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赣州蓉江新区蓉江新城RJ05-E11-01地块(蓉江大道东侧、文轩路南侧)江宸南苑小区地下室150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赣州蓉江新区蓉江新城RJ05-E11-01地块(蓉江大道东侧、文轩路南侧)江宸南苑小区地下室150号车位(变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江西省·赣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赣州锦誉置业有限公司、涉及金额2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赣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赣州蓉江新区蓉江新城RJ05-E11-01地块(蓉江大道东侧、文轩路南侧)江宸南苑小区地下室150号车位的变卖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7日10时起至2026年12月6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97/11,户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赣州蓉江新区蓉江新城RJ05-E11-01地块(蓉江大道东侧、文轩路南侧)江宸南苑小区地下室150号车位,权证号为赣(2025)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676号,所有登录后查看公司,建筑面积为12.72㎡。
起拍价:20000元,保证金:2000元,每次增价幅度:500元,变卖预缴款:20000元(含保证金:2000元)。
二、竞买人资格与行权规则: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禁止参拍人员提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收保证金等)。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多人联合竞买流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签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12月6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至少提前一天编辑短信姓名+标的物名称至手机号码登录后查看289预约看样,法院网拍工作人员择时一同前往标的现场看样,如有需要,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如无预约则视为无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中;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起拍价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认为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主张优先购买权者,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与本院申报、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权利人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竞买风险提示:1、提醒竞买人应在竞卖前向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2、标的物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法院只负责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3、待竞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法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竞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竞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等后果。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由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含涉案当事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法院不负责退税。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4、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竞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竞得人承担。6、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7、标的物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承担瑕疵保证或担保。8、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六日内支付完毕。9、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竞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竞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经核竞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竞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款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次日起6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0004953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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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有贷款需要的竞买人可自行向各正规金融贷款机构详细了解贷款到账周期及相关事宜,本院不指定任何金融机构。竞买人必须在参拍前,自行、全面向贷款机构核实并确认自身的贷款资格、可贷额度、利率、审批及放款时限等全部条件;贷款能否获批、具体额度、利率、放款时间等均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核为准,法院不对此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若因贷款未获批、额度不足或放款逾期等原因导致尾款未按时足额支付,将构成悔拍,竞买人须承担保证金不予退还、补交差价等全部法律后果。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并且代办过户和清场,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四、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含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竞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竞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竞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竞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竞得人,法院将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登录后查看289余先生 监督电话:0797-7307726唐法官。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7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