款:工程竣工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报竣工结算资料,工程通
过发包人委派的第三方工程造价机构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且承包人提供无欠薪承
诺函或施工人员工资结清证明文件及施工使用人员清单后进行结算,承包人开具审定金
额100%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支付到审定金额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95%、设备费最终结
算价款的95%、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97%,留剩余审定金额作为质保金。本项目质保
期为1年。发包人每次支付合同款前,承包人必须先行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及收款收据,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每次付款前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开具的符合合同要求的发票和收据后办理以上各项
相关付款手续。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人审
查,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30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承包人可请求结算。
由于承包人拖期提报结算资料,每拖期一天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违约金给发包人。15.4 质量保证金本款修改为:81 本款修改为:15.4.1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5%、设备费最终结
算价款的5%、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3%,质保期满后经复验合格后无息结清。本项目
质保期为1年。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15.4.2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 24 小时内派人负责无偿修复,
发包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修理的,发包
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
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内支付。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5.4.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2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现金方
式)。(注:中央企业必须使用质量保证金保函方式)。若中标人供应产品属于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官方清单范畴,且已按规定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保险有效期不短于本项目质保期的
(需提交保险投保证明材料),采购人对该部分对应产品免收质量保证金。免收质量保
证金不免除中标人法定及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若保险赔付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
损失的,不足部分全部由中标人承担:(1)15.4 保函(保险)方式:本款修改为:1. 质量保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5%;(2)设备费最终结算价款的5%;(3)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3%;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
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缺陷责任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
不设免赔额、免赔率。(2)15.4 现金方式:本款修改为:1. 质量保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5%;(2)设备费最终结算价款的5%;(3)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3%;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15.5 竣工结算15.5.2承包人应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 2 份竣工付
款申请单。16. 竣工试验和检验16.1 竣工试验16.1.2 承包人应提前 10天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
竣工试验前3天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承包人配合参加发包人委托的第三
方进行的性能试验。16.4 竣工和验收竣工日期为:根据实际四措两案执行。82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7.1 缺陷责任期17.1.1 缺陷责任期本款修改为: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12个月。18. 保险增加:18.3 承包人必须为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
类别:六类,每人金额 100 万及以上),并在发包人的安监部门备案,投保在有效期内,
否则,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在厂区内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的, 视为承包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数额按以下约定执行,同时承包人应赔偿一切损失:1)若因承包人责任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向发包人支付 1 万元-10 万元;2)若因承包人责任发生一般事故的,向发包人支付 50 万元;3)若因承包人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向发包人支付 100 万元;4)若因承包人责任发生重大事故的,向发包人支付 500 万元;5)若因承包人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向发包人支付 1000 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的,向发包人支付 10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以上违约金未包含处理事故所发生
的其它费用,其它费用由承包人另行承担。19. 不可抗力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本款修改为: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
项包括:(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
其他物品的价款;(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损失;(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83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本款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28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20. 违约20.2 承包人违约20.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2.2.1目修改为: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除应包
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
而造成的发包人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执行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其违约金按每误期一
天,扣除合同价款的0.5%; 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时,承包人承担其相应损失
费用。20.2.2.3目修改为:承包人发生第20.2.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价
款10%。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
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全部承担。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
同价款不足时,应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增加:20.2.5 因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分包或转包、欠
薪欠款等)导致发、承包双方发生纠纷、诉讼(仲裁)或发包人被第三方起诉(仲裁)、
被信访,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并协调第三方使发包人免受起诉(仲裁)、被信访,因此导致
发包人被起诉(仲裁)的,承包人应承担上述情形发包人因诉讼(仲裁)导致承担的全部责
任,并承担发包人上述情形参加诉讼(仲裁)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
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因此导致发包人
被信访的,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并消除给发包人造成的影响,承担发包人配合处理信访事
项支出的各项费用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20.2.6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
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若发现承包人有转包或肢解分包的,承包人应向
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若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0.2.7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未按合同期限履行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经
发包人通知3日内(紧急情况下1日内)未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质
量、进度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或委托第三方继续此项工作,由
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承包人应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20.2.8. 承包人应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数量、工种配置及技能水平符合工程进度、
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要求,不能出现因承包人人力和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
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等问题。 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现场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现场人员配备不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或存在无证上岗、技能不
符合要求等情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指定期限内改正。承包人逾期未改正的构
成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委托第三方继续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84 20.2.9 如果因承包人或其分包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分包或转包
等)发生欠薪欠款,在收到发包人转发的投诉或信访通知后30日内,承包人或其分包方
仍未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用工等费用,发包人如有尚未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待上述
款项具备付款条件后,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支付,并可以从尚未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
扣除相应费用。20.2.10如果因承包人或其分包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 分包或转包、
欠薪欠款等)发生发包人被投诉或信访,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转发的投诉或信访通知
后30日内负责解决投诉或信访。如果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解决投诉或信访,应承
担以下违约责任:1)投诉人或信访人向发包人或区(县)级信访局投诉或信访承包人或其分包方欠
薪欠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登录后查看元;2)投诉人或信登录后查看公司投诉或市级信访局信访承包人或其分
包方欠薪欠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登录后查看元;3)投诉人或信登录后查看公司或省级信访局投诉或信访承包人或其
分包方欠薪欠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登录后查看元;4)投诉人或信访人向国务院国资委或国家信访局投诉或信访承包人或其分包方欠
薪欠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登录后查看元。21. 索赔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本款修改为:(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
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50 天内完成
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22 条的约定执行。22.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85 附件一:廉洁合同廉洁合同项目名称: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招标(合同)编号:发包人登录后查看公司承包人:招标代理机构: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发包人、承包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协商同
意,三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承包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
度、规定。发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二)发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取贿赂、收受
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承包人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
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
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承包人为其装修
房子;不得要求承包人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承包人
的钱(含有价证券)、物。(四)对承包人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
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发包人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五)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发包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二)承包人有权了解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
动配合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三)承包人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
标中的商业秘密。(四)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
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发包人、86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
不得邀请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
不得接受发包人、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
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
不得为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五)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小时
内署名报告发包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三、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发包人、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
度、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
监督。(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承包人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
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亲
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承包人为其
装修房子;不得要求承包人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承
包人的钱(含有价证券)、物。(四)对承包人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招标代理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
规定。四、违约责任(一)发包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发包人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二)承包人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发包人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
标;对中标的承包人,发包人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
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在今后项
登录后查看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承包人的合作。(三)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党、
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87 五、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三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发包人: 登录后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 字 日 期 :88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登录后查看公司外包工程项目安全协议 (工程施工类) 甲方(发包方)登录后查看公司。乙方(承包方)根据合同,乙方承包甲方工程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甲乙双方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项目安全
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登录后查看公司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
定,签订本协议书。一、总则部分1.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本信
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生产许
可证。(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或
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部门公章)。(6)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7) 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 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证书。(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证”。89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具
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
报告、合格证。(10)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是
指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11)质量、技术、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劳动合同
或劳动关系证明。(13) 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 (包括心电图)
及体检收费证明。(14)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明。(15)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册,备案资料内容同
主承包方)。2.工程的安全目标(1)杜绝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2)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3)杜绝环保、舆情事件。(4)杜绝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3.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
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
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90
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员要
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
执行落实情况。(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
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规情
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任,
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的,
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
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
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
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济
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8)甲乙双方应严格落实国资委国资委安全生登录后查看公司“四
项刚性要求”相关制度,融入日常作业管控,用刚性执行。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照《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安全
生产的监督职责。2.负责对乙方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
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工91
程技术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核实后留复印件备案。3.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登录后查看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进行策
划,并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标。4.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乙方的项目负责人、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宣传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规章制度,并进行全面的安
全技术交底。5.对乙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
预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6.按照约定对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权纠正
或责令停工,并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乙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限期退场。7.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的义务。8.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考核。9.乙方入厂满一个月起,每月采用统一集中方式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调考,调考不
合格人员予以清退,并对乙方进行考核每人登录后查看元。10.乙方30人以下队伍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超过3人,30人及以上队伍一年内调
考不合格人数占到项目总人数10%以上的, 对乙方予以清退并考核工程款1000-登录后查看元。11.对乙方现场作业进行日计划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提前一天填报、审批日计划。12.项目开工前,对乙方对“三措两案”现场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
方可开工,对现场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作业过程中,应对“三措两案”中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动态检查。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
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92
2.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资质。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项目资质
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
录,项目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书的公证书;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满足工作要求。(3)施工项目人员的“三证”(居民身份证、用工证、户口暂住证)齐备有效,
“三证”由本人保管。(4)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
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特种工器具、特种设备、绝缘用具、作业机具、安全
防护用品等均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
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5)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专(兼)职安
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统或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3.乙方代表是合同工程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
协调、检查、督促有关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规定的贯
彻落实。4.乙方法定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现场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是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
理体系。乙方施工人员总数超过100人或者具有两级机构的,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超过3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30人的应当设有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乙方人员总数的2%,最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消防、治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
人,对项目人员和施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受甲方日93
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
质证书。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须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乙方在
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
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如有变动须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
加工作人员履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手续。6.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制定相关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及时整改,接受甲方的
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
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8.乙方施工队伍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
坏、停运,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规定限期退场。9.严格遵登录后查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
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项目合同
中的安全要求,服从法人代表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10.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每天开工前召
开站班会,交代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11.乙方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甲方应组织本工
程的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贯彻甲方安全管理规定
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留有记录。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对有可能发生
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94
业,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按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措施认真执
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13.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
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于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乙方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
证。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14.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职工法
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
法规。1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更换工种,
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
现场施工。16.开工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并严格开展“三讲一落
实”活动,确保全体人员掌握相关要求。17.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甲方改
进。18.乙方必须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并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编
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分析清单和控制措施,并报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备
案。19.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
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报告。20.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含95
工伤),由乙方负责。21.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
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有记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
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甲方、监理单位、
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致同意,办理拆除和变更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
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22.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
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
规定定期审证,大、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 ;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
使用电器、机械设备。23.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辐射式取暖器、电热毯等明令禁止的电气设施,冬季施工
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同意,落
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24.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验
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25.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乙方及其分包
商应向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同甲方、监
理单位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联系,采
取安全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26.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使用
和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格,能够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96
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
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27.乙方要制定现场成品保护办法,确保一切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完好。28.乙方要制定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务的正常进行。29.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训、安全考试、
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利用班组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三讲
一落实等形式加强外包外委人员日常培训,参加甲方每月调考工作。3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
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违章,坚决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
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31.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
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乙方要在施工现场、物资存放区域及其它施工、预制、加工
区域设立水冲式厕所。32.乙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向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提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
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安全考试和大型施工机械台账等有关资料,并随工程
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33.如有分包,乙方必须将分包商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甲方和监理单位,经监理单
位、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34.乙方及其分包商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合同工程现场的安全、
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3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
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97
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等。36.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
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
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
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38.作业期间进入现场的大型机械、特种设备(起重、压力、高温、放射等)应按
规定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39.开工前,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经监理单
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乙方要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要掌握有
关工作的安全措施。40.现场作业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
程》和甲方有关生产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
作票、操作票等管理制度。4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
甲方消防制度中的有关规定。42.开工前,乙方应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学习,不断强化防火意识。43.乙方应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施工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稀料、油漆、汽
油、丙酮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44.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4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
当地政府颁发的《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落实施工队的治安责任制,建立各种治
安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甲方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98
46.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四防”教育和
各种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每月一次,并制定、落实相关的治安防范措施。47.乙方及其分包单位办公室及各住所的文件柜、抽屉、提包等处不得存放贵重物
品及现金、有价证券。48.下列人员严禁雇用:(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49.乙方提供入厂人员名单前,应根据个人体检结果和有关证件、资料对相关人员
能力素养进行自评估,评估不合格人员禁止入厂作业,乙方对自评估结果负责;现场施
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
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
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65岁。5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
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51.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甲方。52.乙方自入厂满一个月起,每月参加甲方统一集中进行的调考,临时外包人员重99
点调考作业相关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系统内外相关事故案例、四措
两案、“四不干”、违章作业相关处罚条款等应知应会内容;长期外委人员调考内容按
照同工种同内容的原则,分专业、分类别组织考试。重点:《安全生产法》《安规》
《消规》登录后查看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相关管理重点要求、系统内外事
故案例等应知应会内容。53.乙方调考不合格人员予以清退,并对外包队伍单位进行考核;30人以下队伍一
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超过3人,30人及以上队伍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占到项目总人数
10%以上的,按规定清退该外包外委队伍并考核工程款。54.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日计划填报、审批工作,做到无日计划补作业。55. 乙方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工作票前,应确认固定视频监控是否满足作业区域全覆
盖、作业全过程监控的要求,否则应设置能覆盖工作区域的移动视频设备,并在工作票
备注栏填写移动视频设备编号。56.乙方应严格控制外包人员流动性,确保外包人员年度流动率≤10%。57.在制定工程项目“三措登录后查看公司《关于规范“三措两案”
编制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编制表格化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施工
方案、应急预案,做到内容简洁、要素齐全、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符合现场作业实际。58. 进入厂区各通道入口闸机时,严格执行“一人一闸、独立通行”,坚决杜绝一
人刷卡多人尾随、多人扎堆通行等违规行为。四、关于考核和处理(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清
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
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场。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100
2.未按规定编制“四措两案”或“四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9.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二)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
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
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登录后查看公司承揽外包外
委项目。(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5)。生产运维长期外包队伍,半年内年度人员流动率超过10%。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登录后查看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
外委项目。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登录后查看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101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登录后查看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黑名
单”。1.无票证作业;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5.酒后上岗;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
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
施的;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3次以上的;13.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黑名
单”。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102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足安全
生产需要的;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自开工;
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拒不更
换或整改;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险强令
组织作业的;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12.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80%;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的;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后组织
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9.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103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1.乙方人员每发生1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连带考核乙
方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每发生1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违章,考核每名
违章人员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
登录后查看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
登录后查看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5.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于1000
元。五、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经协
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甲方登录后查看公司(合同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 (公章)104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105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登录后查看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登录后查看公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改造及有关
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项目名称: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2.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公司 。3. 工程内容: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4. 工程承包范围: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并
不限于脱硫后净烟道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方案、设备和材料采购、
制造、供货、安装、土建相关部分、现场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系统调试、试验(配合
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性能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等工作,并配合培训和最终
交付投产等。4.1综合考虑脱硫后现有空间(南北长约17m、沿烟气方向长约12.35m)及总排口
烟尘排放浓度较高的情况,出具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要求在其入
口烟尘浓度≤15mg/Nm³情况下,出口浓度≤5mg/Nm³。4.2对脱硫后烟道钢支架进行加固,并将烟道扩容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
统,含气流分布装置、除尘系统、壳体、冲洗系统、高压电源、热风系统、楼梯走道及
控制系统等 ; 其中除尘系统为四电场,配套2台高频电源,本体内部设置6个放电通道,
集尘面积约2000㎡。4.3脱硫区域钢结构防腐刷漆约4000㎡。详细内容见 : 《登录后查看公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技术协议》
(以下简称技术协议)。二、合同工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设计;暂按两次(不限于两次)入厂施工计划安排,2026
年完成钢支架新建、加固工作(含基础施工、钢结构现场安装和加固、二次防腐等),
5号机停机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5天内具备机组点火条件,停机后30天内完成设
备安装确保设备具备投运条件,停机后40天内具备现场验收条件。 三、质量标准1.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的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全过程,应符合现行使
用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详见技术协议。2.承包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系统投运后运
行稳定,不因设备、施工、调试质量而发生设备异常或障碍。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承包 。2.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106
如果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税率取定不符合税法要求,则按照不含税价和调整后的
税率进行结算。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总承包,除违约考核外,不作调整。合同价款为乙方
完成合同义务的全部费用,除支付该费用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其中:(1)勘察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2)设备材料费:人民币(大写) (¥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大写) (¥元);(4)其他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6)改造工程报价表;(7)招标文件及其澄清(8)投标文件及其澄清(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筹集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 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登录后查看公司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7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且承
包人提交了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十三、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技术协议》、《外包工程项目安全协议》、《廉洁
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08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履约保函登录后查看公司 (发包人名称):鉴于(登录后查看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
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登录后查看公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
恢复及提效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登录后查看公司5号除尘系
统性能恢复及提效改造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
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
收文件之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
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年月日109第二卷 技术文件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110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总则1.1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下统称“技术文件”)适用于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生产技改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供货、接卸、现场保管。二次搬运、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配合第三方进
行性能试验)、调试、消缺、培训、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1.2 本技术文件提出了最低的技术标准,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及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
高质量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其相应的服务(当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还
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1.3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
完全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如有差异,应填写到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如投标
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
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4 本技术文件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
准执行。对于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应参照类似项目的经验,本着安全、可靠的原
则执行。1.5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投标人应提出设计、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配
合第三方进行性能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技术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投标
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能充分说明其投标方案、技术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人参考。1.6 投标人对供货的所有系统的设备负有全责。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
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协商。1.8 投标人需要增加的数据、资料和要求,必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合同签订
后投标人不能提出任何关于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由于改造引起的一切相关工作量均
由投标人负责。1.9 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就技术特点、相关业绩、施工组织及劳动力
计划、工程进度表等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专题说明。1.10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数据、 设计数据等一切数据作为投标人供
货依据,未提供的数据由招标人配合投标人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改
造方案、应用的技术、采用的所有产品及改造后的实际运行效果负全部责任,同时需满
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11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
设备均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
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
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
识系统编码采用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标识标准由招标人确认。1.12 投标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
执行。1.13 工程使用国际单位制,工作语言为简体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简体中
文编写。111 1.14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设备、系统所涉及的任何专利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由专利纠纷引起的任何责任。1.15 三维设计要求(1)建模范围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附属设备以及辅助设备。(2)建模内容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装置本体、喷淋系统、辅助设备等。(3)建模深度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如实
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接口定位等(设备内部详细结构可以不建模) (4)模型移交可以采用PDMS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三维软件进行建模。输出文件格式应为.stp
和.dgn或能够被PDMS软件识别的其他格式文件。1.16 智慧工地及视频监控要求。招标人提供执法记录仪和视频监控,投标人负责监控设备安装、拆除。1.17关于品牌要求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
或品牌特有的规格型号(如有) ,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
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二、总的要求(一)改造目的:5号除尘系统进行性能恢复及提效。(二)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详见:四、5技术要求。(三)产能保证指标(如有):无。(四)时间要求1. 进度计划(1)勘察设计: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设计;(2)设备、材料:5号机停机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其中钢支架新建、加固所需
材料2026年12月完成供货,便于完成钢支架新建、加固工作;同时钢结构喷砂、防腐
(含油漆防腐)等工作需按施工工艺在制造厂内完成,便于现场直接施工;(3)施工:暂按两次(不限于两次)入厂施工计划安排,2026年完成钢支架新建、加
固工作(含基础施工、钢结构现场安装和加固、二次防腐等),5号机停机后(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25天内具备机组点火条件(其中停机后前4天需进行机组拉灰、烟道封堵
工作,烟道封堵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以承诺工期为准,投标人施工工期延迟承诺
工期,按登录后查看元/天考核),停机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确保设备具备投运条件,停
机后40天内具备现场验收条件。(4)试验与调试:5号机停机后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带载调试;投运后30天后
配合第三方进行性能试验;三、工程范围(一)概述1. 项目概况:5号炉机于2006年10月投入运行,配套2台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的
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采用海水脱硫方式,其中电除尘除尘效率99.83%,比集尘面积
为84m2/(m3/s)。目前5号电除尘经2025年高频电源、极线改造后,在现有煤质条
件下除尘器入口烟尘浓度偏高,同时灰分存在发粘、比电阻高等问题,5号除尘系统急
需进行性能恢复及提效。112 2. 工程背景登录后查看公司,座落在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境内,总装
机容量为136万千瓦。企业始建于1978年,共建设一、二、三期工程。其中:一期两
台14万千瓦发电机组根据国家“上大压小”政策已于登录后查看关停,现已拆除;
二期两台22.5万千瓦氢冷发电机组,分别于1989年12月、1990年11月投产,4号机组
于2015年底关停、3号机组于2023年底关停。 三期两台68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分别于2006年10月、2007年11月投产。2016年5月,二台机组已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公司承担着青岛地区主要的供电任务,负责黄岛区工业供汽及居民采暖供热任务。5、6
炉分别于2017年7月、2019年11月完成锅炉分级省煤器+烟气旁路挡板宽负荷脱硝改
造,实现了机组并列氮氧化物即超低排放合格。3. 设计和运行条件3.1 厂址所在地概况:大唐黄岛发电厂坐落于鸥飞浪涌的胶州湾西海岸,位于青岛
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与风光秀丽的旅游避暑胜地-青岛隔海相望,最近距离仅2.26
海里;3.2 厂区的地质概况:黄岛区在地质构造上处于华北地台鲁东地质的海阳-高密有坳
陷和胶南隆起的过渡区,自太古代以来,长期处于稳定上升、剥蚀夷平过程中。区内构
造不发育,外围仅有一条北东向华夏式一般断裂—灵山断裂,从黄岛东侧海域通过,区
内岩性以酸性脉岩为主的肉红色燕山期花岗岩。厂址及周围未见有不良地质现象。设备
及设施的基础可落在基岩上;3.3 地震:黄岛历史上无地震记录,为稳定地区。依据《三期机组扩建工程场地地震
安全性评价报告》,工程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3.4 交通运输:黄岛发电厂座落在胶州湾口西侧海域,黄岛区的前湾海岸,与青岛
市隔海相望,距青岛市团岛约4.2km。黄岛原是一个小岛,面积约5 平方公里。随着改
革开放,对黄岛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特别是前湾港的建成,使黄岛成为人工半岛,
现岛西部有两条公路与陆地相连。黄岛发电厂的北部约1km 为油库、油码头等,南面500 米紧靠前湾港码头,西北约
2km 规划为中外合资青岛炼油厂,西面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约7km的薛家岛为青岛市
旅游渡假区,前湾南部为保税区;3.5 水源:工业用水及海水淡化;3.6 气象条件:黄岛地处青岛市近海区域,三面临海,一面着陆,具有海洋性气候
特征,冬季寒冷,夏季湿润无酷暑。受季风影响,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
6-9月降水较多。根据位于厂址东约10公里的青岛市气象台多年的资料,该地区主要气象特征如下:多年平均气压:1008.0hpa多年平均气温:12.2℃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5.4℃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5.5℃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2%多年平均降水量:741.5mm多年平均蒸发量:1426.2mm3.7 设计风速、风压:多年平均风速:5.4m/s最大风速:44.2m/s主导风向风速:夏季SSE 5.5m/s,冬季NNW 6.9m/s;3.8 厂用电系统:原厂用电、公用电电压等级为6kV和380/220V;113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1. 勘察设计:综合考虑脱硫后现有空间(其中5号脱硫塔后东西向净烟气烟道(直
径约8.62m),空间有限,南北长17m、沿烟气方向长12m)及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较
高的情况,出具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要求在其入口烟尘浓度≤
15mg/Nm³情况下,出口浓度≤5mg/Nm³。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设计;2. 设备材料采购:根据设计供货设备材料,5号机停机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其中
钢支架新建、加固所需材料2026年12月完成供货,便于完成钢支架新建、加固工作;
同时钢结构喷砂、防腐(含油漆防腐)等工作需按施工工艺在制造厂内完成,便于现场
直接施工;;3. 现场施工:暂按两次(不限于两次)入厂施工计划安排,2026年完成钢支架新
建、加固工作(含基础施工、钢结构现场安装和加固、二次防腐等) ,5号机停机后(以
招标人通知为准)25天内具备机组点火条件(其中停机后前4天需进行机组拉灰、烟道
封堵工作,烟道封堵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以承诺工期为准,投标人施工工期延迟
承诺工期,按登录后查看元/天考核),停机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确保设备具备投运条件,
停机后40天内具备现场验收条件。4.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无;5. 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 : 拆除原净烟道扩容烟道 (拆除前完成2道烟道封堵,
通过搭设脚手架、加装彩钢板、防火毯等方式);拆除的废钢材、废旧物资等切割成指
定大小,按照招标人要求运送指定地点。拆除的废旧烟道等固废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指定
地点分区存放,合理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的废水性漆
桶、油漆桶、废毛刷、废水性漆、油漆等危废物料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最后由招标人
统一处理。6. 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停机后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带载调试;投运后30天配
合第三方完成性能试验,并进行验收;7. 培训工作范围:为使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应提供
相应的技术培训。 工厂对运行及检修维护人员进行的理论学习、 系统组态等内容的培训。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不少于下表,如果该人月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需要
或招标人要求增加服务,投标人应免费追加人天数;8. 保修工作范围:所有设备、施工等均在保修工作范围内;9. 其它:无;(三)接口原则(招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应详细具体的描述新系统与原有系统的接口
工作、安全过渡工作等)1. 设计界限:投标人根据现有净烟气烟道钢支架出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
的加装、土建、钢结构、检修平台等相关部分的设计,并将烟道扩容加装除尘系统性能
恢复及提效系统,含气流分布装置、除尘系统、壳体、冲洗系统、高压电源、热风系统、
楼梯走道及控制系统等;其中除尘系统为四电场,配套2台高频电源,本体内部设置6
个放电通道,集尘面积约2000㎡。主要设计参数:序号 项 目 单位技术性能参数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2处理烟气量(正常)m3/h 2943107 3进口烟气温度℃ 10~401144入口含尘浓度 mg/Nm3 ≤15 5出口含尘浓度 mg/Nm3 ≤5 6本体阻力 Pa≤250 7电场数个 2 8烟气通道数个2×52/2×522. 供货界限:投标人根据现有净烟气烟道钢支架出具土建、钢结构、检修平台等相
关部分的设计,含气流分布装置、除尘系统、壳体、冲洗系统、高压电源、热风系统、
楼梯走道及控制系统等;负责所有设备的供货;3. 施工界限: 招标人负责接口位置,所有施工由投标人负责。(四)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 施工用电:公用电电压等级为380/220V;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之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日常
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2. 施工用水:水源可采用电厂原水或工业水;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供水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的日常
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3. 施工排水:排入地下管网;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规划本标段施工区的临时排水系统,在报招标人批准后自行组织
实施和管理。施工排水应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方案需经招标人批准。施
工区内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如有)由投标人负责建造。4. 施工用汽/气:少量用气由招标人提供接口,大量用气由投标人自行提供;5. 施工用地:招标人协调提供部分施工临时预制场地; (1) 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不得损坏邻近
的工程(或生产)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
各类废弃物必须运至指定地点, 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除招标人要求保留外,
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2) 施工生活及办公临建(当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时不适用)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内,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生活及办公临建,但投标人的临建布
置和临建形式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生活区及办公区建筑要求标准统一、美观、坚固、
色调一致,用栏杆围成独立区域,并经招标人认可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投标人必须保持生活及办公区内的环境卫生, 不得从事商业或影响周边环境的活动。6. 施工道路: 施工道路可利用厂区既有道路,但要做好维护、清理,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完工
后所使用的道路要恢复原状。投标人可根据各生产区的功能性质、区域位置并结合既有道路,按需要规划本标段
施工生产区的临时道路,在报招标人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7. 弃土场、周转土场及垃圾场:;弃土场、周转土场由招标人指定,运距1 km以内,土方运输及运输期间的环境治
理、堆放成型、表面覆盖和洒水抑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最终的固废处置由招标人负
责。115 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堆放场地由投标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
人按当地环保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堆放废弃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技术要求(一)标准和规范:;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清单所列条目若有新的版本,则执行新版本。所列条目的标准不一致时,则执行高标准。
所列条目未涵盖的部分,由招标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参照国内和国际相关标准。1.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工程文件及规程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备注1GB50660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2DL/T5240火力发电厂燃烧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程3DL/T5592燃煤电厂烟气除尘设计规程4HJ2039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5JB/T11639除尘用高频高压整流设备6JB/T13962除尘用变频高压整流设备7GB50017钢结构设计标准8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9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10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
护栏杆及钢平台11DL/T5072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12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13GB/T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
的推荐坡口14GB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
钢带15GB711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16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17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18GB5500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19GB55002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20GB55006钢结构通用规范21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22TSG Q7001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23TSG Q7002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24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25DL/T5390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26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27GB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8DL/T5153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29DL/T5222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30GB/T1404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116 31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32GB/T5006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
计规范33GB/T24274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34GB/T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35GB23864防火封堵材料36GB50063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37DL/T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38GB/T20210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起动性能39GB/T997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
的分类(IM代码)40GB30254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41GB/T13957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42JGJT473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技术标准(二)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1、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后应满足以下主要技术参数要求: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5 mg/Nm3保证效率≥66.7%本体阻力≤250 Pa噪音<85 dB(A)其中保证效率≥66.7%的验收方案:入口浓度按5号电除尘出口烟尘浓度的17%计
算,出口浓度为烟囱处净烟道烟尘浓度,以此计算除尘效率。投标人根据现有净烟气烟道钢支架出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加装、 土建、
钢结构、检修平台等相关部分的设计,对钢支架进行加固并新建钢支架。并将烟道扩容
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含气流分布装置、除尘系统、壳体、冲洗系统、高
压电源、热风系统、楼梯走道及控制系统等;其中除尘系统为四电场,配套2台高频电
源,本体内部设置6个放电通道,集尘面积约2000㎡。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投入运行后,可用率:≥100%。可用率的定义为:可
用率 。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2.1设备型式: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水平卧式、金属板式。2.2数量: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1台套。2.3设备结构:设置1个进口喇叭和1个出口喇叭,沿烟气方向设置2个供电区。
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阴、阳极系统均采用2205不锈钢金属型式,本项目不
接受玻璃钢式或柔性电极。2.4壳体壁厚应不小于6mm,并设置横向加固肋及纵向加固肋,两侧隔板厚度不得
低于20mm。2.5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工作原理: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主要
用于处理脱硫后烟气中的雾滴以及细小的粉尘颗粒。其工作机制为通过静电控制装置和
直流高压发生器,将交流电变成直流电,使其内部形成强大的电风。产生的电风正对烟
气流通方向,可使烟气中的粉尘、液态水、酸液在金属捕集板上被聚集成水膜,并在重
力作用下沿着收尘极表面往下流到底部集液装置,达到净化雾滴与粉尘的效果。除尘系
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布置在脱硫塔出口水平烟道处, 其具备自清洁功能, 免清洗设计,
配套临时冲洗装置,且无需连续喷淋,只需在停炉或特殊工况时开启喷淋冲洗,即可对
117 脱硫后的烟气进一步净化处理,有效捕集烟气中细微粉尘颗粒、残余硫酸、硫酸盐、脱
硫浆液、雾滴等,实现环保排放要求。2.6不能以烟气调质剂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2.7不应把设备进口粉尘粒径分布规律定为性能保证的一个条件。2.8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设计烟气流速为 m/s,粉尘驱进速度为
cm/s,比集尘面积为 m²/(m³/s)(投标时投标人填写)2.9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允许在0~100%BMCR工况时运行正常,不发生
堵塞。2.10应充分考虑腐蚀的情况,设备及其辅助机械采用有效的防腐蚀措施。同时投标
人应考虑现场强风多雨的气象特点,设备的电气元件选型应达到足够的防护等级,并采
取必要的防护遮挡措施。2.11应保证2年内不需专门停电场进行阴极线及气流均布板冲洗或处理,当除尘系
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无水冲洗情况下,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能正常运行6小
时以上,并在冲洗水恢复后仍能正常运行,冲洗时烟尘不大于5mg/Nm³。2.1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总体性能由投标人总负责。2.13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内喷嘴的布置要合理,不存在冲洗死角。正常运
行时,阳极板、阴极线(圆管+芒刺)、集尘室及灰斗内的灰尘、冲洗水不会发生吸附
而难以去除或排出,并影响荷电效果。2.14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系统必须确保在启动方式上的快速投入。在锅炉
负荷0-100%负荷范围内有良好的适应特性,能可靠、稳定的连续运行。2.15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在下列条件下均能达到排放要求: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条件和气象、地理条件下。入口烟气量为BMCR烟气量,考虑10%的裕量。3、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3.1本体要求3.1.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设置1个进口喇叭和1个出口喇叭, 除尘系统性
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沿烟气方向设置2个供电区。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阴、阳
极系统均采用2205不锈钢金属型式,本项目不接受玻璃钢式或柔性电极。除尘系统性
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进口喇叭内部应配备孔板+导流叶片形式的气流均布装置,以便烟
气均匀地流过电场。为了满足脱硫后湿烟气运行环境要求,气流均布装置的材质要求整
体采用2205不锈钢。气流均布板的厚度3mm。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出口喇
叭、多孔板材质采用2205不锈钢。为了确保烟气中的颗粒物充分荷电,保证除尘效率,
需在进口喇叭出口处与电场阴极系统之间,设置预荷电装置,预荷电装置材质采用2205
不锈钢。3.1.2壳体应密封、防雨、壳体设计应尽量避免死角或灰尘积聚区,且顶部不积水,
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内部应有防止烟气短路的阻流装置。3.1.3喷淋型式:阴阳极冲洗喷淋系统均设置在电场顶部,喷淋系统设计为多排式、
分区域式。要求采用间歇式喷淋,且每次喷淋用水量不高于12.5t/h。除尘系统性能恢复
118 及提效系统的喷淋水可从零米水泵房工业水水箱接引。烟道内部喷淋管道及喷嘴材质统
一采用2205材质。喷淋管道的每一个分支路需配置至少1个电动阀门用于控制。喷淋
系统的取水、排水设计及其接口工作,中标后由投标人与招标人共同协商完成,最终水
系统的设计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人统筹审核确定。喷淋泵(若有)的选用原则为
采用一运一备。3.1.4通向每一高压部分的入口门应与该高压部分供电的整流变压器安全联锁, 以免
发生高压触电事故。3.1.5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水平进气,烟气水平通过电场,处理后水平出气
排往烟囱。本项目不接受立式布置、径流式或垂直进出气结构型式的除尘系统性能恢复
及提效系统。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壳体、进口喇叭、出口喇叭均需设有检修
通道和人孔门。人孔门有可靠的接地和安全连锁装置,在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
顶部有检修孔,以便对电极悬吊系统进行检修。圆形人孔门直径不小于ø600mm,矩形
人孔门不小于450mm×600mm。所有门、孔均采用防腐材质及双密封结构。原则上除尘
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柱距总宽度控制在≤17m,其入口应采取必要的变径过渡段与
吸收塔连接。具体接口尺寸详细设计阶段配合确定。3.1.6所有平台均设栏杆和护沿。 平台载荷应为4kN/m²,栏杆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投标人应设计配供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部分的全部楼梯平台,包括人孔门
检修平台、顶部检修平台、灰斗检修平台(连通式)等检修通行所必须的平台,平台设
计载荷为4kN/m²,扶梯载荷应为2kN/m²。地面至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之间的
楼梯走道、底部混凝土支架的楼梯平台及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以外的连通
平台,由投标人统一负责。3.1.7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的检修维护平台、扶梯、栏杆平台由投标人
设计并供货。平台采用刚性良好的防滑格栅板平台,布置维护检修平台处应考虑检修荷
重。步道宽度不小于800mm,平台及步道上的净高尺寸应大于2.1m,平台、扶梯及栏
杆按照国标《固定式工业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固定式工业钢斜梯安全技
术条件》GB4053.2、《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固定式工业钢
平台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制造。扶梯倾角不大于45°,扶梯宽度应不小于800mm,踏
步采用防滑镀锌格栅板,平台、走道和扶梯应油漆。扶手、栏杆应采用钢管。扶梯的栏
杆应垂直于地坪。扶梯要求采用球接栏杆,球外径不小于76mm,立柱外径不小于
48mm,扶手外径不小于42.3mm,横杆外径不小于33.5mm。投标人应推荐不少于3种
扶手结构形式,最终形式经招标人确认。平台及扶梯格栅板符合《钢格栅板及配套件》
YB/T4001.1标准;且承载扁钢厚度不小于4 mm。3.1.8绝缘子应设计为阴极顶部悬吊绝缘子+底部阴极防摆绝缘子的组合,以确保整
个阴极系统的结构稳定性和放电安全性。悬吊用的承压绝缘子采用陶瓷A-50(JB/T
6746.1),其盖板采用 2205材质。阴极底部防摆用绝缘子应为95瓷,套筒及接头的材
质采用2205。绝缘子室采用整体大保温箱结构,一体式的大保温箱结构设置在除尘系统
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器顶部, 所有的承压绝缘子及其加热器均统一布置在大保温箱内部,
以确保绝缘子室的保温绝缘性能。3.1.9设备支撑件的底座应考虑到地震力加速度对它的作用。3.1.10外壳应充分考虑到膨胀要求。3.1.1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都应有结构上独立的壳体,顶部设置有效的排
水措施。3.1.1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设计寿命不小于30年。3.2灰斗要求3.2.1 灰斗壁板的最小倾斜角度≮15°,灰斗下排口尺寸按300mm×300mm设计。3.3阳极板和阴极线3.3.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阳极结构型式采用平板式,厚度1.0mm,材质
为2205不锈钢。阴极线结构型式为金属管+芒刺式,其中阴极线杆采用φ25的2205不119 锈钢管,两侧放电端为芒刺式,厚度1.5mm,材质采用 2205不锈钢。此外,阳极系统
的悬吊装置、防摆装置及阴极系统的框架、吊梁、限位装置等,材质均采用2205不锈
钢。3.3.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设有绝缘子热风吹扫系统及绝缘子电加热装置,
并对每个顶部承压绝缘子和底部防摆绝缘子进行热风吹扫工作。热风吹扫风机和电加热
器均为两台,一用一备。单台热风吹扫风机风量不小于3300m³/h,单台电加热器功率不
小于150kW, 以确保吹扫风量及风温满足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
要,避免绝缘子爬电隐患。3.4整流变压器的起吊设施3.4.1整流变压器的起吊设施,应能将起吊物由顶部吊至零米,必须有相应的孔洞和
钢丝绳长度。3.4.2起吊装置应为电动,电动机防护等级IP56。起重能力应能起吊整流变压器,并
有安全措施。3.5保温由投标人设计并提供保温的金属件,保温非金属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为使全厂保温材料尽量做到统一,减少品种,便于采购和管理,保温材料的品种和性能
由招标人提出。保护板(镁锰铝材质或铝材质)采用0.5mm厚彩钢板,其中除尘系统性
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烟道和壳体不保温。3.6钢结构要求3.6.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钢结构应能承受下列荷载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荷载(自重、附属设备、最大存灰重等)2)地震荷载3)风载4)雪载5)检修荷载6)正、负压7)经招标人、投标人商定的部分烟道及系统管道及设备荷重8)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钢结构考虑各种负荷下的综合强度计算允许值外,
其安全裕量还应大于 (投标人填写)。3.6.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支承结构应是自撑式的, 能把所有垂直和水平负
荷转移到柱子基础上,任何水平荷载都不能转移到别的结构上。3.6.3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壳体、进口喇叭、出口喇叭、灰斗及阻流装置
材质采用碳钢+玻璃鳞片防腐,壁板厚度国标6mm。与烟气接触的部位需进行玻璃鳞片
内衬防腐,防腐层厚度3mm。3.6.4钢结构的设计应简化现场安装步骤,尽量减少现场焊接。3.6.5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钢结构应充分考虑腐蚀,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面漆颜色按招标人标准执行,面漆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负责现场涂刷。3.6.6 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顶部电气、控制部分应设置防雨棚,防雨棚采
用压型彩钢板,由投标人设计、供货,彩钢板颜色由招标人确定。3.7电气技术规范3.7.1 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3.7.1.1电源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动力中心包括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电源
取自三期除尘PC开关室。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身使用的高频电源装置、加
热器电源柜、低压控制柜(含控制设备)、加热器、起吊设备、照明设备、检修电源箱
等的供电电缆、投标人供货设备之间连接电缆等所有电缆及本体上的电缆桥架等不限于
此的保证整体完整性的设备均由投标人配套设计并供货。2)电源为交流380伏,三相五线制,50Hz;当电源电压、频率在下列范围内变化
时,所有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120 a.交流电源(+10%~-10%)Ue、频率50±2%Hz长期;b.电压在-22.5%Ue、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时,不应造成设备事故。3)电源可允许的最大不平衡负荷为5k伏安。投标人在产品电路设计上应尽量使电
源的三相负荷保持平衡。3.7.1.2整流电源类型及要求高压电源采用高频电源(配套调试终端电脑),高频电源通过整流形成直流电,通
过逆变电路形成高频交流电,再经升压整流变压器升压整流后,形成直流负高压至除尘
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3.7.1.3电源装置等设施1)高频电源装置布置在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顶部,属屋外安装的设
备,防护等级不小于IP56。高频电源装置容量应有足够余度。高压为水平侧出线,接线
盒应密闭,防尘防水(室外不低于IP56)。2)高频电源高压硅组件为高阻抗,侧出线型。3)起吊装置应为电动,电动机应为防潮型。起重能力应能起吊高频电源装置,并
有安全措施。高频电源装置的起吊设施的起吊高度应从零米至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
系统本体顶部,并留有起吊通道。在轨道始端设起吊装置防雨罩,起吊装置应符合最新
的起吊设施安全标准。起吊装置的控制采用36V安全电压,通过隔离变压器供电。4)高频电源装置的滚轮或承重型钢应与本体顶部相应位置上预留的导轨等设施位
置、间距一致。油浸式高频电源下设储油槽。5)通向每一高压部分的入口门与该高压部分供电的高频电源装置相联锁,防止高
压触电。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高压部分的入口检修门与高压供电部分的隔
离开关之间设置机械连锁系统,采用机械锁和钥匙闭锁,只有在断开电源、接地开关闭
合的情况下,才能取出检修门钥匙,打开对应的检修门。6)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不设置就地上位机,除高频电源外,所有电气设
备、测点均通过电缆直接连接到DCS机柜。高频电源在就地安装通讯箱,高频电源应
配置就地操作屏,具备就地、远方选择开关,就地可对高频电源进行启停、维护等操作。
使用TIP/IP通信协议与通讯箱进行通讯,使用光电转换器通过光缆与DCS通讯,上传
一次电压、一次电流、二次电压、二次电流、闪络、油温及各项告警信息,远方启停高
频电源。7)高频电源装置工作时,不应对厂内通讯等弱电设施产生干扰。8)高压输出端在进入电场前配置高压阻尼元件。9)高频电源装置没有漏、渗油现象,高频电源出厂前应进行各项试验,出具试验
报告,完成高频电源各项交接试验,包括油样色谱、耐压试验。10) 高频电源装置除就地牢固接地外, 高压整流桥的 (+) 接地端采用不小于50mm2
的多芯软电缆直接引入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接地端。11)高频电源装置采用电力80kV加强型瓷瓶。12)电源高低压端子设接线端子箱。13)电源转换效率:产品在额定负载条件下大于95%。14)功率因数:在额定输出电压、电流条件下大于0.9。15)温升:高频高压电源发生装置在额定电压额定负载下运行2h,IGBT模块和油
箱的温升不应超过25℃。16)电源功率开关管应设温度检测,具有报警,和温度高跳闸功能,温度实时上传。17)电源需设油温检测,油温高时能报警,油温实时上传。3.7.1.4对低压配电柜的基本要求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配电柜的型式、柜内元器件选型及配置。满足除尘系
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电气负荷要求,按三相五线制进行各级电源的配置。3.7.1.5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121 1)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与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交流电动机
为异步电动机(YE4系列及以上),电动机额定电压见专用部分。2)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T 755要求。电动机
选用高效节能电机产品, 高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GB 30254《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能效标准。低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GB 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能效标准。3)除特殊要求外,室内地面上等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IP54,户外电动机的防护等
级为IP65。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无封闭防护的电机
全部按室外露天布置考虑防护等级。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采用变频专用电机。4)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
机的铭牌额定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115%。5)当电源频率为额定值,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能输出
额定功率,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5%时,电动机能输出
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绝对值之和在10%内时,电动机能维持额定功
率。6) 电动机适合于全电压启动。 电动机能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正常启动, 且能在65%
额定电压下自启动。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55%时,电
动机应能实现自启动。电动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
切换前是满载运行。7)电动机采用F级绝缘,按B级温升考核。电动机绕组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
氧树脂密封绝缘,电动机的连接导体和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8)高压电动机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6倍,低压电动机在额
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6.5倍。9)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2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1次的要
求。当外部转动惯量与电机转动惯量和反扭矩相同时,设计的每台电机至少应能在较低
温度和运行温度下每小时连续启动2次和1次。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
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10)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6倍。 在额定电压下,
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0.5倍堵转转矩的保证值。11)电动机的噪声和振动符合国标。距外壳1m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噪声级不大于
85dB(A声级)。12)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13)电动机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应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识。14)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电缆接线盒安装位置须便于电缆接
引,端子盒容积须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电动机主接线盒能接入载流量为2倍电动机额定
电流的动力电缆。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15)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1.2倍额定转速的超速试验。16)电动机轴承采用耐磨轴承,使用寿命在 10万小时以上。电动机的运行寿命:
不少于30年。17)电动机旋转方向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3.7.1.6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如果有)的要求1)一般要求:随机配套的就地控制箱(柜)、动力箱(柜)应具有防尘、防溅性能,所有技术指
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7251
的要求。2)就地电控箱(柜)体部分: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
符合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板(304不锈钢),结构牢固,外形美观,内部布置合理。落地122 柜用2.0mm厚不锈钢板制作, 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600mm的用2.0mm厚不锈钢板、
小于600mm的用1.5mm厚不锈钢板制做。箱(柜)体应设内、外门,外门密封,并有观察孔,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
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内门装启(红)、停(绿)灯、按钮、
电流表等。就地箱 (柜) 电缆下进出线。 控制箱 (柜) 底部设有电缆孔, 电缆孔直径不小于50mm
并满足电缆穿过,电缆孔有密封胶垫且密封良好。就地箱(柜)防护等级IP55,室外安装时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外壳及柜门可靠接
地。3)元件部分:所有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排等选用ABB、施耐德、西门子产品,最终由招标人
确定。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就地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规范要求,其中,动
稳定电流有效值为125kA,热稳定电流为50kA(1s)。电控箱内一次设备和二次元件应设置隔离,避免干扰。柜内单个电负荷回路大于
55kW的,需要设置接地保护回路(投标人成套提供零序电流互感器和接地保护元件)。
单个电负荷回路大于40kW的,需要设置就地电流表和单相电流变送器。4)投标人负责就地控制箱至就地设备的电缆及穿管的设计和供货(电缆长度应满
足现场布置需求),随设备到货。投标人提供就地控制箱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元件清册,
就地设备的电负荷清单和电缆清册。3.7.1.7对变频器(如果有)的基本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变频器为工业级产品。变频器的额定电压为400V,变频器选用
6脉冲或脉冲数更高的结构型式,采用配有正弦波脉宽调节器的电压源型变频器。变频
器的选型与负载设备运行特性相匹配。变频器的额定功率至少比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大一
个档级。变频器输出的基波电流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2)变频器与所驱动电动机原则采用 1对1的控制方式,变频器设置就地变频器柜。3)变频器的频率变化范围为0~60Hz。 变频器选型满足所驱动设备各种运行工况
对变频器的要求。变频器的输出能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下时按恒转矩输出,在电动机额
定功率以上时按恒功率输出。变频器功率选型时已充分考虑电机运行情况,可完全满足
运行要求。变频器的容量已考虑环境温度、谐波电流、加装的滤波装置对降容的影响。4)变频器在额定负载时效率不低于0.98。5)变频器系统的设计适用于工业环境且不影响其他用电设备。变频器产生的谐波
应满足GB/T 14549的规定。变频器的电磁兼容性(EMC)应满足IEC及国家标准。6)变频器柜采用下进出线方式,柜内安装有电机冷却风扇控制回路。7)变频器柜外壳、内底板采用不锈钢板。变频器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外不低于
IP56、室内不低于IP54。8)变频装置自身已配备完善的电气保护,能提供电动机所需的过载、过流、接地、
过压、欠压(具备PT断线闭锁功能)、过热、缺相等保护,保护为微机型,且不与控
制共用CPU及电源。保护动作能发出硬接线信号。变频装置自身配备完善的自检功能。9)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10)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
系统。使操作人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11)发电厂I类辅机变频器(包括给煤机、给粉机、空气预热器等)要具备高低电
压穿越功能,满足DL/T 1648《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的
要求。防止高低电压穿越性故障造成的设备停运事故。12)在变频器柜门上有可操作界面,操作界面应有触摸式键盘和LCD/LED显示。
柜门上可以启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频率。123 13)变频装置应提供通讯接口,可接入远方监控系统,并配合远方监控系统的组网。14)投标人负责变频器柜至就地设备的电缆及穿管的设计和供货。投标人提供变频
器柜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和电缆清册、元件清册。15)变频器选用ABB、施耐德、西门子品牌,最终选型由招标人确认。3.7.1.8防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的防雷保护及过电压保护由投标人负责设计。3.7.1.9接地1)接地系统,应符合GB、DL标准的相关要求。2)本体及本体上所有设备的接地由投标人设计供货,接地导体材质及规格见专用
部分。电气设备需要接地的位置要有明显的接地标志并配有接地端子。3)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零米以下接地网及本体以外接地网由招标人
完成。投标人本体接地与招标人接地网的连接点应不少于2点,接地点应设置明显的接
地标识,接口位置暂定在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外1m地下接地网处,具体
位置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4)投标人应提出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值。3.7.1.9滑线及其附件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系统内所有电动起吊设施均采用悬挂式软电缆供电,
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对电动葫芦和电动起吊设施安装H型节能滑线,三相+PE独立。
设计时可考虑三相+PE水平布置或垂直布置。 所有安装滑线需要的附件均由投标人统一
设计并供货。3.7.2照明及检修3.7.2.1投标人应提供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的照明及检修系统设计及供
货,本体照明及检修系统的设计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3.7.2.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的照明灯具采用LED三防灯,防护等级
IP56。3.7.2.3检修电源箱中配制总电源空气开关,且每个检修回路的馈线开关采用带漏电
保护型。每个检修电源箱中至少有2回路三相四线负荷(每回路≥50kW)、至少有2回
路单相负荷(每回路≥30kW)、至少有2回路单相12V安全电压负荷(每回路
≥200W)。在室外安装的检修箱,任何检修位置至检修箱的距离均不应超过50m。检修
电源箱配置工业插座,工业插座(选择下斜插座)置于检修箱下部,配齐工业插头,双
层门密封设计,开关箱门不影响拔插工业插头,箱体具备完整的防尘、防雨结构。3.7.2.4照明配电箱、检修箱采用标准厚度2.0mm的不锈钢板制作,防护等级:室内
为IP54,室外为IP56。3.7.3电缆设施3.7.3.1在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区域内应恰当地规划电缆通道,包括电缆竖
井(如需)和电缆桥架路径等。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在桥架中应分层敷设,桥
架、槽盒封闭,内部电缆不得外露。3.7.3.2投标人负责三期除尘PC开关室至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所有的
电缆桥架、电缆埋管、电缆软管等设计及供货。电缆通道的位置应注意电缆敷设的方便
和安全。动力、控制和仪表电缆应敷设在不同的层内,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层间加耐火
隔板。本体电缆桥架电缆充盈度不超过40%(动力电缆)及60%(控制电缆) ,以方便
招标人检修或增加电缆。电缆桥架采用铝型材桥架,厚度不低于3mm。3.7.3.3 除非另有定义, 本项目所有电缆均由投标人供货。 投标人负责提供电缆清册。
电缆清册格式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电缆编号,始点,终点,电缆
型号,电缆截面,电缆外径及备用芯数。3.7.3.4投标人供货的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阻燃铜芯电缆(阻燃等级C级),选用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YJV)电缆;由变频器至所驱动电动机的动力电缆采
用变频专用电缆。低温-15℃以下环境应按低温环境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绝124 缘,聚乙烯护套电缆。电缆的导体采用铜导体。控制电缆选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
护套、铜编织总屏蔽(KVVP)电缆,计算机电缆选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
编织对绞分屏加总屏(DJYPVP)电缆。3.7.3.5电缆防火阻燃: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电缆应有可行的防火阻燃措施,进入
电缆夹层内部电缆全部涂刷防火涂料,厚度不小于2mm。4、仪表及控制4.1总则(1)投标人负责设计和提供本技术要求所列出的仪表和控制装置。不管本技术要
求是否作出规定,投标人负责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设计和提供必要的就地仪表
和控制装置以及试验接口及取样部件、导管、仪表阀门、检测元件、传感器及接线盒、
预制电缆等。(2)投标人提供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范围内仪表及控制设备的详细
清单(包括数量、型式规范等)供招标人确认(清单所列仪表种类及数量以实际需要为
准)。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安全、可靠、并与招标人对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控
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3)投标人所供热控设备在数量、类型、功能、性能方面都必须满足规范书的要
求,如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在供货范围里没有列出满足协议和工艺过程监视控制要求所必
须的或不满足机组安全运行的要求时,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相关设备及其安装附件。(4)投标人承诺提供完整的数据。(5)用于保护、控制联锁与报警的仪表尽应选用进口智能变送器,必须采用开关
量仪表应选用质量稳定,动作准确与可靠的进口开关量仪表(如温度、压力、流量、差
压及液位开关量仪表等)。其切换差值能满足控制要求,能在被测参数正常变化范围内
实现信号自动复归;智能变送器应支持HART协议,满足475等手操器的使用要求。(6)投标人配供的就地压力表通常情况下,表计的量程选择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
处在1/3~2/3量程位置,表计应提供三色表盘。(7)现场安装温度测点及接入控制系统的测点必须设计安装不锈钢(316L)内套
管。(8)室外安装的仪表及取样管路必须设计伴热系统及保温,仪表可集中安装在就
地仪表柜(有伴热功能),建议选用电伴热方式。仪表管材质为不锈钢。(9)室外安装的设备如执行机构及测点等离工作平面高度不大于1.5m,否则应设
计检修平台及相应布道、爬梯,上述设施应满足安规要求。(10)投标人负责采购的仪表、执行器、控制系统等设备,必须与设备厂家的合同
中明确约定技术人员到厂服务天数及频次,以及新设备的培训方式。(11)各类仪表进行现场安装前应再次进行检定,确保其准确性;涉及压力容器的
仪表应由投标人送至地方计量鉴定站检定,并取得标有CMA标志的检定证书,配合招
标人完成压力容器建档工作。4.2 DCS系统描述(1)招标人现有DCS系统为南京科远系统,投标人设备的设计应首先能通过投标
人的控制装置满足对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现场控制,系
统所新增的IO点(含电气部分)及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及信号需提供相应电缆,接线至
招标人干灰电子间机柜,机柜利用现有的空机柜,其他控制器、电源、模件等全套控制
系统现场安装。(2)要求输入、输出点需留有10%冗余裕度。(3)投标人完成画面组态、逻辑编程、通讯调试等及所有需补充的设备及DCS厂
家服务费用。(4)DCS的信号最终在三期集控室辅网盘上监控,应具有画面显示、参数处理、
越限报警以及参数设置、设备监控、历史数据(趋势)、控制逻辑的修改、系统的调试
等功能,且对控制系统的组态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125 (5)DCS系统的技术服务及设备必须是现有控制系统的技术服务人员以及从现有
的控制系统(或者授权的销售商)采购备品备件。(6)投标人负责提供用以实现仪表和控制系统功能的全部硬件、软件(要求正版
软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授权和服务、DCS系统组态及调试。(7)投标人负责提供就地控制盘或接线盒接线设计及所有控制电缆、电源电缆及
安装所需的附件,并负责提供DCS设计组态的逻辑控制方案,以便实现在主控室集中
控制的功能。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格式提供试验卡、逻辑说明、保护定值清册等,并
通过招标人认可。投标人应提供控制策略的详细描述文字资料及逻辑框图,这些描述包
括,但不仅仅限于:程控启停要求,包括启停许可条件设备联锁保护要求设备控制调节要求从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系统来的所有信息应适合在辅网盘的DCS中显示,
包括报警、设定值及运行参数的显示。投标人应提供仪表清单、被控设备清单、IO信号清单、仪控用电方式及清单。4.3 故障保护和报警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系统应有自动故障保护和报警设计。当系统故障时发
出显示信号,并相应地触发就地系统控制逻辑对此进行报警及保护。4.4就地接线盒及控制盘柜投标人应考虑并提供就地接线盒,方便接线。应选用铝合金型材制作的电缆槽盒,
满足室外防海雾腐蚀的要求。电缆保护软管选用平塑金属软管不低于2mm厚,并配好
接头。就地控制柜、电源柜内必须有接线图纸,柜内接线挂号电缆标识牌及接线电缆号头
要排列整齐,标示清晰。设备验收时必须有合格证。从就地设备至就地接线盒的电缆及相关安装附件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设备配套的电气、仪控控制柜(包括电源配电箱、变频器柜、就地控制柜、
就地操作柜等)应满足优质耐用、防水防尘的要求。4.5 保护等级所有就地控制盘、 就地接线盒、 仪表、 执行机构等为室外防雨型, 防护等级应为IP65
并有防潮、防盐雾腐蚀功能。现场露天布置的气动、电动执行器及热控设备都必须加装
防雨罩。4.6就地设备的安装设计考虑以下原则:(1) 工艺系统中在巡检人员需监视的地方,设有就地指示仪表。(2)系统中的调节阀装设开度位置传感器;用于二位控制(ON-OFF)的阀门开关方向
各装设四开四闭位置限位开关和足够的力矩开关。(3) 就地设备、装置的监测信号应为两线制传输,信号型式模拟量为4~20mA DC
或热电偶(阻),热电阻采用三线制,开关量信号为无源接点,信号接地统一在DCS
机柜侧接地。(4) 仪表和控制设备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满足系统运行, 可对整个除尘系统性能恢
复及提效系统系统进行远方监视、运行调整、事故处理的要求。(5) 室外安装的就地控制箱及就地仪表接线箱设计采用户外型不锈钢结构。(6) 在工艺过程上需要测量开关量信号时采用进口逻辑开关,选用品牌其性能和品
质等同或高于美国SOR、英国DELTA、日本太平SZ系列进行选型。 (7) 所有测量点至一次隔离阀门设计采用的所有材料符合在安全运行条件下测量
介质的要求。与仪表及变送器连接的仪表管材质及壁厚应与工质相适应,不得出现腐蚀
或污染的现象。仪表阀门及仪表导管设计采用不锈钢材质(316L)。(8)所有变送器能对应零到满量程的测量范围,输出4~20mA信号。126 (9)所有就地仪表和执行机构的电子部分、就地盘箱柜等含有电子部件的就地设备,
其防护等级至少满足IP65的防护要求。(10)同一地点的仪表排污设计集中到装有漏斗或水槽的排污总管,引至地沟。对
环保有影响的还应设计引至废水处理区域。(11)防冻要求:就地变送器,过程开关等液体取样管路考虑防冻措施,取样管路
设计采用伴热电缆,仪表柜应具有温控电加热器。(12)因现场环境复杂,腐蚀性较高,现场热控设备选型要以防腐为主。(13)现场露天布置的气动、电动执行器及热控设备都必须加装防雨罩。(14)所有就地仪表、测点及执行器等热控设备均应有相应工作平台,方便检修。(15) 温度测量采用铂热电阻(分度号Pt100)及不锈钢保护套管。 所有热电阻及热电偶其引出线有防
水式接线盒。所有热电阻温度计根据管路来选择螺纹连接型或焊接型。测温元件安装的
插入深度符合相应的标准。试验测点预留。测温装置的布置尽可能开孔倾斜向下,暂未
使用的测点也安装插座并有保护盖。热电阻选用要求:投标人应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热电阻采用Pt100(双
支三线制),其性能和品质等同或高于上自仪三厂、江苏红光、上海平安的标准,最终
由招标人确认。带刻度的双金属温度计只用于就地指示,精度不低于±1.5%,表盘尺寸为Φ100,双
金属温度计采用万向型,都应配有不锈钢内套管,必要时为无振动安装,使显示仪表远
离振动场所。选用性能和品质等同或高于上自仪三厂、江苏红光、上海平安的标准,最
终由招标人确认。(16)压力/差压测量1) 控制系统监视与控制用回路的输入压力和差压,采用进口智能型压力/差压变
送器测量。压力/差压测点位置根据相应管路或容器的规范要求确定。并安装除风烟系
统外的一次隔离阀、二次隔离阀、排污阀及管接头。2) 就地安装的压力计也提供仪表阀门。3) 所有压力/差压测量根据被测介质的参数提供以下部件: ·一次隔离门,二次门与平衡阀。 ·用于清洁压力管道的排污阀。 ·必要时提供隔离容器。4) 阀门或外螺纹连接, 阀体采用不锈钢。排污门采用外螺纹连接。5) 所有变送器就近集中设计安装在测点附近的仪表保温箱内,现场的箱、柜采用
不锈钢材质,具备防酸雾、盐雾腐蚀。6) 直接与介质接触的部件的材料应能适用该种介质,防止出现腐蚀和侵蚀问题。
所有压力/差压变送器的管接头采用公制螺纹以便于维护与检修。7)为所有烟气压力变送器和压力计提供干燥, 纯净的吹扫空气, 安装自动吹扫装置,
实现自动吹扫功能。并提供防堵风压取样装置。8) 如果仪表取样管路中是液体,压力变送器考虑静压头对测量值的影响。9) 压力/差压变送器采用进口智能式变送器(支持hart协议)。变送器应是二线制
的, 输出4~20mA信号,以对应校验量程中0~100%的值。10) 应有过压保护措施,变送器超压保护至少是设计压力满量程以上50%。变送器
在满量程时误差≤±0.1%, 线性误差≤0.1%, 所有就地安装的变送器(压力、 液位或类似的)
有就地液晶指示表头(0-100%)。11) 变送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12) 差压变送器在高压连接侧(或低压连接侧)处于最大流体工作压力时,而在低
压连接侧(或高压连接侧)直接通大气的情况下,不致于损坏仪表或使整定值偏移。13) 在温度变化每50℃时,漂移量不超过最大量程的0.3%。14) 在12个月时间内的漂移量不超过所调量程的0.1%。127 15) 就地压力表应设置在容易观察的位置,或成组安装在就地表盘上。压力表应有
防湿和防尘护罩。·刻度盘直径为100毫米。·接头为M20×1.5mm。·要求就地压力表计的精度至少为满量程的±1.5%。·就地压力表为三色表盘压力表材质为不锈钢,在震动相对较大的环境安装的压力表选用充油不锈钢耐震压
力表,在介质波动相对较大的环境下安装的压力测点选用充油不锈钢耐震压力表并加装
缓冲管。压力表选用品牌其性能和品质应等同或高于上自仪四厂、川仪、天康。 16)对“零”和“满量程”都能进行调整。除具有远方零点,满量程调整功能外,还具
有本机就地零点,满量程调整功能。零点的压缩和提高可以在0~80%的量程中自由定
点。变送器设有统一的测试接口,以便连接电气测试设备。 17) 连接线和端子符合现行的ANSI标准, 所有端子都有永久性的标记, 便于识别。 18)在外接负载电阻最少为500欧姆时,仍能正常工作。 19)差压变送器能把介质过程差压转换成4~20mADC输出信号,输出信号应可以
代表流量,液位及差压。差压变送器两侧均等的静压力变化不会影响仪表精度。20)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品牌选用性能和品质应等同或高于罗斯蒙特3051、川
仪、霍尼韦尔的品牌。(17)流量测量,投标人如需提供流量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 用于远传的流量测量传感器应带有4~20mADC两线制信号输出。2) 采用节流方式测量流量时,应采用环室取样方式。应带有引出管以便于与差压
测量管路接连。节流装置的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符合规定。3) 介质流向用箭头准确标志在测量孔板或喷嘴上。4) 一个节流装置上安装2个或以上变送器时, 取样孔的对数与之相适应。5) 必要时应对被测介质的密度、压力、温度变化进行补偿。6) 流量测量孔板、喷嘴和测点位置的安装应根据其所在管路的规范要求确定。7) 考虑到可靠性和抗腐蚀性的要求,流量计选用电磁流量计。(选用品牌的性能、
质量应等同或高于科隆、斯亚乐SIERRA、e+h等品牌)。8)整套装置在交货时应有校验记录及流量计量书。9)必要时各种流量计应有就地指示。10)所有流量装置设计安装的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符合规定。(18)电动执行器投标人如需提供电动阀门,其配供电动执行机构,有成熟运行经验,要求为智能一
体化非侵入式电动执行机构,带液晶显示面板和操作面板,防护等级为IP67。电动执行
器远程控制通过调节电动执行机构输入4~20mA信号,对阀门进行连续开关调节,且有
阀位反馈信号功能(4-20mA),引出至控制系统。 配有背光照明液晶显示器,显示从全开全关、以0.5%递增的数值显示,并且能提
供开、关转动时信号灯指示。能迅速显示执行机构报警、阀门报警、控制系统报警。在选电动执行机构时,应高出一个力矩等级,在设计,应充分考虑这一情况,保证
在运行过程中阀门阀杆与电动执行机构连接处牢固可靠。存在较大振动的系统上安装执
行器应采用分体结构。电动执行机构调节精度等级要求为0.5%。工作频率:每小时启动不小于1200次阀
门操作。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其性能和品质应等同或高于扬修,ROTORK,AUMA智能一体
化产品,应符合DL/T641-2005和GB24923-2010的规定,并满足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所
有执行机构的品牌和型号应注明。由投标人配套供货,并完成有关整体调试工作。(19)控制电缆128 接入控制系统的模拟量控制电缆应选用分屏加总屏的计算机电缆。如在高温区敷设
需用耐高温电缆。电缆槽盒选用铝合金型材。选用性能、品质应等同或高于上上电缆、
汉河电缆、远东电缆等品牌的电缆。(20)监控系统现场设备安装完成后至少配置1套监控,确保新安装设备在监控范围内。5、制造的基本要求5.1 设备制造严格按照制造规范、标准进行。加工前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编制质
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招标人认可。5.2 为保证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结构件在出厂前应进行预组装工作以保证现场
组装尺寸。6、主要设备供应商推荐表序号设备/部件名称厂家名称备注湘潭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安徽皖南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1电机佳木斯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浙江大维或同等质量品牌浙江佳环或同等质量品牌2高频电源龙净电控或同等质量品牌上海上纬或同等质量品牌常州英力士或同等质量品牌3玻璃鳞片原材料陶氏化学或同等质量品牌郑州华聚或同等质量品牌江苏普洛斯铺或同等质量品牌4烟风道补偿器江苏同方或同等质量品牌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ABB或同等质量品牌5配电柜、 控制箱内部
主要电气元件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扬修或同等质量品牌ROTORK或同等质量品牌6执行机构AUMA或同等质量品牌重庆川仪PDS系列或同等质量品牌129罗斯蒙特3051系列或同等质量品牌7变送器重庆横河EJA-E系列或同等质量品牌注: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
如买方/最终用户要求A、B、C或同档次品牌,卖方提供A、B、C、D品牌,卖方应在投
标阶段对D进行同档次说明。(三)设计联络: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
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买卖双方,以及各设备之间的接口问题。在设备合同执
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召开设计联络或协调会,投标人均应参加。联络会议由投标人或招标人主持。设计联络会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参加,参加人数
涵盖各专业技术人员,设计联络会暂定于签订合同后2日在招标人所在地召开;(四)供货要求:1、总的要求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1.2 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单台机组所需全部设备。1.4 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中确定的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和专用工具格式,
给出具体清单。要求提供不少于总量10%的压力表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总量5%的行程开关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总量5%的温度元件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总量10%的逻辑开关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总量10%的继电器、开关、指示灯备件;1.5 提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1.6 分包项目的供货厂家必须经招标人确认。2 供货及服务范围2.1 供货范围为5号机组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从5
号脱硫塔后净烟气烟道后至烟囱入口所有设备,除特别明确指明的不属于除尘系统性能
恢复及提效系统系统的供货范围外,其它与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系统相关的在
安装、调试、试运行期确保整个系统的完整性与功能性的所有设备、部件等都属投标人
供货范围。2.2投标人的设计和供货界限包括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设备本体、调节系
统及本体平台扶梯和与其相关的各种辅助系统,包括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配套
阴极系统、阳极系统、预荷电系统、气流均布系统、喷淋系统、补水系统(如有)、循
环水及水处理系统(如有)、排水系统(如有)、加碱系统(如有)、工艺水箱(如
有)、出入喇叭口、壳体、钢结构等系统均属于投标人设计供货范围等,涉及的水泵
(如有)均需设计为一用一备,变频型式。最终水系统设计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
人统筹确定。投标人不可提出商务变化。该系统运行所需的所有阀门(关断阀、调节阀、
放水阀等),以及保温和隔声包敷装置的金属固定件等。招标人提供接口位置,所有接
口处所需阀门由投标人负责。2.3供货范围一览表表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不限于下列项目)130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壳体2阴阳极框架3阳极板平板式4阴极线圆管+芒刺
5进出口喇叭 (含气流均
布装置)6预荷电装置7平台、扶梯8顶部起吊装置9灰斗10各类电加热器11单轨吊车装置12热风吹扫系统一用一备13承压绝缘子陶瓷
A-50JB/T6746.114防摆支撑绝缘子95瓷15绝缘子密封系统16高频电源配置1套
调试终端17保温构件及护壳18油漆19地脚螺栓等131
18喷淋系统20水系统(如有,由
投标人详细列出)1)2)3)22玻璃鳞片防腐厚度3mm23其他表2 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电控设备(不限于下列项目)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低压配电柜2硅整流电源装置3高压隔离柜4低压控制柜5电加热现场端子箱6热工仪表及其安装附
件7电动执行机构8本体电缆、及其敷设
材料9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
提效系统本体接地材
料10本体照明灯具11照明箱12检修箱132 13本体接地材料14其他8.2.4本项目设备整个设计、设备供货、调试和施工安装由投标人负责。(五)设备监造、试验和验收:1监造1.1 依据依据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力(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
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
关规定,进口设备在制造过程中,招标人将派出具有一定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技
术人员或委托其他有监造资质的单位,按照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
[1995]37号(关于印发《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
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试验并监造,但这
并不代替和减轻投标人对质量的责任。本附件用于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
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1.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招标人如进行现场监造,
则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
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R点:投标人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W点:招标人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H点:投标人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人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
目,即停工待检。招标人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人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
停工待检。如果招标人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
人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人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人商定更改见证时
间,如果更改后,招标人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1.3 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向招标人提供与本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
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技术协议书的规定。招标人将进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
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技
术规范书所列的相应标准。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另行协商。投标人必
须为招标人委托的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
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技术规定书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监造人数和时间, 见合同规定。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括发
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投标人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投标人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投标人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
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投标人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招标人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投标人应
在招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试验。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133 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投标人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
标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1.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1.4.1 投标人有配合招标人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
费用。1.4.2 投标人应给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产方便。1.4.3 投标人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人
监造代表。1.4.4 招标人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人认
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人应提投标人便。1.4.5 投标人应在见证后10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人
监造代表。2 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查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
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投标人检查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
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
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由投标人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
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
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招标人存档。此外,投标人还应
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原材料应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验,以证实材料
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设备制造工作完成时,应进行试验以证明其性能符合
本规范及适应标准的条款,并满足可靠、稳定运行的要求,投标人应指导招标人指派的
人员完成验收试验。3 性能验收试验3.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3.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一般为招标人现场。3.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性能试验需在机组投运30
天后进行。3.4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在现场进行,投标人进行配合。3.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1) 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 ≤5 mg/Nm3; 2) 保证效率: ≥66.7%;3) 本体阻力: ≤250 Pa;4) 噪音: <85 dB(A)。3.6投标人在工作期间必需服从招标人技术及安全监管要求,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
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配合进行性能试验,接受招标人的技术及安全监督,在规定工期
内按时完成施工工作。试验全过程,投标人应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监护人员、施工
技术员、安全员等,并服从招标人的管理。由于投标人提供人员数量不足,造成现场工
作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或造成延期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考核并聘用其他人员进
行施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损失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3.7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标人、投标人134 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 如仍不能达成一致,
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
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六)包装、运输、储存:1清洁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2油漆2.1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2.2钢结构裸露件(含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楼梯框架、平台栏杆、起吊
系统钢支架、保温箱等)均需进行喷丸预处理,除锈后立即涂上保养底漆。投标人所供
设备应满足C5环境下30年免维护防腐要求。钢结构、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
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底漆和中间漆及第一道面漆在制
造厂内完成,第二道面漆及安装后的补漆(含现场焊缝补漆)由投标人现场涂刷。底漆、
中间漆和所有面漆均由投标人供货。采用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聚氨脂面漆,
具耐风化腐蚀性能。 环氧富锌底漆80μm(含锌量不得低于80%), 环氧云铁中间漆160μm,
丙烯酸聚胺面漆两道各40μm共80μm,干膜总厚度不小于320μm,并满足油漆生产厂
家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投标人应提供除锈和涂装工艺的说明和油漆总表面积等资料,并提供油漆样品及配
方。面漆颜色由投标方提供国标色板,招标人确定。所有油漆由卖方供货,出厂前由投
标人完成一底一中一面,最后一道面漆在现场完成,所供油漆应留有5%的裕量及补漆量。2.3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3标志3.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
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
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3.2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13306《标牌》
的规定。3.3包装标志(1)投标方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号、
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应标
明“备品配件”和“工具”的字样。(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每个箱子的两面用油漆写下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箱的序号设
备总件数)、毛重、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
上”、“防潮”、“勿倒”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GB191和GB6388的规定。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3)对超大、超重货物应标注吊钩、重心和支点的位置。(4)货运标志应符合国际物运协定规定。(5)装箱清单在包装箱内部和外部应各有一份清单, 外部清单应做好防潮及保护措施,
外部装箱清单应安放在箱的侧面的明显位置。4装卸、运输与储存4.1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电力大件运输规范》DL/T 1071等国家标准和有关
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4.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24小时内,投标方应用传真通知招标方。通知中
应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135 (七)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根据生产工艺流程、使用要求,自
然条件、建筑材料、建筑技术等因素,结合工艺设计进行建筑物的平面布置、空间组合
及建筑造型设计,并注意建筑标准与电厂主厂房等其它建筑群体相适应。造型及立面力
求简洁大方,建筑风格尽量与周围建筑保持协调。建筑装修标准参照《火力发电厂建筑
装修设计标(DL/T5029-2012)》执行。1、建筑设计执行的 规范、标准(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5000](3)《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 [DL/T5029](4)《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DL/T5094](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7)《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建筑设计根据生产工艺流程、使用要求,自然条件、建筑材料、建筑技术等因
素,结合工艺设计进行建筑物的平面布置、空间组合及建筑造型设计并注意建筑群体与
周围环境的协调。建筑设计配合工艺解决好建筑内部通道、防火、防爆、防水、防噪声、保温隔热、
采光、通风和生活卫生设施等方面的问题。3、建(构)筑物本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有:管架、设备基础、框架加固等。4、管道支架管道支架为钢结构支架。5、设备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6、地坪、沟道、地坑等采用混凝土地坪,地坪设计合理并与厂区主要道路连接,设置排水坡度,并能与厂
区排水保持一致。室外电缆沟道及排水沟道均采用混凝土沟道,室外电缆沟道顶标高高出室外地坪
100mm,以保证室外雨水无法排入电缆沟内,地坑为抗渗钢筋混凝土结构。(八)安装要求:所有土建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符合最新的相关中国标准、规定、规范及
法律,以及相关的国际标准、投标人应提交系统土建施工、安装调试中采用的所有标准、
规定及相关标准。可采用以下标准,但不限于此:德国:VDE、VDI、AD、TRD、DIN、VGB(导则)、VDMA美国:ANSI、ASME、ASTM、IEEE、NEMA、CMAA、AWS。NEC、NESC、AISC、ICEA、
EPRI、EPA、AWWA英国:BS、BSI日本:JIS中国:GB、DL1、机械设备安装的一般要求1.1设备器材的验收及保管1.1.1设备到达现场后,应按有关规定和制造商对设备的存放要求,做好保管工作,
防止设备遭受损伤、腐蚀、变形、变质和丢失。1.1.2主要设备现场开箱前,投标人应通知招标人到场与投标人共同进行开箱检查
与验收,但此项检查和验收并不减轻投标人应负的全部责任。1.1.3设备交付安装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136 a)制造厂图纸(总图、结构图、装配图等)。b)设备交货清单及装箱清单。c)随机供应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清单。d)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运行、维护说明等)。e)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书,包括总装记录、部套试验记录、重要零部件材料理化性
能检验记录等。f)施工使用的重要材料,如优质钢、合金钢及特殊焊接材料等,这些材料必须符
合设计规定及有关国家产品标准,并应具有性能试验证件。(4)运到施工现场已涂衬防腐层的设备,验收时必须检查防腐层的质量并记录,如
发现缺陷,应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并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1.2对建筑工程的配合要求设备开始安装时,交付安装的建筑工程及现场应具备下列条件:1.2.1二次浇灌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并验收合格。1.2.2设备基础浇灌完毕,模板拆除,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并验收合
格。1.2.3土建施工的模板、脚手架、剩余材料、杂物和垃圾等已清除干净。1.2.4场地平整坚实,不积水。场地应能承受所放置设备的重量和安装用设备的重
量,有足够的存放面积并有周转余地。1.2.5施工地点周围温度一般应保持+5℃以上。1.2.6具有通往设备存放场、组合场和安装场地的运输道路。1.2.7有足够的水、电、压缩空气。1.2.8安装场地和生产运行机组之间应有适当的隔离设施。1.3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要求1.3.1基础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裂纹、孔洞、蜂窝、麻面和露筋等现象。1.3.2设计要求抹面和粉饰的部分,抹面应平整、光滑、牢固,无掉粉现象。1.3.3地脚螺栓孔内必须清理干净,螺栓孔中心线对基准线偏差不大于5毫米,孔
应畅通,并无横穿的钢筋和遗留的杂物。1.3.4预埋地脚螺栓及铁件的材质、型号、纵横中心线和标高,都应符合图纸要求。
预埋螺栓的中心偏差应不大于2毫米,标高偏差应不大于3毫米,临时预埋件的位置也
应符合要求。1.4设备系统的严密性试验1.4.1各类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严密性水压试验,以检查各连接部位(焊
缝、法兰或丝扣接口等)的严密性。1.4.2承压设备容器应按设计或制造商规定的压力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不得
低于中国国家标准的要求。1.4.3对开口容器作灌水试验或对焊缝进行渗油试验,应严密不漏。1.5采用的施工及验收标准1.5.1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应遵循(或符合)下列施工及验收规范,但不限于此:•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5031—9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07—9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J231•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95•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材料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SDJ68-8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82-911.5.2如采用的标准及规范不能满足设备安装及施工的要求,则采用投标人推荐的
有关规定、标准,并经招标人确认。2 电气装置安装范围及安装要求2.1电气安装工作范围137 电气安装工作的范围如下:•防雷及接地系统;•电缆敷设、接线、埋管及电缆构筑物;防火阻燃设施(所有电缆必须入沟、桥架
或埋管,不能裸露)•其他由投标人提供的电气设备;以上设施所需基础埋件等由投标人提供材料,并负责施工。电缆头、线鼻子及保护套等附件随电缆一起由投标人供货。2.2电气装置安装施工要求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应遵循(或符合)IEC、GB、DL 中施工及验收规范。3仪表及控制设备安装的一般规定安装工作标准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SDJ 5011-92)的要求。3.1 每一压力、差压和液位(容器外)仪表应提供仪表隔离、平衡和排污方法。3.2 压力和差压变送器、开关等应成套组装设在柜子内。柜子应适合于户外安装
或较脏的环境中。具体要求如下:3.2.1如果就地环境有要求,户外安装的仪表柜应有绝热和加热措施,以防止冻结
和结露。加热器应是温度可控的,并有单独的温度传感器、异常状态的报警。也应有通
风措施防止柜子温度过高。3.2.2机架和柜子应设计制造为便于仪表的校验和维护,而不须拆卸其它仪表和架
样管。3.2.3机架和柜子应有一个排污、疏水母管,用来排除液体,每一机架或柜子都应
有排污、疏水阀门。3.3 从主设备接头到仪表的取样管应是连续倾斜的没有高点。在仪表通过易位或
其它措施仍不能满足本要求的地方,应提供高点排放口(包括安装工具)。3.4取样管的设计应能允许与主设备上的接头移动,和在增压过程中的热膨胀。取
样管的支撑面应进行限制以防下垂,并遵从所推荐的方式。取样管为不锈钢。3.5如果投标人在其设计中采用气动仪表和气动调节装置,投标人应提供这些仪表、
调节器所需的气源、管件、阀门和附件。与气源母管相连的管道应是不锈钢管。由单个用户所提供的气源应采用韧化铜管和压接式固定件。 不应采用法兰型固定件。
管件的大小不应影响气动阀操作器在设计行程范围内工作。3.6 暴露于冻结环境中架空管路应用伴热和绝热措施。伴热系统应能连续检查和
温度监视。3.7 安装于每一高位排放处的排污阀门的数量应同与工艺相连接的阀门数量相一致。3.8 仪表盘、台的安装:所有的控制盘、柜的安装由投标人进行。搬运和安装仪表盘时(包括盘、柜、箱等),不应损坏盘上设备及油漆。盘底座按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详图制作,其误差不应超过0.10%,最大误差不得超
过3mm。盘的安装应牢固、垂直、平整,安装尺寸误差应符合要求。仪表盘一般应有良好接地,如有特殊要求应按设计进行。3.9 控制阀门安装:控制阀安装应在其上游和下游配有压力接头。控制阀应在其上游和下游配置隔离阀。在控制阀失灵维修或其它原因将会影响系统
运行时,应装设旁路阀。这些阀门一定要准确确定其尺寸,包括阀门特性,以适合就地
手操和远方操作。3.10 温度测量装置的安装:测温元件应装在能代表被测介质温度的地方,不应装在管道和设备的死角处。测温元件应装在不受剧烈振动,便于维护、检修的地方。138 在压力管道上的开孔和焊接,一般应在管道正式安装前进行,所有开孔不得损坏原
管道设备防腐内衬的完整性和防腐功能。测温元件安装后,应有标明设计编号、名称及用途的标志牌。热电偶、热电阻的感热端,一般插至被测介质的管道中心。测量表面温度的热电偶感热端应与被测热表面接触良好。3.11 电缆敷设安装:电缆及管道安装应依照相关的标准。由投标人设计电缆及敷设系统(如电缆支架、
桥架、电缆沟(钢混结构)等)和负责安装。控制电缆导线应经端子盒或设备的端子排
端接。端子排上的结线端子部分可以采用卷口,也可采用平口或者垫片。压接导线应用
棘爪型工具以防压力不当引起松动。3.12仪表和控制设备实装应遵循(或符合)以下施工及验收规定,但不限于此:•SDJ5011-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3.13如采用标准及规范不能满足仪表及控制设备安装及施工的要求, 则采用投标人
推荐的有关规定、标准,并经招标人确认。3.14所有就地仪表、测点及执行器等热控设备均应有相应工作平台,方便检修。3.15在利旧的电缆桥架、 电缆沟上进行施工, 应对原有的防火和阻火设施进行保护,
因施工需要临时破坏的,施工后应立即恢复原状,新增电缆应全部粉刷防火涂料;在三
期电缆夹层及三期干灰电子间DCS控制柜上施工, 要做好隔离措施, 防止误动运行设备,
禁止野蛮施工。4.1 概述本项目是设计、供货、建设施工的EPC承包工程,本章是土建施工、安装技术规范,
除此以外,还必须考虑本章中没有明确指出,但可能存在的与其它章节的冲突。投标人
应对脱硫区施工、安装、管理和实施负全部责任,招标人、招标人代表以及招标人委托
和授权的招标人工程师、监理有权对投标人的施工管理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4.2 施工范围和界限本工程土建施工、安装均为投标人范围。4.3 施工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土建施工、安装应执行最新出版的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国家最新实行的或将要实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现行电力行业标准。• 国家及行业颁布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
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也适用于本工程。• 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
术规范》(有关篇)相关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行业颁布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
行)有关篇为依据;以及电力行业颁布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规定》等。• 对机组容量不在规范验评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或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
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本协议书的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安装验收规范和标准:(不限于此)《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96]《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 [JGJ109-9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96]《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114-97]《砌体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98-97]139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JGJ137-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多孔砖(KPI型)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 [GJG68-9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 [CECS25:9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验收规程》[JGJ82-9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篇)《火电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4.4投标人的一般责任:投标人应细心和勤勉地对工程进行施工并完成工程,应对其所承担的项目施工的合
理性、安全性和适用性全面负责。材料的选择应有良好的性能,以保证整个装置安全运
行,其施工、安装质量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为工程施工完成
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设备
及所有其他物品。4.5投标人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投标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投
标人应在每项单位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交监理工程师确认,经
确认后的作业指导书和措施并不能解除投标人的责任。4.6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并在整个工程建设中维持其正常运行。4.7项目开工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的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
施工。4.8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建(构)筑物所有材料(如:水泥、骨料、钢筋、钢材、型
钢、防腐材料、防水和保温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门窗、人工地基处理和回填材料等)
供货、质量、运输和保管。所有材料和工艺应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进入现
场的材料均应出示厂家质量检验单, 进入现场后投标人应进行复验, 报监理工程师核查。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在工地或其它本合同
规定其它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和质量监督。按国家规程规定的有关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投标人应负责对进入工程的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及试验,对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特
殊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
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按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
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4.9管道安装完后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对管道介质流向、介质名称及色环进行标识。4.10设备、阀门安装完后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安装标识牌、阀门牌。4.11防腐、保温技术要求:4.11.1表面处理质量 : 钢材(锈蚀的钢构及设备设施H型钢、圆钢、工字钢、槽钢、
方钢、 步道栏杆等) 表面应达到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2011
中要求喷砂至Sa2.5级或手工出现St3级以上,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
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该表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光泽,要求除锈率达到100%,无任何死
角,并保留好除锈前及除锈后照片,统一编号归档,空间狭小及不具备打磨的部位,需
使用超高压水刀进行除锈,直至见金属本色,并将除锈部位擦拭干净,对于有的钢结构
支撑密封焊接部位焊瘤、夹渣等问题时必须打磨平整。表面粗糙度宜为30-75μm,最大
粗糙度不得超过100μm。对经过除锈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金属表面,根据采购人规定
要求进行涂装。140 4.11.2涂装质量:严格控制施工环境要求和涂装时间要求;涂装时必须控制好水性
漆的粘度、稠度、稀度,兑制时应充分搅拌,使水性漆色泽、粘度均匀一致。色彩应完
全一致,保持色泽均匀。涂装时不得误涂、漏涂,涂层应无脱皮和返锈。涂刷应均匀,
无明显气泡、皱皮,附着良好,分色线清楚、整齐。涂膜外观要均匀一致,无漏涂、流
挂、皱纹、鼓泡、针孔、裂纹等缺陷;90%以上测点的干膜厚度应达到设计厚度。底材
涂装表面要求平整、无油污、清洁干燥无积水。有气喷涂采用喷嘴口径2.0-3.0mm,空
气压力0.3-0.6Mpa(约3-6kg/㎝²),无气喷涂采用喷嘴口径0.4-0.5mm,空气压力
14-15Mpa(约140-150kg/㎝²。辊涂需要把新刷子或辊子浸在稀释剂里洗一下刮掉多余
稀释剂后使用(不容易起毛起气泡)。表面处理合格后,应在4小时内涂装第一道底漆,
超过时间应对表面进行二次处理,油膜干燥过程中,要保持周围的洁净,若有灰尘飞扬
必须做好防护后方可涂装。采用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聚氨脂面漆,具耐风
化腐蚀性能。环氧富锌底漆80μm(含锌量不得低于80%),环氧云铁中间漆160μm,丙
烯酸聚胺面漆两道各40μm共80μm,干膜总厚度不小于320μm,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
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供应商应提供除锈和涂装工艺的
说明和油漆总表面积等资料, 并提供油漆样品及配方。 面漆颜色由投标方提供国标色板,
采购人确定。所有油漆由供应商供货,完成一底一中两面油漆防腐。4.11.3所有由于槽钢、钢板等对夹拼接形成的狭窄缝隙,由于缝隙内部无法进行除
锈和刷漆,这些缝隙在外表除完锈后都必须用耐腐蚀型密封胶将缝隙填满,然后进行底
漆刷涂。无论是除锈清理喷漆刷漆过程做好有效防护隔离,重罚二次污染。涂刷水性漆
时要有防治污染草皮、道路等的措施,草皮、道路等处要用彩条布遮盖。现场施工符合
采购人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要求。4.11.4雨天不允许喷涂施工,采购人须注意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工期,若施工结束
8小时内遇雨则需返工,雨后1-2天需待基材干燥后方能进行再次施工。4.11.5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施工的环境温度宜为5℃-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并
且钢结构的表面温度应高于周围空气的露点温度3℃以上。同时,涂装作业环境条件尚
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4.11.6防腐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4.11.6.1外观以目视光滑均匀、无流挂、无漏涂、无龟裂、无气泡为合格;涂装完
工以后测定涂层附着力,附着力用拉开法,附着力要大于5.0MPa。4.11.6.2对钢结构连接处进行全线目测检查,要求防腐层表面平整,搭接均匀,无
永久性气泡、皱折和破损。如果有影响使用的缺陷,应按要求修补重制。4.11.6.3利用磁性测厚仪测量油漆保护层厚度,其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每处按圆
周方向均匀分布测量四点。4.11.6.4施工验收采用二级验收的方式进行。在每道工序结束时,由供应商质量管
理人员进行一级验收并签字;自检通过后,供应商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质量
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按技术规范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限期返
工整改,所有人员全部验收通过并当场签字才视为工序合格,准许进入下一道工序。4.11.6.5除锈和底漆作为最重要的工序。在施工时每个区域都必须每天组织验收,
供应商必须通过合理组织,保证每天的除锈工序及时通过验收并在当天涂装底漆,防止
基材返锈。底漆涂装完成后应立即通知采购人进行确认,以防止第二天返锈后直接涂装
的情况 ; 对当天没有完成底漆涂装的,第二天必须用钢丝刷打磨清除返锈、杂质和水汽,
重新进行除锈验收,合格后方可涂装底漆4.11.6.6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必需负责施工设备的文明生产工作。 施工期间必需达到
“三不落地”的要求,当天施工结束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的标准。现场施工的
各个阶段,均需按照规范和企业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的施工。检验不合格的部分必须返修,并再次检验。无论是除锈清理喷漆刷漆过程做好
有效防护隔离,重罚二次污染。涂刷油漆时要有防治污染草皮、道路等的措施,草皮、141 道路等处要用彩条布遮盖。现场施工符合登录后查看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标准
化要求。4.11.6.7管道保温层均匀一致,搭接严密,无空缺,无变形等现象,绑扎固定可靠,
保温厚度50mm。保护层完整牢固,均匀一致,无开裂、翻边、起皮和破损现象,并无明
显凹凸现象和变形。金属保护层连接处应搭接,搭接尺寸不应小于50mm,保温保护层表
面横平竖直,整齐美观。管道保温或防腐后需标明管道介质名称、方向、色环等。4.11.6.8管道连接焊口表面必须保证饱满平整美观,无漏焊、虚焊等问题,且焊点
需去除焊渣和飞溅;焊口及钢结构统一做刷漆防腐处理,钢材表面应手工打磨出现St3
级以上,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该表面应显示均
匀的金属光泽,涂刷油漆、工艺同上。供应商应按质检点要求及时报采购人有关部门进
行验收,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并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或
解除施工合同,供应商承担所有费用并无条件接受。施工过程中,采购人随时对供应商
的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可以口头)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根
据情节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或解除施工合同,供应商承担所有费用并无条件接受。如
果发生违规现象被考核,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九)现场试验、调试:1试验1.1概 述投标人应承担所有现场试验、调试和检查费用,如有效实施这些试验所要求的所有
监督人员、材料、消耗品、仪表和设施的费用。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应进行规定规范要
求的设备初步试验,即投标人应进行使招标人满意的装置和附件的安全有效功能所需要
的所有调节、调整和初步试验。在此期间,事先通知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可自
由地在不同负荷启动和操作设备。投标人应提交试验计划和运行手册,对于主要设备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计划要得到招
标人批准。投标人应提供各个设备的部件检查清单。如果必要,一些未在制造厂进行的特殊压力试验及特殊温度试验应在现场进行。在现场试验之前,可能对制造厂已进行试验过的测量、控制及指示设备进行现场抽
样试验。投标人必须完成现场试验报告,试验的成功通过必须取得招标人的同意。1.2功能试验1.2.1管路在1.5倍设计压力下所有管道系统的水压试验。对于普通钢管,管道焊口应进行焊接检查。若发现接头有缺陷应该用原焊接工艺补
焊并重新检查。1.2.2电气系统应根据IEC进行检查、试验和测试。电机要检查所有电机。确定其处于干燥状态,若绕组已受湿,应使用经认可的方法干燥
之。参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试验。1.2.3仪表控制设备投标人应给出其建议进行的现场检查和试验详细细节,至少应包括:所有种类测试回路的功能试验,包括所有远方指示和记录仪,以及闭环控制采用的
输入信号。同功能试验相结合的导线试验。所有控制模块的试验。驱动器、回路断路器、电磁阀、执行器等的远方控制的功能试验。142 开环设施的试验,尤其是采用基本元件的模拟输入,并尽量接近传感器的输入进行
的所有程序逻辑设备的试验。所有控制电缆的导线试验。所有联锁的试验,以确保安全运行。采用模拟输入对同所有现场和控制室设施相连的报警和事故记录仪进行试验。所有闭环控制的试验。软件的试验应根据:IEEE 829 软件试验文件标准IEEE 1008 软件试验标准IEEE 1012 确认和有效计划的标准试验计划必须取得招标人的认可。1.2.4杂类设备所有的阀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在现场应进行操作试验和密封性检验(如果需
要)。2调试(启动)在机械安装、保温及现场检查和试验工作都完成之后,可进行整套SGH装置的启动
和调试。整体调试在各设备分部调试合格后进行。若装置在较长时间未运行/启动的情况下,投标人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静态保护。即
使招标人对停止时间负责亦如此。投标人应对装置的启动、调试工作负全部责任。在装置启动和调试的准备期,将来的运行人员必须介入并主动参加装置运行。投标人应派调试人员到现场以便直接指挥或管理招标人操作人员正确处理和操作
系统和设备。在装置调试阶段之前至少一个月,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细的调试计划及
运行手册,同时提交2套电子版光盘文件。装置试运行的时间和负荷范围须征求招标人
认可。投标人应负责为调试和试运行准备并提供所有的试验仪器和工具。若装置存在缺陷或错误功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同意的时间内消除。由投标人引起的试运行的中断,将相应延长试运行时间。如果必要,应重新开始试
验。在调试和试运行成功结束后,应提交报告取得招标人认可。(十)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1.一般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应能满足烟气深度净化系统、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
行和维护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无偿提供所需要
的补充技术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2.1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文种为中文。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
并提交招标人。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纸质文件外还须提供电子版文件
(用U盘存放)。图纸是可编辑的AutoCAD 2004格式(钢结构、检修平台图还当有三维
PDS/PDMS格式),可以另加PDF等格式,文本文件为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图纸资
料不能加密。2.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同时应能
满足电厂对运行规程编写、运行人员培训、检修规程编写、检修人员培训、设备监造检
验进度要求。如招标人在设计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资料,投标人应及时无偿地提供。143 2.3 投标人资料(包括CAD电子版)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
后20天内出具设计相关技术资料清单及图纸资料和CAD电子版图纸。CAD电子版图纸资
料随纸质版图纸资料同时到厂。2.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检验,调试
试运、性能验收试验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2.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确是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
现,投标人也及时免费提供。2.6 投标人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图纸应标明随每项部件所
供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2.7 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正常投运后,投标人提供8套完整的最终版纸
质版竣工图资料及1套电子版图纸资料(由投标人确定U盘或光盘提供)。资料若有更
新升版,投标人及时提供并全部替换相应部分。2.8 投标人提供的图纸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2.9 执行招标人提供的KKS编码标识系统。编制深度至元件级。设计图纸及设备
编码满足电厂现有的设备布置命名习惯。故制造厂供货范围内所有的设备、阀门、管道
等均应在最终版的图纸及供货实物上标明其标识系统编码,具体内容在以后的配合中确
定。2.10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均有专用标识,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有
明显的标识或标注。2.11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
人确认),交换资料阶段,投标人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序号图纸资料内容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外型及接口图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荷载图、热膨胀量及推力图3附属管道系统及接口图4入口气流分布模拟试验报告5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电气原理接线图6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电气设备布置图7整流变压器外型及安装图8直流高压自动调整原理图及有关资料9各种控制柜基地端子箱布置图10各种控制柜基地端子箱外形尺寸及安装图11各种控制柜基地端子箱内部接线图及端子排图12安全联锁原理及使用说明13电负荷清单(应按不同工况分别开列)14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上电缆通道、电缆支架生根点布置图15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上电缆通道与外部接口图16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照明灯具布置图17电缆清册2.12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图纸1)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资料序号项目单位投标人提供的内容A阳极系统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的烟气通道数144 2同极间距3极板型式和材料4极板规格:高×宽×厚5支吊方式及导向方式6每个电场的极板块数及有效面积B阴极材料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阴极线总长度2沿气流方向阴极线间距3垂直流方向阴极同极间距4阴极线型式及材料5阴极框架支吊方式及导向方式6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绝缘子数目7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保温箱加热器的
数目C绝缘子穿墙套管电加热器控制盘的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D就地端子箱的用途、数量、外型尺寸及安装要求E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对接地电阻值及
接地方式的要求2)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图纸序号 图纸内容 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安装详图及说明书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屋顶变压器检修轨道平面布置图3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屋顶单轨吊车梁布置图4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维修说明书5效率修正系数、进口含尘量修正系数、进口烟气温度修正系数、燃料中含硫量修正系数、停一个(如为一个)供电区时的修正系数6阳极板支吊及导向装置图7阴极框架支吊及导向装置图9高压系统的支承及恒温箱图10所有备件和辅助设备的外型图11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电气原理接线图12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电气设备装置图13整流变压器外型尺寸及安装图(包括至本体穿墙套管的高压系统安装图)14直流高压自动调整原理图及有关资料15各种控制柜,就地端子箱外型尺寸及安装图16各种控制柜,就地端子箱内部接线图及端子排图17安全联锁原理图及使用说明18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本体的电缆通道,电缆支架生根点布置图145 19专用工具清单20备件清单21装运方式和现场保管说明书22极线安装、检修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十一)技术服务: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1.1为使投标人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如果
此现场服务人日数不能满足需要,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费用由
投标人承担。1.2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方面的
规章制度;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
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3.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催交设备、开箱检验货物、处理设备质
量问题、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等。1.3.2在调试前,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
进行操作的程序和方法。投标人须按下表提供投标人认为比较重要的操作工序,由招标
人确认。对这些重要工序,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
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指导错
误而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1.3.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
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1.3.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1.3.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1.4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等方面提
供相应的方便。(十二)保密及成果应用1.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到的技术资料外泄。2.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归招标人所有。(十三)培训:为使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工厂对运行及检修维护人员进行的理论学习、系统组态等内容的培训。培训的时间、人
数、地点等具体内容不少于下表,如果该人月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
加服务,投标人应免费追加人天数。厂内培训计划表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培训内容人数时间培训
地点职称人数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培
训人天数(不包含安装现场调
试服务)1安装培训4商定厂内高级工
程师2146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培训内容人数时间培训
地点职称人数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培
训人天数(不包含安装现场调
试服务)2运行培训10商定厂内高级工
程师23维护培训8商定厂内高级工
程师2(十四)缺陷处理及质量保证:质保期1年,其中钢结构防腐、玻璃鳞片防腐质保
期为5年;五、竣工试验(一)单体试验:各电动执行机构带电调试,动作灵活不卡涩;测点传动试验正常;(二)系统试验:阴阳极系统、冲洗水系统等调试,各项联锁试验功能正常。(三)性能试验 :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人现场。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性能试验在投运后30天后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投
标双方协商确定。4、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人按要求进行配合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1) 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 ≤5 mg/Nm3; 2) 保证效率: ≥66.7%;3) 本体阻力: ≤250 Pa;4) 噪音: <85 dB(A)。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GB10184-88)及其
他相关标准执行。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
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
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
方认可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界定。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
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六、竣工验收1、工程安装结束后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试验合格后进行整体验收,施工过程中验
收及质检点:验收人员
序号工 作 内 容验证点项目负责人维护部点检员1.出具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
统设计H2.办理工作票H3.5号脱硫后钢结构加固、新建H4.5号脱硫后烟道拆除并扩容加装出入喇
叭口、烟箱H5.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 含H147 验收人员
序号工 作 内 容验证点项目负责人维护部点检员气流分布装置、除尘系统、冲洗系统、
高压电源、热风系统、楼梯走道及控制
系统等6.设备调试投运W7.文明生产及验收W8.工作票终结H2、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招标人审查,招标人在
接到结算文件30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投标人可请求结算。由于投标人
拖期提报结算资料,每拖期一天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违约金给招标人。3、投标人按招标人机组检修工期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保证按时、优质、安全的完
成全部工作。施工质量符合《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要求。4、施工完成后,由投标人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天内组织相
关专业及部门派专人进行验收,同时工程的人工工资的发放作为验收条件,工程结束后
投标人应提供施工使用人员清单和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证明文件或无欠薪承诺函后方可
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出具验收证书,投标人据此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工作。七、工程项目管理(一)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中标单位必须配齐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
员和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施工相关工作;1、投标人应提供为所承包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应明确不存在借用资质的行为,投标人对借用资质造成的合同无
效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主张可得利益损失、对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招标人损失进
行赔偿等。2、投标人变更收款账户的情况,收款账户户名变更为第三人的,不予付款。3、对于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或假冒政府有关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等资质的投标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列入
“黑名单”。4、投标人需提供由应急管理局开具的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5、投标人必须配齐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
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技术,全程参与施
工相关工作,必须提供以上人员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及担任本岗位的相关资质。以上人员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全程参与,如调整需招标人同
意。6、投标人所有施工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5岁,女性不得超过50岁,在入厂前提供1年有效期内的体检证明(含照片、心电图报告等)。施工人员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7、投标人投入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
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原则上不低于采购造价的2%,最少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且须满足
招标人对施工作业的要求。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设施及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
产直接相关的项目。必须列支工程项目的安措费用明细,提供费用单据,招标人负责对
安措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专款专用,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投入到位。148 8、投标人应根据设备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审批完善有效的组织措施,安全技
术措施,施工技术措施、工期进度计划等,制定审批切实可行的投标人案和人身和设备
应急预案,并报备招标人会签。9、本工程项目实行“一卡一帽一工作服(带)制度”,安全帽、防高空坠落五点
式安全带和工作服由投标人承担费用,保证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施工所需安全防护
用品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统一的工装及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
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高空坠落五点式安全带、防护手套、劳保鞋、防尘口罩等。
在安全帽正后方位置采用油漆喷涂统一编号,同时需将人员信息生成二维码张贴于安全
帽左侧,人员列队进出厂区。10、投标人提供的满足工程需要,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大型施工机械,电动工器
具及安全用具,电动工具、安全用具经检验合格,加盖检验单位公章,张贴合格证,并
在有效期内。11、投标人应强化施工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场地采取硬质隔离封闭管理,所有施
工人员严格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生产、 文明生产规定, 服从招标人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
确保施工过程中规范现场安全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验收及使用。12、投标人严格按登录后查看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包工程管理的
通知》(见附件):关于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强化现场施工设备设施管理,施工现
场根据需要地面铺设胶皮,四周设警示栏、挂警示牌。对外包工程投标人的起重车辆、
工器具准入流程及现场监督检查进行规范规定:外包工程施工起重车辆、工器具入厂前
需经过外包工程管理部门、监督部门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登记进厂。施
工人员服从入厂走单边桥的检查措施,杜绝人员精神状况不佳或饮酒人员入厂。1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安全要求施工,严格遵守登录后查看公司各项安
全规定、规章制度,并登录后查看公司安监部的监督管理。14、涉及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其他危险作业和
发包方认定的高风险作业,招标人负责提供监控设备,投标人负责安装,通过视频监控
进行施工全过程监控。1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采取局部或整体停工整顿:1)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2)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身
安全的;3)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4)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发
生的;5)拒绝发包企业、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16、投标人因故需停工应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停工期间安全措施方案。复工需提
交复工申请,并逐项复核安全措施准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方可办理复工手续。17、投标人应加强自身管理,加强风险辨识、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作业安全。18、 投标人必须为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投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办理工伤保险或“人
身意外身故/伤残保险”(职业类别:第六类,保险金额100万/人及以上),并在招标
人的安监部门备案,且工期在投保有效期内,否则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在厂区内发生
的一切意外伤害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投标人原因造
成事故的,视为投标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按以下约定执行,同时投标
人应赔偿一切损失:1)若因投标人责任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向招标人支付登录后查看元-登录后查看元;2)若因投标人责任发生一般事故的,向招标人支付登录后查看元;3)若因投标人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向招标人支付登录后查看元;149 4)若因投标人责任发生重大事故的,向招标人支付登录后查看元;5)若因投标人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向招标人支付登录后查看元;情节特别严重
的,向招标人支付登录后查看元以上登录后查看元以下。以上违约金未包含处理事故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其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9、有下列情形,招标人给予投标人5000至登录后查看元经济考核。1)投标人管理混乱,登录后查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2)事故隐患、突出风险整改不到位。3)安全投入、培训未按要求落实。4)招标人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事项。5)地方政府或业主单位检查,对施工现场实行局部停工或整体停工。6)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登录后查看公司外包队伍“黑名单”7)发生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的;8)存在违法转登录后查看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导致负面舆情的。20、投标人作业人员入厂必须穿戴“红马甲”且自行准备,否则禁止入厂,要求规
范穿戴,严禁敞怀。21、施工人员实行前置管理(对外来施工人员基本安全素养、身体条件、反应能力、
理解记忆能力、合作沟通能力、特殊工种实操能力等进行评估),投标人应按照外来工
作人员前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选派合格施工人员入厂,前置安全管理经招标人面试不
合格施工人员不准与入厂,由此延误的工期、损失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施工前
需进行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共三级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小于24小时,培训合格并
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投标人严格落实国资委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集团
公司“四项刚性要求”(无日计划不作业,无监控不开工,高风险作业清单化、“三措
两案”表格化,外来人员前置化)相关制度融入日常作业管控,用刚性执行。22、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指定区域施工,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擅自扩
大施工范围导致设备损伤,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进度管理,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提供二级检修
计划网络图,开工前 15 天将三级检修计划网络图提交招标方审核,如无特殊情况,应
严格按照经审定的网络进度完成相关节点工作。招标方按最终确定的三级网络进度图进
行控制和考核,考核标准依据合同和招标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如发生影响机组检修总体
进度的情况,招标方有权对相关项目进行另外发包,发包产生的费用从中标单位合同总
价中扣除,且不免除对中标单位的进度考核;
(三)质量管理:必须编写详细的“四措两案”,作为是否能够承担此项工程的重
要依据,报招标方审批,经招标方确认合格后,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制作、安装图纸的相关技术要求,符合检修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要求;按要求进行工程项目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既定的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方案,未按要
求进行施工及对设备造成的损坏全部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赔偿;(四)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投标人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非另有协议、
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投标人应: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
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招标人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
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150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
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要妥善看管,以防丢失,如有丢失,投标人应自费进行购
置。(五)信息档案管理:施工期间每日按要求天填写施工日志及参加检修协调会,检
修安装记录随工作进度及时填写,招标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检。施工结束后出具准确的现
场施工记录和工程总结;(六)考核:1.中标单位应根据承包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派合格的人员进行施工,
投标人需出具保证工期的措施(因工期较紧张,建议安排两班倒作业方式)和工期计划,
投标人保证在招标人施工现场作业工作人员不少于62人,其中项目管理人员1人,专
职安全员2人,焊工不少于15人,高空作业工不少于10人,起重工不少于4人,架子
工不少于10人,普工不少于20人。2.施工开始人员流动率不超过10%,超过10%后按照每人登录后查看元进行考核。3.每天对施工人员进行日考勤,施工过程中任一工种缺少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00
元进行考核,在工程结算中予以兑现。若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
人增加或更换人员,48小时内安排人员到位或更换,其中更换人员计入流动率统计。4.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应不少于招标方计划的人数及工种的要求。 工程施工期间,
甲、乙双方共同对施工相应工种人员数量每天根据人员清单进行日考勤,如未按照招标
方要求提供相应工种人员的数量,则按照每人每天 2000 元进行考核,在工程结算中予
以兑现。5.工程施工期间,如施工方人员因违章登录后查看公司依法依规驱逐
出厂时,我公司将该人列入永久黑名单,同时施工方应在 48 小时内补足相应人员,未
按时补足人员,按每人每天 2000 元进行考核,在工程结算中予以兑现。6.列入黑名单的施工队伍和个人将终身禁止参与登录后查看公司任何检修施工。7.施工期间造成的现场生产设备设施损坏或文明生产问题,应在工程结束前修复和
恢复原样,未修复和恢复原样不予验收和结算。8.安全、质量、工期考核标准:(1)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严禁工作期间喝酒
和酒后上岗,施工期间发生因酒后影响工期的事件,每次扣罚合同款 2000 元,同时招
标方服务商安全评价等级直接降为“不合格”。(2)施工期间现场发生其他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的,在结算时予以扣
除。(3)损坏现场设施或隐瞒不报的,每发生一项扣罚合同款 1000 元,并赔偿相应损
失。(4)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不服从招标方工作安排或不执行招标方相关管理制度及
要求,出现两次或以上,招标方有权撤换该项目负责人,新项目负责人必须经过招标方
审查同意后方可上任,此间中标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范围内各项工作。(5)招标方在施工需求前3-5天通知中标单位,完成开工前手续办理、人员培训、
脚手架材料领用及现场布置等工作。中标单位应保证人员及工器具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151 及时到厂(无论节假日与否)。由于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及时到厂并按工期要求进行施工
或因中标单位前期准备不足,导致贻误工期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按
每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款 10000 元, 给招标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 投标方须赔偿造成
的一切损失。同时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登录后查看公司“失信企业黑
名单”。(6)现场施工类项目安措费用不得低于施工总价的2.5%。(7)投标方不得有任何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行为。如因投标方拖欠员工工资而引
发任何纠纷,给招标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投标方须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8)设备投运后质保期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或施工原因发生电场短路、渗漏或损
坏,投标方承担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并负责免费到厂按照招标方工期要求完成检修
工作,若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执行,将按照每超期 1 天扣除登录后查看元进行考核,直到考
核全部质保金为止。(9)设备制造完成,运至招标方施工现场前招标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测,确保
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及焊接缺陷,若招标方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缺陷,每发现一处考核
1000 元, 并由投标方进行免费处理, 直至验收合格, 否则招标方将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
拒绝验收。(10)投标方所供物资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送达招标方现场.货物未按期到货在没
有实质上影响招标方生产的情况下,在物资全部到货后招标方合理安排付款进度。如发
生影响招标方生产的情况,每延迟到一天按合同额2%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11)要求的所有图纸、计算书、说明书、性能保证书、制造及安装工艺、材质报
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所有资料需出具正式版并加盖投标方公章,每缺 1 项考核
10000 元。(12)若由于投标方原因改造完成后出现新加系统除尘效低,不能满足机组运行需
求情况考核投标方登录后查看元,并由投标方对此情况进行处理,否则,招标方将不予验收
和付款。(13)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设计方案、设计说明书,每延迟一天考核投标方
5000 元。(14)投标方未在安装期间派遣规定数量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每缺少一人考核
10000 元。(15)施工四措两案需与设计同步完成,如未按期完成,按照登录后查看元/天进行考核。(16)投标时需确定本项目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证))2名、技术员1名,提供人员信息及证书,后续施工人员如与投标文
件不一致,按登录后查看元/人进行考核。(17)人员办理入厂时,招标人对外包人员进行前置管理,如人员不合格招标人有
权作出清退处理,如不合格率超过10%,按登录后查看元/人进行考核。(18)其他未尽事宜按招标方相关制度落实考核。八、其他要求(一)废旧物资处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由投标人放置于现场指定地点,并做好相
应的隔离及分类。(二)拆除的废钢材、废旧物资等切割成指定大小,按照招标人要求运送指定地点。152 拆除的废旧烟道等固废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分区存放, 合理采取防扬散、 防流失、
防渗漏等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的废水性漆桶、油漆桶、废毛刷、废水性漆、油漆等危
废物料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最后由招标人统一处理。九、附件清单十、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后应满足以下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填写: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投标人填写★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5 mg/Nm3★保证效率≥66.7%★本体阻力≤250 Pa★噪音<85 dB(A)其中保证效率≥66.7%的验收方案:入口浓度按5号电除尘出口烟尘浓度的17%计
算,出口浓度为烟囱处净烟道烟尘浓度,以此计算除尘效率。153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改造工
程有关的原始资料。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3. 招标图纸: 。4. 其他资料: 。15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登录后查看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156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投标保证金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八、财务用款计划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十、廉洁合同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承诺函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5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登录后查看公司: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5号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或见价格投标文件)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
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 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接受招标书中的所有条款(差异表内所列内容除外)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58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2项目经理4.5.5姓名:3计划工期1.1.4.3天数:满足要求4缺陷责任期19.15分包4.36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7提交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生效日期后天8履约担保4.2合同价格的%9质量保证金的金额17.4.4合同价格的%15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日160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161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EPC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现
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
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
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162五、投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63 投标保函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
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大写)。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
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 ,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7个工作日内向受益
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
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 月 日164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一级建造师人数
(提供四库一平台
截图)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
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级建
造师人数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16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年份单位年年年备注营业收入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流动负债万元流动比率净利润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负债总额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万元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166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7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167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3.1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3.1.1近五年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奖项名称获奖工程名称获奖时间颁发单位获奖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1注:1、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3.1.2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获得荣誉名称获得荣誉时间颁发单位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13.2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3.2.1近五年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1)奖项名称获奖工程名称获奖时间颁发单位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
行业级)备注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68 2.每个奖项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获奖证书、与该奖项的关联性文件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奖项。3.2.2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获得荣誉名称获得荣誉时间颁发单位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省
部级/行业级)备注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每个荣誉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69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1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
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170八、财务用款计划财务用款计划表序号用款时间(月)付款金额累计金额备注171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序号评分项目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500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置1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存在条商务负偏差。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2企业实力2.1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XXX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2.2一级建造师人数XXX人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已建工程获奖情况近五年,国家级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
程奖:XXX项。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 :XXX
项。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投标单位荣誉称号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XXX项。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XXX项。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
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3财务状况3.1经营状况最近三年盈利XXX万元;最近两年盈利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XXX万元。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3.2流动比率(最近一年)流动比率为XXX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4银行资信等级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XX级证书。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172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73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 ,我方郑重承诺:1、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资质、业绩、人员信息、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均真实、完整、有效;2、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违规进行转包、分包,不擅自更换项目人员 ;3、若中标,我方将强化队伍管理,杜绝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招标人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履职尽责。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年月日174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登录后查看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176 目录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三、承包人建议书四、承包人实施计划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七、其他材料177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规模发包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备注123注:1、本表序号需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2、规模:火电和水电填写台数及单机容量(如:2*300MW) ,新能源项目填写总容量(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明细表(序号:1)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178
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每个业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1)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79
项目描述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80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
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
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
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养老保险复印件。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81三、承包人建议书(一)图纸(二)工程详细说明(三)设备、材料方案1.设备物资。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3. 性能试验。(四)分包方案(五)其他182四、承包人实施计划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一)概述1. 项目简要介绍。2. 项目范围。3. 项目特点。(二)总体实施方案1.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2. 项目实施组织形式。3. 项目阶段划分。4.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5. 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6. 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7.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8.技术培训及服务。(三)项目实施要点1.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2. 采购实施要点。3. 施工实施要点。4. 试运行实施要点。(四)项目管理要点1. 合同管理要点。2. 资源管理要点。3. 质量控制要点。4. 进度控制要点。5.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6. 安全管理要点。7. 职业健康管理要点。8.环境管理要点。9. 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10. 财务管理要点。11. 风险管理要点。12.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13. 报告制度。说明:发包人认为上述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中载明。183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1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
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184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1、序号名称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
制在500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一)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的响应性存在条技术负偏差。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二)业绩
1企业业绩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年XX月XX日2.项目名称(规模)XX年XX月XX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三)设计方案1设计方案的完整性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的标
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指标1、除尘效率满足:≥66.7%;2、出口粉尘排放浓度:≤5mg/Nm3;3、运行阻力:≤250Pa;4、噪音:<85 dB(A)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3结构特点及材质主要工艺技术、工作原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用荷电区和收尘
区独立的工艺路线)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
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四)设备、材料供货1设备、材料供货范围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2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
能指标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五)施工组织设计
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
平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涵盖内容全面(至
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
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成本控制、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目录页)2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1、主要施工方案有:2、主要施工机械有:3、 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简述:4、吊装方案详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3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1、安全保证体系2、安全管理目标3、安全措施4、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5、智慧工地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4质量管理与措施1、质量保证体系2、质量控制计划3、措施目标4、根治质量通病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5环境管理与措施1、环保管理体系2、管理目标3、管理制度4、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6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1、总工期2、里程碑进度3、施工进度网络图4、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185 5、承诺提前天数和配套进度计划及措施保障7施工组织管理1、组织机构2、人员配置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六)技术培训及服务1、技术培训及服务范围2、技术培训及服务计划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2、加装除尘系统性能恢复及提效系统后应满足以下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填写: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投标人填写★总排口烟尘排放浓度≤5 mg/Nm3★保证效率≥66.7%★本体阻力≤250 Pa★噪音<85 dB(A)其中保证效率≥66.7%的验收方案:入口浓度按5号电除尘出口烟尘浓度的17%计算,出口浓度为烟囱处净烟道烟尘
浓度,以此计算除尘效率。186七、登录后查看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188 目录一、 价格清单189一、 价格清单(一)价格清单说明1.1 本改造工程项目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起阅读和
理解。1.2 勘察设计费说明:由投标人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对应的工作量进行分解报价。1.3 工程设备、材料费的说明:由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中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进行报价。1.4 专用工具和备品配件费的说明:由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中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
的专用工具和备品配件等进行报价。1.5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说明:由投标人列明并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1.6 技术服务费的说明:由投标人列明并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1.7其它费用的说明:由投标人列明并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二)价格清单2.1 报价表投标总报价表投标人: (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日期: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序号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含税金额备注1 勘察设计费2 设备材料费3 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费4 建筑工程费5安装工程费6其它费用
7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须
符合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资〔2022〕136号)
要求, 费率不得低于建筑
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总和
_______万元的2.5%,如
不满足上述标准, 评标委
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总报价(大写)大写:小写:税率:备注 报价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190 2.2勘察设计费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含税金额备注1含税2含税3……含税合计报价含税2.3 工程设备材料费清单,清单中内容作为参考,同时不限于清单中内容。单位金额:元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合
价 备注1 烟气系统含税1.1壳体含税1.2阴阳极框架含税1.3阳极板含税1.4阴极线含税1.5进出口喇叭 (含
气流均布装置)含税1.6预荷电装置含税1.7灰斗含税1.8喷淋系统含税……含税2电气系统含税2.1高频电源含税2.2热风吹扫系统含税2.3低压控制柜含税……含税3热工控制系统含税……含税4……含税4.1……含税5……含税……含税小计含税合计报价含税191 2.4 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费清单
单位金额:元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合
价 备注1 专用工具 含税1.1 …… 含税小计含税2 备品备件 含税2.1 …… 含税小计含税合计报价含税2.5 建筑工程费清单
单位金额:元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
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1建筑工程套1含税1.1 …… 含税合计报
价含税2.6安装工程费清单 单位金额:元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
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1除尘系统性能
恢复及提效系
统安装套1含税1.1 …… 含税
2脱硫区域钢结
构防腐(4000
㎡)项1含税合计报
价含税2.7其它费用清单(如有)单位金额:元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金 额 备注1 总承包管理费 含税2 试验检验费 含税3 培训服务费 含税4 不可预见费 含税……含税合计报价含税投标人: (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日期:年 月 日登录后查看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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