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关于滁州市二道河路90号(碧桂园.春风雅园)商业D号楼商业105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关于滁州市二道河路90号(碧桂园.春风雅园)商业D号楼商业105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安徽省·滁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滁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滁州市二道河路90号(碧桂园.春风雅园)商业D号楼商业105号的公告
登录后查看公司将于2026年10月4日10时至2026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户名: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滁州市二道河路90号(碧桂园.春风雅园)商业D号楼商业105号。(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登录后查看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于9月30日前联系统一看样),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工作日中午不接电话,周末不接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滁州稻香村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060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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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十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关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信息库入库工作的公告》,经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择优确定6家机构纳入信息库。10月10日,登录后查看公司签订《司法网拍辅助服务委托协议》,经与拍卖辅助机构协议约定,拍卖辅助机构指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长期进驻法院,负责制作整理拍卖标的物的文字说明、视频照片等资料,草拟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书,协助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现状,并为竞买人提供拍品介绍、答疑解难、引领看样、指导参拍、协助财产交付等服务。
十六、户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如有问题,买受人自行向户籍主管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具有本标的的竞买资格或者条件,务必亲自到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视频和照片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七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期限,本院对交付标的物期限不做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遇特殊原因拍卖标的物无法移交的,法院有权撤销拍卖,撤销拍卖的,仅退回拍卖款,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登录后查看
法院咨询电话:0550-3010359(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