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对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公告概要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分局对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辽宁省·鞍山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鞍山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
编制日期: 2026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
系人里志红 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
建设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
地理坐标 (123度37分44.584秒,40度48分10.39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1771床上用品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17;28.棉纺
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
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
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
精加工175*;针织或钩针
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6*;家用纺织制成品
制造177*;产业用纺织制
成品制造178*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
元)200 环保投资(万元) 13
环保投资占
比(%)6.5 施工工期 2个月
是否开工建
设否
是:用地(用海)
面积(m2)7338(租用)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2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审批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城市、台安县、岫岩
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辽政〔2024〕
68号)
规划名称:《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审批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城市牛庄镇等5个乡
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鞍政复〔2025〕
17号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1、本项目与《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
析
表1-1本项目与《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
性分析
要求 该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市域和中心城区两
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为海城市行政辖区内全
部陆域国土空间。
中心城区包括海州街道、兴海街道、
响堂街道、西柳镇行政区及因城市集中建
设布局需要而统筹纳入的毛祁镇、八里镇
、东四街道、南台镇及王石镇少部分集中
建设区域,国土总面积约171.37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属于海城
市域范围符合
城市性质
和核心功
能定位落实《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年)》确定的城市主要职能和发展方
向,结合海城市资源禀赋和城市发展趋势
,综合确定海城市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定
位为: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东北地区重
要的商贸城市、鞍山市域副中心。
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发挥海城市菱
镁矿战略矿产资源优势,提升关键技术自
主创新能力,推动菱镁产业向精深加工和
新材料方向发展,打造国际领先的菱镁新
材料产业基地、国际菱镁期货交易市场、
菱镁科创研发中心及高端菱镁精深加工产
业集群。同时,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
集聚,提升管理模式,高质量建设菱镁产
业转型示范区。
东北地区重要的商贸城市。深度参与
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辽宁自贸本项目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建
设单位行业类型
为床上用品制造
,产品为凉席,
为纺织行业,项
目的建设有利于
项目区域商贸行
业的发展,符合
海城市核心功能
定位。符合3区等建设,加速西柳国际物流园、腾鳌龙
基物流园平台建设,发挥西柳国家市场采
购贸易方式试点优势。依托西柳服装及南
台箱包的专业市场,打造特色商贸物流基
地,建设东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不断强
化海城市辽中南地理中心的区位优势,建
设海城市多式联运枢纽体系,构建沈营陆
海联运大通道战略支点、辽中南地区重要
的交通枢纽。
鞍山市域副中心。积极推进鞍海一体
化都市区建设,突出海城市在承接产业转
移、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绿色转型等
示范作用。向北融入承接沈阳资源外溢,
重点加强科技平台共享、产业园区共建、
商贸物流互通;向南与大石桥共建世界级
菱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与营口市区
的空间联络,打通西柳市场通欧通道;向
西与台安联动建设津冀地区优质农产品供
应基地;向东与岫岩联动共建辽东绿色经
济区,打造东部区域文化旅游集散节点,
为鞍山建设沈阳都市圈副中心城市提供强
力支撑。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要求。
2、本项目与《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符合性分析
表1-2本项目与《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符合性分析
要求 该项目具体情况判定
结果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乡镇全域和镇中心区两
个层次。全域范围为感王镇全部行政辖区,
总面积92.92平方千米。镇中心区规划范围
为东感王村、西感王村,以及前祥村南侧的
部分地区,面积约1.95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属于感王镇
中心区规划范围
内。符合
城镇性质感王镇为海城市工贸带动型一般镇,轻
纺工业、循环产业和特色农业等为主导的工
业强镇和集贸名镇。本项目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从事凉席制
造,属于纺织业,
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符合感王镇
整体规划。符合
其他符合性
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4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登录后查看)中“C、制
造业”中的“C1781非织造布制造”,其行业类别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项目,
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租用海城市越
华纺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用于本项目建设,项目东侧和南
侧均为小路,隔路为空地,西侧为编织袋厂,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周
边无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环境保护敏感目
标,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2021-2035年)》要求。
根据《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
案》(辽环发〔2018〕69),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
入园区。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
制造业”中的“C1771床上用品制造”,根据《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
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18〕69)附表3重
点行业的行业代码,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无需进入园区。
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环境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计划,其噪
声、废水、废气、固废等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
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选址合理。
3、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共查询,本项目位于鞍山市海城市重点
管控区(单元编码ZH登录后查看007)详见附件7,根据鞍山市生态文
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鞍生态委办〔2025〕25号)、《鞍山市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该清单是基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成
果,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约束,严格落
实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标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
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建立全市“1+69”两级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69”为各生态空地5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因地制宜实行“一单元一策略”精细化管理。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不在鞍山市划
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5年鞍山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2025年鞍山市城市
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中仅PM2.5的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
属于不达标区。
本项目废气经配套处理措施净化处理后,能够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要求,排放污染物量较小,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生产
过程无需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本项目
无外排废水。因此,项目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固废均可得到妥
善处置;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设置分区防渗措施,因此
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
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仅为少量生活用水,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
目位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项目所占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
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符
合能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突破的水资源利用上
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能源资源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鞍山市海城市重点管控区(单元编码
ZH登录后查看007),与《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相
符性分析见表1-3。
表1-3与《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
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管控单
元分类6ZH登录后查看
007鞍山市海城市重点管
控区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重点管
控单元
管控类别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
局约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
符合《鞍山市国土空间
规划》相关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
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
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污染物
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
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2)不予批准大气污
染防治重点控制区除
“上大压小”和热电联
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
目,禁止秸秆焚烧。
(3)进一步开展管网
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
率;强化餐饮油烟治
理,加强噪声污染防
治,严格施工扬尘监
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
污染防治与修复。(1)本项目严格实施污染
物总量控制制度,需申请
VOCs排放量0.44t;
(2)本项目不涉及焚烧秸
秆;
(3)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
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
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
施肥,本项目无外排废水;
本项目优先选取低噪声设
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后项目厂界可以达标排
放;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
设备安装,不涉及露天施
工,无扬尘产生;项目采
取分区防渗措施,可以有
效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防治。符合
环境风险防
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
居住、科教等功能区
块,严格控制噪声、恶
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
大的建设项目布局,限
制秸秆焚烧。本项目优先选取低噪声设
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后项目厂界可以达标排
放;项目不涉及恶臭、油
烟等污染排放,不涉及秸
秆焚烧。符合
资源开发效
率要求(1)禁燃区内已建成
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
当在市政府规定的期
限内推进清洁能源改
造;严格限制高投入、
高能耗、高污染、低效
益的企业,全面开展节
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
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
高耗水服务业用水。(1)本项目使用电能,不
使用高污染燃料,不属于
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
低效益的企业;本项目生
产过程无需用水,生活污
水排入厂内旱厕,定期清
掏用于农田施肥,本项目
无外排废水;
(2)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
炉;符合7(2)城市建成区新建
燃煤锅炉项目大气污
染物排放浓度要求满
足超低排放要求;
(3)对长期超标排放
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
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
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
以关闭淘汰。(3)本项目采取严格的治
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可
以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4、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符合性分析
根据《鞍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鞍委发〔2022〕
22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如下表。
表1-4《鞍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鞍委发〔2022〕22号)
符合性分析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符合
性
加
快
推
动
绿
色
低
碳
发
展深入
推进
碳达
峰行
动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
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
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
和“1+N”政策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
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全力
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工业
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
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推动绿色
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
全市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
能比例符合省要求。加快鞍钢集团工程
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技术推广与
应用,提升重点行业节能水平;加快除
尘、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挥发性有
机物(VOCs)治理。按照国家、省部署,
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
重点排放单位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甲烷等非二氧
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建立工业非二
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将温室气体
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推本项目为纺
织业,不属
于钢铁、有
色金属、建
材、石化化
工等重点行
业,符合相
关要求。符合8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统计调查、评价
管理、监测体系、监管执法与督察考核
等工作统筹融合。
推动
能源
清洁
低碳
转型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风电、光
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到
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50
万千瓦以上,占全市在运发电总装机比
例达到省要求;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
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
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发挥天然气在低碳利用和能源调峰中
的积极作用。稳妥推进天然气气化工
程,在具备条件的城乡结合部推进居民
煤改气工程,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
生活和清洁取暖需要。加快调整能源消
费结构,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
重。制定出台《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
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将我市打
造成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禁止新增菱
镁矿浮选和镁砂产能,新、改、扩建菱
镁矿浮选和镁砂项目实施产能置换;推
进窑炉升级改造,依法依规推进菱镁行
业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
炉淘汰工作。本项目能源
为电,不新
增燃煤锅
炉,符合相
关要求。符合
坚决
遏制
高耗
能高
排放
项目
盲目
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
置、动态监控。严格把好新建、扩建钢
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两
高”项目准入关,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能
耗指标单列。支持符合规定特别是生产
国内短缺重要产品、有利于碳达峰碳中
和目标实现的项目发展。稳妥做好存量
“两高”项目管理,合理设置政策过
渡期、积极推进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
改造升级。坚决停批停建不符合规定的
“两高”项目。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事中事后监管。本项目为纺
织业,不属
于钢铁、水
泥熟料、平
板玻璃、电
解铝等高耗
能高排放项
目,符合相
关要求。符合
推进
资源
节约
高效
利用
和清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
学配置,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
利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实施全
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
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集
约度。科学合理有序开发矿产资源,本项目为纺
织业,不属
于“双超、
双有”和高
耗能的重点
单位;本项符合9洁生
产提高开发利用水平。继续推进园区实施
循环化改造,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示范
基地建设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
地建设,推进污水循环利用。到2025
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
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省要求,农田灌
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8。引导重
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化改造,对能源、
钢铁等14个重点行业存在“双超、双
有”和高耗能的重点单位,分年度实施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生活污水排
入旱厕,定
期清掏,生
产不用水,
项目无废水
排放;固体
废物均得到
妥善处置,
符合相关要
求。
深
入
打
好
蓝
天
保
卫
战实施
大气
减污
降碳
协同
增效
行动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推进钢
铁、焦化、有色金属行业技术升级。加
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淘汰管
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推进
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以菱镁等行业
为重点,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
类治理。本项目为纺
织业,生产
过程使用的
能源为电,
不新增燃煤
锅炉,符合
相关要求。符合
实施
清洁
取暖
攻坚
行动充分发挥热电机组和大型热源厂能力,
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在空气质量未
达标的城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地
制宜推进供暖清洁化,有序开展农村地
区散煤替代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生
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推进治理项目落
地实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
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生产
过程使用能
源为电,不
新增燃煤锅
炉,符合相
关要求。符合
深
入
打
好
碧
水
保
卫
战持续
打好
辽河
流域
综合
治理
攻坚
战以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统筹水
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推动河
流水系连通,合理调配水资源,逐步
恢复水体生态基流,实施入河排污口
整治等“四大行动”。到2025年,辽
河流域(鞍山地区)优良水体比例在达
到国家考核标准基础上有所提升。本项生活污
水排入旱
厕,定期清
掏,生产不
用水,项目
无废水排
放。符合
深
入
打
好
净
土
保强化
地下
水污
染协
同防
治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
水污染、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
治。以省级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危
险废物处置场为重点,持续开展地下水
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防
治重点区,强化污染风险管控。按照省
工作安排,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本项生活污
水排入旱
厕,定期清
掏,生产不
用水,项目
无废水排
放,正常运符合10卫
战给区,分类制定保护方案;分级分类开
展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在地表水和地
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
合防治试点。行情况下对
土壤环境影
响较小,符
合相关要
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鞍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鞍委发〔2022〕22号)相关要求。
5、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
目准入管理的意见》(辽政办发〔2021〕6号)符合性分析
表1-5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
的意见》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
况符合
情况
严格规范“两高”项目行政审批行为。各地区、各部门要
严格实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实施行政
审批。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厘清省、市、县三
级“能评、环评、安评”的职责边界。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实施“两高”项
目行政审批。设置行政审批局的地区,涉及“两高”项目
审批,应征求本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审批。要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实现“两
高”项目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规范、准确高效。本项目
属于纺
织业,不
属于火
电、石
化、煤化
工、钢
铁、有色
金属冶
炼、水泥
等高污
染行业符合
严格“两高”项目投资准入。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
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和我省
有关投资政策规定,依据行业准入条件按权限审批、核准
或备案。新上“两高”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一
律不予审批、核准;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
确保耗能量、排放量只减不增。符合
严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
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
止生产、使用并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
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政府按国家规定权限责
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符合
6、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11知(环大气〔2023〕1号)相符性分析
表1-6与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
1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二、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善
(四)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1.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评估
2.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五)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
3.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信息
4.推动落实地方质量改善责任本项目采用选择低噪声
设备、噪声源均设置在
封闭厂房内,利用围护
结构隔声等措施,项目
运行时四周厂界均能够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要
求,项目营运期辐射噪
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
大。符合
三、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
(六)加强规划引导
5.完善规划相关要求
6.细化交通基础设施选线选址要求
7.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
(七)统筹噪声源管控
8.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9.紧抓产品质量监管
10.推广先进技术本项目采用设备减振并
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
措施削减噪声。符合
四、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
企业监管
(八)严格工业噪声管理
11.树立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
12.加强工业园区管控
(九)实施重点企业监管
13.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
单位管理根据项目建成后贡献
值,本项目厂界四周噪
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
功能区限值要求。符合
五、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夜间
施工管理
(十)细化施工管理措施
14.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
15.落实管控责任
(十一)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重点
16.加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要求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
行生产,主要为设备安
装,不涉及建筑施工。符合
六、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动各领
域分步治理
(十二)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
17.严格机动车监管
18.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
19.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
(十三)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车辆行驶过程中
严禁鸣笛,在居民区减
速行驶,定期进行车辆
维护保养。符合1220.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21.细化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十四)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污染防治
22.实施协调管控和政策引导
23.开展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研究
7、与《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鞍政发〔2024〕
11号)符合性分析
表1-7与《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鞍政发〔2024〕
11号)符合性分析
方案要求 本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二、优化产业结
构,促进产业产
品绿色升级
(一)推动优化
产业结构和布
局。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
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
目必须落实国家产业规划、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碳排放达峰
目标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为纺织业,
不属于高耗能、高
排放、低水平项
目,项目符合产业
规划,符合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
五、强化扬尘污
染防治和精细
化管理(十二)
加强矿山生态
修复治理和工
业企业堆场扬
尘治理。5.持续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料场
污染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扬
尘防治措施。工业企业堆场、砂
石场应采取封闭、苫盖、清扫、
洒水等措施,有效控制物料贮
存、装卸以及场区道路扬尘。本项目原料、成品
均在封闭厂房内
暂存。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鞍
政发〔2024〕11号)文件要求。
8、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
析
对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第31号),本项目均符合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具体见表1-8。
表1-8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 ——
(十)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
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的VOCs污
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32.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并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
后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
废气采取三级活性炭吸
附净化措施,废气捕集
率80%,VOCs去除效
率不小于85.94%,能保
证达标排放。符合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 ——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
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
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
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
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
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
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VOCs处理采用
三级活性炭吸附技术,
处理效率不小于
85.94%。符合
(十九)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
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
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
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
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
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VOCs处理过程
中不产生废气、废水等
二次污染物。符合
(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
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
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处置。本项目VOCs处理产生
的固体废物均委托有危
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
置。符合
五、运行与监测 —— ——
(二十五)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
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
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本项目运行后根据《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
南纺织印染工业》
(HJ879-2017)严格进
行定期自行监测,并报
送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
门。符合
9、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53号),本项目均符合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1-9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三、控制思路与要求 —— ——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
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
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中
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符合14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
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
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
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
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
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
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
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
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
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
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
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
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
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
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
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
研发和生产。33372-2020)要求,从源头
上减少VOCs产生。
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
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
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
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
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
排放收集措施。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中
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要求,项目熔
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
烘干过程在封闭车间内进
行,采取三级活性炭吸附净
化措施,废气捕集率80%,
VOCs去除效率不小于
85.94%,能保证达标排放。符合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
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
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
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
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
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
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
排放。本项目热熔胶、聚氯乙烯糊
树脂、白油储存在专门的封
闭包装桶,熔胶、复合、浆
料制备、点塑、烘干生产工
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熔
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
烘干工序均采取集气罩收
集,VOCs无组织排放量较
少。符合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
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
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
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
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
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
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聚氯
乙烯糊树脂、白油储存在专
门的封闭包装桶,存放在独
立的原材料区内;熔胶、复
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
生产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
行,熔胶、复合、浆料制备、
点塑、烘干工序均采取集气
罩收集,并设置垂地软帘可符合15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
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
密闭空间中操作。有效控制VOCs排放。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
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
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
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
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
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
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
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
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在热熔胶熔化工序
上方、复合机上方、浆料制
备上方、点塑机上方、烘箱
进出口处分别设置1个集气
罩,集气罩的设计委托有资
质单位编制,项目采取集气
罩+软帘的方式,软帘下垂
至地面,收集空间内保持微
负压状态,形成密闭收集空
间,采取三级活性炭吸附净
化措施,废气捕集率80%,
VOCs去除效率不小于
85.94%。符合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
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
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
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
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
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
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
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
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
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
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
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
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
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
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
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
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
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
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
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
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VOCs处理采用三级
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效率
不小于85.94%,属于《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
规范纺织印染工业》
(HJ861-2017)中附录B中
表B.1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
位废气可行技术;VOCs处
理设施活性炭定期清理,废
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理资
质的单位处置。符合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
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
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
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
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
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
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
海城市感王镇,VOCs初始
排放速率为0.62kg/h,使用
的热熔胶中VOCs含量符合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限量》要求,因此项目
VOCs处理采用三级活性炭
吸附技术,处理效率不小于符合16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
规定执行。85.94%,符合文件要求。
11、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2021〕65号)相符性分析
表1-10《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五)废气收集设施
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
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
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
要求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
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
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
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
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推广以
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
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当废气产生点较
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设计规范、风
压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
或中继风机。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
密闭、无破损。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热
熔胶熔化工序上方、复合
机上方、浆料制备上方、
点塑机上方、烘箱进出口
处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
集气罩的设计委托有资
质单位编制,项目采取
集气罩+软帘的方式,软
帘下垂至地面,收集空
间内保持微负压状态,
形成密闭收集空间,采
取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
措施,废气捕集率80%
以上,减少有机废气无
组织排放。集气罩为局
部收集,距废气收集系
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
的无组织排放位置风速
为0.35m/s,连接集气罩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
道为密闭管道。符合
(七)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
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
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
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
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
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
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加
强运行维护管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
设备“先启后停”,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
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
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
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及时清理、熔胶、复合、浆料制备、
点塑、烘干产生的有机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
至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
净化措施处理,有机废
气综合去除效率
85.94%,处理后有机废
气可达标排放。加强设
备日常运行管理,产生的
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符合17更换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蓄热体、
过滤棉、灯管、电器元件等治理设施耗
材,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做好
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启停机时间、检维
修情况、治理设施耗材维护更换、处置
情况等台账记录;对于VOCs治理设施
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
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应及时清运,
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处置。
12、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
33号)相符性分析
表1-11《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
产生
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
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
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
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
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
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
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
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
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
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
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
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
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
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
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
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
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
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
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
条款。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中
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要
求,从源头上减少VOCs产
生;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
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
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
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
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
证明材料;企业在熔胶、复
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
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
集后,引至1套三级活性炭
吸附净化措施处理,有机废
气综合去除效率85.94%,处
理后有机废气可达标排放。符合18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
放控制
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
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
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
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
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
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
容器应密闭。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热熔
胶熔化工序上方、复合机上
方、浆料制备上方、点塑机上
方、烘箱进出口处分别设置1
个集气罩,集气罩的设计委
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采
取集气罩+软帘的方式,软
帘下垂至地面,收集空间内
保持微负压状态,形成密闭
收集空间,采取三级活性炭
吸附净化措施,废气捕集率
80%以上,减少有机废气无
组织排放;胶料等在不使用
时容器保持密闭。符合
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
率
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
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
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
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
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
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采用
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
添加、及时更换。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
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
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
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
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
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
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
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
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
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
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
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
闭。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
塑、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三
级活性炭吸附净化措施处
理,有机废气综合去除效率
85.94%,处理后有机废气可
达标排放。企业选用碘值为
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保
证生产期间定期更换。车间
日常保持封闭状态,集气罩
为局部收集,距废气收集系
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无
组织排放位置风速为
0.35m/s。符合
13、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
方案》(辽环发〔2018〕69)相符性分析
表1-12《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辽19环发〔2018〕69)
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符合
情况
(一)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严格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
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我省相关产业的环境
准入指导意见,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逐步
提高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
格的控制措施。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
企业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削减替
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
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排放VOCS
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
效收集治理设施。3、强化重点企业减排调控。
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
企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污染排放等特点
提出行业错峰生产要求。本项目为新
建项目,选址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本项目
属于《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
4754-2017)中“C、
制造业”中的
“C1771床上用品
制造”,根据《辽
宁省"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
治与削减工作实
施方案》(辽环发
〔2018〕69)附表
3重点行业的行业
代码,本项目不属
于重点行业,无需
进入园区。
本项目主要
涉及VOC工序为
熔胶、复合、浆料
制备、点塑、烘干
过程中产生的有
机废气,在工序相
应位置设置集气
收集及治理措施。符合
(二)深入推进工业源VOCS减排。各市应结
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
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确保
完成VOCs减排任务。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
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VOCs排放
治理。本项目熔胶、
复合、浆料制备、
点塑、烘干等工序
产生的废气采用
三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废气净
化后达标排放。废
气处理效率不小
于85.94%。符合20(五)建立完善VOCS监管体系。
1、加强VOCS排放调查与动态更新。建立健
全VOCS排放清单,定期开展VOCS排放清
单动态更新。结合排污许可证实施情况和第二
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一步系统梳理VOCS排
放与治理情况。依据国家出台的重点行业环境
影响评价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排污许可相关技
术规范确定计算方法,开展VOCS减排核查核
算。探索引入第三方核算机制。
2、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涉VOCS工业行
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要求。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石化工业中"精
炼油石油产品制造、乙烯、芳烃”等工业企业、
制药工业中"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不含医药
中间体)”工业企业、农药制造工业中"化学农
药制造(包含农药中间体)”工业企业、汽车
制造业、印刷工业、电子工业等行业排污许可
证的核发工作。通过排污许可管理,落实企业
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措
施要求,逐步规范涉VOCS工业企业自行监
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的具体规定,推进企
业持证、按证排污,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
污行为。
3、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
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开展VOCS
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强化VOCS执法
能力建设,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本项目建成
后严格落实排污
许可证制度、台账
管理制度等。符合
14、与《辽宁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
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23]30
号)符合性分析
表1-13《辽宁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
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23]30号)
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辽宁
省重
污染
天气二、大气
减污降
碳协同
增效行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
化调整。坚决遏制高耗
能、高排放、低水平(以
下简称“两高一低”)项本项目属于
《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
4754-2017)中“C、符合21消除
攻坚
新突
破三
年行
动方
案动 目盲目发展,坚决叫停
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
低”项目,以钢铁、水泥、
石化、有色、菱镁等行
业为重点,实施重点工
程能耗强度、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推动在建
和拟建“两高一低”项目
能效、环保水平提升。
依法依规压减过剩产能
和淘汰落后产能。持续
推动常态化水泥错峰生
产。推行钢铁、焦化、
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
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
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
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提
升产能集中度。制造业”中的
“C1771床上用品制
造”,本项目不属于
高耗能、高排放、
低水平项目,本项
目不属于“淘汰
类”“限制类”项目,
属于“允许类”项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
型。坚持先立后破,严
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有序推动煤炭减量替
代,推进煤炭向清洁燃
料、优质原料和高质材
料转变。按照“以气定
改”原则有序推进工业
燃煤天然气替代。到
2025年,全省清洁能源
装机占比达到55%,非化
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
比重达到13.7%左右,占
比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
以上。本项目生产过
程不使用煤炭,生
产过程使用能源均
为电。符合
开展产业集群和工业园
区升级改造。推进绿色
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的
创建,全面推动冶金、
菱镁、化工、炭素、家
具、皮革、制鞋、陶瓷、
玻璃纤维等传统产业集
群和工业园区排查整
治,从生产工艺、产品本项目位于辽
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感王镇邓家台村,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不属于“散乱污”
企业。符合22质量、产能规模、能耗
水平、燃料类型、原辅
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和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
面明确升级改造标准,
建立清单开展绿色升级
改造,淘汰关停一批、
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
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
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和环保治理水平。完善
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
乱污”企业反弹。
三、清洁
取暖攻
坚行动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
度。整合供热资源,加
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
通,充分释放大型煤电
机组、工业余热等供热
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
目,推进核能供暖项目,
大力推进供热管网覆盖
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
合。已完成淘汰的燃煤
锅炉依法注销相关手
续。到2025年,城市建
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
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
炉。本项目不使用
燃煤锅炉,生产过
程利用电采暖。符合
因地制宜稳妥实施散煤
清洁能源替代。2023年,
重点城市进一步排查城
区(含城中村、城乡结合
部)、县城散煤治理情
况,按照宜电则电、宜
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
则,科学规划制定散煤
清洁能源替代治理方
案,落实治理计划至县、
乡、村。到2025年,重
点城市城区(含城中村、
城乡结合部)、县城基本
实现清洁取暖,北方地本项目不使用
燃煤锅炉,生产过
程利用电采暖。符合23区清洁取暖项目城市按
时完成实施方案改造任
务,其他市因地制宜稳
妥实施新增清洁供暖改
造。全力做好清洁取暖
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保
障工作,油气、电网、
发电等国有企业要切实
担负起社会责任,加大
基础设施投入,确保能
源安全稳定供应。已整
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
稳定运行的地区要巩固
清洁取暖成效,依法划
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强化服务管理、完善清
洁取暖长效机制、防止
散煤复烧。严格执行销
售煤炭质量标准,严厉
打击劣质煤销售,开展
散煤经销点监督检查,
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
全部取缔。
四、大气
面源治
理提升
行动持续强化扬尘污染治
理。加强施工扬尘精细
化管控,施工工地严格
执行“六个百分百”,强化
土石方作业洒水抑尘,
加强渣土车密闭,增加
作业车辆和机械冲洗次
数,防止带泥行驶。强
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道路清扫保洁
机械化作业,完善抑尘
车、洒水车、清扫车等
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重
点城市推进吸尘式机械
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
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
口、城乡结合部、施工
工地等城乡重要路段冲
洗保洁力度。加强城市本项目施工过
程严格执行“六个百
分百”,强化土石方
作业洒水抑尘,加
强渣土车密闭,增
加作业车辆和机械
冲洗次数,防止带
泥行驶。强化道路
扬尘综合整治,持
续推进道路清扫保
洁机械化作业,完
善抑尘车、洒水车、
清扫车等扬尘污染
防治设施。符合24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
地、城区道路两侧裸露
土地硬化和绿化。加强
砂石场、建筑垃圾等堆
场扬尘管控。加大执法
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建
筑施工工地,渣土等散
料运输车辆密闭措施,
裸露土地覆盖等多部门
联合执法检查,冬、春
季分别开展建筑工地全
覆盖检查。
五、重污
染天气
应对行
动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
技术指南有关要求,每
年9月底前完成应急减
排措施清单修订,做到
涉气企业全覆盖。工业
源应急减排措施应落实
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
节、生产设施,做到可
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工业余热供暖和协同处
置企业应严格执行按需
定产。将特殊时段禁止
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
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建成
后,按照要求编制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及排污许可,将
特殊时段禁止或限
制污染物排放要求
依法纳入排污许可
证。符合
辽宁
省臭
氧污
染防
治攻
坚新
突破
三年
行动
方案三、挥发
性有机
物污染
治理达
标行动实施低效治理设施清理
整治行动。以石化、化
工、工业涂装、医药、
农药、包装印刷和油品
储运销为重点行业,全
VOCs废气排放特征、组
分等匹配性,推进采用
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
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
性VOCs废气采用喷淋
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
稳定达标的企业,对照
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深
度治理,严把工程质量,
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动本项目熔胶、复合、
浆料制备、点塑、
烘干等工序产生的
废气采用三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
废气净化后达标排
放。废气处理效率
不小于85.94%。符合25态清理机制,定期开展
抽查,发现一例、整改
一例。确需一定整改周
期的,最迟在相关设备
下次停车(工)大修期间
完成整治。鼓励环境绩
效水平高、管理规范的
企业申请环保绩效A、B
级企业。
注:其他本项目不涉及条款均未列入。2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
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
村,企业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为登录后查看,公司经营范围
为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登录后查看公司租用海城市越华纺
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闲置厂房,拟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建设海城市感王镇祥宏
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制造业”中
的““C1771床上用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17;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
中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须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海城市
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委托登录后查看公司承担本项目生态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评价单位经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后就项目施工期
和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
价。
2、工程内容及规模
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
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厂区占地7338m2,本项目无新增用地。
表2-1租用建筑物建筑面积及围护结构情况
序号构筑物称建(构)筑物
基底面积
(m2)层数建筑面积
(m2)结构
1、生产车间1 1850 1 1850框架结构
2、生产车间2 1766 1 1766框架结构
3、 库房 1670 1 1670框架结构
4、 办公楼 400 2 800 框架结构
5、职工宿舍1 136 1 136 框架结构276、职工宿舍2 140 1 140 框架结构
7、 合计 5962 6362
3、项目组成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组成,
项目具体组成情况见表2-2。
表2-2项目建设组成表
名称 规模 备注
主体
工程生产车间1建筑面积1850m2,内设6台缝纫机及2台自动裁
边机等。建筑依托
现有,设
备新增
生产车间2建筑面积1766m2,内设1台热熔胶复合机、1台
自动码边机、1台滴塑机。建筑依托
现有,设
备新增
辅助
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800m2,用于职工办公。 依托现有
职工宿舍1建筑面积136m2,用于职工休息。 依托现有
职工宿舍2建筑面积140m2,用于职工休息。 依托现有
储运
工程原料储存区原料毛毡、仿藤席西面布储存于库房内部北侧区
域;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存储于库房
内西北侧区域,均为桶装储存。新建
成品暂存区产品凉席储存于库房内部南侧区域。 新建
一般固废暂
存区库房内西南侧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占地面积约
20m2,主要暂存废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新建
危险废物贮
存点库房内东南侧设一处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
约10m2,主要暂存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
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新建
公用
工程排水工程本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
掏。依托现有
供电工程依托厂区现有供电设施 依托现有
供水工程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 依托现有
供暖工程本项目办公室采用电采暖,生产厂房不供暖。依托现有28环保
工程废气控制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过程产生的
废气集中收集后利用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废气捕集率为80%,废气处理效率85.94%。新建
排水工程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依托现有
噪声控制项目各噪声源均置于构筑物内通过建筑隔声,大
型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新建
固
体
废
物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渣、废机油、废油桶、
含油废手套、抹布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定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建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新建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新建
地下水、土壤本项目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
存区、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车间2内熔胶区、
制浆区为重点防渗区,库房和生产车间其他区域
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功能应
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
的防渗功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功能应不
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
防渗功能。新建
3、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主要为凉席,产品标准执行《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FZ/T62013
—2019),设计产品方案详见表2-3。
表2-3项目产品方案
序
号产品名
称设计生产量 规格尺寸 包装方式
1凉席 300万m2/a 50m2/卷,6m2/卷 散装捆绑
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2-4。
表2-4主要原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
号类
别名称消耗
量单位 规格最大存储
量运输
方式291原
辅
材
料毛毡 300万m2/年50m×2m 5.8汽运
仿藤席席面300万m2/年150m×2m 5.8汽运
热熔胶15t 200kg/桶 0.8汽运
聚氯乙烯糊
树脂2.5t/a 200kg/桶 0.2汽运
钙粉 15t/a 50kg/袋 0.65汽运
白油 0.8t/a 200kg/桶 0.2汽运
活性炭3.2t/a50kg/袋,碘值
800mg/g/汽运
机油0.15t/a 200L/桶 /汽运
2能
源电 3万
kW▪h/a来源于市政电
网/—
水 208m3/a由当地自来水
管网提供/—
(2)原料主要成分
①热熔胶:本项目用热熔胶为PUR-6690(MDI和多元醇改性MDI的混
合物),主要用于普通或高性能要求的纺织面积复合、涂层烫金,也可用于
PU、PVC表面处理。主要成分见下表。
表2-5热熔胶主要成分
序号 成分 含量(%)
1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0-4
2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与多元醇的预聚体 96-100
②聚氯乙烯糊树脂:聚氯乙烯糊树脂主体成分为聚氯乙烯高分子聚合物
及水分,外观为白色超细粉末,颗粒粒径0.1~2μm,可用于刮涂、浸渍、
滴塑、搪塑、发泡涂布工艺。
③白油:白油,别名石蜡油、白色油、矿物油。是由石油所得精炼液态
烃的混合物,主要为饱和的环烷烃与链烷烃混合物,原油经常压和减压分馏、30溶剂抽提和脱蜡,加氢精制而得。为无色透明液体。白油是纺织生产中辅助
性软化增塑剂,核心作用为调节浆料粘度、改善加工流动性。
根据上述理化性质分析,本项目涉及易挥发的成分主要为热熔胶中二苯
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白油,其余物质主要为聚合物,温度在150℃-200℃以上
才逐步分解挥发,本项目热熔胶熔化、复合、滴塑烘干工序温度为110℃,
此类物质不易挥发。
项目所用热熔胶中VOCs含量为4%,故VOCs含量约为40g/kg,符合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表3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50g/kg)
要求。
热熔胶、聚氯乙烯糊树脂、白油采用桶装储存于库房西北侧,储存于阴
凉、通风干燥库房,远离热源、明火,各类物质分开存放,严禁混存。热熔
胶为固体,生产过程熔化后使用,聚氯乙烯糊树脂、白油放置于防渗防泄漏
托盘内,并设有备用盛装容器。托盘有效容积大于最大单桶容积,一旦桶体
破损,泄漏液体全部截留在托盘内,不向外漫流。
5、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备详见下表:
表2-6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位置
1、 缝纫机 JackH2 台6
生产车间1
2、 自动裁切机 HG-2335VK台2
3、 热熔胶复合机 YH-012 台1
生产车间24、 自动码边机 台2
5、 滴塑机(自带烘箱) 台1
6、 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三级活性炭 套1
7、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配套风机风机风量8000m3/h台1
8、 电动搅拌棒 个1
6、平面布局
本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用于本项目建
设,项目东侧和南侧均为小路,隔路为空地,西侧为编织袋厂,北侧为空地。
厂区内,生产车间1位于厂区东侧,生产车间2及库房位于厂区西侧,31办公楼及两座宿舍位于厂区北侧,详见附图4。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人员编制及工作制度:项目企业职工定员为2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
技术及工人18人。采用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运营260天。
8、公用工程
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本项目生产设备、车间地面无需专门清洗,生产设备上的废胶渣
定期刮除,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图1水平衡图(t/a)
采暖: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室电采暖。
供电: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设施,本项目用电量为3万kWh/a。
其他: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员工餐食自理。
9、VOCs平衡
表2-7VOCs平衡
投入 产出
物料名称 用量(t/a) 物料名称 用量(t/a)
二苯基甲烷二异
氰酸酯0.6VOCs有组织排
放量0.16
白油 0.8VOCs无组织排
放量0.28
活性炭吸附量 0.96
合计 1.4 合计 1.4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
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于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
及闲置厂房用于本项目建设,施工阶段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期的生态环境32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垃圾。
二、营运期工艺流程
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
(1)展布
生产时首先将毛毡和仿藤席席面进行放卷、展布处理,使毛毡和仿藤席
席面匀速平整的进入复合机。
(2)熔胶、上胶
本项目用热熔胶为200kg/桶桶装,热熔胶可直接使用,无需溶剂,使用
前需采用电动搅拌棒进行搅拌,使热熔胶熔化成液体。
本项目使用的是一体式热熔胶复合机,热熔胶复合机前端设有涂胶辊轮,
利用辊涂方式把胶水辊涂在底布和面料上。本项目生产设备、车间地面无需
专门清洗,生产设备上的废胶渣定期刮除。
(3)热压复合
涂胶后进入复合机压合段,压合采用机械加压,同时采取加热,压合加
热温度控制在110℃左右,使其热熔胶中挥发份全部挥发出来,复合机加热
使用电能。复合后凉席自动收卷。
(4)点塑
点塑工艺采用聚氯乙烯糊树脂、钙粉、白油为核心原料,按照1:3:1.5的
配比精准调配浆料,将调配合格的浆料加注至点塑胶滚龙内,保持滚龙内部
浆料充盈、压力稳定,确保浆料可通过滚龙原点模孔均匀、匀速滴落。将前
期完成复合的凉席平稳安置于点塑工位,精准对位滚龙下方,凉席随牵引设
备匀速向前输送,滚龙内部配比好的原料顺着原点模具点位,精准滴落附着
在行进中的凉席背面,随凉席匀速走料,连续形成排列整齐、大小均匀、间
距规整的塑胶防滑圆点,全程把控走料速度与浆料滴落状态,杜绝漏点、缺
料、圆点大小不均、点位错乱、积料溢料等工艺瑕疵。点塑后凉席进入烘箱
烘干,烘干热源为电。
(5)检验、修边、收卷
点塑后凉席由人工进行检验,合格凉席修边收卷入库,不合格凉席返回33上胶工序补胶再次进行复合。修边过程中有少量废布头等边角料,收集后暂
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合格的布卷暂存于成品区。
项目用热熔胶、聚氯乙烯糊树脂、白油非使用时保持密闭储存状态,储
存过程中不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
干工位/工序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
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图2 项目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G—废气
N—噪声
S—固废34表2-8生产工艺产排污节点表
类别污染源
编号污染源 污染因子 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G1 熔胶
非甲烷总烃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15m高排气筒排放
(DA001)。G2 复合
G3 搅拌制浆
G4 点塑
G5 烘干
废水W 员工生活污水COD、BOD、
SS、氨氮等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N各生产设备噪声Leq(A)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固体
废物S1 检验 废边角料
外售综合利用
S2钙粉、活性炭原
料包装废包装袋
S3活性炭净化装置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4热熔胶、聚氯乙
烯糊树脂、白油
包装废包装桶
S5 复合 废胶渣
S6
设备润滑、维修废机油
S7 废油桶
S8含油废手套、
抹布
S9 办公、日常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
用于本项目建登录后查看公司早年从事织布生产,已停产多年,
无生产设备,无生产能力。
由于本项目占地范围目前为闲置生产厂房,因此本项目无“与项目有关
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1)大气环境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参照《2025年鞍山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中的
鞍山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二类区,空气
质量达标区判定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数值标准值单位 达标情况
SO2年
均浓度1260μg/m3达标
NO2 年均浓度 2540μg/m3达标
PM2.5年
均浓度3530μg/m3超标
PM10 年均浓度 6060μg/m3达标
CO 日平均 1.7 4mg/m3达标
O38h滑动平均值第90
百分位数浓度139160μg/m3达标
综上,区域空气质量现状的SO2、NO2、CO、O3、PM10的平均浓度均满
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PM2.5的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
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超标原因可能是供暖期燃
煤废气、汽车尾气等所致。鞍山市计划采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等一系列对策,
如:(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格局;(2)加强机动车环保监
管,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3)完善扬尘污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扬尘排
污收费政策;(4)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秸秆资源化,以实现空气质量
6项主要基本污染物全面达标。
(2)地表水环境环境质量现状36本项目地表水系属解放河,解放河的水质类别为Ⅳ类水体。参照《2025
年鞍山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2025年,解放河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
物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7.8毫克/升,与上年相比上升0.5毫克/升;化学需
氧量年均浓度24.9毫克/升,与上年相比上升0.6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年
均浓度5.0毫克/升,与上年相比上升0.4毫克/升。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要求。
3、声环境环境现状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评价。
4、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用于本项目建
设,无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5、电磁辐射环境现状
本项目不涉及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
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6、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
本项目为凉席制造项目,无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项目场地地面硬化,
重点区域进行防渗,可有效阻断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地下
水、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1、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大气保护目标为芦家屯和东上夹村。
2、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
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经调查附近居民用水为自来水,不使用水井,无分
散式饮用水源。374、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周边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最近地表水为西南侧280米处的解
放河。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已建成的闲置生产厂房从
事复合布制造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
境保
护要
素坐标
保护
对象保护
内容相对
厂址
方位相
对
厂
界
距
离
/m环境功能区
经度 纬度
大
气469348.登录后查看4.37芦家
屯120
户,360
人东南100《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GB3095-2026)
二类区 468716.登录后查看6.53东上
夹村3户/6
人西北428
地
表水468973.登录后查看6.61解放
河水环
境西南280《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
(GB3838-2002)
IV类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1、废气
施工期扬尘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21/2642-2016),具体见表3-3。
表3-3《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监测项目 区域 浓度限值(连续5min平均浓度)
颗粒物(TSP) 郊区及农村地区 1.0mg/m3
生产过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38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
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具体见表3-4和表3-5。
表3-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污染物名称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排放限值(mg/m3)企业边界排放限值(mg/m3)
非甲烷总烃 60 4.0
表3-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污染物名称特别排放限值
(mg/m3)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表3-6《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昼间 夜间
70 55
本项目区域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和居住混
合区,参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所
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表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执行地点 功能区类别标准值
昼 夜
厂界四周 2类区 60 50
3、废水
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项目无废水外排。
4、固体废物39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总量
控制
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五五”污染减排工
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5〕184号),“十五五”期间
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总磷、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
总量减排控制计划。
本项目不涉及化学需氧量、总磷、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因子为挥发性有
机物。
拟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
废气:VOCs
VOCs(有组织):0.16t/a;
VOCs(无组织):0.28t/a;
本项目最终总量控制指标以生态环境局下达指标为准。40四、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
用于本项目建设。
一、噪声保护措施
为避免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采取措施如下:
1.合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经
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2.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扰民作业。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该地区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参照《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登录后查看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
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施工中应采取如下必要的控制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内容应包括:现场平面布
置图和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施工期间,物料堆放不超出场地,应在工地边界设置2米以上的标准围挡,
围挡间无缝隙,并采取防溢措施。
(3)施工场地出入口须进行路面硬化,硬化路面宽度应与出入口等宽,应采取铺
设钢板、混凝土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原则上经过清洗的车辆不应再接触
裸露地面。
(4)进出工地的产尘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在运输车辆完成封闭
改装前,车斗须采用苫布遮盖,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
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撒漏。
(5)工地内部裸地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和场所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
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和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6)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41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7)施工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施工期间,工
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须
采用密闭的方式输送,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8)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方工程、拆除
作业等。
(9)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和车
辆清洗作业,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10)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实施裸地绿化和裸地硬
化,减少裸露地面,减轻扬尘污染。
此外,施工工地取暖、烧水,应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防止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
污染。
三、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工程将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排放许可证并排放到指定地点,严禁私自排放固体废物,并做
到建筑垃圾应日产日清,严禁随意抛撒建筑垃圾。严禁私自排放固体废物。运输固体废
物的车辆要遮盖苫布,防止扬尘等二次污染。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水环境污染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排入厂区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一)污染源强计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过
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涉及易挥发的成分主要为热熔胶中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白油,其余物质
主要为聚合物,温度在150℃-200℃以上才逐步分解挥发,本项目热熔胶熔化、复合、
滴塑烘干工序温度为110℃,此类物质不易挥发。42本项目熔胶、复合过程使用热熔胶主要成分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0-4%)及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与多元醇的预聚体(96-100%),热熔胶年用量为15t,年生产
时间为2080h。涉及易挥发的成分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质量占比为0-4%,本项
目以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含量为4%计算,则熔胶、复合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6t/a(0.29kg/h)。
滴塑过程使用浆料主要为聚氯乙烯糊树脂、钙粉及白油,年使用量分别为2.5t、15t、
0.8t,年生产时间为2080h。涉及易挥发的成分为白油,则浆料制备、点塑、烘干过程
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8t/a(0.38kg/h)。
本项目在热熔胶熔化工序上方、复合机上方、浆料制备上方、点塑机上方、烘箱进
出口处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罩的设计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采取集气罩+软
帘的方式,软帘下垂至地面,通过废气处理系统配套引风机对围合空间进行抽风,控制
抽排风量大于软帘缝隙、操作缺口的补风渗入量,使围挡内部维持微负压状态。参考《主
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废
气收集率可达到80%。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利用
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风量为8000m3/h,处理后废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
气筒排放(DA001)。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工业源挥发
性有机物通用源项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附表9“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处理效率表”,
单级活性炭吸附效率48%,经计算,三级活性炭吸附效率为85.94%。
表4-1废气净化设施参数一览表
序号生产
工序集气罩
数量
(个)集气罩
规格
(m)作业面高
度(m)捕集
效率
(%)净化
效率
(%)吸风量
(m3/h)过滤
风速
(m/
min)过滤
面积
(m2
)
1熔胶11.0×0.80.3
8085.941600
1.01342复合11.0×0.80.3 1600
3浆料
制备11.2×1.00.3 1600
4点塑11.0×0.80.3 1600
5烘干21.2×1.00.3 160043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
图4-1废气净化系统图
本项目废气捕集率为80%,废气处理效率85.94%。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产排情况
见表4-2。
表4-2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工
序污
染
物产生情况捕
集
率
%处理
效率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产生
速率
(kg
/h)产生
浓度
(mg/
m3)产生
量
(t/a
)排放
速率
(kg
/h)排放
浓度
(mg/
m3)排放
量
(t/a
)排放
速率
(kg/
h)无组
织排
放量
(t/a)
熔胶、
复合非
甲
烷
总
烃0.29
67.000.60
8085.940.03
9.420.070.060.12
浆料制
备、点
塑、烘
干0.38 0.80 0.04 0.090.080.16
合计 0.67 1.40 0.08 0.160.130.28
根据表4-1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0mg/m3),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44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3kg/h,经预测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
落地浓度为0.43mg/m3,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
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4.0mg/m3),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6.0mg/m3),
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利用
三级活性炭净化措施处理,废气处理效率85.94%。采取上述措施后,非甲烷总烃排放
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纺织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7-2021)表7纺织工业废气污染
防治可行技术,“复合、涂层”排放“非甲烷总烃”推荐采用“喷淋吸收+吸附”处理方式,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中附录B中
表B.1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废气可行技术,“涂层设施”排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
总烃”推荐采用“喷淋洗涤、吸附、吸附-冷凝回收、吸附-催化燃烧、蓄热式燃烧、蓄热
式催化燃烧”,拟建项目排放非甲烷总烃,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为治理可行技术。
(三)排气筒高度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排气筒的高度为15m,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要求,排气筒设置合理。
(四)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非正常工况排污指开停车、部分设备检修时排放的污染物及工艺设备或环保设施达
不到设计规定指标时排放的污染物。
经分析本项目非正常工况考虑最不利情况,即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出现故障(净化
效率按照0%计)。
当发生上述非正常情况时,生产车间将立即开始维修,整个过程大约需1小时,当
检修复原后再开始正常生产,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4-3。
表4-3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45序号非正常
排放源污染物种
类非正常排
放原因非正常排放
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
速率kg/h非正常排
放量kg次单次持续
时间/h达标
情况
1DA001非甲烷总
烃三级活性炭
净化装置出
现故障67 0.67 0.671超标
由上表可知,当发生上述非正常情况时,生产工序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标,因
此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产检修,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管理,定期
检查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保证设备稳定达标运行,杜绝非正常工况运行。
(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4项目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排放口污
染
物排气筒
高度
(m)排气筒
内径
(m)经纬度环保措施标况
排气
量
(m3/h)烟气
温度
(℃)污染物
排放速
率
(kg/h)污
染
源
类
型标
准
号排放
口类
别
排气筒
(DA001)非
甲
烷
总
烃150.5122.633991º
40.804285º集气罩收
集后的气
体通过三
级活性炭
净化装置
进行处
理,处理
后的废气
通过1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8000200.35有
组
织
排
放GB
162
97-
199
6一般
排放
口
(六)自行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和《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方案情
况如下:
表4-5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排放类别 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有组织 DA001 非甲烷总烃 1次/季度46无组织 厂界、厂房处非甲烷总烃 1次/半年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工艺不用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本项目新增职工20人,年运行260天。参考《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
1237-2026)“表203工业企业生活用水定额”中“生活用水,每班8h”的定额值(40L/
人·d)估算,生活用水量约为0.6m3/d(208m3/a),排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本项
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8m3/d(166.4m3/a),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
肥。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为缝纫机、自动裁边机、热熔胶复合机、自动码边机、点塑胶
及环保设施风机,所有噪声源均位于车间内。根据相关类比资料,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
主要为:各噪声源采取厂房围护结构隔声,噪声设备被置于车间厂房内,厂房围护结构
为框架结构,此结构厂房的墙体平均隔声量均在20dB以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声环境》(HJ2.4-2021)附录B,建筑物插入损失应为隔声量+6dB,因此,本项
目生产车间的插入损失为26dB(A)。噪声源具体情况见表4-6。
表4-6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
号建
构
筑
物
名
称声
源
名
称型号声源
源强声源
控制
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
界距离/m室内
边界
声级
dB(
A)运
行
时
段建筑
物插
入损
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
级
/dB(
A)XYZ声压
级
dB(A)建筑
物外
距离
1.
生
产
车
间
1缝
纫
机JackH270
选择
低噪
声设
备,
减振
基
础,
建筑
隔声51-61东6.149.6
昼
间
8
小
时2633.7
33.9
35.5
33.8东1m
南1m
西1m
北1m南53.448.4
西16.848.6
北13.248.7
2.缝
纫
机JackH270 49-121东6.149.6
南49.248.4
西16.848.6
北17.548.6
3.缝
纫
机JackH270 48-161东6.149.6
南45.048.4
西16.848.6
北21.248.5
4.缝
纫
机JackH270 6-201东34.548.4
南15.748.6
西4.350.5
北3.451.4475.缝
纫
机JackH270 4-311东34.548.4
南8.349.1
西4.350.5
北7.449.2
6.缝
纫
机JackH270 2-361东34.548.4
南2.752.5
西4.350.5
北13.748.7
7.自
动
裁
切
机HG-2335
VK75 33-411东19.653.5
南41.753.4
西3.556.3
北24.953.5
8.自
动
裁
切
机HG-2335
VK75 30-201东19.653.5
南34.953.4
西3.556.3
北3253.4
9.
生
产
车
间
2热
熔
胶
复
合
机70 -42-141东37.548.7
昼
间
8
小
时2637.5
35.4
35.9
35.5东1m
南1m
西1m
北1m南7.549.4
西5.350.1
北43.348.7
10.自
动
码
边
机75 -26-81东37.553.7
南42.153.7
西5.355.1
北8.654.3
11.自
动
码
边
机75 -28221东37.553.7
南35.953.7
西5.355.1
北1553.9
12.滴
塑
机70 -7161东4.550.5
南42.348.7
西25.748.7
北9.549.1
13.风
机8000m3/
h85 -15111东3.161.9
南24.458.7
西26.958.7
北26.658.7
设厂区中心为(469139.94,4517102.22)点,熔胶工序的电动搅拌棒间歇使用,未纳入噪声预测。
生产厂房距厂界四周距离见表4-7。48表4-7生产厂房距厂界四周距离
序号 厂房 东侧(m)南侧(m)西侧(m)北侧(m)
1生产车间1 1 1 86.3 1
2生产车间2 62.1 1 17.6 16.5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预测点分别设在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的昼间噪声。
参考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工业企业环境保护》α取0.08;厂房透声系数取10-2,
窗户的透声系数为10-2.5;Q值取2。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规定的点源模式进行预
测,预测按所有设备均运行。为了简化计算,本报告不按照倍频带声压级分别进行详细
的计算,只是简化为按照A声级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预测方法如下:
(1)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
)4
4lg(102 1RrQLLw p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者倍频带),dB;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
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
Q=8;
R—房间常数,按下式计算:
1SR
式中:S—房间内表面面积,m2;
α—平均吸声系数,取0.1。
(2)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dB;
)10lg(10)(
1j1.0
1p1
NL
iijpTL
)(1pTL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49N—室内声源总数。
(3)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2)
Lp2i(T)=Lp1i(T)-(TLi+6)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4)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
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公式如下:
Lw=Lp2(T)+10logS
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5)户外声传播的衰减
根据本评价的实际情况,仅考虑几何发散。
LA(r)=LA(r0)-Adi
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r0)—距声源r0处的A声级,dB(A);
Adi—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本项目声源均处于半自由声场,预测点声压级计算如下
LA(r)=LAW–20lgr–8
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W—点声源A计算计权声功率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距离,m
(6)计算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
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
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如下:50
MLN
iL
eqgAj At tTL
1j1.0
j
11.0
i 10 101lg10i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的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j声源的工作时间,s。
由于项目投产后在昼间运行,故本环评对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进行预测,根据噪声源
分布情况,预测本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噪声值,详见表4-8。
表4-8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名称 时段 贡献值 标准值 达标分析
东厂界 昼间 34 60 达标
南厂界 昼间 38 60 达标
西厂界 昼间 11 60 达标
北厂界 昼间 34 60 达标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期间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隔声措施后,项目厂界四周处昼间
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GB12348-2008)2类区标
准要求,项目排放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监测要求如下表。
表4-9项目污染源及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位置 个数
噪声厂界外1
米处4连续等效
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2类标
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固废产生及处置去向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1①废边角料
项目在收卷时需对布料进行修边,因此会产生少量的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
及类比同类项目可知,其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74t/a,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
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②废包装袋
项目用钙粉、活性炭等原辅材料为袋装,废包装袋年产生量为0.1t/a,废包装袋集
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
①废包装桶
项目热熔胶、聚氯乙烯糊树脂、白油等原辅材料为桶装,废包装桶年产生量为1.4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可知,废包装桶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
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废活性炭
本项目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
用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吸收处理,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其中进入活性
炭吸附装置被活性炭吸附的废气量为0.96t/a。本项目使用蜂窝活性炭,碘值为800mg/g,
单级吸附箱外形尺寸1.50m×1.10m×1.00m(宽×高×深),三级串联布置,整套装置占地
约4.60m×1.50m。根据《活性炭吸附手册》,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总量为0.1-0.4kg/kg
(活性炭),本项目按0.3kg/kg(活性炭)计,则本项目共需活性炭3.2t/a。活性炭吸
附装置一次填充量约为0.8t,废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3.2t/a+0.96t/a=4.16t/a。
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经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废
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处
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③废胶渣
本项目胶渣产生为约占热熔胶用量的1%,热熔胶用量为25t/a,则废胶渣产生量约
0.2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可知,废胶渣废物类别为HW13有52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14-13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不包括水基型和热熔
型粘合剂和密封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④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需要定期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机油,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4t/a。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类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油桶
废油桶产生量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中的“HW08废
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废物。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含油废手套及抹布
本项目含油废手套及抹布产生量约为0.02t/a。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2025年)》中的“HW49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含油废手套及抹布集中收
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26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职工每人每天0.5kg
计,生活垃圾产生量2.6t/a。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见下表:
表4-10营运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
号名称主要固废
名称代码固体废
物属性排放量
(t/a)处置情况
1、
生产
固废废边角料900-099-S14一般工
业固体
废物2.74收集后外售
综合利用 2、 废包装物900-003-S17 0.1
3、 废包装桶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
危险废
物1.4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4、 废胶渣HW13,废物代码
900-014-130.25
5、 废活性炭HW49,废物代码:
900-039-494.16536、 废机油HW08,废物代码
900-217-080.14
7、 废油桶HW08,废物代码
900-249-080.05
8、含油废手
套、抹布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0.02
9、生活
垃圾生活垃圾900-099-S64 / 2.6环卫部门统
一清运
3、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
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
污染防治要求。
1)一般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项目库房内西南侧设置20m2一般固废暂存区,本项目建设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生量合计为2.84t/a,每周清运一次,一般固废暂存区最大贮存能力为15t,贮存容积
能满足贮存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建设,满足相关要求。
2)危险废物管理
项目在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过程中拟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
要求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暂存期不超过1年。
库房内东南侧现有1座10m2危险废物贮存点,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
装,危险废物贮存点主要贮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胶渣等,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每
季度清运一次,废胶渣、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每年清运一次,本项目建
设后,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为1.85t/a,危险废物贮存点最大贮存能力为3t,贮存容积能
满足贮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建设,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规范要求进行转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54处置。
表4-11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
号贮存
场所
(设
施)名
称危险
废物
名称危险废物
类别危险
废物
代码位
置占地
面积贮存
方式贮存
容积
(能
力)贮存周期
1
危险
废物
贮存
点废包
装桶HW49,其
他废物900-04
1-49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点10m²分区
贮存
3t<1季度
2废胶
渣HW13,有
机树脂
类废物900-01
4-13装入
闭口
容器
内,分
区贮
存<1年
3废活
性炭HW49,其
他废物900-03
9-49装入
闭口
容器
内,分
区贮
存<1季度
4废机
油HW08废
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
废物900-21
7-08装入
闭口
容器
内,分
区贮
存<1年
5废油
桶HW08废
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
废物900-24
9-08分区
贮存<1年
6含油
废手
套、抹
布HW49其
他废物900-04
1-49装入
闭口
容器
内,分
区贮
存<1年55此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
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严禁建设单位将危险废物与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者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
一容器内混装。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
则》(HJ1259-2022)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建设单位产生危险废物存至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存放,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
理单位进行转运、处理。建设单位需和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危废合同,在委托运输和处理
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处理处置规定。
对于项目所产生的上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
台账,记录转运情况,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
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均符合国家有关一般性固体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
和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土壤
土壤、地下水污染具有不易发现和一旦污染很难治理的特点,因此,土壤地下水的
污染的环境管理应采取主动的预防保护和被动的防渗治理相结合。本项目胶料储存区、
调胶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是可能产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需制定土壤、地
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环境管理。如不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污染物有可能渗入地下
潜水,从而影响土壤、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
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
响应进行控制。
根据厂区各生产、生活功能单元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本项目
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车间2内熔胶区、
制浆区为重点防渗区,库房和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不同污染防治区采取以
下防范措施:
①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项56目所设环保措施能有效的防止危险物质进入土壤内。
②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
此外,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
求,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
相容,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
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
数不大于10-7cm/s)。
项目采取完善的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后,能够有效的防止地下水、土壤环境的污
染。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现状监测,本项目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
表4-12地下水污染防控分区一览表
序
号污染防
控分区生产装置、单元名称污染防
控区域
及部位防渗要求
1一般防
渗区库房和生产车间其他区域
为一般防渗区地面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
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2重点防
渗区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
乙烯糊树脂储存区、危险废
物贮存点,生产车间2内熔
胶区、制浆区地面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
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六、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区闲置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范围
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无需进行生态评价。
七、风险分析
1、评价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
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57(1)风险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年本),结合本项目
的工艺流程特性和原料物化性质及危险特性,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包括机
油、废机油、白油,其中机油现用现购置,不在厂内储存,因此,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
质主要为废机油和白油,风险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如下。
表4-13废机油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标
识中文名:机油、润滑油 英文名:lubricating
理
化
性
质外观与性状:淡黄色粘稠液体闪点(℃):120~340
自燃点(℃)300~350相对密度(水=1)934.8相对密度(空气=1)0.85
沸点(℃)252.8饱和蒸气压(kPa)0.13/145.8℃
溶解性:溶于苯、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燃
烧
爆
炸
危
险危险特性: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为丙B类;遇明火、高热可燃
燃烧分解产物: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
稳定性:稳定 禁忌物:硝酸等强氧化剂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
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
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立即撤离。灭火
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健
康
危
害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
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发神经衰弱综合症,
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
急
救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清洗。就医。
眼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用:饮适量温水,催吐。就医。
防
护
措
施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泄
漏
处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
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58理或吸收,减少挥发。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
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储
存
要
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
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
的收容材料。
运
输
要
求用油罐、油罐车、油船、铁桶、塑料桶等盛装,盛装时切不可装满,要留出
必要的安全空间。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
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
混装混运。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他物品。船运时,
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
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表4-14白油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标
识中文名:白油(石蜡油、白色油、矿物油)英文名:Whitemineraloil/
Liquidparaffin
理
化
性
质外观与性状:无色半透明油状液体,几乎无荧光;冷时无臭无味,加热时略
具石油气味。
熔点(℃):约-24闪点(℃):约164~220(随牌号而异,通常≥180)
引燃温度(℃):260~371相对密度(水=1):约0.83~0.88(2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沸点(℃):约300(馏程约218~640)
蒸气压(kPa):可忽略(约≤0.1hPa,20℃)
燃
烧
爆
炸
危
险燃烧性: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丙B类;遇明火、高热可燃。燃烧分解
产物:CO、CO₂等有毒气体。
稳定性:稳定禁忌物:强氧化剂。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
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
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
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健
康
危
害吸入油雾: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等,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
接触者:长期皮肤接触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发神经衰弱综合
征、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
急
救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
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防
护
措
施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
镜。身体防护:穿防毒渗透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其他:工作
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泄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59漏
处
理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
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
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
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储
存
要
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
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
的收容材料。
运
输
要
求用油罐车、油桶、铁桶、塑料桶等包装,盛装时切不可装满,要留出必要的
安全空间。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
器不泄漏、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
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他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
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
线行驶。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规定及项目厂区
各物质最大储存总量,计算出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表4-15建设项目Q值确定
序
号危险物质名称最大存
在总量
qn/t临界
量
Qn/t该种危险物
质Q值风险单元 备注
1废机油 0.1425000.000056危险废物
贮存点油类物质(矿物
油类,如石油、
汽油、柴油等;
生物柴油等)
2 白油 0.225000.00008库房内热
熔胶、白
油、聚氯乙
烯糊树脂
储存区油类物质(矿物
油类,如石油、
汽油、柴油等;
生物柴油等)
Q值∑ 0.登录后查看本项目危险物质Q<1。则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3)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6。
表4-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
后果、风险防范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由上述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I,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泄漏、白油泄漏事故,项目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主
要为周边居民、周围地下水及土壤。
3、环境风险识别
(1)风险物质识别
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白油。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按本项目工艺流程和平面布置功能区划,识别出本项目生产系统危险性为危险废
物贮存点废机油储存容器及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白油储存容
器。可能发生污染物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情况,或遇火源可能发生火灾。
(3)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①大气环境影响
废机油、白油泄漏引发火灾将伴生/次生有毒有害物质释放,由于火灾燃烧为不充
分燃烧,CO、SO2为火灾次生污染物。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CO、SO2可能对项目周
边下风向敏感目标的大气环境造成短暂的不利影响。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地表水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消防废水,消防废水一旦随着地表径流排放
到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逆的,消防废水中可能含有的石油类等
污染物具有致癌变、致畸变、致突变作用,对水生生物、水生植物、浮游动物伤害较大。61③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废机油、白油储存容器腐蚀、材质缺
陷、操作失误等造成物质泄漏,进入地下水及土壤。
4、环境风险分析
(1)废机油泄漏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机油采用专用的容器盛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危险废物贮存点采
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并设置围堰,设有备用盛装容
器。容器破损引起废机油泄漏后,及时将泄漏液倒入备用容器中,未收集泄漏液主要局
限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确保泄漏的废机油不溢流、蔓延。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机油
泄漏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等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白油泄漏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白油采用专用的容器盛装,暂存于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
存区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物质流失、
扬散等措施,并设置围堰,设有备用盛装容器。容器破损引起白油泄漏后,及时将泄漏
液倒入备用容器中,未收集泄漏液主要局限于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
存区内,确保泄漏的白油不溢流、蔓延。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白油泄漏可得到有效控制,
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等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废机油、白油泄漏发生火灾、爆炸对环境的次生/伴生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机油、白油燃烧产生的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会对大气环境产
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事故一旦发生,会对周围村庄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项目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点通风,远离火源,将环境风险控制
在可控范围内。
(3)消防废水环境影响后果分析
厂区内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主要为火灾、爆炸次生灾害产生的消防废水,因
此在事故状态下设置沙袋封堵,事故结束后,根据水质情况对物质进行回收处理,确保
消防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造成冲击,导致运行不正常发生地表水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62(1)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配备灭火器。
(2)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采取重点防
渗措施。
(3)废机油、白油的盛装容器密封,耐腐蚀,不渗漏,并设置围堰,设有备用盛
装容器,定期检查。
(4)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备砂土、封
闭备用桶、配备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5)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加强贮存区的安全运
行管理,防患于未然。
(6)加强员工培训,安全操作,增强防范意识。
(7)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形成制度等。
6、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采取措施后可以起到预防作用,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并且事故状况下不会
对大气环境、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项目严格按照《辽宁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通知》(辽
环综函〔2020〕192号)及《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辽环发〔2013〕53号)等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故本
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表4-17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
称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感王)镇
地理坐标 经度123度37分
44.584秒纬度40度48分
10.393秒
主要危险物
质及分布废机油存储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
树脂储存区
环境影响途
径及危害后
果(大气、
地表水、地
下水等)大气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废机油泄漏、白油泄漏发生火灾、
爆炸产生的次生物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废机油发生泄漏、
白油泄漏,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风险防范措 (1)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63施要求 脂储存区配备灭火器。
(2)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
脂储存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3)废机油、白油的盛装容器密封,耐腐蚀,不渗漏,并设
置围堰,设有备用盛装容器,定期检查。
(4)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
脂储存区备砂土、封闭备用桶、配备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5)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
加强贮存区的安全运行管理,防患于未然。
(6)加强员工培训,安全操作,增强防范意识。
(7)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形成制度
等。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本项目在采取措施后可以起到预防作用,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并且事故状况下不
会对大气环境、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故本项目环境风险可
以接受。
综合分析,项目属低环境风险工程,风险防范措施可行,风险处于环境可承受水平。
八、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
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九、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其中环保投资约登录后查看元,占总投资的6.5%,详见表4-18。
表4-18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控制项目 环保设施 数量投资(万元)备注
运
营
期废气熔胶、复合、
浆料制备、
点塑、烘干
过程废气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1 8 项目设计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3 1 环评要求
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点 1座 2 环评要求
地下水、土壤 分区防渗 - 1 环评要求
环境风险废机油存储区域备砂土、封闭
备用桶、配备吸油毡、灭火器
等应急物资- 0.5环评要求
标准化排放口(DA001) 1 0.5环评要求64环保投资合计 - 13
占总投资比例 -6.5%6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三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15m高
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地表水环境 / / / /
声环境 厂界四周连续等效A
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设
置减振基础,并通过
隔声、距离衰减等措
施。《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渣、废
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车间2
内熔胶区、制浆区为重点防渗区,库房和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
配备灭火器。
(2)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
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3)废机油、白油的盛装容器密封,耐腐蚀,不渗漏,并设置围堰,
设有备用盛装容器,定期检查。
(4)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
备砂土、封闭备用桶、配备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5)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加强贮存
区的安全运行管理,防患于未然。
(6)加强员工培训,安全操作,增强防范意识。
(7)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形成制度等。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证申领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
通过)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并按照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及时
办理排污许可手续。662、环境管理
随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在企业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是十分必
要的,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企业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定员1人。负责
对环保设施的操作、维护保养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做好
记录,建立排污档案。本次评价提出以下环境管理要求:(1)贯彻执行环
保法规和有关标准;(2)组织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并监督执行,使本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3)检查本
企业的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4)对以上管理形成制度化,公开、公平地
执行,对于监测的数据资料要收集、保管、存档,作为环境管理依据。
3、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须规范化。应便于采样与计量监测,
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排污口位置须合理确定,依据环监〔1996〕470号
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2)排放污染物的采样点设置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设置在企业污染物总排口等处。
(3)企业污染物排放口标志,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
(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15562.21995)
的规定,设置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
图形标志牌,应当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
地面2m。
(4)要求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
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5)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企业现有排污口设置规范,能够
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
于档案。
4、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5、自主验收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
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要求,在获得项目批复后开展企业自主验收。
6、环保设施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
电〔2022〕17号)中要求,项目环保设施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
计,在选用污染防治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67六、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厂址选择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在认真
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和计划,其噪声、废
水、废气、固废等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
本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可行。
鉴于本项目所采用的粘合剂原料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在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
情况下改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的环保型粘合剂。68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⑤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⑥变化量
⑦
废气 非甲烷总烃 / / / 0.44t/a / 0.44t/a +0.44t/a
废水COD / / / / / / /
NH3-N / / / / / /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 / 2.6t/a / 2.6t/a +2.6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 / / / 2.74t/a / 2.74t/a +2.74t/a
废包装物 / / / 0.1t/a / 0.1t/a +0.1t/a
危险废物废包装桶 / / / 1.4t/a / 1.4t/a +1.4t/a
废胶渣 / / / 0.25t/a / 0.25t/a +0.25t/a
废活性炭 / / / 4.16t/a / 4.16t/a +4.16t/a
废机油 0.14t/a 0.14t/a +0.14t/a
废油桶 0.05t/a 0.05t/a +0.05t/a
含油废手套、抹布 0.02t/a 0.02t/a +0.02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69
附图1地理位置图
项目所在地70
附图2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图例
厂界
大气评价范围(厂界外500m)
声环境评价范围(厂界外50m)
敏感目标芦家屯东上夹村71
附图3项目周边情况图
图例
本项目厂界空地
空地
空地编织袋厂72
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
图例
排气筒
废气治理设施
厂区厂界
8.5m热熔胶、白油、聚氯
乙烯糊树脂暂存区毛毡、仿藤席
席面暂存区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
贮存点
热熔胶熔
化区域制浆区域73
附图5项目分区防渗图图例
重点防渗区域
一般防渗区域
8.5m
热熔胶、白油、聚氯
乙烯糊树脂暂存区
毛毡、仿藤席
席面暂存区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
贮存点
热熔胶熔
化区域制浆区域74
附图6项目在海城生态红线图中位置建设项目所在地75附图7本项目在鞍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中位置
本项目76
附图8本项目《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分布示
意图中位置本项目位置77
附图9本项目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中分布示意图中位置
本项目位置78附件1委托书
79附件2租赁协议
80
81
82
83附件3租用场地土地使用证
84附件4东侧房屋为看守用房说明
85附件5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
86
87
88
89
90
91附件6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
92
93
94
95
96附件7三线一单查询结果
97附件8热熔胶组分说明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附件9聚氯乙烯糊树脂组分说明
107
108
109
110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
编制日期: 2026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
称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
系人里志红 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
建设地点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
地理坐标 (123度37分44.584秒,40度48分10.39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1771床上用品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17;28.棉纺
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
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
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
精加工175*;针织或钩针
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6*;家用纺织制成品
制造177*;产业用纺织制
成品制造178*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
元)200 环保投资(万元) 13
环保投资占
比(%)6.5 施工工期 2个月
是否开工建
设否
是:用地(用海)
面积(m2)7338(租用)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2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审批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城市、台安县、岫岩
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辽政〔2024〕
68号)
规划名称:《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审批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城市牛庄镇等5个乡
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鞍政复〔2025〕
17号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1、本项目与《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
析
表1-1本项目与《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
性分析
要求 该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海城市域和中心城区两
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为海城市行政辖区内全
部陆域国土空间。
中心城区包括海州街道、兴海街道、
响堂街道、西柳镇行政区及因城市集中建
设布局需要而统筹纳入的毛祁镇、八里镇
、东四街道、南台镇及王石镇少部分集中
建设区域,国土总面积约171.37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属于海城
市域范围符合
城市性质
和核心功
能定位落实《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年)》确定的城市主要职能和发展方
向,结合海城市资源禀赋和城市发展趋势
,综合确定海城市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定
位为: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东北地区重
要的商贸城市、鞍山市域副中心。
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发挥海城市菱
镁矿战略矿产资源优势,提升关键技术自
主创新能力,推动菱镁产业向精深加工和
新材料方向发展,打造国际领先的菱镁新
材料产业基地、国际菱镁期货交易市场、
菱镁科创研发中心及高端菱镁精深加工产
业集群。同时,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
集聚,提升管理模式,高质量建设菱镁产
业转型示范区。
东北地区重要的商贸城市。深度参与
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辽宁自贸本项目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建
设单位行业类型
为床上用品制造
,产品为凉席,
为纺织行业,项
目的建设有利于
项目区域商贸行
业的发展,符合
海城市核心功能
定位。符合3区等建设,加速西柳国际物流园、腾鳌龙
基物流园平台建设,发挥西柳国家市场采
购贸易方式试点优势。依托西柳服装及南
台箱包的专业市场,打造特色商贸物流基
地,建设东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不断强
化海城市辽中南地理中心的区位优势,建
设海城市多式联运枢纽体系,构建沈营陆
海联运大通道战略支点、辽中南地区重要
的交通枢纽。
鞍山市域副中心。积极推进鞍海一体
化都市区建设,突出海城市在承接产业转
移、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绿色转型等
示范作用。向北融入承接沈阳资源外溢,
重点加强科技平台共享、产业园区共建、
商贸物流互通;向南与大石桥共建世界级
菱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与营口市区
的空间联络,打通西柳市场通欧通道;向
西与台安联动建设津冀地区优质农产品供
应基地;向东与岫岩联动共建辽东绿色经
济区,打造东部区域文化旅游集散节点,
为鞍山建设沈阳都市圈副中心城市提供强
力支撑。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要求。
2、本项目与《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符合性分析
表1-2本项目与《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符合性分析
要求 该项目具体情况判定
结果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乡镇全域和镇中心区两
个层次。全域范围为感王镇全部行政辖区,
总面积92.92平方千米。镇中心区规划范围
为东感王村、西感王村,以及前祥村南侧的
部分地区,面积约1.95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属于感王镇
中心区规划范围
内。符合
城镇性质感王镇为海城市工贸带动型一般镇,轻
纺工业、循环产业和特色农业等为主导的工
业强镇和集贸名镇。本项目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从事凉席制
造,属于纺织业,
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符合感王镇
整体规划。符合
其他符合性
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4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登录后查看)中“C、制
造业”中的“C1781非织造布制造”,其行业类别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项目,
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租用海城市越
华纺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用于本项目建设,项目东侧和南
侧均为小路,隔路为空地,西侧为编织袋厂,北侧为空地。本项目周
边无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环境保护敏感目
标,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2021-2035年)》要求。
根据《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
案》(辽环发〔2018〕69),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
入园区。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
制造业”中的“C1771床上用品制造”,根据《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
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18〕69)附表3重
点行业的行业代码,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无需进入园区。
本项目采取了严格的环境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计划,其噪
声、废水、废气、固废等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
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选址合理。
3、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共查询,本项目位于鞍山市海城市重点
管控区(单元编码ZH登录后查看007)详见附件7,根据鞍山市生态文
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鞍山市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鞍生态委办〔2025〕25号)、《鞍山市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该清单是基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编制成
果,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约束,严格落
实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标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
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建立全市“1+69”两级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69”为各生态空地5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因地制宜实行“一单元一策略”精细化管理。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不在鞍山市划
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5年鞍山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2025年鞍山市城市
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中仅PM2.5的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
属于不达标区。
本项目废气经配套处理措施净化处理后,能够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要求,排放污染物量较小,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生产
过程无需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本项目
无外排废水。因此,项目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固废均可得到妥
善处置;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设置分区防渗措施,因此
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
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仅为少量生活用水,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
目位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项目所占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
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符
合能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突破的水资源利用上
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能源资源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鞍山市海城市重点管控区(单元编码
ZH登录后查看007),与《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相
符性分析见表1-3。
表1-3与《鞍山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相符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
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管控单
元分类6ZH登录后查看
007鞍山市海城市重点管
控区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重点管
控单元
管控类别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
局约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
符合《鞍山市国土空间
规划》相关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
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村,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
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污染物
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
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2)不予批准大气污
染防治重点控制区除
“上大压小”和热电联
产以外的燃煤发电项
目,禁止秸秆焚烧。
(3)进一步开展管网
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
率;强化餐饮油烟治
理,加强噪声污染防
治,严格施工扬尘监
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
污染防治与修复。(1)本项目严格实施污染
物总量控制制度,需申请
VOCs排放量0.44t;
(2)本项目不涉及焚烧秸
秆;
(3)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
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
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
施肥,本项目无外排废水;
本项目优先选取低噪声设
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后项目厂界可以达标排
放;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
设备安装,不涉及露天施
工,无扬尘产生;项目采
取分区防渗措施,可以有
效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防治。符合
环境风险防
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
居住、科教等功能区
块,严格控制噪声、恶
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
大的建设项目布局,限
制秸秆焚烧。本项目优先选取低噪声设
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后项目厂界可以达标排
放;项目不涉及恶臭、油
烟等污染排放,不涉及秸
秆焚烧。符合
资源开发效
率要求(1)禁燃区内已建成
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
当在市政府规定的期
限内推进清洁能源改
造;严格限制高投入、
高能耗、高污染、低效
益的企业,全面开展节
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
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
高耗水服务业用水。(1)本项目使用电能,不
使用高污染燃料,不属于
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
低效益的企业;本项目生
产过程无需用水,生活污
水排入厂内旱厕,定期清
掏用于农田施肥,本项目
无外排废水;
(2)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
炉;符合7(2)城市建成区新建
燃煤锅炉项目大气污
染物排放浓度要求满
足超低排放要求;
(3)对长期超标排放
的企业、无治理能力且
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
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
以关闭淘汰。(3)本项目采取严格的治
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可
以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4、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符合性分析
根据《鞍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鞍委发〔2022〕
22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如下表。
表1-4《鞍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鞍委发〔2022〕22号)
符合性分析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符合
性
加
快
推
动
绿
色
低
碳
发
展深入
推进
碳达
峰行
动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
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
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
和“1+N”政策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
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全力
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工业
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
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推动绿色
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
全市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
能比例符合省要求。加快鞍钢集团工程
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技术推广与
应用,提升重点行业节能水平;加快除
尘、脱硫脱硝系统升级改造,挥发性有
机物(VOCs)治理。按照国家、省部署,
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
重点排放单位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甲烷等非二氧
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建立工业非二
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将温室气体
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推本项目为纺
织业,不属
于钢铁、有
色金属、建
材、石化化
工等重点行
业,符合相
关要求。符合8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统计调查、评价
管理、监测体系、监管执法与督察考核
等工作统筹融合。
推动
能源
清洁
低碳
转型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风电、光
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到
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50
万千瓦以上,占全市在运发电总装机比
例达到省要求;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
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
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发挥天然气在低碳利用和能源调峰中
的积极作用。稳妥推进天然气气化工
程,在具备条件的城乡结合部推进居民
煤改气工程,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
生活和清洁取暖需要。加快调整能源消
费结构,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
重。制定出台《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建
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将我市打
造成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禁止新增菱
镁矿浮选和镁砂产能,新、改、扩建菱
镁矿浮选和镁砂项目实施产能置换;推
进窑炉升级改造,依法依规推进菱镁行
业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
炉淘汰工作。本项目能源
为电,不新
增燃煤锅
炉,符合相
关要求。符合
坚决
遏制
高耗
能高
排放
项目
盲目
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
置、动态监控。严格把好新建、扩建钢
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两
高”项目准入关,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能
耗指标单列。支持符合规定特别是生产
国内短缺重要产品、有利于碳达峰碳中
和目标实现的项目发展。稳妥做好存量
“两高”项目管理,合理设置政策过
渡期、积极推进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
改造升级。坚决停批停建不符合规定的
“两高”项目。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事中事后监管。本项目为纺
织业,不属
于钢铁、水
泥熟料、平
板玻璃、电
解铝等高耗
能高排放项
目,符合相
关要求。符合
推进
资源
节约
高效
利用
和清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
学配置,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
利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实施全
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
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集
约度。科学合理有序开发矿产资源,本项目为纺
织业,不属
于“双超、
双有”和高
耗能的重点
单位;本项符合9洁生
产提高开发利用水平。继续推进园区实施
循环化改造,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示范
基地建设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
地建设,推进污水循环利用。到2025
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
2020年下降比例达到省要求,农田灌
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8。引导重
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化改造,对能源、
钢铁等14个重点行业存在“双超、双
有”和高耗能的重点单位,分年度实施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生活污水排
入旱厕,定
期清掏,生
产不用水,
项目无废水
排放;固体
废物均得到
妥善处置,
符合相关要
求。
深
入
打
好
蓝
天
保
卫
战实施
大气
减污
降碳
协同
增效
行动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推进钢
铁、焦化、有色金属行业技术升级。加
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淘汰管
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推进
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以菱镁等行业
为重点,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
类治理。本项目为纺
织业,生产
过程使用的
能源为电,
不新增燃煤
锅炉,符合
相关要求。符合
实施
清洁
取暖
攻坚
行动充分发挥热电机组和大型热源厂能力,
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在空气质量未
达标的城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地
制宜推进供暖清洁化,有序开展农村地
区散煤替代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生
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推进治理项目落
地实施。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
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生产
过程使用能
源为电,不
新增燃煤锅
炉,符合相
关要求。符合
深
入
打
好
碧
水
保
卫
战持续
打好
辽河
流域
综合
治理
攻坚
战以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统筹水
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推动河
流水系连通,合理调配水资源,逐步
恢复水体生态基流,实施入河排污口
整治等“四大行动”。到2025年,辽
河流域(鞍山地区)优良水体比例在达
到国家考核标准基础上有所提升。本项生活污
水排入旱
厕,定期清
掏,生产不
用水,项目
无废水排
放。符合
深
入
打
好
净
土
保强化
地下
水污
染协
同防
治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
水污染、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
治。以省级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危
险废物处置场为重点,持续开展地下水
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污染防
治重点区,强化污染风险管控。按照省
工作安排,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本项生活污
水排入旱
厕,定期清
掏,生产不
用水,项目
无废水排
放,正常运符合10卫
战给区,分类制定保护方案;分级分类开
展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在地表水和地
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
合防治试点。行情况下对
土壤环境影
响较小,符
合相关要
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鞍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鞍委发〔2022〕22号)相关要求。
5、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
目准入管理的意见》(辽政办发〔2021〕6号)符合性分析
表1-5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
的意见》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项目情
况符合
情况
严格规范“两高”项目行政审批行为。各地区、各部门要
严格实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实施行政
审批。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厘清省、市、县三
级“能评、环评、安评”的职责边界。坚持权责一致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实施“两高”项
目行政审批。设置行政审批局的地区,涉及“两高”项目
审批,应征求本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审批。要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实现“两
高”项目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规范、准确高效。本项目
属于纺
织业,不
属于火
电、石
化、煤化
工、钢
铁、有色
金属冶
炼、水泥
等高污
染行业符合
严格“两高”项目投资准入。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
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和我省
有关投资政策规定,依据行业准入条件按权限审批、核准
或备案。新上“两高”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能效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一
律不予审批、核准;属于限制类技术改造的“两高”项目,
确保耗能量、排放量只减不增。符合
严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
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
止生产、使用并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产
性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报请本级政府按国家规定权限责
令关闭,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符合
6、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11知(环大气〔2023〕1号)相符性分析
表1-6与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
1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二、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推动持续改善
(四)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
1.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评估
2.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五)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
3.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信息
4.推动落实地方质量改善责任本项目采用选择低噪声
设备、噪声源均设置在
封闭厂房内,利用围护
结构隔声等措施,项目
运行时四周厂界均能够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要
求,项目营运期辐射噪
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
大。符合
三、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
(六)加强规划引导
5.完善规划相关要求
6.细化交通基础设施选线选址要求
7.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
(七)统筹噪声源管控
8.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9.紧抓产品质量监管
10.推广先进技术本项目采用设备减振并
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
措施削减噪声。符合
四、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重点
企业监管
(八)严格工业噪声管理
11.树立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
12.加强工业园区管控
(九)实施重点企业监管
13.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
单位管理根据项目建成后贡献
值,本项目厂界四周噪
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
功能区限值要求。符合
五、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夜间
施工管理
(十)细化施工管理措施
14.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
15.落实管控责任
(十一)聚焦建筑施工管理重点
16.加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要求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
行生产,主要为设备安
装,不涉及建筑施工。符合
六、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动各领
域分步治理
(十二)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
17.严格机动车监管
18.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
19.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
(十三)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车辆行驶过程中
严禁鸣笛,在居民区减
速行驶,定期进行车辆
维护保养。符合1220.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21.细化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十四)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污染防治
22.实施协调管控和政策引导
23.开展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研究
7、与《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鞍政发〔2024〕
11号)符合性分析
表1-7与《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鞍政发〔2024〕
11号)符合性分析
方案要求 本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二、优化产业结
构,促进产业产
品绿色升级
(一)推动优化
产业结构和布
局。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
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
目必须落实国家产业规划、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碳排放达峰
目标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为纺织业,
不属于高耗能、高
排放、低水平项
目,项目符合产业
规划,符合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
五、强化扬尘污
染防治和精细
化管理(十二)
加强矿山生态
修复治理和工
业企业堆场扬
尘治理。5.持续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料场
污染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扬
尘防治措施。工业企业堆场、砂
石场应采取封闭、苫盖、清扫、
洒水等措施,有效控制物料贮
存、装卸以及场区道路扬尘。本项目原料、成品
均在封闭厂房内
暂存。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鞍
政发〔2024〕11号)文件要求。
8、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
析
对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第31号),本项目均符合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具体见表1-8。
表1-8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二、源头和过程控制 —— ——
(十)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
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的VOCs污
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32.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并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
后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
废气采取三级活性炭吸
附净化措施,废气捕集
率80%,VOCs去除效
率不小于85.94%,能保
证达标排放。符合
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 ——
(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
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
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
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
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
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
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VOCs处理采用
三级活性炭吸附技术,
处理效率不小于
85.94%。符合
(十九)严格控制VOCs处理过程中
产生的二次污染,对于催化燃烧和热
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氮、氯等
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
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
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VOCs处理过程
中不产生废气、废水等
二次污染物。符合
(二十)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
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
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处置。本项目VOCs处理产生
的固体废物均委托有危
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
置。符合
五、运行与监测 —— ——
(二十五)鼓励企业自行开展VOCs
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
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本项目运行后根据《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
南纺织印染工业》
(HJ879-2017)严格进
行定期自行监测,并报
送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
门。符合
9、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
53号),本项目均符合其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具体见下表。
表1-9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三、控制思路与要求 —— ——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
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
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中
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符合14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
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
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
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
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
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
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
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
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
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
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
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
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
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
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
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
研发和生产。33372-2020)要求,从源头
上减少VOCs产生。
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
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
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
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
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
排放收集措施。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中
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要求,项目熔
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
烘干过程在封闭车间内进
行,采取三级活性炭吸附净
化措施,废气捕集率80%,
VOCs去除效率不小于
85.94%,能保证达标排放。符合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
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
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
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
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
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
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
排放。本项目热熔胶、聚氯乙烯糊
树脂、白油储存在专门的封
闭包装桶,熔胶、复合、浆
料制备、点塑、烘干生产工
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熔
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
烘干工序均采取集气罩收
集,VOCs无组织排放量较
少。符合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
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
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
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
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
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
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聚氯
乙烯糊树脂、白油储存在专
门的封闭包装桶,存放在独
立的原材料区内;熔胶、复
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
生产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
行,熔胶、复合、浆料制备、
点塑、烘干工序均采取集气
罩收集,并设置垂地软帘可符合15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
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
密闭空间中操作。有效控制VOCs排放。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
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
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
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
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
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
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
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
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在热熔胶熔化工序
上方、复合机上方、浆料制
备上方、点塑机上方、烘箱
进出口处分别设置1个集气
罩,集气罩的设计委托有资
质单位编制,项目采取集气
罩+软帘的方式,软帘下垂
至地面,收集空间内保持微
负压状态,形成密闭收集空
间,采取三级活性炭吸附净
化措施,废气捕集率80%,
VOCs去除效率不小于
85.94%。符合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
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
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
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
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
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
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
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
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
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
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
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
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
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
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
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
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
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
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
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
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VOCs处理采用三级
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效率
不小于85.94%,属于《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
规范纺织印染工业》
(HJ861-2017)中附录B中
表B.1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
位废气可行技术;VOCs处
理设施活性炭定期清理,废
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理资
质的单位处置。符合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
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
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
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
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
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
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
海城市感王镇,VOCs初始
排放速率为0.62kg/h,使用
的热熔胶中VOCs含量符合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限量》要求,因此项目
VOCs处理采用三级活性炭
吸附技术,处理效率不小于符合16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
规定执行。85.94%,符合文件要求。
11、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2021〕65号)相符性分析
表1-10《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五)废气收集设施
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
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
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
要求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层正
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
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
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
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m/s;推广以
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
应确保隔间保持微负压。当废气产生点较
多、彼此距离较远时,在满足设计规范、风
压平衡的基础上,适当分设多套收集系统
或中继风机。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
密闭、无破损。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热
熔胶熔化工序上方、复合
机上方、浆料制备上方、
点塑机上方、烘箱进出口
处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
集气罩的设计委托有资
质单位编制,项目采取
集气罩+软帘的方式,软
帘下垂至地面,收集空
间内保持微负压状态,
形成密闭收集空间,采
取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
措施,废气捕集率80%
以上,减少有机废气无
组织排放。集气罩为局
部收集,距废气收集系
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
的无组织排放位置风速
为0.35m/s,连接集气罩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
道为密闭管道。符合
(七)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
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
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
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
稳定达标的,宜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
艺;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
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加
强运行维护管理,做到治理设施较生产
设备“先启后停”,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
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
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
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及时清理、熔胶、复合、浆料制备、
点塑、烘干产生的有机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
至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
净化措施处理,有机废
气综合去除效率
85.94%,处理后有机废
气可达标排放。加强设
备日常运行管理,产生的
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符合17更换吸附剂、吸收剂、催化剂、蓄热体、
过滤棉、灯管、电器元件等治理设施耗
材,确保设施能够稳定高效运行;做好
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启停机时间、检维
修情况、治理设施耗材维护更换、处置
情况等台账记录;对于VOCs治理设施
产生的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
废吸收剂、废有机溶剂等,应及时清运,
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处置。
12、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
33号)相符性分析
表1-11《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
产生
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
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
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
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
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
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
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
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
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
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
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
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
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
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
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
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
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
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
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
条款。本项目使用的热熔胶中
VOCs含量符合《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要
求,从源头上减少VOCs产
生;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
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
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
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
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
证明材料;企业在熔胶、复
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
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
集后,引至1套三级活性炭
吸附净化措施处理,有机废
气综合去除效率85.94%,处
理后有机废气可达标排放。符合18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
放控制
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
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
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
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
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
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
容器应密闭。本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热熔
胶熔化工序上方、复合机上
方、浆料制备上方、点塑机上
方、烘箱进出口处分别设置1
个集气罩,集气罩的设计委
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采
取集气罩+软帘的方式,软
帘下垂至地面,收集空间内
保持微负压状态,形成密闭
收集空间,采取三级活性炭
吸附净化措施,废气捕集率
80%以上,减少有机废气无
组织排放;胶料等在不使用
时容器保持密闭。符合
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
率
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
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
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
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
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
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采用
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
添加、及时更换。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
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
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
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
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
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
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
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
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
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
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
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
闭。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
塑、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
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三
级活性炭吸附净化措施处
理,有机废气综合去除效率
85.94%,处理后有机废气可
达标排放。企业选用碘值为
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保
证生产期间定期更换。车间
日常保持封闭状态,集气罩
为局部收集,距废气收集系
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无
组织排放位置风速为
0.35m/s。符合
13、与《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
方案》(辽环发〔2018〕69)相符性分析
表1-12《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辽19环发〔2018〕69)
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符合
情况
(一)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严格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
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我省相关产业的环境
准入指导意见,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逐步
提高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
格的控制措施。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
企业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削减替
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
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排放VOCS
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配套安装高
效收集治理设施。3、强化重点企业减排调控。
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
企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污染排放等特点
提出行业错峰生产要求。本项目为新
建项目,选址位于
辽宁省鞍山市海
城市感王镇邓家
台村,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本项目
属于《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
4754-2017)中“C、
制造业”中的
“C1771床上用品
制造”,根据《辽
宁省"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
治与削减工作实
施方案》(辽环发
〔2018〕69)附表
3重点行业的行业
代码,本项目不属
于重点行业,无需
进入园区。
本项目主要
涉及VOC工序为
熔胶、复合、浆料
制备、点塑、烘干
过程中产生的有
机废气,在工序相
应位置设置集气
收集及治理措施。符合
(二)深入推进工业源VOCS减排。各市应结
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
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确保
完成VOCs减排任务。纺织印染行业应重点加
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VOCs排放
治理。本项目熔胶、
复合、浆料制备、
点塑、烘干等工序
产生的废气采用
三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废气净
化后达标排放。废
气处理效率不小
于85.94%。符合20(五)建立完善VOCS监管体系。
1、加强VOCS排放调查与动态更新。建立健
全VOCS排放清单,定期开展VOCS排放清
单动态更新。结合排污许可证实施情况和第二
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一步系统梳理VOCS排
放与治理情况。依据国家出台的重点行业环境
影响评价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排污许可相关技
术规范确定计算方法,开展VOCS减排核查核
算。探索引入第三方核算机制。
2、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涉VOCS工业行
业排污许可证相关技术规范及监督管理要求。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石化工业中"精
炼油石油产品制造、乙烯、芳烃”等工业企业、
制药工业中"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不含医药
中间体)”工业企业、农药制造工业中"化学农
药制造(包含农药中间体)”工业企业、汽车
制造业、印刷工业、电子工业等行业排污许可
证的核发工作。通过排污许可管理,落实企业
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措
施要求,逐步规范涉VOCS工业企业自行监
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的具体规定,推进企
业持证、按证排污,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
污行为。
3、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
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开展VOCS
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强化VOCS执法
能力建设,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本项目建成
后严格落实排污
许可证制度、台账
管理制度等。符合
14、与《辽宁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
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23]30
号)符合性分析
表1-13《辽宁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
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23]30号)
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符合
情况
辽宁
省重
污染
天气二、大气
减污降
碳协同
增效行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
化调整。坚决遏制高耗
能、高排放、低水平(以
下简称“两高一低”)项本项目属于
《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
4754-2017)中“C、符合21消除
攻坚
新突
破三
年行
动方
案动 目盲目发展,坚决叫停
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
低”项目,以钢铁、水泥、
石化、有色、菱镁等行
业为重点,实施重点工
程能耗强度、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推动在建
和拟建“两高一低”项目
能效、环保水平提升。
依法依规压减过剩产能
和淘汰落后产能。持续
推动常态化水泥错峰生
产。推行钢铁、焦化、
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
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
电炉短流程炼钢,推进
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提
升产能集中度。制造业”中的
“C1771床上用品制
造”,本项目不属于
高耗能、高排放、
低水平项目,本项
目不属于“淘汰
类”“限制类”项目,
属于“允许类”项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
型。坚持先立后破,严
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
有序推动煤炭减量替
代,推进煤炭向清洁燃
料、优质原料和高质材
料转变。按照“以气定
改”原则有序推进工业
燃煤天然气替代。到
2025年,全省清洁能源
装机占比达到55%,非化
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
比重达到13.7%左右,占
比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
以上。本项目生产过
程不使用煤炭,生
产过程使用能源均
为电。符合
开展产业集群和工业园
区升级改造。推进绿色
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的
创建,全面推动冶金、
菱镁、化工、炭素、家
具、皮革、制鞋、陶瓷、
玻璃纤维等传统产业集
群和工业园区排查整
治,从生产工艺、产品本项目位于辽
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感王镇邓家台村,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不属于“散乱污”
企业。符合22质量、产能规模、能耗
水平、燃料类型、原辅
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和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
面明确升级改造标准,
建立清单开展绿色升级
改造,淘汰关停一批、
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
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
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和环保治理水平。完善
动态管理机制,严防“散
乱污”企业反弹。
三、清洁
取暖攻
坚行动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
度。整合供热资源,加
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
通,充分释放大型煤电
机组、工业余热等供热
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
目,推进核能供暖项目,
大力推进供热管网覆盖
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
合。已完成淘汰的燃煤
锅炉依法注销相关手
续。到2025年,城市建
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
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
炉。本项目不使用
燃煤锅炉,生产过
程利用电采暖。符合
因地制宜稳妥实施散煤
清洁能源替代。2023年,
重点城市进一步排查城
区(含城中村、城乡结合
部)、县城散煤治理情
况,按照宜电则电、宜
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
则,科学规划制定散煤
清洁能源替代治理方
案,落实治理计划至县、
乡、村。到2025年,重
点城市城区(含城中村、
城乡结合部)、县城基本
实现清洁取暖,北方地本项目不使用
燃煤锅炉,生产过
程利用电采暖。符合23区清洁取暖项目城市按
时完成实施方案改造任
务,其他市因地制宜稳
妥实施新增清洁供暖改
造。全力做好清洁取暖
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保
障工作,油气、电网、
发电等国有企业要切实
担负起社会责任,加大
基础设施投入,确保能
源安全稳定供应。已整
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
稳定运行的地区要巩固
清洁取暖成效,依法划
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强化服务管理、完善清
洁取暖长效机制、防止
散煤复烧。严格执行销
售煤炭质量标准,严厉
打击劣质煤销售,开展
散煤经销点监督检查,
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
全部取缔。
四、大气
面源治
理提升
行动持续强化扬尘污染治
理。加强施工扬尘精细
化管控,施工工地严格
执行“六个百分百”,强化
土石方作业洒水抑尘,
加强渣土车密闭,增加
作业车辆和机械冲洗次
数,防止带泥行驶。强
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道路清扫保洁
机械化作业,完善抑尘
车、洒水车、清扫车等
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重
点城市推进吸尘式机械
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
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
口、城乡结合部、施工
工地等城乡重要路段冲
洗保洁力度。加强城市本项目施工过
程严格执行“六个百
分百”,强化土石方
作业洒水抑尘,加
强渣土车密闭,增
加作业车辆和机械
冲洗次数,防止带
泥行驶。强化道路
扬尘综合整治,持
续推进道路清扫保
洁机械化作业,完
善抑尘车、洒水车、
清扫车等扬尘污染
防治设施。符合24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
地、城区道路两侧裸露
土地硬化和绿化。加强
砂石场、建筑垃圾等堆
场扬尘管控。加大执法
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建
筑施工工地,渣土等散
料运输车辆密闭措施,
裸露土地覆盖等多部门
联合执法检查,冬、春
季分别开展建筑工地全
覆盖检查。
五、重污
染天气
应对行
动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化管理。严格按照相关
技术指南有关要求,每
年9月底前完成应急减
排措施清单修订,做到
涉气企业全覆盖。工业
源应急减排措施应落实
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
节、生产设施,做到可
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工业余热供暖和协同处
置企业应严格执行按需
定产。将特殊时段禁止
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
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本项目建成
后,按照要求编制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及排污许可,将
特殊时段禁止或限
制污染物排放要求
依法纳入排污许可
证。符合
辽宁
省臭
氧污
染防
治攻
坚新
突破
三年
行动
方案三、挥发
性有机
物污染
治理达
标行动实施低效治理设施清理
整治行动。以石化、化
工、工业涂装、医药、
农药、包装印刷和油品
储运销为重点行业,全
VOCs废气排放特征、组
分等匹配性,推进采用
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
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
性VOCs废气采用喷淋
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
稳定达标的企业,对照
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深
度治理,严把工程质量,
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动本项目熔胶、复合、
浆料制备、点塑、
烘干等工序产生的
废气采用三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
废气净化后达标排
放。废气处理效率
不小于85.94%。符合25态清理机制,定期开展
抽查,发现一例、整改
一例。确需一定整改周
期的,最迟在相关设备
下次停车(工)大修期间
完成整治。鼓励环境绩
效水平高、管理规范的
企业申请环保绩效A、B
级企业。
注:其他本项目不涉及条款均未列入。26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
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感王镇邓家台
村,企业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为登录后查看,公司经营范围
为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登录后查看公司租用海城市越华纺
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闲置厂房,拟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建设海城市感王镇祥宏
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制造业”中
的““C1771床上用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17;2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
中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须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海城市
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委托登录后查看公司承担本项目生态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评价单位经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后就项目施工期
和营运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
价。
2、工程内容及规模
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
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厂区占地7338m2,本项目无新增用地。
表2-1租用建筑物建筑面积及围护结构情况
序号构筑物称建(构)筑物
基底面积
(m2)层数建筑面积
(m2)结构
1、生产车间1 1850 1 1850框架结构
2、生产车间2 1766 1 1766框架结构
3、 库房 1670 1 1670框架结构
4、 办公楼 400 2 800 框架结构
5、职工宿舍1 136 1 136 框架结构276、职工宿舍2 140 1 140 框架结构
7、 合计 5962 6362
3、项目组成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组成,
项目具体组成情况见表2-2。
表2-2项目建设组成表
名称 规模 备注
主体
工程生产车间1建筑面积1850m2,内设6台缝纫机及2台自动裁
边机等。建筑依托
现有,设
备新增
生产车间2建筑面积1766m2,内设1台热熔胶复合机、1台
自动码边机、1台滴塑机。建筑依托
现有,设
备新增
辅助
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800m2,用于职工办公。 依托现有
职工宿舍1建筑面积136m2,用于职工休息。 依托现有
职工宿舍2建筑面积140m2,用于职工休息。 依托现有
储运
工程原料储存区原料毛毡、仿藤席西面布储存于库房内部北侧区
域;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存储于库房
内西北侧区域,均为桶装储存。新建
成品暂存区产品凉席储存于库房内部南侧区域。 新建
一般固废暂
存区库房内西南侧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占地面积约
20m2,主要暂存废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新建
危险废物贮
存点库房内东南侧设一处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
约10m2,主要暂存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
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新建
公用
工程排水工程本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
掏。依托现有
供电工程依托厂区现有供电设施 依托现有
供水工程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 依托现有
供暖工程本项目办公室采用电采暖,生产厂房不供暖。依托现有28环保
工程废气控制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过程产生的
废气集中收集后利用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废气捕集率为80%,废气处理效率85.94%。新建
排水工程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依托现有
噪声控制项目各噪声源均置于构筑物内通过建筑隔声,大
型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新建
固
体
废
物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渣、废机油、废油桶、
含油废手套、抹布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定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建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新建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新建
地下水、土壤本项目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
存区、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车间2内熔胶区、
制浆区为重点防渗区,库房和生产车间其他区域
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功能应
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
的防渗功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功能应不
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
防渗功能。新建
3、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主要为凉席,产品标准执行《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FZ/T62013
—2019),设计产品方案详见表2-3。
表2-3项目产品方案
序
号产品名
称设计生产量 规格尺寸 包装方式
1凉席 300万m2/a 50m2/卷,6m2/卷 散装捆绑
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2-4。
表2-4主要原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
号类
别名称消耗
量单位 规格最大存储
量运输
方式291原
辅
材
料毛毡 300万m2/年50m×2m 5.8汽运
仿藤席席面300万m2/年150m×2m 5.8汽运
热熔胶15t 200kg/桶 0.8汽运
聚氯乙烯糊
树脂2.5t/a 200kg/桶 0.2汽运
钙粉 15t/a 50kg/袋 0.65汽运
白油 0.8t/a 200kg/桶 0.2汽运
活性炭3.2t/a50kg/袋,碘值
800mg/g/汽运
机油0.15t/a 200L/桶 /汽运
2能
源电 3万
kW▪h/a来源于市政电
网/—
水 208m3/a由当地自来水
管网提供/—
(2)原料主要成分
①热熔胶:本项目用热熔胶为PUR-6690(MDI和多元醇改性MDI的混
合物),主要用于普通或高性能要求的纺织面积复合、涂层烫金,也可用于
PU、PVC表面处理。主要成分见下表。
表2-5热熔胶主要成分
序号 成分 含量(%)
1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0-4
2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与多元醇的预聚体 96-100
②聚氯乙烯糊树脂:聚氯乙烯糊树脂主体成分为聚氯乙烯高分子聚合物
及水分,外观为白色超细粉末,颗粒粒径0.1~2μm,可用于刮涂、浸渍、
滴塑、搪塑、发泡涂布工艺。
③白油:白油,别名石蜡油、白色油、矿物油。是由石油所得精炼液态
烃的混合物,主要为饱和的环烷烃与链烷烃混合物,原油经常压和减压分馏、30溶剂抽提和脱蜡,加氢精制而得。为无色透明液体。白油是纺织生产中辅助
性软化增塑剂,核心作用为调节浆料粘度、改善加工流动性。
根据上述理化性质分析,本项目涉及易挥发的成分主要为热熔胶中二苯
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白油,其余物质主要为聚合物,温度在150℃-200℃以上
才逐步分解挥发,本项目热熔胶熔化、复合、滴塑烘干工序温度为110℃,
此类物质不易挥发。
项目所用热熔胶中VOCs含量为4%,故VOCs含量约为40g/kg,符合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表3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50g/kg)
要求。
热熔胶、聚氯乙烯糊树脂、白油采用桶装储存于库房西北侧,储存于阴
凉、通风干燥库房,远离热源、明火,各类物质分开存放,严禁混存。热熔
胶为固体,生产过程熔化后使用,聚氯乙烯糊树脂、白油放置于防渗防泄漏
托盘内,并设有备用盛装容器。托盘有效容积大于最大单桶容积,一旦桶体
破损,泄漏液体全部截留在托盘内,不向外漫流。
5、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备详见下表:
表2-6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位置
1、 缝纫机 JackH2 台6
生产车间1
2、 自动裁切机 HG-2335VK台2
3、 热熔胶复合机 YH-012 台1
生产车间24、 自动码边机 台2
5、 滴塑机(自带烘箱) 台1
6、 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三级活性炭 套1
7、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配套风机风机风量8000m3/h台1
8、 电动搅拌棒 个1
6、平面布局
本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用于本项目建
设,项目东侧和南侧均为小路,隔路为空地,西侧为编织袋厂,北侧为空地。
厂区内,生产车间1位于厂区东侧,生产车间2及库房位于厂区西侧,31办公楼及两座宿舍位于厂区北侧,详见附图4。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人员编制及工作制度:项目企业职工定员为2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
技术及工人18人。采用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运营260天。
8、公用工程
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本项目生产设备、车间地面无需专门清洗,生产设备上的废胶渣
定期刮除,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图1水平衡图(t/a)
采暖: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供暖,办公室电采暖。
供电: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设施,本项目用电量为3万kWh/a。
其他: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员工餐食自理。
9、VOCs平衡
表2-7VOCs平衡
投入 产出
物料名称 用量(t/a) 物料名称 用量(t/a)
二苯基甲烷二异
氰酸酯0.6VOCs有组织排
放量0.16
白油 0.8VOCs无组织排
放量0.28
活性炭吸附量 0.96
合计 1.4 合计 1.4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一、施工期工艺流程:
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于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
及闲置厂房用于本项目建设,施工阶段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期的生态环境32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垃圾。
二、营运期工艺流程
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
(1)展布
生产时首先将毛毡和仿藤席席面进行放卷、展布处理,使毛毡和仿藤席
席面匀速平整的进入复合机。
(2)熔胶、上胶
本项目用热熔胶为200kg/桶桶装,热熔胶可直接使用,无需溶剂,使用
前需采用电动搅拌棒进行搅拌,使热熔胶熔化成液体。
本项目使用的是一体式热熔胶复合机,热熔胶复合机前端设有涂胶辊轮,
利用辊涂方式把胶水辊涂在底布和面料上。本项目生产设备、车间地面无需
专门清洗,生产设备上的废胶渣定期刮除。
(3)热压复合
涂胶后进入复合机压合段,压合采用机械加压,同时采取加热,压合加
热温度控制在110℃左右,使其热熔胶中挥发份全部挥发出来,复合机加热
使用电能。复合后凉席自动收卷。
(4)点塑
点塑工艺采用聚氯乙烯糊树脂、钙粉、白油为核心原料,按照1:3:1.5的
配比精准调配浆料,将调配合格的浆料加注至点塑胶滚龙内,保持滚龙内部
浆料充盈、压力稳定,确保浆料可通过滚龙原点模孔均匀、匀速滴落。将前
期完成复合的凉席平稳安置于点塑工位,精准对位滚龙下方,凉席随牵引设
备匀速向前输送,滚龙内部配比好的原料顺着原点模具点位,精准滴落附着
在行进中的凉席背面,随凉席匀速走料,连续形成排列整齐、大小均匀、间
距规整的塑胶防滑圆点,全程把控走料速度与浆料滴落状态,杜绝漏点、缺
料、圆点大小不均、点位错乱、积料溢料等工艺瑕疵。点塑后凉席进入烘箱
烘干,烘干热源为电。
(5)检验、修边、收卷
点塑后凉席由人工进行检验,合格凉席修边收卷入库,不合格凉席返回33上胶工序补胶再次进行复合。修边过程中有少量废布头等边角料,收集后暂
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合格的布卷暂存于成品区。
项目用热熔胶、聚氯乙烯糊树脂、白油非使用时保持密闭储存状态,储
存过程中不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项目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
干工位/工序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
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图2 项目营运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G—废气
N—噪声
S—固废34表2-8生产工艺产排污节点表
类别污染源
编号污染源 污染因子 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G1 熔胶
非甲烷总烃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15m高排气筒排放
(DA001)。G2 复合
G3 搅拌制浆
G4 点塑
G5 烘干
废水W 员工生活污水COD、BOD、
SS、氨氮等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N各生产设备噪声Leq(A)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固体
废物S1 检验 废边角料
外售综合利用
S2钙粉、活性炭原
料包装废包装袋
S3活性炭净化装置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4热熔胶、聚氯乙
烯糊树脂、白油
包装废包装桶
S5 复合 废胶渣
S6
设备润滑、维修废机油
S7 废油桶
S8含油废手套、
抹布
S9 办公、日常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
用于本项目建登录后查看公司早年从事织布生产,已停产多年,
无生产设备,无生产能力。
由于本项目占地范围目前为闲置生产厂房,因此本项目无“与项目有关
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3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1)大气环境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参照《2025年鞍山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中的
鞍山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二类区,空气
质量达标区判定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1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数值标准值单位 达标情况
SO2年
均浓度1260μg/m3达标
NO2 年均浓度 2540μg/m3达标
PM2.5年
均浓度3530μg/m3超标
PM10 年均浓度 6060μg/m3达标
CO 日平均 1.7 4mg/m3达标
O38h滑动平均值第90
百分位数浓度139160μg/m3达标
综上,区域空气质量现状的SO2、NO2、CO、O3、PM10的平均浓度均满
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PM2.5的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过渡阶段浓
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超标原因可能是供暖期燃
煤废气、汽车尾气等所致。鞍山市计划采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等一系列对策,
如:(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格局;(2)加强机动车环保监
管,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3)完善扬尘污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扬尘排
污收费政策;(4)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秸秆资源化,以实现空气质量
6项主要基本污染物全面达标。
(2)地表水环境环境质量现状36本项目地表水系属解放河,解放河的水质类别为Ⅳ类水体。参照《2025
年鞍山市生态环境质量简报》,2025年,解放河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
物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7.8毫克/升,与上年相比上升0.5毫克/升;化学需
氧量年均浓度24.9毫克/升,与上年相比上升0.6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年
均浓度5.0毫克/升,与上年相比上升0.4毫克/升。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要求。
3、声环境环境现状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评价。
4、生态环境现状
本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用于本项目建
设,无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5、电磁辐射环境现状
本项目不涉及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
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6、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
本项目为凉席制造项目,无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项目场地地面硬化,
重点区域进行防渗,可有效阻断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地下
水、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1、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大气保护目标为芦家屯和东上夹村。
2、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
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经调查附近居民用水为自来水,不使用水井,无分
散式饮用水源。374、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周边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最近地表水为西南侧280米处的解
放河。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已建成的闲置生产厂房从
事复合布制造项目,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
境保
护要
素坐标
保护
对象保护
内容相对
厂址
方位相
对
厂
界
距
离
/m环境功能区
经度 纬度
大
气469348.登录后查看4.37芦家
屯120
户,360
人东南100《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GB3095-2026)
二类区 468716.登录后查看6.53东上
夹村3户/6
人西北428
地
表水468973.登录后查看6.61解放
河水环
境西南280《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
(GB3838-2002)
IV类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1、废气
施工期扬尘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21/2642-2016),具体见表3-3。
表3-3《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监测项目 区域 浓度限值(连续5min平均浓度)
颗粒物(TSP) 郊区及农村地区 1.0mg/m3
生产过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无组织38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
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具体见表3-4和表3-5。
表3-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污染物名称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排放限值(mg/m3)企业边界排放限值(mg/m3)
非甲烷总烃 60 4.0
表3-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污染物名称特别排放限值
(mg/m3)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表3-6《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昼间 夜间
70 55
本项目区域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和居住混
合区,参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所
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表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执行地点 功能区类别标准值
昼 夜
厂界四周 2类区 60 50
3、废水
项目生产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项目无废水外排。
4、固体废物39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总量
控制
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五五”污染减排工
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5〕184号),“十五五”期间
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总磷、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
总量减排控制计划。
本项目不涉及化学需氧量、总磷、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因子为挥发性有
机物。
拟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
废气:VOCs
VOCs(有组织):0.16t/a;
VOCs(无组织):0.28t/a;
本项目最终总量控制指标以生态环境局下达指标为准。40四、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登录后查看公司现有厂区及闲置厂房
用于本项目建设。
一、噪声保护措施
为避免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采取措施如下:
1.合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经
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2.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扰民作业。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该地区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参照《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登录后查看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
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施工中应采取如下必要的控制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内容应包括:现场平面布
置图和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施工期间,物料堆放不超出场地,应在工地边界设置2米以上的标准围挡,
围挡间无缝隙,并采取防溢措施。
(3)施工场地出入口须进行路面硬化,硬化路面宽度应与出入口等宽,应采取铺
设钢板、混凝土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原则上经过清洗的车辆不应再接触
裸露地面。
(4)进出工地的产尘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在运输车辆完成封闭
改装前,车斗须采用苫布遮盖,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公分,
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撒漏。
(5)工地内部裸地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和场所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
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和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6)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41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7)施工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施工期间,工
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须
采用密闭的方式输送,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8)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方工程、拆除
作业等。
(9)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和车
辆清洗作业,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10)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理,实施裸地绿化和裸地硬
化,减少裸露地面,减轻扬尘污染。
此外,施工工地取暖、烧水,应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防止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
污染。
三、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工程将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排放许可证并排放到指定地点,严禁私自排放固体废物,并做
到建筑垃圾应日产日清,严禁随意抛撒建筑垃圾。严禁私自排放固体废物。运输固体废
物的车辆要遮盖苫布,防止扬尘等二次污染。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水环境污染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排入厂区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一)污染源强计算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过
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涉及易挥发的成分主要为热熔胶中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和白油,其余物质
主要为聚合物,温度在150℃-200℃以上才逐步分解挥发,本项目热熔胶熔化、复合、
滴塑烘干工序温度为110℃,此类物质不易挥发。42本项目熔胶、复合过程使用热熔胶主要成分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0-4%)及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与多元醇的预聚体(96-100%),热熔胶年用量为15t,年生产
时间为2080h。涉及易挥发的成分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质量占比为0-4%,本项
目以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含量为4%计算,则熔胶、复合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6t/a(0.29kg/h)。
滴塑过程使用浆料主要为聚氯乙烯糊树脂、钙粉及白油,年使用量分别为2.5t、15t、
0.8t,年生产时间为2080h。涉及易挥发的成分为白油,则浆料制备、点塑、烘干过程
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8t/a(0.38kg/h)。
本项目在热熔胶熔化工序上方、复合机上方、浆料制备上方、点塑机上方、烘箱进
出口处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罩的设计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采取集气罩+软
帘的方式,软帘下垂至地面,通过废气处理系统配套引风机对围合空间进行抽风,控制
抽排风量大于软帘缝隙、操作缺口的补风渗入量,使围挡内部维持微负压状态。参考《主
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废
气收集率可达到80%。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利用
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风量为8000m3/h,处理后废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
气筒排放(DA001)。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工业源挥发
性有机物通用源项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附表9“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处理效率表”,
单级活性炭吸附效率48%,经计算,三级活性炭吸附效率为85.94%。
表4-1废气净化设施参数一览表
序号生产
工序集气罩
数量
(个)集气罩
规格
(m)作业面高
度(m)捕集
效率
(%)净化
效率
(%)吸风量
(m3/h)过滤
风速
(m/
min)过滤
面积
(m2
)
1熔胶11.0×0.80.3
8085.941600
1.01342复合11.0×0.80.3 1600
3浆料
制备11.2×1.00.3 1600
4点塑11.0×0.80.3 1600
5烘干21.2×1.00.3 160043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
图4-1废气净化系统图
本项目废气捕集率为80%,废气处理效率85.94%。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产排情况
见表4-2。
表4-2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工
序污
染
物产生情况捕
集
率
%处理
效率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产生
速率
(kg
/h)产生
浓度
(mg/
m3)产生
量
(t/a
)排放
速率
(kg
/h)排放
浓度
(mg/
m3)排放
量
(t/a
)排放
速率
(kg/
h)无组
织排
放量
(t/a)
熔胶、
复合非
甲
烷
总
烃0.29
67.000.60
8085.940.03
9.420.070.060.12
浆料制
备、点
塑、烘
干0.38 0.80 0.04 0.090.080.16
合计 0.67 1.40 0.08 0.160.130.28
根据表4-1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0mg/m3),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44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3kg/h,经预测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
落地浓度为0.43mg/m3,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
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4.0mg/m3),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6.0mg/m3),
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二)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利用
三级活性炭净化措施处理,废气处理效率85.94%。采取上述措施后,非甲烷总烃排放
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纺织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7-2021)表7纺织工业废气污染
防治可行技术,“复合、涂层”排放“非甲烷总烃”推荐采用“喷淋吸收+吸附”处理方式,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中附录B中
表B.1纺织印染工业排污单位废气可行技术,“涂层设施”排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
总烃”推荐采用“喷淋洗涤、吸附、吸附-冷凝回收、吸附-催化燃烧、蓄热式燃烧、蓄热
式催化燃烧”,拟建项目排放非甲烷总烃,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为治理可行技术。
(三)排气筒高度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排气筒的高度为15m,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要求,排气筒设置合理。
(四)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非正常工况排污指开停车、部分设备检修时排放的污染物及工艺设备或环保设施达
不到设计规定指标时排放的污染物。
经分析本项目非正常工况考虑最不利情况,即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出现故障(净化
效率按照0%计)。
当发生上述非正常情况时,生产车间将立即开始维修,整个过程大约需1小时,当
检修复原后再开始正常生产,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4-3。
表4-3非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45序号非正常
排放源污染物种
类非正常排
放原因非正常排放
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
速率kg/h非正常排
放量kg次单次持续
时间/h达标
情况
1DA001非甲烷总
烃三级活性炭
净化装置出
现故障67 0.67 0.671超标
由上表可知,当发生上述非正常情况时,生产工序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标,因
此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产检修,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管理,定期
检查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保证设备稳定达标运行,杜绝非正常工况运行。
(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4项目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排放口污
染
物排气筒
高度
(m)排气筒
内径
(m)经纬度环保措施标况
排气
量
(m3/h)烟气
温度
(℃)污染物
排放速
率
(kg/h)污
染
源
类
型标
准
号排放
口类
别
排气筒
(DA001)非
甲
烷
总
烃150.5122.633991º
40.804285º集气罩收
集后的气
体通过三
级活性炭
净化装置
进行处
理,处理
后的废气
通过1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8000200.35有
组
织
排
放GB
162
97-
199
6一般
排放
口
(六)自行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和《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要求,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方案情
况如下:
表4-5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排放类别 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有组织 DA001 非甲烷总烃 1次/季度46无组织 厂界、厂房处非甲烷总烃 1次/半年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工艺不用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本项目新增职工20人,年运行260天。参考《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
1237-2026)“表203工业企业生活用水定额”中“生活用水,每班8h”的定额值(40L/
人·d)估算,生活用水量约为0.6m3/d(208m3/a),排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本项
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8m3/d(166.4m3/a),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
肥。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为缝纫机、自动裁边机、热熔胶复合机、自动码边机、点塑胶
及环保设施风机,所有噪声源均位于车间内。根据相关类比资料,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
主要为:各噪声源采取厂房围护结构隔声,噪声设备被置于车间厂房内,厂房围护结构
为框架结构,此结构厂房的墙体平均隔声量均在20dB以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声环境》(HJ2.4-2021)附录B,建筑物插入损失应为隔声量+6dB,因此,本项
目生产车间的插入损失为26dB(A)。噪声源具体情况见表4-6。
表4-6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
号建
构
筑
物
名
称声
源
名
称型号声源
源强声源
控制
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
距室内边
界距离/m室内
边界
声级
dB(
A)运
行
时
段建筑
物插
入损
失/
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
级
/dB(
A)XYZ声压
级
dB(A)建筑
物外
距离
1.
生
产
车
间
1缝
纫
机JackH270
选择
低噪
声设
备,
减振
基
础,
建筑
隔声51-61东6.149.6
昼
间
8
小
时2633.7
33.9
35.5
33.8东1m
南1m
西1m
北1m南53.448.4
西16.848.6
北13.248.7
2.缝
纫
机JackH270 49-121东6.149.6
南49.248.4
西16.848.6
北17.548.6
3.缝
纫
机JackH270 48-161东6.149.6
南45.048.4
西16.848.6
北21.248.5
4.缝
纫
机JackH270 6-201东34.548.4
南15.748.6
西4.350.5
北3.451.4475.缝
纫
机JackH270 4-311东34.548.4
南8.349.1
西4.350.5
北7.449.2
6.缝
纫
机JackH270 2-361东34.548.4
南2.752.5
西4.350.5
北13.748.7
7.自
动
裁
切
机HG-2335
VK75 33-411东19.653.5
南41.753.4
西3.556.3
北24.953.5
8.自
动
裁
切
机HG-2335
VK75 30-201东19.653.5
南34.953.4
西3.556.3
北3253.4
9.
生
产
车
间
2热
熔
胶
复
合
机70 -42-141东37.548.7
昼
间
8
小
时2637.5
35.4
35.9
35.5东1m
南1m
西1m
北1m南7.549.4
西5.350.1
北43.348.7
10.自
动
码
边
机75 -26-81东37.553.7
南42.153.7
西5.355.1
北8.654.3
11.自
动
码
边
机75 -28221东37.553.7
南35.953.7
西5.355.1
北1553.9
12.滴
塑
机70 -7161东4.550.5
南42.348.7
西25.748.7
北9.549.1
13.风
机8000m3/
h85 -15111东3.161.9
南24.458.7
西26.958.7
北26.658.7
设厂区中心为(469139.94,4517102.22)点,熔胶工序的电动搅拌棒间歇使用,未纳入噪声预测。
生产厂房距厂界四周距离见表4-7。48表4-7生产厂房距厂界四周距离
序号 厂房 东侧(m)南侧(m)西侧(m)北侧(m)
1生产车间1 1 1 86.3 1
2生产车间2 62.1 1 17.6 16.5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预测点分别设在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的昼间噪声。
参考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工业企业环境保护》α取0.08;厂房透声系数取10-2,
窗户的透声系数为10-2.5;Q值取2。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规定的点源模式进行预
测,预测按所有设备均运行。为了简化计算,本报告不按照倍频带声压级分别进行详细
的计算,只是简化为按照A声级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预测方法如下:
(1)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
)4
4lg(102 1RrQLLw p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者倍频带),dB;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
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
Q=8;
R—房间常数,按下式计算:
1SR
式中:S—房间内表面面积,m2;
α—平均吸声系数,取0.1。
(2)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dB;
)10lg(10)(
1j1.0
1p1
NL
iijpTL
)(1pTL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49N—室内声源总数。
(3)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2)
Lp2i(T)=Lp1i(T)-(TLi+6)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4)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
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公式如下:
Lw=Lp2(T)+10logS
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5)户外声传播的衰减
根据本评价的实际情况,仅考虑几何发散。
LA(r)=LA(r0)-Adi
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r0)—距声源r0处的A声级,dB(A);
Adi—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本项目声源均处于半自由声场,预测点声压级计算如下
LA(r)=LAW–20lgr–8
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W—点声源A计算计权声功率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距离,m
(6)计算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
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
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如下:50
MLN
iL
eqgAj At tTL
1j1.0
j
11.0
i 10 101lg10i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的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j声源的工作时间,s。
由于项目投产后在昼间运行,故本环评对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进行预测,根据噪声源
分布情况,预测本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噪声值,详见表4-8。
表4-8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名称 时段 贡献值 标准值 达标分析
东厂界 昼间 34 60 达标
南厂界 昼间 38 60 达标
西厂界 昼间 11 60 达标
北厂界 昼间 34 60 达标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期间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隔声措施后,项目厂界四周处昼间
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GB12348-2008)2类区标
准要求,项目排放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监测要求如下表。
表4-9项目污染源及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位置 个数
噪声厂界外1
米处4连续等效
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2类标
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固废产生及处置去向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1①废边角料
项目在收卷时需对布料进行修边,因此会产生少量的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
及类比同类项目可知,其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74t/a,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
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②废包装袋
项目用钙粉、活性炭等原辅材料为袋装,废包装袋年产生量为0.1t/a,废包装袋集
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2、危险废物
①废包装桶
项目热熔胶、聚氯乙烯糊树脂、白油等原辅材料为桶装,废包装桶年产生量为1.4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可知,废包装桶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
废包装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废活性炭
本项目熔胶、复合、浆料制备、点塑、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
用三级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吸收处理,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其中进入活性
炭吸附装置被活性炭吸附的废气量为0.96t/a。本项目使用蜂窝活性炭,碘值为800mg/g,
单级吸附箱外形尺寸1.50m×1.10m×1.00m(宽×高×深),三级串联布置,整套装置占地
约4.60m×1.50m。根据《活性炭吸附手册》,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总量为0.1-0.4kg/kg
(活性炭),本项目按0.3kg/kg(活性炭)计,则本项目共需活性炭3.2t/a。活性炭吸
附装置一次填充量约为0.8t,废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3.2t/a+0.96t/a=4.16t/a。
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经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活性炭废
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处
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③废胶渣
本项目胶渣产生为约占热熔胶用量的1%,热熔胶用量为25t/a,则废胶渣产生量约
0.2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可知,废胶渣废物类别为HW13有52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14-13废弃的粘合剂和密封剂(不包括水基型和热熔
型粘合剂和密封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④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需要定期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需更换机油,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4t/a。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类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废油桶
废油桶产生量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中的“HW08废
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危险废物。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含油废手套及抹布
本项目含油废手套及抹布产生量约为0.02t/a。含油废手套及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2025年)》中的“HW49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含油废手套及抹布集中收
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日26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职工每人每天0.5kg
计,生活垃圾产生量2.6t/a。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见下表:
表4-10营运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
号名称主要固废
名称代码固体废
物属性排放量
(t/a)处置情况
1、
生产
固废废边角料900-099-S14一般工
业固体
废物2.74收集后外售
综合利用 2、 废包装物900-003-S17 0.1
3、 废包装桶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
危险废
物1.4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4、 废胶渣HW13,废物代码
900-014-130.25
5、 废活性炭HW49,废物代码:
900-039-494.16536、 废机油HW08,废物代码
900-217-080.14
7、 废油桶HW08,废物代码
900-249-080.05
8、含油废手
套、抹布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0.02
9、生活
垃圾生活垃圾900-099-S64 / 2.6环卫部门统
一清运
3、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
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
污染防治要求。
1)一般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项目库房内西南侧设置20m2一般固废暂存区,本项目建设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产生量合计为2.84t/a,每周清运一次,一般固废暂存区最大贮存能力为15t,贮存容积
能满足贮存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建设,满足相关要求。
2)危险废物管理
项目在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过程中拟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
要求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暂存期不超过1年。
库房内东南侧现有1座10m2危险废物贮存点,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
装,危险废物贮存点主要贮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胶渣等,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每
季度清运一次,废胶渣、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每年清运一次,本项目建
设后,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为1.85t/a,危险废物贮存点最大贮存能力为3t,贮存容积能
满足贮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建设,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规范要求进行转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54处置。
表4-11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
号贮存
场所
(设
施)名
称危险
废物
名称危险废物
类别危险
废物
代码位
置占地
面积贮存
方式贮存
容积
(能
力)贮存周期
1
危险
废物
贮存
点废包
装桶HW49,其
他废物900-04
1-49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点10m²分区
贮存
3t<1季度
2废胶
渣HW13,有
机树脂
类废物900-01
4-13装入
闭口
容器
内,分
区贮
存<1年
3废活
性炭HW49,其
他废物900-03
9-49装入
闭口
容器
内,分
区贮
存<1季度
4废机
油HW08废
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
废物900-21
7-08装入
闭口
容器
内,分
区贮
存<1年
5废油
桶HW08废
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
废物900-24
9-08分区
贮存<1年
6含油
废手
套、抹
布HW49其
他废物900-04
1-49装入
闭口
容器
内,分
区贮
存<1年55此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
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严禁建设单位将危险废物与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者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
一容器内混装。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
则》(HJ1259-2022)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建设单位产生危险废物存至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存放,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
理单位进行转运、处理。建设单位需和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危废合同,在委托运输和处理
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处理处置规定。
对于项目所产生的上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
台账,记录转运情况,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
物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均符合国家有关一般性固体废物处置的有关规定
和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土壤
土壤、地下水污染具有不易发现和一旦污染很难治理的特点,因此,土壤地下水的
污染的环境管理应采取主动的预防保护和被动的防渗治理相结合。本项目胶料储存区、
调胶区、危险废物贮存点是可能产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需制定土壤、地
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环境管理。如不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污染物有可能渗入地下
潜水,从而影响土壤、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
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
响应进行控制。
根据厂区各生产、生活功能单元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本项目
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车间2内熔胶区、
制浆区为重点防渗区,库房和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不同污染防治区采取以
下防范措施:
①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项56目所设环保措施能有效的防止危险物质进入土壤内。
②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
此外,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
求,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
相容,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
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
数不大于10-7cm/s)。
项目采取完善的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后,能够有效的防止地下水、土壤环境的污
染。
根据现场调查以及现状监测,本项目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
表4-12地下水污染防控分区一览表
序
号污染防
控分区生产装置、单元名称污染防
控区域
及部位防渗要求
1一般防
渗区库房和生产车间其他区域
为一般防渗区地面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
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2重点防
渗区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
乙烯糊树脂储存区、危险废
物贮存点,生产车间2内熔
胶区、制浆区地面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
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六、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区闲置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范围
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无需进行生态评价。
七、风险分析
1、评价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
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57(1)风险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年本),结合本项目
的工艺流程特性和原料物化性质及危险特性,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包括机
油、废机油、白油,其中机油现用现购置,不在厂内储存,因此,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
质主要为废机油和白油,风险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如下。
表4-13废机油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标
识中文名:机油、润滑油 英文名:lubricating
理
化
性
质外观与性状:淡黄色粘稠液体闪点(℃):120~340
自燃点(℃)300~350相对密度(水=1)934.8相对密度(空气=1)0.85
沸点(℃)252.8饱和蒸气压(kPa)0.13/145.8℃
溶解性:溶于苯、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燃
烧
爆
炸
危
险危险特性: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为丙B类;遇明火、高热可燃
燃烧分解产物: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
稳定性:稳定 禁忌物:硝酸等强氧化剂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
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
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立即撤离。灭火
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健
康
危
害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
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发神经衰弱综合症,
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
急
救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清洗。就医。
眼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用:饮适量温水,催吐。就医。
防
护
措
施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泄
漏
处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
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58理或吸收,减少挥发。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
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储
存
要
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
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
的收容材料。
运
输
要
求用油罐、油罐车、油船、铁桶、塑料桶等盛装,盛装时切不可装满,要留出
必要的安全空间。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
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
混装混运。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他物品。船运时,
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
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表4-14白油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
标
识中文名:白油(石蜡油、白色油、矿物油)英文名:Whitemineraloil/
Liquidparaffin
理
化
性
质外观与性状:无色半透明油状液体,几乎无荧光;冷时无臭无味,加热时略
具石油气味。
熔点(℃):约-24闪点(℃):约164~220(随牌号而异,通常≥180)
引燃温度(℃):260~371相对密度(水=1):约0.83~0.88(2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沸点(℃):约300(馏程约218~640)
蒸气压(kPa):可忽略(约≤0.1hPa,20℃)
燃
烧
爆
炸
危
险燃烧性: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丙B类;遇明火、高热可燃。燃烧分解
产物:CO、CO₂等有毒气体。
稳定性:稳定禁忌物:强氧化剂。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
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
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
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健
康
危
害吸入油雾: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等,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
接触者:长期皮肤接触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皮炎;可引发神经衰弱综合
征、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
急
救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
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防
护
措
施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
镜。身体防护:穿防毒渗透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其他:工作
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泄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59漏
处
理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
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
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
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储
存
要
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
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
的收容材料。
运
输
要
求用油罐车、油桶、铁桶、塑料桶等包装,盛装时切不可装满,要留出必要的
安全空间。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
器不泄漏、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
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他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
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
线行驶。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规定及项目厂区
各物质最大储存总量,计算出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表4-15建设项目Q值确定
序
号危险物质名称最大存
在总量
qn/t临界
量
Qn/t该种危险物
质Q值风险单元 备注
1废机油 0.1425000.000056危险废物
贮存点油类物质(矿物
油类,如石油、
汽油、柴油等;
生物柴油等)
2 白油 0.225000.00008库房内热
熔胶、白
油、聚氯乙
烯糊树脂
储存区油类物质(矿物
油类,如石油、
汽油、柴油等;
生物柴油等)
Q值∑ 0.登录后查看本项目危险物质Q<1。则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3)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4-16。
表4-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
后果、风险防范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由上述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I,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泄漏、白油泄漏事故,项目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主
要为周边居民、周围地下水及土壤。
3、环境风险识别
(1)风险物质识别
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白油。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按本项目工艺流程和平面布置功能区划,识别出本项目生产系统危险性为危险废
物贮存点废机油储存容器及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白油储存容
器。可能发生污染物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情况,或遇火源可能发生火灾。
(3)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
①大气环境影响
废机油、白油泄漏引发火灾将伴生/次生有毒有害物质释放,由于火灾燃烧为不充
分燃烧,CO、SO2为火灾次生污染物。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CO、SO2可能对项目周
边下风向敏感目标的大气环境造成短暂的不利影响。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地表水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消防废水,消防废水一旦随着地表径流排放
到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逆的,消防废水中可能含有的石油类等
污染物具有致癌变、致畸变、致突变作用,对水生生物、水生植物、浮游动物伤害较大。61③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废机油、白油储存容器腐蚀、材质缺
陷、操作失误等造成物质泄漏,进入地下水及土壤。
4、环境风险分析
(1)废机油泄漏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机油采用专用的容器盛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危险废物贮存点采
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并设置围堰,设有备用盛装容
器。容器破损引起废机油泄漏后,及时将泄漏液倒入备用容器中,未收集泄漏液主要局
限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确保泄漏的废机油不溢流、蔓延。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机油
泄漏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等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白油泄漏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白油采用专用的容器盛装,暂存于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
存区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物质流失、
扬散等措施,并设置围堰,设有备用盛装容器。容器破损引起白油泄漏后,及时将泄漏
液倒入备用容器中,未收集泄漏液主要局限于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
存区内,确保泄漏的白油不溢流、蔓延。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白油泄漏可得到有效控制,
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等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废机油、白油泄漏发生火灾、爆炸对环境的次生/伴生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机油、白油燃烧产生的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会对大气环境产
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事故一旦发生,会对周围村庄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项目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点通风,远离火源,将环境风险控制
在可控范围内。
(3)消防废水环境影响后果分析
厂区内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主要为火灾、爆炸次生灾害产生的消防废水,因
此在事故状态下设置沙袋封堵,事故结束后,根据水质情况对物质进行回收处理,确保
消防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造成冲击,导致运行不正常发生地表水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62(1)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配备灭火器。
(2)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采取重点防
渗措施。
(3)废机油、白油的盛装容器密封,耐腐蚀,不渗漏,并设置围堰,设有备用盛
装容器,定期检查。
(4)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备砂土、封
闭备用桶、配备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5)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加强贮存区的安全运
行管理,防患于未然。
(6)加强员工培训,安全操作,增强防范意识。
(7)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形成制度等。
6、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采取措施后可以起到预防作用,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并且事故状况下不会
对大气环境、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本项目严格按照《辽宁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通知》(辽
环综函〔2020〕192号)及《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辽环发〔2013〕53号)等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故本
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表4-17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
称海城市感王镇祥宏纺织化纤厂凉席加工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感王)镇
地理坐标 经度123度37分
44.584秒纬度40度48分
10.393秒
主要危险物
质及分布废机油存储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
树脂储存区
环境影响途
径及危害后
果(大气、
地表水、地
下水等)大气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废机油泄漏、白油泄漏发生火灾、
爆炸产生的次生物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废机油发生泄漏、
白油泄漏,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风险防范措 (1)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63施要求 脂储存区配备灭火器。
(2)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
脂储存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3)废机油、白油的盛装容器密封,耐腐蚀,不渗漏,并设
置围堰,设有备用盛装容器,定期检查。
(4)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
脂储存区备砂土、封闭备用桶、配备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5)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
加强贮存区的安全运行管理,防患于未然。
(6)加强员工培训,安全操作,增强防范意识。
(7)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形成制度
等。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本项目在采取措施后可以起到预防作用,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并且事故状况下不
会对大气环境、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故本项目环境风险可
以接受。
综合分析,项目属低环境风险工程,风险防范措施可行,风险处于环境可承受水平。
八、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
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九、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其中环保投资约登录后查看元,占总投资的6.5%,详见表4-18。
表4-18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控制项目 环保设施 数量投资(万元)备注
运
营
期废气熔胶、复合、
浆料制备、
点塑、烘干
过程废气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m高排气筒1 8 项目设计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 3 1 环评要求
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点 1座 2 环评要求
地下水、土壤 分区防渗 - 1 环评要求
环境风险废机油存储区域备砂土、封闭
备用桶、配备吸油毡、灭火器
等应急物资- 0.5环评要求
标准化排放口(DA001) 1 0.5环评要求64环保投资合计 - 13
占总投资比例 -6.5%6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非甲烷总烃集气罩+三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15m高
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地表水环境 / / / /
声环境 厂界四周连续等效A
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设
置减振基础,并通过
隔声、距离衰减等措
施。《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渣、废
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在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危险废物贮存点,生产车间2
内熔胶区、制浆区为重点防渗区,库房和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
配备灭火器。
(2)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
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3)废机油、白油的盛装容器密封,耐腐蚀,不渗漏,并设置围堰,
设有备用盛装容器,定期检查。
(4)危险废物贮存点、库房内热熔胶、白油、聚氯乙烯糊树脂储存区
备砂土、封闭备用桶、配备吸油毡、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5)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加强贮存
区的安全运行管理,防患于未然。
(6)加强员工培训,安全操作,增强防范意识。
(7)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形成制度等。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证申领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
通过)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并按照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HJ861-2017),及时
办理排污许可手续。662、环境管理
随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在企业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是十分必
要的,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企业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定员1人。负责
对环保设施的操作、维护保养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做好
记录,建立排污档案。本次评价提出以下环境管理要求:(1)贯彻执行环
保法规和有关标准;(2)组织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并监督执行,使本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3)检查本
企业的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4)对以上管理形成制度化,公开、公平地
执行,对于监测的数据资料要收集、保管、存档,作为环境管理依据。
3、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1)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须规范化。应便于采样与计量监测,
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排污口位置须合理确定,依据环监〔1996〕470号
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2)排放污染物的采样点设置应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设置在企业污染物总排口等处。
(3)企业污染物排放口标志,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
(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15562.21995)
的规定,设置环保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污染物排放口的环保
图形标志牌,应当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
地面2m。
(4)要求使用国家环保局统一印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
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5)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企业现有排污口设置规范,能够
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
于档案。
4、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5、自主验收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
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的要求,在获得项目批复后开展企业自主验收。
6、环保设施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
电〔2022〕17号)中要求,项目环保设施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
计,在选用污染防治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67六、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厂址选择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在认真
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和计划,其噪声、废
水、废气、固废等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
本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可行。
鉴于本项目所采用的粘合剂原料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在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
情况下改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的环保型粘合剂。68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⑤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⑥变化量
⑦
废气 非甲烷总烃 / / / 0.44t/a / 0.44t/a +0.44t/a
废水COD / / / / / / /
NH3-N / / / / / /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 / 2.6t/a / 2.6t/a +2.6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 / / / 2.74t/a / 2.74t/a +2.74t/a
废包装物 / / / 0.1t/a / 0.1t/a +0.1t/a
危险废物废包装桶 / / / 1.4t/a / 1.4t/a +1.4t/a
废胶渣 / / / 0.25t/a / 0.25t/a +0.25t/a
废活性炭 / / / 4.16t/a / 4.16t/a +4.16t/a
废机油 0.14t/a 0.14t/a +0.14t/a
废油桶 0.05t/a 0.05t/a +0.05t/a
含油废手套、抹布 0.02t/a 0.02t/a +0.02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69
附图1地理位置图
项目所在地70
附图2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图例
厂界
大气评价范围(厂界外500m)
声环境评价范围(厂界外50m)
敏感目标芦家屯东上夹村71
附图3项目周边情况图
图例
本项目厂界空地
空地
空地编织袋厂72
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
图例
排气筒
废气治理设施
厂区厂界
8.5m热熔胶、白油、聚氯
乙烯糊树脂暂存区毛毡、仿藤席
席面暂存区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
贮存点
热熔胶熔
化区域制浆区域73
附图5项目分区防渗图图例
重点防渗区域
一般防渗区域
8.5m
热熔胶、白油、聚氯
乙烯糊树脂暂存区
毛毡、仿藤席
席面暂存区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暂存区危险废物
贮存点
热熔胶熔
化区域制浆区域74
附图6项目在海城生态红线图中位置建设项目所在地75附图7本项目在鞍山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中位置
本项目76
附图8本项目《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分布示
意图中位置本项目位置77
附图9本项目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中分布示意图中位置
本项目位置78附件1委托书
79附件2租赁协议
80
81
82
83附件3租用场地土地使用证
84附件4东侧房屋为看守用房说明
85附件5海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
86
87
88
89
90
91附件6海城市感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
92
93
94
95
96附件7三线一单查询结果
97附件8热熔胶组分说明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附件9聚氯乙烯糊树脂组分说明
107
108
109
110
登录后可查看公告全文与涉及单位
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免费注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