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靖财采决〔2026〕15号)
公告概要
“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靖财采决〔2026〕15号)”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百色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2025年靖西市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登录后查看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南大四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号楼1单元五层502号
被投诉人 1 :靖西市教育局
地址:靖西市新靖镇金山街116号
被投诉人 2 :百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百色市园博园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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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2025年靖西市学前教育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的中标结果于登录后查看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月11日就质疑事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于登录后查看向本机关进行投诉,本机关审查后认为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于登录后查看以《关于限期补齐补正政府采购投诉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函》通知投诉人予以补齐补正材料,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登录后查看正式受理,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已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实质响应,其“定制”与“国产”表述不构成无效投标,质疑答复认定事实错误。
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程序不当,采购人要求补充材料的行为恰恰证明了评审阶段的失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
七、其他补充事宜
靖西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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