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岩坦镇岩坦村山悦景园1幢102室房产
公告概要
“永嘉县岩坦镇岩坦村山悦景园1幢102室房产”是2026年09月23日发布于浙江省·温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00817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温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00817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永嘉县岩坦镇岩坦村山悦景园1幢102室房产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温州市 |
| 挂牌价格 | 100,登录后查看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2.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付价款或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相关资料以转让方提供为准,标的面积以有关部门确权为准。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转让方通过任何方式对竞价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的任何担保。 4.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转让,并按移交时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以有关部门确权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结果,不多退少补。 5.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登记或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0日内,与转让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受让方支付的购房款转让方将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受让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转让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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