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延寿县东风国际小区B区项目(项目推广名为一品上居)一号楼一单元1402室、权证号为无(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延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延寿县东风国际小区B区项目(项目推广名为一品上居)一号楼一单元1402室、权证号为无(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293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293 元
公告正文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2026)黑0129执338号之八
(第一次拍卖)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3日10时至2026年10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延寿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户名: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哈尔滨登录后查看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延寿县东风国际小区B区项目(项目推广名为一品上居)一号楼一单元1402室房产。
评估价:366 登录后查看元,起拍价为293 登录后查看元,保证金:29 登录后查看元,增价幅度:1登录后查看元。
*特别提醒: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
二、竞买人条件:依照《拍卖法》规定禁止参加竞买人员之外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延寿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延寿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能否看样以法院通知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房屋未腾空,如被执行人不配合交付房屋,法院将强制腾空,会有延迟交付的风险。
七、特别提醒:(1)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参与竞拍的,视为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亦应符合上述限购政策。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自行办理。逾期办理产生的滞纳金等相关费用,及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承担。
(3)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主教育附加、契税等)具体情况及税额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到税务部门查询,并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交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买受人自垫付税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4)标的物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燃气、供暖(欠供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并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的规定应由相应缴费义务人负担(物权转移日期之前由原房产所有权人承担,物权转移日期之后由接收以物抵债权人或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或接收以物抵债权利人自行办理水、电、电视、电话、物业、燃气、供暖等相关配套项目的过户登记、申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6)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0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寿县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公司延寿县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451-83346410 登录后查看
法院监督电话:0451-83346410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950618
联系地址: 延寿县延寿镇(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