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港(创业河-盐龙河)与盐龙河(龙游港-秀浦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告概要
“关于龙游港(创业河-盐龙河)与盐龙河(龙游港-秀浦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上海市·上海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上海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龙游港(创业河-盐龙河)及盐龙河(龙游港-秀浦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6〕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康桥工业区东区建设,提高区域水土流失防护功能,原则同意龙游港(创业河-盐龙河)与盐龙河(龙游港-秀浦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康桥镇,龙游港西起创业河,东至盐龙河,河道全长约0.56公里,规划河口宽28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各6米;盐龙河北起龙游港,南至秀浦路,河道全长约0.22公里,规划河口宽30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各6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周边地块开发、相邻关系情况等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河道线形、断面布置、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并注重处理好与周边水域、市政道路等的关系,因地制宜布置防汛通道及绿化,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新区重点区域开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资金列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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