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硬化场地招租
公告概要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硬化场地招租”是2026年11月03日发布于重庆市·重庆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重庆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标的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硬化场地招租 | ||
|---|---|---|---|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转让底价 | 9.0E-登录后查看元/平方米·月 |
|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两江新区 | 资产类型 | 房地产租赁 |
本招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租赁,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硬化场地招租 | ||
|---|---|---|---|
| 坐落 | 重庆北超新区经开园长福西路1号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9.0E-登录后查看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招租用途 | 物资存放 |
| 产权证号 | 115房地证2014字第02864号 | ||
| 楼层 | --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工业用地/工业 | 招租面积(㎡) | 约720㎡(具体以实际为准)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承租方按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杜侦涛 | 联系电话 | 182 2347 9605 |
| 转让方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受让申请(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就以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1)不搭建任何形式的永久性构筑物;(2)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3)作为场地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因作业引发的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环境污染、火灾等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4)满足招租方《租赁技术协议》要求;(5)满足招租方《建(构)筑物及土地出租业务安全环境管理协议》要求;(6)满足招租方《公开招租成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方若违反以上承诺,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租赁合同,并扣除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个季度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约定并经招租方验收场地无损坏、完结退租手续起15个自然日内,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所需的设备、人员、日常耗材、能源牵引、场地改造、装修及用水用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除第7条所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9、若因招租方调整用途等原因,需调整承租位置或取消点位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并不得因此向招租方索要赔偿。 10、标的占用面积约720㎡,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面积为准,周边环境以现状为准。 11、备查资料:产权证、《公开招租成交租赁合同》样本、《建(构)筑物及土地出租业务安全环境管理协议》样本、《租赁技术协议》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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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登录后查看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交所集团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一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登录后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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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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