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关于承揽项目2026年智慧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流标公示
公告概要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关于承揽项目2026年智慧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流标公示”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四川省·达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达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关于承揽项目2026年智慧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流标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关于承揽项目2026年智慧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7。
2.采购内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本部智慧食堂提供员工周一至周五早餐、午餐和晚餐、节假日工作餐制作、特色售卖与商务接待活动。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二、流标原因
本次共3家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参选文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参选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审查,达登录后查看公司:参选文件财务状况资料不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条款要求;达州市登录后查看公司:参选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所以达登录后查看公司、达州市登录后查看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登录后查看公司通过初步评审。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经评选委员会一致认定,本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三、公示期: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1日,共4天。
四、本比选公告同时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 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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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登录后查看公司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