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2026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公告概要
“清河县2026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河北省·邢台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邢台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清河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王官庄镇王官庄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清河县2026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王官庄四村村南、新华路以西(北至王官庄四村地、南至王官庄四村地、西至王官庄四村地、东至王官庄四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8316公顷,涉及农用地0.8316公顷(其中耕地0.831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计74.8440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违法地上附着物不涉及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河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清政字〔2026〕27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登录后查看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王官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清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登录后查看。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qinghe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玉帅 联系电话:0319-8136682
地址:清河县王官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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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