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沿海经济区零碳产业园区能碳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东台沿海经济区零碳产业园区能碳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江苏省·盐城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东台市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盐城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东台沿海经济区零碳产业园区能碳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东台沿海经济区零碳产业园区能碳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东台沿海经济区零碳产业园区能碳系统建设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登录后查看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台沿海经济区零碳产业园区能碳系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能碳管理平台软件系统的设计、开发、部署、调试、培训及质保期运维服务,并基于该平台提供园区组织碳盘查及产品碳足迹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2.2项目规模:约 300 万元。
2.3项目地点:东台沿海经济区
2.4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平台设计、开发、部署、调试、试运行及验收。(CA系统中统一填写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登录后查看 | 东台沿海经济区零碳产业园区能碳系统建设项目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业绩:自登录后查看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能碳管理系统、“双碳”数字化平台或同类碳管理软件系统的开发建设业绩。
3.1.3 相关人员要求
3.1.3.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3.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如有)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1.4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 其他 | 无第二章3.2.3及6.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20 分 技术响应: 50 分 商务响应: 3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3%、94%、95%、96%、97% ,开标时由公证人员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3(1)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2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20分为止。 |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20分为止。 | |||
| 2.2.3(2) | 技术响应 (50)分 | 技术方案 (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总体架构设计、关键技术选型、核心功能设计等。 (1)技术路线清晰、架构设计合理且扩展性强,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方案全面、可行、针对性强的,得11.1-15分; (2)技术路线较为清晰、架构具备较好的可用性及扩展性,对项目需求有较好理解,方案较为可行的,得6.1-11分; (3)技术路线基本清晰、架构具备基本可用性,对项目需求有一定理解,方案基本可行的,得2-6分; (4)未提供技术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
| 功能设计方案 (1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2项能碳管理平台标配功能模块的详细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各功能模块设计完整、逻辑清晰,对12项功能均有深度理解和详细设计,且设计合理可行的,得11.1-15分; (2)各功能模块设计较为完整,对12项功能有较好理解和设计,方案基本可行的,得6.1-11分; (3)功能模块设计不够完整,对部分功能理解不足或设计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得2-6分; (4)未提供功能设计方案或方案严重缺失的,不得分。 | ||
| 项目实施与培训方案 (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1)项目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组织架构完备、人员配备充足、培训方案翔实可行,得6.1-8分; (2)项目进度计划较为合理、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基本满足要求、培训方案可行,得4.1-6分; (3)项目进度计划、组织架构、人员配备或培训方案存在明显不足的,得2-4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 ||
| 针对江苏省零碳园区创建的拓展功能 (7分) | 根据投标人对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5156-2025 零碳园区建设指南》的理解及零碳创建拓展功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对江苏省零碳园区创建标准理解透彻,分析全面准确,功能设计完整合理且落地性强,能有效支撑园区零碳创建工作的,得5.1-7分; (2)对江苏省零碳园区创建标准有较好理解,有基本分析,功能设计较为合理且具备较好落地性的,得3.1-5分; (3)对江苏省零碳园区创建标准理解不足,功能设计存在明显缺项或不合理之处的,得1-3分; (4)未提供相关设计方案的,不得分。 | ||
| 合理化建议和增值服务(5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和增值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1)合理化建议和增值服务内容完整全面、针对性强、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得4.1-5分; (2)内容较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得3.1-4分; (3)内容不够完整或针对性一般:得2-3分; (4)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 ||
| 注:本项目服务方案部分为“暗标”,不得编制页眉以及目录,方案及页码字体大小均采用四号宋体(不得出现加粗、下划线、斜体格式);投标人在“技术响应(暨服务方案)”中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违反上述规定,多出页按1分/页扣除,扣完为止。 | |||
| 2.2.3(3) | 商务响应 (30)分 | 知识产权 (4分) | 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的与碳排放相关的软件知识产权证书(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等有效权属证明),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高得 4 分。 提供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计分。 |
| 项目团队 (16分) |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能源、电力、环境等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 3分。项目负责人取得能源、电力、环境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要求:具有能源、电力、环境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1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得2分,最多得4分;具有能源、电力、环境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的,每提供1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得2分,最多得4分。若同时具有碳排放管理员证书的,额外得1分,仅有碳排放管理员证书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①提供项目团队一览表(格式自拟)及相关证书; ②以上碳排放管理员证书需在全国通用官方平台可查询,如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jshrss.jiangsu.gov.cn/)等省级及以上平台,提供查询截图; ③同一人员持有多项符合要求的证书(除碳排放管理员证书外),仅按 1人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④须同步提供上述人员自2026年6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的相关证明); ⑤不满足上述任一材料要求或人员主体要求的,本项不予计分。 | ||
| 类似业绩 (10分) | 投标人自登录后查看(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并成功实施的能碳管理、“双碳”数字化平台或类似软件系统开发项目业绩,碳足迹核算、组织碳排放盘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及项目成功实施证明材料,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具体业绩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3.投标文件 3.1.1”要求。 |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移动或介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8时3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47.96.237.140:8088/#,并选择盐城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登录后查看。
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登录后查看322;苏e通APP:400-025-1010;标证通APP:400-998-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025-登录后查看;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
9.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登录后查看322;江苏数科CA:0515-登录后查看。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0515-登录后查看或0515-登录后查看。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东台沿海经济区科创大厦 地 址: 东台市城中花园2号楼四层
邮 编: 224200 邮 编: 224200
联 系 人: 殷女士 联 系 人: 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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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