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藏分公司个人用户数据安全保护隐患整改项目标包二询比失败公示
公告概要
“2026年西藏分公司个人用户数据安全保护隐患整改项目标包二询比失败公示”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西藏自治区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西藏自治区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个人用户数据安全保护隐患整改项目标包二询比失败公示
登录后查看公司个人用户数据安全保护隐患整改项目标包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因本项目在初步评审后,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因信誉要求、实质性响应等不合格未通过初步评审登录后查看公司在技术、服务方面不满足,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否决全部响应。根据询比文件相关规定,本次询比失败。
公示期: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4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失败公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姚雷,登录后查看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老师,0891-6325507
采购代理机构:四登录后查看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