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胡东园五金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A3300000090003834001001]
公告概要
“桥头胡东园五金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A3300000090003834001001]”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浙江省·宁波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宁海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锦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宁波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 项目名称: | 桥头胡东园五金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登录后查看 | ||
| 招标人: |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天明中路99号3-1大中山商务楼A幢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隅大成时代5号楼4楼 | ||||
| 联系人:毛林炜 | 联系人:周卫英、王亦武、张杰 | ||||
| 电话:0574-登录后查看 | 电话:0574-登录后查看 | ||||
| 标段(包)名称: | 桥头胡东园五金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桥头胡街道G22-11-2地块边坡挡墙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登录后查看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本次答辩计0分,并按相应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分标准处置。”修改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陈述和答辩”,逾期未签到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本次答辩计0分。”2、本次修改内容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本修改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评审工作按本次补遗修正后的要求执行。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住建局 | 电话: | 0574-登录后查看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6:2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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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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