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2幢2-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2幢2-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重庆市·重庆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2333695.28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重庆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333695.28 元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12时至2026年10月10日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2幢2-1室。所在小区:中渝爱都会,不动产权证号:渝(2016)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05584号,不动产单元号:登录后查看2GB00018F登录后查看,房屋建筑面积:425.54㎡,套内面积:380.79㎡,共有宗地面积:1643.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录后查看止,所在楼层:2层,总楼层:地上25层,地下3层,规划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土地形状:大致为规则矩形,权利性质:出让,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代:2011年。空间布局:分割为健身房、卫生间、茶水间、更衣室。2026年6月23日统计拖欠物业管理费:24010.82元,违约金:12366.73元,物业费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水电费截止到2026年5月31日。房屋存在租赁。标的相关欠费以实际情况为准,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责任。(标的物以实际数量、现状为准)。
评估价:4167313元
起拍价:登录后查看元
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
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由买受人先行承担,买受人在收到执行裁定15日内向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在该期限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未产生相关费用,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登录后查看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登录后查看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账号:登录后查看048187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路支行;行号:登录后查看9)。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监督电话:0903-7867068
咨询电话:18690363309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