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用品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202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用品采购询价采购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福建省·宁德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霞浦县下浒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65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宁德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65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用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福安市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小区1A栋17层17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登录后查看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202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用品采购
预算金额:16.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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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询价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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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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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用品采购 |
1批 |
否 |
165000 |
165000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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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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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询价响应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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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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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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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财务状况报告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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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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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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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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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登录后查看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登录后查看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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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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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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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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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1日 至 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小区1A栋17层17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福新东路1号韩阳煌都小区1A栋17层17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1)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登记表(报名表在附件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霞浦县下浒镇白宫61号
联系方式:林惠惠/登录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18号福州正大广场C区御景台2720
联系方式:小王、小陈/0593-6393186、登录后查看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陈
电 话:0593-6393186、登录后查看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