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泊头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15日发布于河北省·沧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沧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泊头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5〕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登录后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登录后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2)建设地点:泊头市北环路、人民路等。(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110KV交周线迁改工程、220KV交南线迁改工程、220KV交陈线拆除工程及配建充电桩等其他配套设施。(4)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登录后查看 09:00至登录后查看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登录后查看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2.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3)本项目使用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使用收费:登录后查看元。(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以中标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317-8098157。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泊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8197883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平台使用收费:登录后查看元。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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