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文化巷24号第2单元1层101室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文化巷24号第2单元1层101室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甘肃省·兰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194823.44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兰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94823.44 元
公告正文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注意:交纳保证金、尾款需要打入以下账户中,请勿擅自打入别的账户中!!!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公司临夏西关支行
开户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账号:登录后查看062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月10月7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甘(2022)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67394号,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文化巷24号第2单元1层101室房屋
产权证号 | 估价对象1(101室):甘(2022)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67394号 估价对象2(203室):兰房(安私)产字第1755号-1 | |||
建筑物 | 101室权利人 | 李大平(单独所有) | 203室权利人 | 李作明(单独所有) |
房屋权利类型 | 房屋所有权 | 房屋权利类型 | 房屋所有权 | |
证载/实际用途 | 住宅/住宅 | 证载/实际用途 | 住宅/住宅 |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 | 权利性质 | 经济适用房 | |
建成年代 | 约2000年 | 建成年代 | 约2000年 | |
建筑面积 | 74.94㎡ | 建筑面积 | 75.45㎡ | |
专有/分摊建筑面积 | 63.45/11.49㎡ | 专有/分摊建筑面积 | 63.90/11.55㎡ | |
所在层/总层数 | 1/8层 | 所在层/总层数 | 2/8层 | |
室内布局 | 2室1厅1厨1卫 | 室内布局 | 2室2厅1厨1卫 | |
房屋现状 | 空置 | 房屋现状 | 亲属居住 | |
土地 | 宗地四至 | 北邻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培黎司法所),西、南均邻中和·教育世家,东邻其他住宅物业 |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划拨 |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共用宗地面积 | 7039.40㎡ | |
土地使用期限 | 未记载 | |||
其他权利状况 | 租赁或占用情况 | 实地查勘时,估价对象1房屋现处于空置中,估价对象2房屋现由产权人李作明亲属居住 | ||
限制权利情况 | 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 |||
用益物权设立情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担保物权设立情况 | 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房地产是否存在抵押权设立权益未记载 | |||
税费欠缴情况 | 估价对象101室截止2026年7月欠缴物业费用合计约1400元人民币,具体欠缴数额以物业出具缴费通知单为准 | |||
相关结果 估价对象及权利信息 | 评估结果 | |||||
坐落 | 用途 | 层次 | 结构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评估总价(万元) |
估价对象1(101室) | 住宅 | 1/8 | 钢混 | 74.94 | 4568 | 34.23 |
估价对象2(203室) | 住宅 | 2/8 | 钢混 | 75.45 | 4708 | 35.52 |
合计 | 150.39 | —— | 69.75 | |||
101室室内房屋装修及附属物品评估价格为0.5599万元。评估总价为34.7899万元
101室截止2026年7月欠缴物业费用(水、电、暖费等)合计约1400元人民币,具体欠缴数额以物业出具缴费通知单为准;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办证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上述欠缴费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二拍起拍价:登录后查看元;保证金:19482元;增加幅度:1948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拍卖成交后,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产权手续办理问题,请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在2026年10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夏西关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0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登录后查看3.htm?spm=a213w.3064813.a214dqe.55.OnoZMh。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咨询电话:肖法官0930-6245027。
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930-6245016。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登录后查看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