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贵州赐盛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神州大酒店有限公司、荔波铜鼓建筑...
公告概要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贵州赐盛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神州大酒店有限公司、荔波铜鼓建筑...”是2026年10月14日发布于贵州省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贵州省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中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拟对持有贵州赐盛源投资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4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一:贵州赐盛源投资有限公司
所在地:贵州省荔波县
债权总额:16,525,994.84元
担保方式:抵押
债务企业名称二:贵州神州大酒店有限公司(共2笔债权)
所在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债权总额:46,461,082.28元(38,403,367.46+8,057,714.82)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债务企业名称三登录后查看公司
所在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债权总额:18,904,687.70元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债务企业名称四:登录后查看公司
所在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债权总额:9,453,303.37元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一)贵州赐盛源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基准日登录后查看,债权总额为16,525,登录后查看元,其中本金6,180,000.0登录后查看元,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共计10,217,368.84元,其他费用128,626.0登录后查看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登录后查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诉讼情况 | 担保情况 |
贵州赐盛源投资有限公司 | 6,180,000.00 | 10,217,368.84 | 128,626.00 | 16,525,994.84 | 已诉 | 抵押:贵登录后查看公司,抵押物为:(1)三块土地,编号分别为荔国用(2015)第241号(10343.96㎡)、荔国用(2015)第242号(24058.89㎡)、荔国用(2015)第244号(14587.79㎡);(2)位于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金辉水岸小区分别为:7 栋 1 单元 1 楼 1-1-3 号、7 栋 2 单元 1楼 2-1-2 号、7 栋 2 单元 1 楼 2-1-4 号、7 栋 1 单元 1 楼 1-2-2 号、7 栋 2 单元 2 楼 2-2-3 号等147套商品房。 |
合计 | 6,180,000.00 | 10,217,368.84 | 128,626.00 | 16,525,994.84 |
(二)贵州神州大酒店有限公司
该债务人涉及共两笔债权,截至基准日登录后查看,债权总额为46,461,082.28 元,其中本金19,000,000.0登录后查看元,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共计27,461,082.28元,其他费用登录后查看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登录后查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诉讼情况 | 担保情况 |
贵州神州大酒店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3,403,367.46 | 0 | 38,403,367.46 | 已诉 | 抵押:贵登录后查看公司,其所有位于:(1)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与S312省道交叉口南侧22栋、23栋、24栋、25栋、26栋在建工程,面积合计5074.13㎡;(2)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金辉水岸小区分别为:7 栋 1 单元 1 楼 1-1-3 号、7 栋 2 单元 1楼 2-1-2 号、7 栋 2 单元 1 楼 2-1-4 号、7 栋 1 单元 1 楼 1-2-2 号、7 栋 2 单元 2 楼 2-2-3 号等147套商品房; 保证:龙元辉、邓琳、 周勇泉、巢小凤 |
4,000,000.00 | 4,057,714.82 | 0 | 8,057,714.82 | 已诉 | 抵押:贵登录后查看公司,其所有位于:(1)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与S312省道交叉口南侧22栋、23栋、24栋、25栋、26栋在建工程,面积合计5074.13㎡;(2)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金辉水岸小区分别为:7 栋 1 单元 1 楼 1-1-3 号、7 栋 2 单元 1楼 2-1-2 号、7 栋 2 单元 1 楼 2-1-4 号、7 栋 1 单元 1 楼 1-2-2 号、7 栋 2 单元 2 楼 2-2-3 号等147套商品房; 保证: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 |
合计 | 19,000,000.00 | 27,461,082.28 | 0 | 46,461,082.28 |
(三)登录后查看公司
截至基准日登录后查看,债权总额为18,904,687.7登录后查看元,其中本金8,000,000.0登录后查看元,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共计10,904,687.70元,其他费用登录后查看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登录后查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诉讼情况 | 担保情况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8,000,000.00 | 10,904,687.70 | 0 | 18,904,687.70 | 已诉 | 抵押:贵登录后查看公司,其所有位于:(1)荔波县玉屏街道金辉水岸 5 栋 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2-10、5-2-11、5-2-12、5-2-13、5-2-14、5-2-15、5-2-16、5-2-17、5-2-18、 5-2-19 号和 18 栋 18-1-4、18-1-5、18-1-6号不动产(在建工程);(2)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金辉水岸小区分别为:7 栋 1 单元 1 楼 1-1-3 号、7 栋 2 单元 1楼 2-1-2 号、7 栋 2 单元 1 楼 2-1-4 号、7 栋 1 单元 1 楼 1-2-2 号、7 栋 2 单元 2 楼 2-2-3 号等147套商品房; 保证:陈大虎、曾强、江登录后查看公司。 |
合计 | 8,000,000.00 | 10,904,687.70 | 0 | 18,904,687.70 |
(四)登录后查看公司
截至基准日登录后查看,债权总额为9,453,登录后查看元,其中本金3,785,登录后查看元,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共计5,610,814.21元,其他费用56,登录后查看元,无担保。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登录后查看,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诉讼情况 | 担保情况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3,785,703.61 | 5,610,814.21 | 56,785.55 | 9,453,303.37 | 已诉 | 抵押:贵登录后查看公司,其所有位于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金辉水岸小区分别为:7 栋 1 单元 1 楼 1-1-3 号、7 栋 2 单元 1楼 2-1-2 号、7 栋 2 单元 1 楼 2-1-4 号、7 栋 1 单元 1 楼 1-2-2 号、7 栋 2 单元 2 楼 2-2-3 号等147套商品房; 保证: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
合计 | 3,785,703.61 | 5,610,814.21 | 56,785.55 | 9,453,303.37 |
二、诉执情况
(一)贵州赐盛源投资有限公司
该债权经(2023)黔2722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内容如下:
1.(2023)黔2722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
一、登录后查看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借款本金6,180,000元及截止登录后查看的利息、罚息、复利 3,366,693.68 元,登录后查看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贵登录后查看公司在抵押担保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登录后查看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5登录后查看元;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626 元,由被告登录后查看公司负担。
上述民事判决书对本公告披露的该笔债权进行了确认,且该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23)黔2722执1136号,目前状态为执行终结。
(二)贵州神州大酒店有限公司
该两户债权经(2024)黔2722民初935号、(2024)黔2722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内容如下:
1.(2024)黔2722民初935号《民事判决书》
一、登录后查看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尚欠借款本金登录后查看元和相应利息(包括截至 登录后查看尚欠利息、罚息、复利 11,103,445 元以及 2024 年 3 月 21 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
二、登录后查看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律师费代理费2.5 万元;
三、驳回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2,318 元,减半收取计 86,159 元,由登录后查看公司承担。
2.(2024)黔2722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
一、登录后查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偿还贷款本金4,000,登录后查看元,以及截至登录后查看利息 1,687,登录后查看元,并从登录后查看起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含罚息、复利)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贵登录后查看公司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登录后查看公司、被告贵登录后查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25,000 元;
四、被告曾青不承担保证责任;
五、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对属被告贵登录后查看公司所有位于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金辉水岸小区分别为:7 栋 1 单元 1 楼 1-1-3 号、7 栋 2 单元 1 楼 2-1-2 号、7 栋 2 单元 1 楼 2-1-4 号、7 栋 1 单元 1 楼 1-2-2 号、 7 栋 2 单元 2 楼 2-2-3 号等 148 套商品房(详见抵押清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61登录后查看元,减半收取25,登录后查看元,由登录后查看公司、贵登录后查看公司、贵登录后查看公司共同负担。
上述民事判决书对本公告披露的两笔债权进行了确认,且两份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分别为:(2024)黔2722执恢1096号、(2024)黔2722执恢1097号,目前状态均为终结执行。
(三)登录后查看公司
该债权经(2024)黔 2722 民初 920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内容如下:
1.(2024)黔 2722 民初 920 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登录后查看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尚欠借款本金登录后查看元和相应利息(包括截至登录后查看尚欠利息、罚息、复利 5,051,590.88 元以及登录后查看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
二、被登录后查看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律师费代理费登录后查看元;
三、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对被告贵登录后查看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荔波县玉屏街道金辉水岸5 栋 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11、5-1-12、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2-10、5-2-11、 5-2-12、5-2-13、5-2-14、5-2-15、5-2-16、5-2-17、5-2-18、5-2-19 号和 18 栋 18-1-4、18-1-5、18-1-6 号不动产(在建工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驳回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110 元,减半收取计 50,055 元,由被登录后查看公司、贵登录后查看公司承担。
上述民事判决书对本公告披露的该笔债权进行了确认(同时,载明“依照法律规定,保证人陈大登录后查看公司免除保证责任”),且该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24)黔2722执1082号,目前状态为终结执行。
(四)登录后查看公司
该债权经(2022)黔 2722 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内容如下:
1.(2022)黔 2722 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登录后查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贷款本金3,785,703.61 元和利息(利息包括截止 2022 年 7 月 20 日的利息、罚息、复息 2,317,425.73 元以及 2022 年 7 月 21 日起至本息清 偿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和复息);
二、被告登录后查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律师代理费56,785.55 元。
三、驳回原告贵州荔登录后查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82 元,减半收取计27,登录后查看元,由登录后查看公司负担。
上述民事判决书对本公告披露的该笔债权进行了确认,且该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23)黔2722执174号,目前状态为执行终本。
三、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一)贵州赐盛源投资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2012年12月25日,位于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玉屏街道时来路6号9栋9-2号,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欧阳云,实际控制人疑似投资人欧阳云,出资额3500万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文化旅游项目投资。目前经营现状为存续。
1.担保人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址 |
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XY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镇时来农贸市场二楼 |
(二)贵州神州大酒店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登录后查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恩铭大道翰林苑九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欧阳云,实际控制人疑似股东汪志勇,出资额1000万元,主营业务:酒店投资管理、酒店用品经营、餐饮、住宿、KTV、停车服务。目前经营现状为存续。
1.担保人贵登录后查看公司、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址 |
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XY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镇时来农贸市场二楼 |
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20282X7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振华凯都大厦24层5号 |
2.担保人龙元辉、邓琳、周勇泉、巢小凤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龙元辉 | 男 | 汉族 | 362227登录后查看0012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康乐街道青石甲路 |
邓琳 | 女 | 汉族 | 362233登录后查看0029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康乐街道东升路 |
周勇泉 | 男 | 汉族 | 362227登录后查看0015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康乐街道东大路 |
巢小凤 | 女 | 汉族 | 362227登录后查看0627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康乐街道沿河西路 |
(三)登录后查看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登录后查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办事处时来农贸市场二楼,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陈大虎,股东江登录后查看公司,出资额2000万元,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市政建筑工程(按国家资质证书核定级别施工经营)。目前经营现状为存续。
担保人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XY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镇时来农贸市场二楼 |
(四)登录后查看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登录后查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办事处时来新区恩铭大道翰林苑,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欧阳云,疑似实控人系股东欧阳云,出资额100万元,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设计与施工;金属门窗安装、水电安装工程。目前经营现状为存续。
1.担保人贵登录后查看公司、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XY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镇时来农贸市场二楼 |
贵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20282X7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振华凯都大厦24层5号 |
四、资产亮点
上述债权项下抵押物所处位置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方便快捷,商业氛围浓厚,具备一定投资价值。
五、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二)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三)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四)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担保人不承担责任、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五)债权历时较长,有关时效可能已届满,导致无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续封等;
(六)抵押物可能存在多个抵押权人或已经被其他案件首封或已经被处置的情况;
(七)部分保证人有关保证期间或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已届满,导致法院不予支持保证人承担责任;
(八)抵押物可能存在未诉或未申请执行,后续能否继续主张担保权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可能存在风险。
(九)上述债权判决中所涉及的贵登录后查看公司位于荔波县玉屏街道
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金辉水岸小区的148套抵押物,根据抵押合同及抵押权证,实际套数
应为147套。
六、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金融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登录后查看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登录后查看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4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八、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债务重组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851-登录后查看283
通讯地址: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51-86510484
中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