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公告概要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是2026年10月10日发布于黑龙江省·鸡西市的环境评价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环境评价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环境评价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鸡西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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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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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登录后查看公司平岗煤矿副立井工业场地新建锅炉房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平岗煤矿副立井工业场地西南角 |
黑龙登录后查看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副立井工业场地西南角,占地面积3100m2,新建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一用一备)及其配套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登录后查看元,其中环保投资登录后查看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烟气经过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储煤间为封闭结构,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脱硫废水循环使用,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处理废水回用于输煤系统抑尘及厂内冲灰渣,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房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设置减振器,定期对设备检查维修等,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石灰仓收集的粉尘回用于脱硫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不在厂区贮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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