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叶尔羌河荒漠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标段九)
公告概要
“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叶尔羌河荒漠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标段九)”是2026年09月23日发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中标单位为新疆华光地质勘察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表 E登录后查看001009| 工程名称 | 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缘(喀什)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叶尔羌河荒漠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标段九) | |||||
| 建设单位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中标工程范围 | 图斑面积177.7124公顷,治理区面积202.75公顷。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直至完成工程验收交付、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施工工作。 |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登录后查看.69元 | ||||
| 大写 | 叁仟玖佰叁拾捌万壹仟陆佰玖拾陆元陆角玖分 | |||||
| 投标工期(天) | 809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
| 建造师姓名 | 张振民 | 注册级别 | 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登录后查看57 |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张振民,证号:登录后查看57;技术负责人:田德超,证号:新职证字登录后查看号;质量负责人:何红年,证号:登录后查看02881R;安全负责人:卞吉忠,证号:登录后查看000001799;施工员:张志栋,证号:登录后查看264;施工员:侯德勇,证号:登录后查看410;安全员:陈林,证号:登录后查看381;质量员:丁东成,证号:登录后查看505登录后查看G。 | |||||
| 业绩公示 | 1.阜康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吉木萨尔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22年)施工 | |||||
| 备注 |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登录后查看元 | ||||
| 大写 | 叁仟玖佰贰拾叁万壹仟叁佰零叁元玖角伍分 | |||||
| 投标工期(天) | 809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
| 建造师姓名 | 左伟 | 注册级别 | 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登录后查看5 |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左伟,证号:登录后查看5;技术负责人:邵旭升,证号:登录后查看1018;质量负责人:麻艳伟,证号:登录后查看43000107;安全负责人:杨松,证号:登录后查看;施工员:马冬冬,证号:登录后查看18009171;施工员:张晴川,证号:登录后查看294;安全员:尹瑞祥,证号:京建安C3(2023)0043735;质量员:刘明,证号:登录后查看06000207。 | |||||
| 业绩公示 | 1.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1年)门头沟区军庄镇灰峪村郑众等3处石灰岩矿山裸岩修复项目;2.张坊镇三合庄村南流河沟泥石流隐患治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备注 |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登录后查看元 | ||||
| 大写 | 叁仟捌佰捌拾陆万肆仟玖佰贰拾元捌角叁分 | |||||
| 投标工期(天) | 809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 |||
| 建造师姓名 | 刘百胜 | 注册级别 |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班子成员 | 项目负责人:刘百胜,证号:登录后查看;技术负责人:贾鹏,证号:登录后查看230060612;质量负责人:郭智超,证号:登录后查看;安全负责人:文湛,证号:川建安C3 (2024) 0071537;施工员:黄卫新,证号:登录后查看597;施工员:费卫平,证号:登录后查看15003965;安全员:毛军,证号:川建安C3 (2010) 3003647;质量员:张树新,证号:登录后查看962。 | |||||
| 业绩公示 | 1.稻城亚丁景区曲玖扎尕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及综合治理工程; | |||||
| 备注 | ||||||
| 公示开始时间: 登录后查看 | 公示结束时间: 登录后查看 |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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