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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6]045号

国土出让公示 广东省 惠州市 发布日期

公告概要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6]045号”是2026年10月16日发布于广东省·惠州市的国土出让公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国土出让公示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国土出让公示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惠州市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惠州市惠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6]04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200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1月4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6年11月5日9时至2026年11月19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竞买资格的,均可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4、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60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单独申请:

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竞登录后查看公司办理土地出让与登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即登录后查看公司100%的股权(份)。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登录后查看公司注登录后查看公司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登录后查看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二)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约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登录后查看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登录后查看公司注登录后查看公司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条款;也登录后查看公司签订《出登录后查看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但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竞买资格条件。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电子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由我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2026年11月25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的提供);

(九)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定金,不足部分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转作宗地成交价款,定金抵作宗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一)我局开具的成交价款缴款单;

(二)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三)惠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五)竞价结果通知书;

(六)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其他条件

(一)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三)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0‰的违约金。
    (四)该地属政府储备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十四、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不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七)构成违规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s://tdky.hzggzyjy.cn/)。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5.37亿元(含地价);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关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横沥分园中部南片区HL-06-04-01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CTJ登录后查看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招商条件

乙方确保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5.3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占比不低于67%),投资强度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实现年产值不低于7.17亿元(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平方米),年均税收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不低于登录后查看元/平方米)。自《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5年内,应实现累计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累计土地产出21.51亿元,累计纳税产出登录后查看元。(上述条件,最终以《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为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至考核期结束前不得转让土登录后查看公司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登录后查看公司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符合惠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项目入区审核标准,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同等条件下,甲方或其指定单位有优先受让权。乙方如在取得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曾享受政府用地优惠出让政策需补差价及相应利息的,需经评估并报区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审议后确定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竞得人需与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具体内容详见该宗地网上挂牌文件)。

(六)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

十六、联系方式:

出让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6号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52)2167322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袁工、吴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38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办理区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108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5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用地编号

土地

用途

宗地使用权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建筑系数

(%)

容积率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

绿地率

(%)

产业

类型

GP2026-45

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横沥分园中部南片区HL-06-04-01地块

HL-06-04-01

一类工业用地

59713

59713

≥40

1.6~2.5

95541~149282(其中,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2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个,厂房、仓库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停车场须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0%的比例配置充电设施。

10~20

专业设备制造业

50年

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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