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3号线、12号线PPP项目公司专项诉讼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三次公告)
公告概要
“大连地铁3号线、12号线PPP项目公司专项诉讼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三次公告)”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辽宁省·大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大连市金石快轨管理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大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采购邀请函
1.采购条件
大连地铁3号登录后查看公司专项诉讼法律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已由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合称“采购人”)共同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财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按各自实际发生费用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本项目拟确定1家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见发包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3.2 供应商须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无行贿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3 项目负责人(拟派主办律师)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且近3年独立或作为主办律师承办过登录后查看公司类、国有企业类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少于3件(须提供委托合同及生效裁判文书或结案证明复印件);
3.4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采购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含同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时参加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及拟派主办律师、协办律师,与采购登录后查看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相关刑事案件当登录后查看公司(含平安银行)等本项目潜在利益相关方存在代理冲突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作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利益冲突审查声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2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登录后查看公司(详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站北东路6号大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夹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料一套(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材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采用邮箱发送扫描件至登录后查看1@qq.com并电话告知获取采购文件:(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登录后查看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站北东路6号大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夹层)。(递交方式为邮寄的,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到,以采购人实际签收邮件时间为准,邮寄途中延误、丢失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U盘介质1份,U盘介质中需为响应文件的Word版本及PDF文件,并包含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6.监督信息
监督部门: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人:宋晓洁
联系电话:0411-登录后查看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登录后查看公司 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站北东路6号大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夹层
联 系 人:邵山中
联系电话:0411-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