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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

招标公告 广东省 广州市 发布日期 金额90100900 元

公告概要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是2026年10月01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901009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广州市
发布日期
招标公告金额
901009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代理单位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招投标数据登录后查看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
标段(包)名称: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登录后查看MA9Y7HPJ3A-登录后查看-100006-0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登录后查看
投资项目名称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
招标项目名称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名称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沿东风大道以东,沿江大道以南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新华街新街村留用地项目(南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M1。总用地面积33133.1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6382.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5万平方米,拟建设5栋多层厂房,建筑面积约4.34万平方米;1栋单层厂房,建筑面积约0.31万平方米;1个地下室,建筑面积约0.1万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0.97万㎡,建筑高度约为23.95m,建筑最大层数为5层,最大跨度为10米。含北地块与南地块之间20m宽代建道路及本地块代建绿地,代建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和回填、主体结构、楼地面、门窗、屋面、装饰装修、机电给排水安装、消防、人防、通风、节能、光伏、智能化、建筑泛光、标识标牌、设备采购与安装等,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规定的代建道路及其附属给水、排水、排污、海绵城市、路灯等市政配套工程,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临时围蔽施工、临设搭设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各楼栋建筑面积最终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涵盖产业用房、配套用房、地下工程、室外工程等;(建设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编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报建、报批、决算编制、预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和合同约定为准)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暂定总工期为586日历天。 (1)设计工期: 586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设计总工期内配合施工进度完成各项设计工作,具体设计成果完成节点详见合同相关约定。 (2)施工工期: 586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9010.09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 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投标人在投标登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登录后查看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登录后查看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登录后查看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 15: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登录后查看 15: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登录后查看 15:00:00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花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宏发南路11号第四层307号铺
招标人联系人 江芷晴 联系电话 020-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广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迎宾大道75号名都汇五层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刘珊珊 联系电话 020-登录后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登录后查看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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