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6]第19号
公告概要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6]第19号”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山东省·临沂市的国土出让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国土出让结果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国土出让结果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临沂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6]第19号
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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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期(年)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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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G-2025-082号 |
恒通路与建设路交汇处 |
26235 |
三类工业用地 |
50 |
容积率:不小于0.6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
766 |
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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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土地竞买意向人要慎重考察土地,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对土地可正常开发使用的现状无任何异议。
2、住宅用地装配式建筑需满足《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郯政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
3、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要立即停止施工,加强保护,并在第一时间内告知文物主管部门。
4、TC-G-2025-082号地块使用条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登录后查看元/亩,亩均税收≥登录后查看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登录后查看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登录后查看元/吨,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1.1%。地块为现状土地出让,土地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可以不再另行开发建设,现有地上附属物价值为登录后查看元,由土地竞得人额外承担。由财政部门负责与竞得人签订地上附属物处置协议。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30日内,持财政部门出具的地上附属物资产处置完毕的证明或附属物交款单据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逾期我局可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存在拖欠本县县区土地出让价款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文件规定禁止参加竞买的之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CA锁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和竞买。申请人应在提出竞买申请之前索取并仔细阅读宗地出让公告、规划条件等出让文件及相关要求,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申请登录后查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登录后查看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本次挂牌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以外其他方式的申请,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申请。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登录后查看上午9时至登录后查看下午3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竞买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交易系统网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登录后查看上午9时至登录后查看上午1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在宗地出价页面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无需缴纳差价保证金,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中间没有时间间隔),如遇特殊情况会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公告择期进行人工现场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本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原始证件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程序签订出让合同;不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挂牌出让。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四)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竞得人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成交价或者未成交标的起始价的20%),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可适时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五)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六)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有限协助。
七、联系方式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郯城县建设路7号
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郯城县府前街151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西区
咨询电话: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39-6151010
CA证书办理电话:0539-8770880
CA证书技术支持:0539-8770063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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