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1不动产、权证号为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0003239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高密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1不动产、权证号为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0003239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山东省·潍坊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鑫诺司辅清算事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98333.6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潍坊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98333.6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高密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1不动产的公告
高密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4日10时至2026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高密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高密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1不动产
起拍价:登录后查看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
坐落: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1不动产
1.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拍卖对象为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36.8平方米。拍卖范围为商业房及其所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无其他构筑物,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因素,但包括装饰装修部分。
2.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名称: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商业用房。
(2)坐落: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
(3)规模:136.80平方米。
(4)用途:商业用房。
3.土地基本状况:拍卖对象位于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
(1)四至:东临夏庄大街,西临支路,南临学院路,北临3层楼房。
(2)形状:形状规则。
(3)地势:地势平坦。
(4)开发程度: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
(5)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委托方未提供拍卖对象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证书,但可享有分摊内的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按相应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扣除已使用年限(建成年代距价值时点的时间)为准,即为15年。
(6)规划限制条件:拍卖对象所属项目规划在建筑设计、容积率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4.建筑物基本状况:依据《高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建成于2003年,拍卖对象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实际用途为商业用房,房屋总层数为2层,拍卖对象位于第1-2层,朝向为东向,其他状况如下:
(1)建筑结构:混合结构。
(2)设施设备:水、电、卫。
(3)装饰装修:外墙贴砖,内墙涂料,木包门窗套,室内楼梯:木质扶手、水磨石踏步,水磨石地面,铝合金玻璃门,铝合金窗。
(4)维护保养状况:经注册房地产拍卖师实地查勘,拍卖对象维护状况较好。
5.区位状况:拍卖对象临夏庄大街、学院路,附近无公交车经过,交通一般便捷。区域内有农业银行、农商行、夏庄小学、夏庄中心卫生院、贵客隆超市等,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72917元
网拍委托机构:山东鑫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地点:高密市夏庄镇夏庄村215号1不动产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有意参与竞拍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限购、过户、税、费等相关政策,竞拍人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了解并认可。
3、法院处置标的 相关的物业、水、电、暖以及户口迁入、迁出等其他事项不属于法院处置财产的处理事项,买受人应自行协商或处理。
4.拍卖成交后,若悔拍依法承担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责任。
5.本标的物为被执行人之夫所有。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拍卖标的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2.竞买人须提前了解购买标的,自行承担因参拍成交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根据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0月31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6)鲁0785执恢202号拍卖余款” 。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高密市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登录后查看公司高密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一案一户:登录后查看964
开户银联号:登录后查看530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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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登录后查看778
联系地址:高密市康城大街东首。
拍辅机构名称:山东鑫登录后查看公司
竞拍流程咨询电话:登录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鑫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客服:登录后查看770
高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