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新建陶瓷基板生产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9月 21日至 登录后查看(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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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建陶瓷基板生产基地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西至云明大道,北至规划民启二路,南至规划民启一路,东至规划 科强路(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建陶瓷基板生产基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西至云明大道,北至规划民启二路,南至规划民启一路,东至规划科强路(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投资23.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登录后查看元。主要生产工艺包含:陶瓷基板前清洗、溅射沉积、铜箔预处理、叠层、真空钎焊、软蚀刻、光刻、DES独立型湿法(显影-多材质蚀刻-去膜)、阻焊印刷等。项目预计年生产AMB陶瓷基板882万张。 |
环评机构 | 粤环登录后查看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路面硬化、砂土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期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及时清运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 (二)陶瓷基板前清洗、阻焊印刷、UV固化、丝网印版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实验室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汇至1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1,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喷淋塔循环水每30日更换一次,干式过滤器过滤棉每2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每2年更换一次,使用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使用蜂窝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650mg/g。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丝网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活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和软蚀刻、铜蚀刻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集气管道收集至1套碱性喷淋塔(TA002)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2,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TA003)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3)引至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激光划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含重金属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综合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220吨/日)处理后经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废水经排放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较严者。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排放口(DW00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四)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七)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八)该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挥发性有机物1.6699吨/年。该项目应实施挥发性有机物2倍替代,所需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指标为3.3398吨/年。项目建成后再根据实际排放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九)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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