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宝坻区林亭口镇邢各庄村村东鱼池南约12亩土地经营权”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天津市·天津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8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800 元
公告正文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邢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邢各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邢各庄村村东鱼池南约12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登录后查看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房屋等设施由受让人自行解决。
2.受让人享受粮食补贴政策。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受让人只能种植粮食作物,不能栽树、卖土,若达不到以上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3.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村集体经济组织退还剩余时间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受让人,征地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受让人的人、物损失,由受让人自负,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关。
5.承包期内,受让人不得违规焚烧秸秆,每发生一起焚烧秸秆情况主动接受罚款登录后查看元。
6.受让人若转包,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份,否则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
7.承包合同期满,受让人应交回相应地块,若有农作物,则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
8.如受让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同时受让人还要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9.凡有意承包该土地的应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10.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7 年 1 月1 日至 2027 年10 月 31 日,不满1年按 1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登录后查看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登录后查看元/亩/年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价款划入账号 |
登录后查看00000登录后查看 |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公司天津天塔支行(联行号登录后查看9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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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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