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产投产业园2号车间拆除工程项目(第二次谈判)第一次澄清修改公告
公告概要
“宜昌市猇亭区产投产业园2号车间拆除工程项目(第二次谈判)第一次澄清修改公告”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湖北省·宜昌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宜昌市新中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宜昌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竞争性谈判第19页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报价要求第一条“供应商一律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机械、运输费、固废处理,管理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等)。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修改为“供应商一律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机械、运输费、危废和固废处理,管理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等)。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2、在竞争性谈判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报价要求增加第四项“(4)石棉、岩棉、泡沫、玻璃等固废或危废拆除处置,需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许可后按规定进行处置。私自处置造成的违法违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将该项增加至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第23条第八款。
3、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作出修改,各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版本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第22页3.5条异常低价审查原表述为: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
(4)谈判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它情形。
现修改为: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
(4)谈判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其它情形。”
5、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现延期至登录后查看10时00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网上谈判。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已经做出了相应的修改,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响应文件。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采购人:宜昌市登录后查看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登录后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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