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房屋加固改造、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四)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房屋加固改造、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四)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01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广州安居住房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73556214.3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73556214.3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房屋加固改造、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四)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登录后查看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房屋加固改造、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四)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房屋加固改造、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四)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涉及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6个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涉及总改造面积约1.3万平方米,拟以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方式实施严损房改造工作,建设改造内容包括房屋拆除、结构加固、主体结构施工、强弱电改造、通风系统改造、管线及树木迁改、装饰装修施工、管网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招标人选定方案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 | ||
| 招标内容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合同约定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及施工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内容 招标人根据房源实际情况,按单套或多套房源的设计需求出具设计任务书,约定单项工程设计服务的设计范围、设计阶段、设计工期等工作内容和要求。单套房源为一个单项工程,单项工程设计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可独立委托,分别实施,独立结算。中标单位需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等要求,完成单项工程设计服务范围内的设计工作,以及满足项目验收与投入使用必须实施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施工内容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对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测量、维修、管线及树木迁移、占道施工申报、街道路面地下探测施工(如有)、应急抢修、临时加固、拆除工程、房屋加固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等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永电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工程)、道路工程、暖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机械停车设备(如有)、园建绿化及室外排水工程、电梯设备维修、采购及安装、市政工程、交通设施及标识和划线、围墙、河涌范围内绿化处理(如有)、室外化粪池(如有)、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楼宇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等附属配套工程、二次改造)、厨柜软装及电器安装等施工任务(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总工期(总日历天数)为730个日历天,每批次工程实际开工时间和工期以发包人通知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355.62143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1款、1.2款资质。
1.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1.2工程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多于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多于1家)组成,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6.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2026年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投标单位或其下属登录后查看公司及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
6.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7.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相应信息录入指引(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登录后查看.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7.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7.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档案内上传件的,信用管理平台上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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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2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7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塔7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 宿明科、方思全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838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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