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的招标公告”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江苏省·无锡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无锡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0]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项目名称 |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 | ||
| 标段编号 | 登录后查看-X02 | 标段名称 |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智能化设备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 公告结束时间 | 登录后查看 |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项目名称)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智能化设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登录后查看-X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 宜兴环科园〔2025〕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宜兴市登录后查看公司,招标人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江登录后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智能化设备项目 (标段名称)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登录后查看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货物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智能化设备项目 2.2 招标范围: 智能化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 2.2交货地点: 无锡市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1588号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3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万元): 244.05万元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 2.6.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6.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6.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2023 年- 2025 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5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②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③ 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9月17日 17 时 00 分至2026 年9月22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0月9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登录后查看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 115 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杨勇超、刘祥 电话: 0510-登录后查看 电话: 登录后查看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杨勇超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登录后查看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
[0]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项目名称)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智能化设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登录后查看-X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 宜兴环科园〔2025〕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宜兴市登录后查看公司,招标人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江登录后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智能化设备项目 (标段名称)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江登录后查看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货物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宜兴市智慧医疗楼项目智能化设备项目 2.2 招标范围: 智能化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 2.2交货地点: 无锡市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1588号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3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万元): 244.05万元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 2.6.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6.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6.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缴费证明,近三个月指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2023 年- 2025 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拟分包计划表》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5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②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③ 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9月17日 17 时 00 分至2026 年9月22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10月9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登录后查看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 115 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杨勇超、刘祥 电话: 0510-登录后查看 电话: 登录后查看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杨勇超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登录后查看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 相关附件 |
|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