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2026-2029年清理车底煤服务(一)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概要
“黄骅港务2026-2029年清理车底煤服务(一)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河北省·沧州市的中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62872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中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中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沧州市
- 发布日期
- 中标公告金额
- 62872000 元
公告正文
黄骅港务2026-2029年清理车底煤服务(一)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黄骅港务2026-2029年清理车底煤服务(一)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登录后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5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于琛 电话:010-登录后查看
邮箱:登录后查看@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登录后查看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黄骅港务2026-2029年清理车底煤服务(一)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登录后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沧州渤登录后查看公司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6287.200000 | 6302.40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国能黄骅港务2022-2023 年清煤业务承包合同登录后查看公司、2022.1.10 2、黄骅港务 2020-2021 年一二期工程清理车底煤业务登录后查看公司、2019.12.24 3、2018-2019年一二期工程清理车底煤承包合同登录后查看公司、2019.1.31 4、国能黄骅港务公司2024-2026 年一二期工程清理车底煤业务外包合同登录后查看公司、2023.12.30 |
1、黄骅港务2022-2023年三四期工程清理车底煤业务外包承包合同
《黄骅港务2022-2023年三四期工程清理车底煤业务外包承包合同》变更协议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 2、国能黄骅港务公司2024-2026年三四期工程清理车底煤业务承包合同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登录后查看 |
评标委员会共 5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于琛 电话:010-登录后查看
邮箱:登录后查看@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登录后查看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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