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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 金额260000 元 信息整理中策大数据

公告概要

“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29日发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6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发布日期
招标公告金额
26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招标单位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招投标数据登录后查看

代理单位

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该单位的联系人、拟在建项目与招投标数据登录后查看

公告正文

此类公告为源头网站图片或者pdf文件转化而来,可能会有乱码/错别字,可以直接点击原文链接进行查看。
登录后查看11:20
内蒙吉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
集中整治顶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登录后查看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
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登录后查看09:00:00到登录后查看17:00: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4: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登录后查看14: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七、其他
详见附件:
https:Mlools.nmgztb.com.cn/person
122026/登录后查看
内蒙吉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公告发布煤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登录后查看。
九、联系人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30号新城区城建环保大厦党政办公区八楼、九楼、十二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471-6213526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文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楼
联系人:李芳
电话:0471-5983421
邮件:wsdh2026@163.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芳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https:/M/ools.nmgztb.com.cn/person
22第一章比选公告
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
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
比选公告
内蒙古文登录后查看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委托,采用比选方式对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
宅小区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进
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
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辖区内的4
个小区:岭秀阁小区、万通路金三角商住楼(金三角公寓)、兰亭商贸建
材城小区1栋楼(兰亭小区)5一12层住宅部分消防安全评定及消防设施检
测,建筑面积约为87668m;中华家园消防设施功能性测试,建筑面积约
为16231.6m。(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设施功能性测试由消防安全评定机
构统一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预算金额:登录后查看元
服务期:合同中约定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202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安
全隐患集中整治项目消防评定及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D.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符合呼住建字[2026]547号文件提出的各项指导要求(详见附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文件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登录后查看,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一11:00时,下午3:00一5:00时(逾期不再受理,六
日双休,节假日休息)。
供应商携报名资料可以从内蒙古文登录后查看公司(呼
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参加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
须提供经本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负贵
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函:
7.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符合呼住建字[2026]547号文件提出的各项指导要求(详见附件)
相关佐证材料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9.供应商信息表(A4纸打印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资料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A4纸胶装)。迟
到(以代理机构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bullet
in)
五、比选文件售价
比选文件售价为登录后查看元人民币。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比选时间:登录后查看下午14:3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30号新城区城建环保大厦党
政办公区八楼、九楼、十二楼
3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471-62135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文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人:李芳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嘉逸大厦北楼17层
电话:0471-5983421
邮箱:wsdh2026@163.com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住建字〔2026)547号
呼和浩特市既有建设工程项目
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导意见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及市安委办关于高层建筑消防未
验收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深入开展全区建
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内
建质〔2021〕155号入《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呼政办字
〔2022]55号入、《关于加强协同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遗留
问题整治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3〕51号)文
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既有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
作,防范安全风险,夯实安全贵任,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
上,适应行业发展形势,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符合《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集
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内建质〔2021)155号)、《呼和浩特市
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
治专项行动方案》(呼政办字〔2022〕55号)文件规定的项目,
所开展的既有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检测工作。
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使用人、权利人):
1、应委托符合项目整改要求及国家资质标准的消防安全评
定机构开展工作。
2、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机构及其从业
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3、向评定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消防安全评定所需设计文件,
施工技术等相关资料,做好项目消防安全评定,检测、专家评审
及整改相关技术资料归档及管理工作。
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评定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
5、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专家评审工作,认真落实专家评
审整改意见
(二)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机构:
1、对出具的消防安全评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终身
责任。
2、消防安全评定机构及从业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
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自治区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
开展工作,并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3、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并缴纳社保。
.24、涉及自动消防设施的项目,需委托符合国家资质标准的
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进行消防检测。
5、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妥善保存消防安
全评定现场原始记录、影像资料及评定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
(三)消防设施检测机构:
1、应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7号)中的相关要求,并在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
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2、受消防安全评定机构委托,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
程》(DB15/T353.1-14-2020)开展消防设施检测。
3.检测报告应上传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内
蒙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信息平台》。
三、辖区政府职责
1、项目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会组织《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中的专家,结合
工程现场实际,对消防安全评定报告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成员
不得少于5人,并应涵盖建筑、设备((暖通及给排水专业入电
气、消防等专业
2、专家组成员需各自独立出具评审意见,并在评审意见书
上签字。评审专家一致同意合格的即为评审合格;评审不合格的,
专家组应出具整改意见,各地区可根据专家组评审合格的意见书
出具准予使用文件
四、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31、建设单位(使用人、权利人)不得与消防安全评定机构、
评审专家组成员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参与原工程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等机
构不得水担本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工作;评定机构不得参与评定项
目后续整改工程的施工。
3、建设单位(使用人、权利人)、消防安全评定(评估)
机构及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检测工作,
应签订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方义务,
严禁肢解发包、挂靠及非法转包,
4、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所属专业技
术人员从业情况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社
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真实可查,不得同时注册于两个以上
(含两个)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
书挂靠”。
5、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健
全的消防安全评定质量专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评定工作流
程、技术会商、人员流动等管理制度),仪器、设备、设施配备
完整,满足消防安全评定的要求
6、开展消防安全评定(评估)的社会服务机构,机构技术
负贵人及受委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
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近5年内未
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项目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开展消防安全评定(评估)的国家级科研机构(从事消
-4防研究且主编或参编过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机构
技术负责人及受委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材料、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给水排
水工程、建筑电气自控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以上职
称。
(二)工作要求:
1、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应涵盖全部建筑防火内容,要根
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对该建筑物被动消防和主动消防两
个方面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评定,涉及自动消防设
施的,需对全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不具备检测
资质的评定机构应委托符合国家资质标准的消防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
2、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定报告,应包含现
场评定报告和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两部分,其结果应明确“合格”
或“不合格”,不合格的,应提出整改意见。
3、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评定(评估)机构提出的
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应委托原消防安全评定机构重新进行消防
安全评定
4、消防安全评定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属地
政府组织的专家现场评审及专家评审会。
5、社会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定报告应当由本机构项
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排水及暖通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签
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加盖消防安全评定机构公章;从事消防
.5研究且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国家级科研机构
出具的消防安全评定报告由本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
关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同时加盖本机构公章。
ó、消防安全评定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贡入及各专业注
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赴项目实地认真开展评定工作,
出具的消防安全评定报告需附上述人员参加现场评定的影像资
料光盘等备查。
7、现场评定影像资料应包含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及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醒目标识位
置的自我介绍,包括姓名、注册执业资格、所属机构、评定项目
名称等,以及评定现场重要节点工作情况记录等。
8、对于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
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及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
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等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须委托从
事消防研究且主编或参编过相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的国家
级科研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定工作。
(三)检查指导:
1、各旗县区住建部门在日常业务指导及开展既有建设工程
消防安全评定评审工作过程中,应对消防安全评定检测机构资质
及管理制度进行核查。
2、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各旗县区住建
部门在核查过程中存在对评定(评估)检测机构资质及管理制度
把握不准的情况,可向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书面申请协助核查,
6对同时期核查数量较多的情况可发布公告,统一告知核查结果。
3、各旗县区住建部门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充分发挥自身职
能职责,加强对消防安全评定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督导,发现出具
虚假报告等相关违法行为,应固定证据并及时移交线索,函告相
关部门处理
4、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入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在出具合格结
论报告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
关要求等问题,经专家评审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列
入不良诚信名单。
五、消防安全评定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1.1消防安全评定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
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由消防安全评定机
构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进行现场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
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
现场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联调联试的系统功能等进行测试。
1.2消防安全评定按照《消防安全评定记录表》的内容逐项
进行,并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和结果,不涉及的项目应逐项划
“/”。表中未涵盖的其他内容,可依据此表格式自行续表。(表
格见附录)
2.术语
2.1分项
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并涉及消防
安全的项目。
.7注:如火灾探测器、防火门等。
2.2单项
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分项组成并涉及消防安全的
项目。
注:如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烟分隔、消火栓系
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3.消防安全评定程序
3.1现场评定检查及功能测试按照先分项评定、后单项的程
序进行评定,不得漏项。
3.2分项评定
3.2.1分项的评定内容见附件1.
3.2.2分项的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分项内容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的,评定
为合格;
2.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
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且本细则
没有特殊规定的,误差应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
消防安全;
4.消防产品与其证明文件不一致的,评定为不合格。
5.分项功能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并能正常实现的,评定为合格;
3.3单项评定
3.3.1单项评定内容见附件1,包括:
-81,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2.总平面布局
3.平面布置
4.建筑保温及建筑外墙装饰
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6.防火分隔、防烟分隔
7.防爆
8.安全疏散
9.消防电梯
10.消火栓系统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2.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
13.消防电气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5.建筑灭火器
16.泡沫灭火系统
17.气体灭火系统
3.3.2单项的评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所有的分项内容评定合格,单项评定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3.3.3消防安全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
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1)建设工程涉及消防的所有单项均评定为合格;
(2)现场评定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
-9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且本细则
没有特殊规定的,误差应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
消防安全;
(4)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检测合格。
六、其他事宜
(一)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化工、电力等
其他项目,可参照本意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行业机构开晨
工作.
(二)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工作实际开晨情
况适时优化本意见:
附件:1.消防安全评定报告(范本).docx
2.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评定记录表,doc
呼和浩市住房和城影建设局
2应6年8月2闭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登录后查看印发
.10

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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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什么是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信息公开通知,说明项目名称、资格要求、投标时间地点等关键内容。本页由中策大数据整理自公开渠道,供投标企业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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