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46号28-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忠县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46号28-3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重庆市·重庆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3703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重庆市· 重庆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370300 元
公告正文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登录后查看10时起至登录后查看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6,户名:忠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46号28-3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记载:产权证号为311房地证2015字第03056号;房屋建筑面积:139.2平方米,套内面积:117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建筑结构:钢混;权利限制:有抵押查封;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登录后查看;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注:
1、房屋目前使用状态为空置。
2、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3、据查询,截止2026年8月,该标的查询到物业欠费为登录后查看元,据物业告知包含水费、电梯管理费、楼栋设施维护费。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如所涉欠缴的电、气、大修基金及物管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交付时以业主自管会及相关部门的最终确认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物业电话:023-登录后查看。
4、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该房屋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评估价:登录后查看元,起拍价:登录后查看元,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增价幅度:登录后查看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登录后查看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登录后查看公司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联系电话:023-登录后查看、400-831-6678亦可关注“重庆助拍”微信小程序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提交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若竞买人需多人联合竞买,属联合竞买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属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各级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忠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登录后查看公司忠县支行民旺分理处,账号:登录后查看79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4.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六、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及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在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面积、坐落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坐落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其中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联系。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0.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辅助机构电话: 400-831-6678 023-登录后查看(专线咨询)、苟:登录后查看(微信同号)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登录后查看王法官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登录后查看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新华支路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登录后查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登录后查看
附: 1、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