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西南侧防城港市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302号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西南侧防城港市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302号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10月21日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登录后查看10:00至登录后查看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0/03,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钻石园18号楼1单元201、202、301、302、401、402、403、405、501、502、503、601、702、901、902、1001、1202、1302、1305、1401、1405、1502、1802、2203、2502、3102、3401、3402、3405号房;2单元201、202、301、302、305、401、402、403、405、501、502、505、601、602、702、901、1401、1402、1403、2001、2402、2801、2901、3002、3105、3201、3301、3401、3403、3405号房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标的物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钻石园18号楼1单元201、202、301、302、401、402、403、405、501、502、503、601、702、901、902、1001、1202、1302、1305、1401、1405、1502、1802、2203、2502、3102、3401、3402、3405号房;2单元201、202、301、302、305、401、402、403、405、501、502、505、601、602、702、901、1401、1402、1403、2001、2402、2801、2901、3002、3105、3201、3301、3401、3403、3405号房(房产信息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所欠缴物业费用,详情请到小区物业处了解,具体物业、水、电等欠费情况请到相关部门咨询并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不含屋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家具、家电等(不可拆卸物包括但不限于楼面、墙体、地板、门、窗、防盗网、电线、水管、吊顶、瓷砖等嵌入墙体的其他装修等)物品;在拍卖期间及房屋交付之前,若因房屋使用人或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拆除嵌入墙体的装修装饰物品导致造成的相应财产损失的,由新的买受人与房屋使用人、占有人自行协商折价赔偿,若是协商不成功的,买受人可以另行起诉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
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需要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为准。拍卖标的物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存在无法办理过户办证的风险,本院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移交,对标的物办理变更登记、过户等事宜不做任何形式担保,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
二、竞价时间、起拍价: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登录后查看10:00至登录后查看10:00(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变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延时的除外)。
1、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2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登录后查看元、加价幅度为登录后查看元。
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2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登录后查看元、加价幅度为登录后查看元。
3、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3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登录后查看元、加价幅度为登录后查看元。
4、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302号房,建筑面积为171.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444794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4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6、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4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7、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403号房,建筑面积为103.07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6781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8、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4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9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7018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9、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5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0、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5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1、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503号房,建筑面积为103.07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6781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6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3、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7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4、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9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5、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9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6、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0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7、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2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8、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3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19、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3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9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8018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0、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4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1、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4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4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9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7018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3、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5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4、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18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5、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2203号房,建筑面积为103.07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6781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6、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25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7、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31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8、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3401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29、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3402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0、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1单元34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9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7018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1、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2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2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3、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4、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5、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07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6781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6、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4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7、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4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8、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403号房,建筑面积为103.9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7018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39、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4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07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6781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0、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5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1、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5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5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07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6781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3、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6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4、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6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5、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7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6、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9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7、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14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8、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14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49、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1403号房,建筑面积为103.9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7018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0、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20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1、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24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2、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28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3、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29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4、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002号房,建筑面积为131.15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40780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5、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1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07平方米,第一次起拍价为26781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6、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2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7、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3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8、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401号房,建筑面积为117.1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304481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59、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403号房,建筑面积为103.98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70182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60、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钻石园18号楼2单元3405号房,建筑面积为103.07平方米,第二次起拍价为267817元、保证金为50000元、加价幅度为2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须于登录后查看前双方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于登录后查看前一并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具体事宜请联系网络拍卖(变卖)辅助机登录后查看公司(咨询电话:0770-6103090、0770-6103102李法官、登录后查看523陈经理)。统一看样时间:开拍前一周提前预约,为保障看样工作顺利,请务必提前进行电话预约并准时到达现场看样。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不含可移动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公告的内容、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重要提示:对于公告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登录后查看公司防城港分行,账号:登录后查看2000571),缴款时请注明购买人及房号等相关信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一、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须于登录后查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登录后查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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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0-6103090、0770-6103102李法官、登录后查看523陈经理。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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