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于洪袁丽娟口腔
公告概要
“沈阳于洪袁丽娟口腔”是2026年10月12日发布于辽宁省·沈阳市的环境评价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环境评价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环境评价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沈阳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沈阳于洪袁丽娟口腔 | ||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沙岭街道二小区1号2门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93.54 |
| 建设单位 | 沈阳于洪袁丽娟口腔诊所 | 法定代表人 | 袁丽娟 |
| 联系人 | 刘立华 | 联系电话 | 159登录后查看202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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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无环保措施:生活污水直接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市政管网生产废水有环保措施:医疗废水采取臭氧消毒施后通过污水处理器排放至市政管网环保措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后委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疗垃圾分类后定期送往定医疗垃圾转运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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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沈阳于洪袁丽娟口腔诊所 袁丽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沈阳于洪袁丽娟口腔诊所, 袁丽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登录后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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