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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关于瓦房店市新华办事处德华路190号4单元5层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大连市 发布日期 金额246400 元

公告概要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关于瓦房店市新华办事处德华路190号4单元5层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辽宁省·大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2464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大连市
发布日期
招标公告金额
246400 元

公告正文

为全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文件要求,更好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标的成交率及溢价率,充分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本标的物竞买人可贷款购买。

咨询电话:0411-登录后查看234

特别提示:贷款相关事宜系第三方机构业务,竞买人可在充分了解相关要求后自愿办理,与本院办理案件无关,特此提示!

重要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于登录后查看起施行。

竞买人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竞买公告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至2026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瓦房店市新华办事处德华路190号4单元5层1号房屋(权证号:登录后查看5344号,建筑面积:72平方米)

评估价:登录后查看元,起拍价:登录后查看元,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增价幅度登录后查看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自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及看样预约,咨询电话:0411-8555679登录后查看公司。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的规定,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必须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规定,具备购房资格。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竞买人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如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按当地法律规定标准,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法院不承担责任。

财产所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无力承担、不愿意配合申报缴纳或者下落不明的,所涉税费由买受人先行代缴,凭单据法院再予以退回,买受人应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有权机关收到人民法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税费单据原件及房地产证复印件交至法院,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4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登录后查看86。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1-登录后查看公司

              0411-85556617/王法官

监督电话:0411-登录后查看

网址: http://sifa.jd.com/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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