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涉及金额28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南京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8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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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条件
本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登录后查看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
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
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
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无。注:①政府采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
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
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
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
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
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登录后查看09时00分到登录后查看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及投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江苏东佳登录后查看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7室)购
买磋商文件。如需邮寄磋商文件,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在线获取
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文件领取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投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
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登录后查看37@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费用: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4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登录后查看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项目名称:秣陵
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
万元最高限价:登录后查看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标段概况:
本项目共1个标段。采购需求: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
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
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
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
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无。注:①政府采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
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
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
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③违反
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
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
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
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
的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使用本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模板完整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
表人签名或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5.供应商对《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所载内容真实性、合法性
负责,若存在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登录后查看,每
天0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东佳
登录后查看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
楼207)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
投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7室)购买磋
商文件。如需邮寄磋商文件,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在线获取文件
须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文件领取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投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
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登录后查看37@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费用:0
元/份。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4:30(北京时间)地
点:江苏东佳登录后查看公司202室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
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
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
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五、开启时间:登录后查看14:30
(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
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
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2)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根据《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凡在南京
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使用本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模板完整填写,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
料。3、勘察现场及答疑: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
招标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
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
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投标人负责。八、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2号
联系人:陆主任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佳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联 系人:陶工
电 话: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条件
本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登录后查看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
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
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
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份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无。注:①政府采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提供
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
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
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
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
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登录后查看09时00分到登录后查看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及投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江苏东佳登录后查看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7室)购
买磋商文件。如需邮寄磋商文件,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在线获取
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文件领取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投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
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登录后查看37@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费用: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4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登录后查看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项目名称:秣陵
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
万元最高限价:登录后查看元(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标段概况:
本项目共1个标段。采购需求:秣陵街道2026-2027年物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
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
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
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
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
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无。注:①政府采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1)-(6)项
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成
交)后,应按(1)-(6)项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②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
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③违反
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
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
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
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
的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使用本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模板完整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
表人签名或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5.供应商对《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所载内容真实性、合法性
负责,若存在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登录后查看,每
天0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江苏东佳
登录后查看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
楼207)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
投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207室)购买磋
商文件。如需邮寄磋商文件,请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在线获取文件
须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文件领取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人和法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投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
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登录后查看37@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费用:0
元/份。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14:30(北京时间)地
点:江苏东佳登录后查看公司202室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
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
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
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五、开启时间:登录后查看14:30
(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202
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拒
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2)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根据《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凡在南京
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使用本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模板完整填写,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
料。3、勘察现场及答疑: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
招标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
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
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投标人负责。八、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2号
联系人:陆主任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佳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芯动空间二楼
联 系人:陶工
电 话: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件: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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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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