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莲沙容水道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公告概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莲沙容水道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是2026年09月21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详细信息】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审〔2026〕180号 | ||||
|---|---|---|---|---|---|
| 项目名称 | 莲沙容水道航道二期工程 |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 许可内容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莲沙容水道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许可编号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省广州航道事务中心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登录后查看G登录后查看1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学政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登录后查看 |
| 许可决定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许可有效期自 | 登录后查看 |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莲沙容水道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广州航道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批的《莲沙容水道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莲沙容水道航道二期工程跨广州市、佛山市,按内河3000吨级船舶双向通航标准进行建设,兼顾1000吨级江海船通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航道疏浚工程、桥梁防撞工程、沙湾大桥改造工程及水上服务区工程、航标工程等配套工程。航道疏浚工程里程53公里(包括大沙水道5公里、浮莲岗水道13公里、沙湾水道24公里、容桂水道11公里),对局部航深不足的浅区进行疏浚;桥梁防撞工程拟对海鸥大桥、地铁四号线沙湾大桥、京珠高速沙湾大桥、南沙港快速路沙湾大桥、北斗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沙湾大桥、新五沙大桥、旧五沙大桥等8座桥梁进行防撞加固,对沙湾大桥进行改造,拆除并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重建,路线全长1.945公里,主桥双向十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双向四至六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水上服务区工程包括在沙湾水道、容桂水道设置的沙公堡、板沙尾水上服务区,每个服务区采用趸船浮码头结构型式,设1个3000吨级综合服务泊位,主要为过往船舶提供污染物接收、岸电供水、应急备件更换等服务,不设船舶加油功能。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广州、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和省环境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优化施工组织,减少对敏感生境扰动,加强对红树林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航道疏浚、桥梁防撞墩建设等涉水施工活动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控制悬浮泥沙扩散,减少对水生生态影响。对工程施工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加强施工期监督、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监测。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工程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缩短施工时间,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施工。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含油污水等船舶水污染物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妥善收集处理。水上服务区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经收集后交有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
优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各取水口附近工程施工方案,并建立项目施工与水厂取水联动机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间取水口附近水质监测,采取布设防污帘等措施,避免对取水口水质产生影响,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在水质考核断面邻近水域施工前应按规定提前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加强水质监测。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时,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沙湾大桥改造工程采取低噪声路面、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经过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分情况采取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达标的,项目实施后原则上仍须达标;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须强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对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优先采取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必要时辅以隔声窗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影响。加强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声屏障的设计在总体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等相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其形式、结构、材质、长度、高度等应满足设计降噪效果和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要求,采取现场围蔽、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机械及船舶管护。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航道疏浚工程产生的疏浚物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通过泥驳船抛至指定倾倒区。沙湾大桥改造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实行源头减量、分类收集,提高回用率,尽量减少工程弃渣量,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至合规消纳场。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水上服务区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环境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建立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与水厂取水联动机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在饮用水取水口周围设置围油栏和防污帘,加强饮用水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水质监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设置禁止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标志,跨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桥梁设置禁止运输剧毒物品车辆通行标志。沙湾大桥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撞护栏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桥梁两端设置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保障环境安全。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心、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广州、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要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自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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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