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光氧催化设施更改为双级活性炭吸附箱设备项目
公告概要
“将光氧催化设施更改为双级活性炭吸附箱设备项目”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河南省·洛阳市的环境评价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环境评价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环境评价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洛阳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 | 将光氧催化设施更改为双级活性炭吸附箱设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商城街道办事处北环路杏园村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 |
| 建设单位 | 洛阳劲迈制鞋厂 | 法定代表人 | 郭娇燕 |
| 联系人 | 郭姣燕 | 联系电话 | 188登录后查看810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0.9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双级活性炭吸附箱2台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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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生产时产生的工业废气采取双级活性炭吸附箱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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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肥池措施后通过拉粪车排放至附近农田施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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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生产时产生的鞋业边角废料集中收集后,统一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公害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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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生产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车间隔音降噪,确保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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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项目在已建成厂房内建设,无地表开挖,基本不产生生态影响;做好厂区绿化维护,不乱堆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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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洛阳劲迈制鞋厂 郭娇燕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洛阳劲迈制鞋厂, 郭娇燕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登录后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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