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10926号)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7层26号部分公建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公告概要
“(2026年第10926号)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7层26号部分公建出租项目挂牌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辽宁省·大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大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2026年第10926号 ) 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7层26号部分公建出租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2026年第10926号 ) 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7层26号部分公建出租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监测编号 | GR2026DL1004013 |
| 出租底价 | 10,697.00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挂牌截止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项目概述 | 本项目出租标的为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7层26号部分公建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 ||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出租标的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7层26号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58.61 | |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出租期限(年) | 1 | |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金参考地段 | ||
| 参考租金(元)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
| 租金评估值(元) | ||||
| 其他信息录入 |
1、标的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9号7层26号部分公建 2、出租面积:58.61m²。 3、租期: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登录后查看 4、用途:商业服务,具体承租用途经出租方认可后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出租底价: 租金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年(含税); 最终租赁合同签约的租金价格以交易结果为准。 6、租金递增方式:无 7、免租期:无 8、标的房屋自然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辽(2021)大连高新园区不动产权第登录后查看号 结构:钢混 总层数/所在层:7/7 面积:68.81m²,本次出租面积:58.61m² 设计用途:公建 实际用途:商业服务 房登录后查看公司 标的资产现为原承租方占用,本项目成交后,由本项目承租方负责腾退原租赁方,出租方予以配合,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其他:其他相关要求和条件按照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本项目整体出租,标的状况以现场展示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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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当是依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以上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设定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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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出租方案》和《登录后查看公司拟出租资产涉及的大连市西岗区、沙河口区等23处房产年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2026】第064号)。 2、本项目出租标的目前原承租方占用状态,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 3、原承租方若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告的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于本项目挂牌期间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承租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未在挂牌期间提交承租申请及受让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行使优先承租的,视为放弃承租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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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相关条款执行,由承租方承担。 3、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 承租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样本)相关条款。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我方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提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我方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4)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资产出租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出租标的资产的交接,签订《资产交接单》。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我方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接依据。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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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 | 登录后查看231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1、信息披露公告期满,若仅产生一个合格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除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之外: (1)若仅产生一个合格的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由该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挂牌价格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承租方就最终报价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未当场行权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方;若原承租方放弃行权,则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成为本项目承租方;若原承租方行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本项目承租方。 (2)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及最终报价方,原承租方就最终报价在同等条件下当场表态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未当场行权的,则视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方放弃行权,则最终报价方成为本项目承租方;若原承租方行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本项目承租方。 3、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的非原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3,登录后查看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 ①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⑥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外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租金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出租方名称 | 三寰集团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后查看312747X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小平岛广场3号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赵宏 | |
| 项目报名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 | 0411-登录后查看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daee.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