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智慧物流管理平台提升项目(YBSXES(2026)1662)
公告概要
“珙县智慧物流管理平台提升项目(YBSXES(2026)1662)”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四川省·宜宾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珙县产腾建设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587925.83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宜宾市
- 发布日期
- 中标公告金额
- 2587925.83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项目名称: | 珙县智慧物流管理平台提升项目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咨询电话: | 0831-8955188 |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2875473.15 | 项目发包价(元): | 登录后查看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 报名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登录后查看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5: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5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专业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千); 2.履约保证金形式:(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登录后查看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登录后查看公司出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履约保证金提供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选供应商。 5.执行履约保证金的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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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珙县 | ||
| 选取地点: |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珙县经济开发区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为综合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735㎡,包含办公室、健身区、阅览区、茶水配套等功能区域。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省级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经理须为中标单位的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设立或人员入职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或入职时起按实计算)。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 注:投标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相关司法及行政机关出具的状态证明材料)或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若中选后核查发现承诺虚假,采购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 二、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三、施工要求 1.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成品设施及办公家具由业主自行采购)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2.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3.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隐藏工程须经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若有)等现场验收合格且完善现场验收记录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四、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后,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签订金额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的工程款;(2)待本项目结算完成并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3)剩余3%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日内无息支付; 注:甲方支付工程费用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及该阶段应付款项等额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若乙方未能提供上述付款申请资料及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费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而乙方不免除继续履行的义务。 2.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川人社发〔2021〕24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等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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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20-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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