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开元大道北侧、创业路东侧高科技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新建19#标准化厂房101号房产
公告概要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开元大道北侧、创业路东侧高科技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新建19#标准化厂房101号房产”是2026年09月20日发布于河南省·周口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涉及金额3893979.04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周口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3893979.04 元
公告正文
变卖公告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06日10时起(变卖期60天,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开元大道北侧、创业路东侧高科技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二期新建19#标准化厂房101号房产。
评估价:6,953,登录后查看元,起拍价:3,893,登录后查看元,
保证金: 300,登录后查看元,增价幅度:10,登录后查看元。
二、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根据评估报告,变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具体请咨询法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变卖价全款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邹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邹平黄山支行,账号: 登录后查看068, 打款备注:案号[(2026)鲁1681执468号]打款后请尽快联系法院确认。
2、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款项交齐后,由联付通自动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联系人:黄法官
联系电话:0543-4262681
拍辅机构:登录后查看343 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邹平市鹤伴一路838号
邹平市人民法院
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