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7年租赁办公用房、食堂、仓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公告概要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7年租赁办公用房、食堂、仓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是2026年10月16日发布于海南省·海口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海南省· 海口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7年租赁办公用房、食堂、仓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我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7年租赁办公用房、食堂、仓库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二、项目名称
2027年租赁办公用房、食堂、仓库项目
三、项目概况、服务地点
我局2026年租赁办公用房、食堂、仓库项目合同即将到期,后续仍需继续租赁。现需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预算金额暂定为3213082.72元,最终以预算评审、采购相关文件为准。
服务地点:海口市龙华区。
四、服务内容
依法依规完成2027年租赁办公用房、食堂、仓库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后期政府招投标专项整治及巡视巡察等有关服务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
按项目中标金额,以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为计算基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聘请专家做单一来源论证、一般性审查意见书、评标、验收及场地等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代理服务费中支付。
六、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
7. 参选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本次参选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参选无效,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具备招标代理机构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人数。
9. 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依法可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七、报名材料及要求
1. 报价函(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方式报价,如下浮率报价为10%,即表示按中标金额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按90%计取;只须写明下浮率,无需写明具体金额,格式自拟)。
2. 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满足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的截图。
6. 提供5名(含)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证书过期不计入人数)、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在报名公司的个人养老保险历年实际缴费基数清单。
7. 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截图,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截图。截图须清晰体现查询时间,且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8. 提供近3年代理项目业绩表(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9. 提供近三年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10. 没有被取消、暂停经营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11. 提供服务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
12. 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3. 提供现办公地址证明(如租赁合同等)。
14.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5. 提交材料须按顺序装订,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未按顺序装订的,视为不合格。
16. 所有材料内容(包括字体等)必须清晰可辨,不清晰者视为不合格。
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接收邮寄报名材料。
八、其他说明:
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将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录入遴选机选平台,现场由采购人、龙华区财政局、龙华区发改委三家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由采购人现场操作机选平台,机选出三家代理机构,其中机选出第一个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第一中标人,机选出第二个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第二中标人,机选出第三个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第三中标人;(若只有两家招标代理机构符合条件,机选出第一、第二中标人即可,若只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符合条件,可直接确定,采购人出具相应情况说明)。机选平台选出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后,由现场监督的三家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由采购人负责将机选出的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在龙华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登录后查看(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明月路4号(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A栋312办公室)。
3.联系方式:张女士 登录后查看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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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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