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盖下1层8号商铺公开招租
公告概要
“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盖下1层8号商铺公开招租”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江苏省·南通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南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85312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南通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85312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盖下1层8号商铺公开招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辖区 |
| 挂牌价格 | 85,登录后查看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1 |
| 挂牌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按房屋现状出租; 3.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4.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承租人应遵循出租方的商户《装修手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安装改动须知、安全告知、二次装修程序及规范(材质、照明、店面布局建议)等。 8.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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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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