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赣0502破12号招募评估机构公告
公告概要
“(2026)赣0502破12号招募评估机构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江西省·新余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新余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于登录后查看作出(2026)赣0502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登录后查看公司登录后查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登录后查看作出(2026)赣0502破12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担任登录后查看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清算工作,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聚成金属公司成立于登录后查看,注册资本登录后查看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剑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查看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登录后查看公司经营范围为:钢材(不含地条钢)压延、汽车配件、工程机械配件、建材加工(不含冶炼)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聚成金属公司目前无流动资金,尚有机器设备若干、电路设备、车辆、空调电器、办公设备、知识产权等财产。
为核查聚成金属公司的资产情况,公平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利益,高效有序推进聚成金属公司的破产程序,管理人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盘点和价值评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报告渝水区法院,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任资产评估机构。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如下工作范围和选任条件遴选破产清算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评估范围
聚成金属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轧钢生产线-小型钢热轧机)、电路设备(电气配电设施)、起重机、天然气设施、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机动车、知识产权、对外股权投资、存货、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如有)等,对上述全部资产进行盘点和价值评估。
管理人提供初步资产清单,最终资产范围以现场勘察确认的范围为准。
三、评估要求
(一)对聚成金属公司的所有财产进行实物盘点和价值评估。
(二)按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实地查勘、盘点及实物盘点后与财务账面资产进行核对。
(三)对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分项评估,即分别评估融资租赁物评估值、其他财产的评估值等。
(四)根据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五)按照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六)若资产变价处置时间较长,资产启动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或其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承诺按照法院和管理人要求重新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且不再收取评估费用。
(七)法院和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一)资质及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机器设备、电路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机动车、知识产权、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如有)等资产综合评估的评估资质。
2、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资产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3 年内从事过至少3件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需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3年内从事过重大破产案件、金属加工、钢铁企业破产案件的资产评估工作的,可作为优先评选条件考虑。
3、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刑事犯罪行为,无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且不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与聚成金属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登录后查看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评估等中介服务;
(3)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与债务人、债务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债登录后查看公司或其他相关企业、人员等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4)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登录后查看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或者登录后查看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
(5)可能影响中介机构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上述内容由参与竞标的资产评估机构自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承诺。
4、接受并满足管理人对评估工作的全部要求,包括盘点、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诺事项
1、承诺接受委托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的初稿递交管理人,并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具正式报告(按管理人要求分别出具报告);根据管理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及时完成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2、根据管理人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
3、承诺指派固定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且保证有足够的现场人员按时完成评估工作。
4、鉴于公益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管理人前期无力支付任何费用,评估机构需承诺先行提交评估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评估费用计入破产费用,在聚成公司财产的变价款中支付。
5、承诺评估费报价应不高于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特别要求说明
1、评估费为包干价,含本次评估业务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2、待评估财产为本案所有财产,不以管理人提供的财产清单或已接管的财产为限,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渝水区法院或管理人需要,评估成果应满足管理人确定的财产属性的需要,进行评估值或评估值占比区分并在评估报告中列明。
4、本次评估不得转委托,如确因行业特殊性,需要专门委托具有特殊资质的机构提供相应技术支持的,需事先征得渝水区法院的同意,且由此产生的委托费等全部费用由资产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5、评估机构对所评估的财产必须盘点完整、清楚,固定并保存相关数据文件及照片等。
6、资产评估机构报名时还需提供关于为本案提供资产评估计收评估费的“说明 ”。如果“说明 ”引用行业通用收费标准的,需明确针对本案的优惠比例。
7、评估机构如存在无故停止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果、所提交成果存在重大差错,以及其他违约违法情形,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管理人作出解除委托决定的,自书面通知送达评估机构之日起委托关系解除,评估机构除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管理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管理人损失的,评估机构应赔偿全部损失,且该机构不得再参与管理人机构办理的其他案件。
(四)报价要求
有意向的评估机构需在评审会议现场向管理人密封递交报价函件。函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聚成金属公司破产案评估工作的意向书;
2、参加竞争的机构简介及主体资格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本项目人员资质证明、破产案件工作经验和业绩(业绩证明)、竞争优势等;
3、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收费的依据、优惠幅度、计算方式以及费用收取的时间等;
4、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团队工作人员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的内容与工作开展安排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8日18时00分,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
(二)递交方式
当面或者邮寄递交至: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新雅国际13楼,刘淑华律师收,联系电话:15180036765。
六、选任方式
管理人暂定于2026年9月30日15时30分,在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398号新雅国际13楼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召开评审会议,现场拆封报名单位的报价单,只有提交了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全部资质及证明材料的报名机构,方可进入评审环节并根据合理低价选择服务机构。未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其报价视为无效,管理人有权不予受理。报名机构须携密封报价函件准时到场参加评审会议,迟到超过15分钟(以会议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资格,管理人有权不予受理其报价材料。
七、其他要求
(一)请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报价(现场参与评审会议)成本,管理人不承担评估机构报名、报价所产生的任何邮寄、差旅费等费用;
(二)若评估机构处于同等条件,管理人优先选择的位阶为新余地区-江西省内-全国范围。
(三)有意参与本案资产评估机构遴选的,如有不明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刘淑华律师,联系电话:15180036765)。本次公开招募,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与建议。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登录后查看公司管理人。
江西省聚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