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大众鄂L3S795(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大众鄂L3S795(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湖北省·咸宁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7245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咸宁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7245 元
公告正文

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4日10时至2026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5/01,户名:通山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大众牌汽车一辆(车牌号:鄂L3S795)
评估价格:8050元,起拍价7245元,保证金:500元,增价幅度:1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10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请有意者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标的物以车辆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 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被人占有使用的合法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须竞买人自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租赁争议、装修争议及不能交付使用等法律风险。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山县支行营业室,账号:登录后查看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咨询电话:蔡法官 登录后查看167
监督电话:0715-236616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查询。
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