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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南区4栋学生公寓门口商亭

招标公告 湖北省 武汉市 发布日期

公告概要

“江汉大学南区4栋学生公寓门口商亭”是2026年10月12日发布于湖北省·武汉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湖北省· 武汉市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租赁底价6.2352 万元(首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出租用途商业
挂牌起始日期登录后查看挂牌结束日期登录后查看
保证金金额(元)30000 ( 3 万元)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光谷联交所江城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经理 027-登录后查看
出租方 江汉大学
  • 出租申请与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标的名称江汉大学校内12个自动售卖机点位
    租赁底价登录后查看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登录后查看
    挂牌截至日期登录后查看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汉大学
    所在地区湖北省 - 武汉市 - 汉南区
    注册地(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查看27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3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租赁期内,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下一租赁年度的年租金以出租方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租金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若评估年度租金高于上一租赁年度合同约定的年租金标准,下一租赁年度租金按评估租金标准执行并签订下一租赁年度租赁合同;若评估年度租金低于或等于上一租赁年度合同约定的年租金标准,下一租赁年度租金维持上一租赁年度合同约定年租金标准不做调整,双方按该租金标准签订下一租赁年度租赁合同。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商业
    租赁用途说明自动售卖机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1.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将首期租金(交易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及租赁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对首期租金和租赁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3.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租赁交易服务费及首期租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根据合同约定,以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现状进行交付。交付后,相应责任和风险随即由承租方全部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时,双方未能达成续租协议,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租赁标的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完整返还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的资产不得拆除、搬离。承租方因承租需要对标的实施装修改造所形成的建筑构筑物,以及依附于标的建筑物的新增配套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消防、安防、给排水、电气线路等设施)、固定装修装饰,租赁期满后均归出租方所有,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接收。属于承租方所有、未与房屋形成附合的可移动财物,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搬离处置,逾期10天未搬离或未处置的,则该财物所有权益和处置权益视同承租方放弃,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处置费用抵作占用费,承租方不得就该财物处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抗辩或索赔。

    (2)合同租赁期内,因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自身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维修及更换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发现相关故障或问题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否则应由承租方承担;除此以外,其他任何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保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因承租方维护不到位或拒绝维修,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房屋维修改造涉及结构、外观改(扩)建或消防设施变动等情形,须经出租方同意。

    (3)《房屋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须根据出租方的功能要求进行改造,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前,须将相关方案及施工图纸报出租方审核。涉及标的物房屋主体结构及承租方交付使用的附属设备设施、管线等变动的,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能实施。拆除后的设施设备由出租方处置。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动工,出租方有权扣除安全保证金,导致影响建筑和设备设施使用安全或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损失。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标的物整体或者部分转租、分租;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抵押、担保。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承租方需做到意向承租方、合同签订方、营业执照主体、实际经营管理方“四统一”;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需提供在出租方场地工作经营所有人员花名册并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如有违反,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出租方采取人脸识别打卡方式进行现场管理,承租方在出租方场地工作经营所有人员每天早晚需进行两次人脸识别打卡。承租方人员如有违反,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连锁经营模式需派驻店长(经理)在出租方场地工作经营的,承租方必须提供店长(经理)的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劳动合同、报酬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严禁任何方式的合作经营、挂靠经营。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如违反上述提示事项,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租赁履约保证金,同时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持异议。

    (10)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资格条件

    1.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指有意向参与本次招租项目报名登记的主体)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意向承租标的对应业态(详见公示附件《江汉大学校内商业门店及场地招租方案》)要求的经营项目;

    3.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日期须早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不含 2025 年 9 月 1 日当日)【以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日期为准】。

    4.信用记录:以法人为报名主体的意向承租方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报告)。

    重大事项披露

    1. 根据《江汉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本次对外出租所涉及的租赁合同,均由江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签订。

    2. 出租方提出:

    (1)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租金按每年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结算,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指定账户。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在每租赁年度对应的租赁期第1个月25日前,将本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总额,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

    (2)《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水费、电费、燃气费单独挂表,由承租方按实际发生金额(包括产生滞纳金等费用)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期内,卫生费等公共事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按出租方要求缴纳。

    (3)承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承担标的建筑物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设施、房屋质量、治安保卫、施工等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并直接接受政府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监督、检查与处罚。

    (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悦智行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悦智行(湖北)资评字【2026】第[024]号)及项目公示附件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租赁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应完全认可本项目《江汉大学校内商业门店及场地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详见项目公示附件)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租赁期间及租赁期满所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责任、费用等事项详见本项目《江汉大学校内商业门店及场地租赁合同》。

    (7)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应自行对招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现场勘察联系人:何老师,电话:登录后查看),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实际租赁状况、房产结构、消防状况、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现状,并对本次租赁后的经营风险有充分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或民事、经济纠纷而向出租方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提出追责和索赔。

    3.其他事项详见公示附件及《资产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2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登录后查看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租金按每年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结算,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指定账户。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在每租赁年度对应的租赁期第1个月25日前,将本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总额,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租赁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登录“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主体)。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资金转出)】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登录后查看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支付至指定账户的。
  •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闲置
    其他说明信息江汉大学校内12个自动售卖机点位
  •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悦智行登录后查看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登录后查看元/年
    评估基准日登录后查看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江汉大学校内商业门店及场地招租方案.pdf江汉大学校内商业门店及场地租赁合同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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