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油市水利局江油市向家沟、战斗等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公告概要
“关于江油市水利局江油市向家沟、战斗等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公示”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四川省·绵阳市的环境评价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江油市水利局。中策大数据提供该环境评价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环境评价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绵阳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登录后查看公司江油市向家沟、战斗等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登录后查看(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江油市向家沟、战斗等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绵阳江油市
三、建设单位:登录后查看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登录后查看公司
五、项目基本情况:为提升江油市水利基础设施现状,登录后查看公司拟在江油市双河镇、河口镇、小溪坝镇、厚坝镇、重华镇实施“江油市向家沟、战斗等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一期)”(代码:2504-51登录后查看-195519),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战斗水库、中兴水库、搽耳岩水库、长征水库、杨家堰水库、粉房沟水库、拱桥沟水库、胜利堰等8个小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整治渠道约167公里,整治渠系建筑物1338处,整治山坪塘178座,整治提灌站4座,设置8个施工工区,各灌区1个,新建施工临时道路长度共101.874千米,设置48个临时堆土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收集点)等。
项目总投资登录后查看元,其中环保投资登录后查看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具文(江发改〔2025〕141号)批准项目实施;登录后查看公司具文(江水发〔2025〕49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四川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绵阳市江油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江油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规划的总体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江油市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布;小型砼拌和机设置喷淋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洗车池,车辆进出应进行冲洗;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并优化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周边布设截排水沟,设隔油沉淀池,车辆、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砼机械清洗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卫生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期需避开灌溉期与汛期;对于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渠道需进行防渗加固。
(三)严格落实并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运输车辆限速,敏感点禁止鸣笛,可采用临时屏障等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挖掘机、推土机等高噪声设备须安装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避免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利用废弃建筑垃圾分类交由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其余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及弃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及其批复(江政审〔2026〕21号)要求处置,严禁随意抛洒;隔油池采用重点防渗措施,产生的浮油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生与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态环境意识,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区域内动物,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范围,减轻对动植物的影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落实影响消减和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工程建设及影响区域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作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及废水泄露事故,立即实施应急监测,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与风险评估相匹配的环境应急物资,强化培训演练,并与政府、相关单位间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体系。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
(八)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九)其他事项按《报告书》要求执行。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31680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箱:myxzspk@163.com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